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老同学

可能是心情比较好吧,效率也比较高,今天是龚诗晨来喊李罗兰下班,而忙的焦头烂额的李罗兰直接忽视了龚诗晨的存在道:

“没事也把香港的服装城都溜达一下,说不定哪天就来给我递辞职报告了,还是准备点回去的行头吧!”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时,那是时间和距离都难以分割的,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这就是爱情的魔力,没有尝到爱情滋味的人,自然是不明白的。

而尝到了甜头的人是有些向往和期待,龚诗晨被李罗兰如此一提醒倒是真的跑了,看的李罗兰直瞪眼睛的嘟囔了一句:

“真是一个见色忘友的女人!”

瞧她溜的多快啊,龚诗晨轻松的心情,还在盘算着买什么样的礼物送给凌彦泓,上次向艾小蛮定购的阿玛尼,他每次都穿,有一件颜色不是很合适,只是穿在他身上显示不出来衣服的难看而已,但是他如果穿上别样的,应该是更帅气好看才对。

如此,一个人准备去逛街,买衣服,买剃须刀,买皮带,买――打火机就不用了吧?

“嗨,niki,我们又见面了!”

龚诗晨正在思量着带些什么回去,给老公,给大哥,给爸爸,给公婆…

便听得一声响亮的声音,极是悦耳,不觉狐疑的转过脸来,看着眼前一表人才的男子,漂亮的桃花眼,整洁而合身的铁灰色套装,戴着斯文的金边眼镜,发丝梳理的整整齐齐,像极了一个一派潇洒的成功认识,只是如果年龄再大一些,可能更有魅力些吧,但和范喆迪的阳光以及庄文天的雅致相比,这个男子还没有脱去淡淡的俗气。

且不管这些,龚诗晨好奇的看着他,眼神里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他们认识吗?

“先生,我好们好像不认识!”

龚诗晨努力搜寻着自己的记忆,不太清晰的记忆,这个人好像见过,但又一时间想不到在哪里见过,不觉的疑惑和迟疑起来。

“不记得了我吗?我们曾经是同学呢!”

Dison眨眨眼,发挥着他一如既往的功力,若是平常的女孩子,肯定是早已神魂颠倒,可是龚诗晨已经见识了无数的比他优越的男子,而且自己的老公更是人中龙凤,所以他的笑容是没有任何功效的。

只是龚诗晨却想到了他是谁,不觉讶然道:

“你是那个,那个吴镇霆?Dison?”

龚诗晨在猜到了这个名字,认出来这个人的时候,脸上也瞬间变色,糟糕,她好像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摆了一个极为超级的乌龙。

不是自作多情的行为,但至少也是有些画蛇添足了,有些爱慕是不用说再见的吧,她和庄文天之间其实顺其自然淡忘下去不是更好,可是被她那么一个电话,哎呀,他会怎么想呢,是伤口上加把盐呢,还是有些嘲笑她的多此一举呢?

“是啊,我送给你的花喜欢吗?”

见龚诗晨沿着街道向前走,吴镇霆索性放下了自己的车子跟了上来,此时街头人来人往,下班的高峰期啊。

“哦,原来是你送的――”

龚诗晨的脸上已经很是不好看,一方面为自己个庄文天这样一个电话而觉得尴尬,另一方面这个吴镇霆让她想到了以前高中时候的事情,那一次差一点儿被他强吻,害得她躲在家里哭了很久,后来他被大哥给警告了一番,然后他家人把他带走了,而她后来就出国了。

这样一个人,顶多是青涩回忆里一个尴尬而不爽的节点而已,早已被她抛诸脑后,此时再此出现在龚诗晨面前,联想到了他送的花,龚诗晨的脸上自然是不高兴了。

“没有想到你也在香港啊,真是好巧。”

龚诗晨不知道吴镇霆怎么知道自己在香港的,但是由于她上次被凌彦泓拿到了节目上去,倒是又红火了一阵子,有时候走在街上,也会有人发现她而好奇的多望两眼呢。

“嗯,是好巧,不好意思,请下次不要给我送花了,我想这对一个已婚的女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龚诗晨对于吴镇霆的印象不好,上高中的时候,仗着自己长的秀气,总是喜欢勾引女孩子,后来不知道怎么看上她了,而且还穷追不舍。

尽管事过多年,她已经忘记,但是此时想起来,本能的防备还是有的。

“其实也没有什么意思啦,我知道你结婚了,嫁了那么棒的老公,真是有福气,我送花是向你道歉的,以前年少不懂事,做了许多让你不开心的事情,这一次刚好知道你在香港,所以呢,就特别来慰问一下,希望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喏,说的冠冕堂皇,让你无可辩驳,更何况一向不与人为难的龚诗晨,只得笑笑,看着吴镇霆伸手,迟疑了一下,伸手,握手言和,也便这般吧。

毕竟眼前的吴镇霆不是年少时的轻浮,也许人都会变得,她也不能太不给人面子。

“过去的就过去吧,我已经忘了,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龚诗晨说着已经抬步上了一辆出租车,她并不想和吴镇霆有什么过多的纠缠,毕竟心已经靠近了凌彦泓的她,考虑到了凌彦泓的妒忌和霸道,万一被哪个狗仔跟上,麻烦又无穷无尽了。

“niki,有空到我家做客啊,我妈还记得你呢。”

双手插在口袋里,悠然而正经的微笑着,看起来谦谦君子至极,龚诗晨笑笑点头,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