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8.第478章 金蛊成灵

莫紫宸心念一动,这两半茧壳便被其从玉佩空间中摄了出来,落在她的掌中。大茧约有一个南瓜般大小,分成两半,便似水瓢一般,莫紫宸一手托着一个,她只觉得从里头传来了温润的气息,她心中一动,掌心之处,一丝冰灵气便透了进去。

那两半茧壳,忽然间便在空中飞起,化作无数道银丝飞扬,将莫紫宸吓了一跳。

万道银丝同时飞舞,如流云飞瀑一般,自半空中倾泻而下,莫紫宸随手放出秋叶刀向上斩去,便感到其中蕴含着一股极为柔韧的力道,刀光剑影,皆不能伤之。这两只小金虫所吐之丝,其坚韧之处,居然并不逊于厉害的法器。

莫紫宸又惊又喜,她伸手一招,万道银丝便又同时落了下来,在她的手中,重新聚成了小小的银团。随着她心念一动,万道银丝便又同时狂舞,向前激发,道道笔直如箭,顿时便将身前的大块青石刺得千疮百孔。

这时,玉佩上光华一闪,那两只小金虫已经凭空飞了出来。

它们十分欣喜的莫紫宸身边飞来飞去,莫紫宸转头看去,它们两个的身形,都比先前要大上了一半有多。但莫紫宸却有些瞠目结舌,“你们两个,谁是金金,谁是银银?”

本来这两只小金虫的体型有差,肤色亦不同,但现在,它们的身形变得一般大小,而且肤色,居然像是先前两只虫子的肤色,自行混合,金银之色夹杂,根本分不出谁是谁。

其中一只嗡嗡的叫了几声,飞到莫紫宸的身前,翅膀振动着,向她低声鸣叫,莫紫宸感应到了它身上熟悉的气息。这是当年曾被炼制成金灵蛊的金金,但是另外一只,怎么好像也有相同的气息?

这让莫紫宸感到困惑不已,银银明明只是出生的幼虫,并没有被当年万蛊门的人以秘法炼制,成为蛊灵。怎么也有着那股蛊灵气息。难道是因为它与金金两相交合,以至于染上了它身上的气息,这么说来,它也有着与金金相同一般的蛊灵之能?

莫紫宸当年被困于地底的秘阵,她为了脱身,不得以修炼了罗公远所留下来的神秘蛊术,将金金祭炼成为可以吞天食的金灵蛊,从此成为受她所控制的蛊灵,可以随她的心意而动。但莫紫宸本意,只是想利用其脱困,在脱身之后,就可以放它自去。只是它不愿意离开,一直跟在莫紫宸的身边而已。而莫紫宸本身,也并没有想继续修炼蛊灵秘术的意思。

按罗公远的宝篆上所说,修炼此术,必须要修为境界都达到极高深的程度,否则的话,极易被蛊灵所反噬,更容易心智迷乱,反而神识入魔,为蛊灵所困,反而成为它的化身一般。就连罗公远在飞升之前,最终都没有堪破这项秘术。因此,莫紫宸自脱身之后,就再也没有修炼蛊术,也没有利用这种秘术来控制金金。

不过它依然听从着莫紫宸的指挥,只是两者之间,莫紫宸并不觉得有从属的关系而已。

但这只是金金自己的行为,而银银则通常都唯金金而马首是瞻,但现在,它像是也沾染上了金金本身所相同的气息,像是都成为了莫紫宸所祭炼的蛊灵一般。让莫紫宸大惑不解,难道炼制出来的蛊灵,还可以相互传染?

莫紫宸并不知道,她所修习的蛊术,是罗公远当年临飞升之前,所领悟的最为精深之术,而当年万蛊门所习的,不过是他最开始所领悟出来的,还很是粗浅。他当年远走南疆,习得蛊术,开始还觉得只是小道,但愈到后来,愈觉得此术博大精深,妙用无穷,在化神之后的那段年月,居然深深沉浸于此,领悟出许多精妙之法。都被他录在最后的宝篆之中,最终落到了莫紫宸的手里。

而莫紫宸最终用来炼制金灵蛊的秘术,便能够在蛊灵身上,贯注特别的神念心印,被刻在蛊灵身上的这种神念,能够在蛊灵的身上,自行布下一种神妙气息,让两种同类的蛊灵,其气息可以相互传染。这样的话,不必施术之人本身一个个加以炼制,便能够产生无穷无尽的蛊灵。按罗公远最初的想法,他要创出一种天下间最为玄妙而神奇的蛊术,只要炼制成一只蛊灵,其气息便可以相互传播,只要能够被炼制成为蛊灵之物,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息,然后被加以传染,当然,每传播一次,贯注在其身上的神念心印,便会消弱一分。但这样的话,只要施术者的神念足够强大,那么就可以让自己的蛊灵,遍布天下。

当然,这是他所设想的最为终极之法,在他临飞升之前,也没有能够实现。这种蛊术,只存在于他的想象之间,他也没时间去找两只相同的灵虫去加以试验。因此,就没有将此语记载到宝篆之中。

不过莫紫宸当时修习宝篆中的蛊灵之法,在无意中,也动用了这种神秘心诀,但她的神念实在太过微弱,对于炼制一只蛊灵来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因此,在两只小金虫相处的过程中,银银一直没有梁上蛊灵的气息。直到银银在地宫之中遇到了神秘泥土,让其加速长成,然后两者交合,那蛊灵之气,才顺着金金的身体传导过去,让它也同样染上了这股气息。

换而言之,莫紫宸现在,等于已经拥有了两只蛊灵。若她有朝一日能够修成元婴,这两只蛊灵,都可以成为她神魂分身的寄托之物。而且,这两只蛊灵,也都可以作为她的本命蛊一样存在。

就像当年她斩杀罗云的时候,虽然将他的肉身连同神魂一起灭杀,但罗云的一丝神魂分身,却寄托在本命蛊之上而悄然存活,如果不是莫紫宸发现得早,以秘法将其本命蛊一同斩杀的话,罗云的神魂,便会被其本命蛊所保留下来,将来未必没有复生之日。

莫紫宸心念一动,这两半茧壳便被其从玉佩空间中摄了出来,落在她的掌中。大茧约有一个南瓜般大小,分成两半,便似水瓢一般,莫紫宸一手托着一个,她只觉得从里头传来了温润的气息,她心中一动,掌心之处,一丝冰灵气便透了进去。

那两半茧壳,忽然间便在空中飞起,化作无数道银丝飞扬,将莫紫宸吓了一跳。

万道银丝同时飞舞,如流云飞瀑一般,自半空中倾泻而下,莫紫宸随手放出秋叶刀向上斩去,便感到其中蕴含着一股极为柔韧的力道,刀光剑影,皆不能伤之。这两只小金虫所吐之丝,其坚韧之处,居然并不逊于厉害的法器。

莫紫宸又惊又喜,她伸手一招,万道银丝便又同时落了下来,在她的手中,重新聚成了小小的银团。随着她心念一动,万道银丝便又同时狂舞,向前激发,道道笔直如箭,顿时便将身前的大块青石刺得千疮百孔。

这时,玉佩上光华一闪,那两只小金虫已经凭空飞了出来。

它们十分欣喜的莫紫宸身边飞来飞去,莫紫宸转头看去,它们两个的身形,都比先前要大上了一半有多。但莫紫宸却有些瞠目结舌,“你们两个,谁是金金,谁是银银?”

本来这两只小金虫的体型有差,肤色亦不同,但现在,它们的身形变得一般大小,而且肤色,居然像是先前两只虫子的肤色,自行混合,金银之色夹杂,根本分不出谁是谁。

其中一只嗡嗡的叫了几声,飞到莫紫宸的身前,翅膀振动着,向她低声鸣叫,莫紫宸感应到了它身上熟悉的气息。这是当年曾被炼制成金灵蛊的金金,但是另外一只,怎么好像也有相同的气息?

这让莫紫宸感到困惑不已,银银明明只是出生的幼虫,并没有被当年万蛊门的人以秘法炼制,成为蛊灵。怎么也有着那股蛊灵气息。难道是因为它与金金两相交合,以至于染上了它身上的气息,这么说来,它也有着与金金相同一般的蛊灵之能?

莫紫宸当年被困于地底的秘阵,她为了脱身,不得以修炼了罗公远所留下来的神秘蛊术,将金金祭炼成为可以吞天食的金灵蛊,从此成为受她所控制的蛊灵,可以随她的心意而动。但莫紫宸本意,只是想利用其脱困,在脱身之后,就可以放它自去。只是它不愿意离开,一直跟在莫紫宸的身边而已。而莫紫宸本身,也并没有想继续修炼蛊灵秘术的意思。

按罗公远的宝篆上所说,修炼此术,必须要修为境界都达到极高深的程度,否则的话,极易被蛊灵所反噬,更容易心智迷乱,反而神识入魔,为蛊灵所困,反而成为它的化身一般。就连罗公远在飞升之前,最终都没有堪破这项秘术。因此,莫紫宸自脱身之后,就再也没有修炼蛊术,也没有利用这种秘术来控制金金。

不过它依然听从着莫紫宸的指挥,只是两者之间,莫紫宸并不觉得有从属的关系而已。

但这只是金金自己的行为,而银银则通常都唯金金而马首是瞻,但现在,它像是也沾染上了金金本身所相同的气息,像是都成为了莫紫宸所祭炼的蛊灵一般。让莫紫宸大惑不解,难道炼制出来的蛊灵,还可以相互传染?

莫紫宸并不知道,她所修习的蛊术,是罗公远当年临飞升之前,所领悟的最为精深之术,而当年万蛊门所习的,不过是他最开始所领悟出来的,还很是粗浅。他当年远走南疆,习得蛊术,开始还觉得只是小道,但愈到后来,愈觉得此术博大精深,妙用无穷,在化神之后的那段年月,居然深深沉浸于此,领悟出许多精妙之法。都被他录在最后的宝篆之中,最终落到了莫紫宸的手里。

而莫紫宸最终用来炼制金灵蛊的秘术,便能够在蛊灵身上,贯注特别的神念心印,被刻在蛊灵身上的这种神念,能够在蛊灵的身上,自行布下一种神妙气息,让两种同类的蛊灵,其气息可以相互传染。这样的话,不必施术之人本身一个个加以炼制,便能够产生无穷无尽的蛊灵。按罗公远最初的想法,他要创出一种天下间最为玄妙而神奇的蛊术,只要炼制成一只蛊灵,其气息便可以相互传播,只要能够被炼制成为蛊灵之物,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息,然后被加以传染,当然,每传播一次,贯注在其身上的神念心印,便会消弱一分。但这样的话,只要施术者的神念足够强大,那么就可以让自己的蛊灵,遍布天下。

当然,这是他所设想的最为终极之法,在他临飞升之前,也没有能够实现。这种蛊术,只存在于他的想象之间,他也没时间去找两只相同的灵虫去加以试验。因此,就没有将此语记载到宝篆之中。

不过莫紫宸当时修习宝篆中的蛊灵之法,在无意中,也动用了这种神秘心诀,但她的神念实在太过微弱,对于炼制一只蛊灵来说,实在是太微不足道,因此,在两只小金虫相处的过程中,银银一直没有梁上蛊灵的气息。直到银银在地宫之中遇到了神秘泥土,让其加速长成,然后两者交合,那蛊灵之气,才顺着金金的身体传导过去,让它也同样染上了这股气息。

换而言之,莫紫宸现在,等于已经拥有了两只蛊灵。若她有朝一日能够修成元婴,这两只蛊灵,都可以成为她神魂分身的寄托之物。而且,这两只蛊灵,也都可以作为她的本命蛊一样存在。

就像当年她斩杀罗云的时候,虽然将他的肉身连同神魂一起灭杀,但罗云的一丝神魂分身,却寄托在本命蛊之上而悄然存活,如果不是莫紫宸发现得早,以秘法将其本命蛊一同斩杀的话,罗云的神魂,便会被其本命蛊所保留下来,将来未必没有复生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