老爸带我去凤凰星干什么呢?让我给自己上坟!
这件事显然需要一个解释。
我出生在凤凰星上,在这里度过了生命的头四年。我的住处附近有个公墓。公墓里有块墓碑,墓碑上有三个名字:谢莉尔·布廷、查尔斯·布廷和佐伊·布廷。
母亲的名字在上面,是因为她确实葬在这儿。我记得来这里参加她的葬礼,看着她的灵柩落入墓穴。
父亲的名字在上面,是因为有好几年,人们相信他就葬在这儿。其实不然,他的遗体留在了阿瑞斯特星,他和我还有奥宾人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不过确实有一具尸体葬在这儿,看起来很像我父亲,基因也和他一模一样。为什么会这样?那就是一个复杂的故事了。
我的名字在上面,是因为在父亲和我去阿瑞斯特之前,他曾经以为我在科维尔空间站遇袭时不幸身亡。当然不会有尸体,因为我还活着,但父亲并不知道。在他得知我还活着之前,他已经把我的名字和生卒日期刻在了墓碑上。
因此就是这样:三个名字,两具遗体,一个坟墓。全宇宙我只能在这里找到我一定意义上的生身父母。
从某个角度说,我是孤儿,而且孤得不能再孤了:我父母都是家里唯一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或许在凤凰星上还有我两代外的什么表亲,但我从没见过他们,就算他们真的存在,见了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真的,你能说什么呢?“嗨,我们有百分之四的基因组是相同的,交个朋友呗?”
事实上,我是我这条血脉的尽头,布廷家族的最后一人——直到我决定生孩子为止。不过我有个想法,现在请让我放上来说一说。
从某个角度说,我是孤儿。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说……
唔。首先,老爸就站在我背后,望着我跪下查看刻有我名字的墓碑。我不知道其他收养家庭怎么样,但我敢说,与约翰和简待在一起,我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他们的重视和爱护——反过来也是一样。哪怕是我步入青春期早期,每天嚷嚷六次(星期天十次)“我恨你们”和“别理我”的时候也一样。换了是我,肯定会把我扔在公共汽车站的——保证如此。
约翰给我讲述他在地球上的生活,他有个儿子,儿子又有个叫亚当的儿子,亚当现在应该和我差不多大,但从辈分上说得叫我姑妈。我觉得这实在太棒了。我一方面没有任何亲人,另一方面又是某个人的姑妈,变来变去挺好玩的。我这么对老爸说,他说“你包罗万象”,然后好几个钟头满脸笑容地走来走去。我最后终于逮住了他,要他解释那是什么意思。沃尔特·惠特曼,他明白那其中的含义。
另外,我身边还站着希克利和迪克利,情绪的力量使得它们抽搐颤抖,因为它们站在我父亲的坟墓前——虽说他实际上并没有葬在这儿,也永远不可能了。但这并不重要。墓碑蕴含的意义使得它们激动不已。我想也不妨这么说:奥宾人通过我父亲领养了我,但我与它们的关系不像是老爸和女儿或者姑妈和侄子。我更像是它们的女神,一整个种族的女神。
其实我也说不清楚。也许事实上没那么自我膨胀,地位更接近于守护神、种族图腾或吉祥物。很难用语言形容,绝大多数时候我甚至都没法理解。我没有被奉上王座什么的,据我所知,女神不需要做家庭作业,也不需要捡狗屎。假如当偶像就是这个意思,那么日复一日地还真有点不太令人兴奋呢。
但回过头再一想,希克利和迪克利之所以会住进我家,和我一起生活,是因为它们的政府与我们的政府签订和约时,把这一条放进了必要条款里。我其实是两个智慧种族的协约条款。这种事你该怎么看呢?
好吧,我尝试过一次使用这个身份:我还小的时候,某天夜里企图和简争辩,说我应该可以晚睡,因为条约给了我这个特别地位。我以为这么说很聪明。她的回答是翻出超过一千页的协议——天晓得,我不知道我们居然会有一份硬拷贝——请我在协议里找出允许我为所欲为的条款。我气冲冲地去找希克利和迪克利,要它们去告诉老妈,允许我爱怎样就怎样。希克利说它们必须向政府请求指导,但那需要好几天时间,到那时候我早就熬不住去睡觉了。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到官僚主义的残暴本质。
但这里面的含义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就是我属于奥宾人。哪怕是坟墓前的此时此刻,希克利和迪克利也在用我父亲为它们制造的意识装置录制信号。影像会被存储下来,发送给所有奥宾人。每一个奥宾人都会站在我背后,看着我跪在自己和父母的坟墓前,用手指抚摸他们和我的名字。
我属于那么多人。我属于约翰和简,属于希克利、迪克利和每一个奥宾人。但即便如此,尽管我能感觉到那么多维系——我拥有的所有那些维系——有时候我还是会觉得孤独,觉得自己犹如浮萍,没有任何根基。也许我这个年纪就是会有这种感觉,每个人都会有的疏离感。也许找到自我的前提就是要斩断一切维系。也许每个人都会有这种体验。
但我知道的是,就在这个坟墓前——我自己的坟墓前——我感觉到了这种时刻。
我之前也到过这个墓碑前。第一次是母亲下葬,然后是几年后,简带我来向母亲和父亲道别。认识我的所有人都不在了,我这么告诉自己。我的所有家人都不在了。简向我敞开怀抱,请我跟她和约翰去另一颗星球生活。请我允许她和约翰成为我新的家人。
我摸着脖子上的玉石大象,想到简,不禁微笑。
我是谁?我的家人是谁?我属于谁?这些问题很容易回答,但又无法回答。我属于我的家人,属于奥宾人,但有时候又不属于任何人。我是女儿,是女神,是个有时候不知道自己是谁或想要什么的少女。我的大脑因为这些事情吵吵闹闹,害得我头疼。我希望我一个人在这儿。我很高兴有约翰陪着我。我想去找新朋友格雷琴,互相讽刺挖苦,直到两个人都放声大笑。我想回我在麦哲伦号上的船舱,关灯,抱着狗大哭一场。我想离开这个傻乎乎的坟墓。我不想离开,因为我知道我再也不会回来了。这将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已经逝去的家人。
有时候我不知道是我的生活真有这么复杂,还是我胡思乱想得过了头。
我跪在墓碑前,又思考了好一会儿,想跟母亲和父亲最后说声再见,把他们留在我心里,放下,离开,去当女儿、女神和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那个少女,去属于每一个人但又只属于自己。
这可花了我好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