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先民认为头发是身体的一个部分,受之父母,且处于头部,应当格外重视,因此终生不会随意剪发剃发。头发被剃,多是因为犯罪或出家,例如上古五刑之一的“髡(kūn)刑”,就是将犯人的头发剃去。头发还必须扎束起来,否则,披头散发会被视为异类,成语“被发左衽”就是对异族人发饰和服饰特点的概括。因此,华夏先民从小就要把头发扎起。孩童时期,一般把头发中分,在头的两侧束成两结,因为形状像牛角,所以叫总角。因此,用“总角”指代八九岁到十三四岁。后来人们也用“总角之交”来形容幼年时代就交好的朋友。十五岁左右,是入大学之年,这时要把总角解散,束成一髻,作为成童的标志。
古代贵族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要举行比较隆重的成年仪式,即束发加冠、束发加笄。
束发所用之物,不一而足,对于男子来说,主要有冠、簪(或称笄),女子则主要用簪。
冠,小篆作。《说文解字》说解为:“冠,絭也,所以絭发,弁冕之总名也。……冠有法制,从寸。”从《说文解字》的说解看,“冠”有两个意义,一个是束发之具,一个是弁冕等贵族头饰的总称。表示“束发之具”的“冠”是戴在头上用来约束头发的带孔之管,用冠将发髻套住后,再用簪子穿过冠的孔把它固定,从而把冠与发髻固定起来。冠还要系缨,“缨”就是用来系冠的带子,一般系在下巴下面。
在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只有贵族才可戴冠。贵族男子到二十岁要行冠礼,冠礼一般在祖庙进行,由受冠者的父亲或兄长主持。届时要请宾客到场,按一整套复杂的程序行礼,核心内容是三次加冠、取字和礼见。初次加冠,表示授予贵族“治人”的特权;再次加皮弁,表示从此有服兵役的义务,有参与保护贵族权利的责任;三次加爵弁,表示从此有在宗庙中参与祭祀的权利。实行加冠礼后,表示受冠者已经是成年人,因此,常用“冠者”表示成年人,如《论语·先进》:“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戴冠要束发,所以古人又以“结发”表示二十岁。陈子昂《感遇诗三十八首》之三四:“自言幽燕客,结发事远游。”
加冠后,贵族在一些场合必须戴冠,否则会被认为不合礼节。《国语·晋语》说:“人之有冠,犹宫室之有墙屋也。”冠是古代士人以上阶层必用的服饰,戴冠是一种礼,不戴冠是“非礼”的。正因如此,《晏子春秋·内篇杂上》载:“(齐)景公正昼被发,乘六马,御妇人以出正闺,刖跪击其马而反之,曰:‘尔非吾君也。’公惭而不朝。”可见皇帝如果不戴冠就出门,竟会因此被门人冒死阻挡,且令其本人也惭愧不已。公元前480年,卫国发生了政变。孔子的两个弟子,子路和子羔都在卫国。当时,子路直入宫廷参加战斗,结果被打断了结冠的缨带,冠就要掉下来了。这个时候,子路高叫:“君子死,冠不免!”于是停止战斗,结缨正冠,结果丧命。子路的做法非常极端,但从中可看出戴冠在当时是多么重要的礼节。
“簪”,小篆字形作“”,《说文解字》说解为“首笄也。从人、匕,象簪形”,即中间的为“人”构件,上边的构件像簪子之形,整字像人头上插着簪子。“簪”也叫“笄”,多用竹、玉、金属等制成。笄可分为发笄和横笄两种。发笄是专门固定头发的,横笄是固定冠冕的。古时女子十五岁时行及笄之礼,举行一个仪式,把女子的头发梳成成人的发髻,表示女子已经成人。已经许嫁的女子举行笄礼比较隆重,要宴请宾客。没有许嫁的女子举行笄礼较简单,到时请一位妇人给行礼的女孩梳一个发髻,插上发笄即可;仪式过后,取下发笄,依然恢复原来的丫髻。笄礼的形式一直保持到宋代,明清时渐渐消失,但仍有上“髻”风俗,即把“头发盘起”,这是女子出嫁时的一个环节,也是及笄之礼的遗风。到了今天,“及笄之年”一般代指女子十五岁。
用来束发的还有“帻”字,小篆作“”,《说文解字》:“帻,发有巾曰帻,从巾责声。”即在头发上罩头巾,就是帻。汉代应劭《汉官仪》:“帻,古卑贱执事不冠者之所服也。”帻是不能戴冠的地位卑下者佩戴的。汉代开始,帻也为戴冠者所用,不过帻上还要加冠,蔡邕《独断》说汉元帝额上有向下生的头发,不愿被人看见,于是就用帻遮盖,于是群僚就跟着戴帻。颜师古注《急就章》说:“帻者,韬发之巾,所以整乱发也。常在冠下,或单著之。”就是说帻是包头发的巾,可在冠下面,也可单戴。
“帼”本指妇女头发上的饰物。古时候的贵族妇女,在举行祭祀大典时戴一种用丝织品或发丝制成的头饰,它的特点是宽大似冠,高耸显眼,内衬金属丝套或用削薄的竹木片扎成各种新颖式样,外面紧裹一层彩色长巾而成,有的还点缀着一些金玉珠翠制成的珍贵首饰。这种冠饰,戴在头上,罩住前额,围在发际,两侧垂带,结在项中,勒于后脑。既不同于发式,也不同于裹巾,而且可以随时取下,也可随时戴上。先秦时期,男女都能戴帼,用作首饰;到了汉代,才成为妇女专用。因巾帼这类物品是古代妇女的高贵装饰,人们便称女中豪杰为“巾帼英雄”,后人又把“巾帼”作为妇女的尊称。传说诸葛亮曾送给司马懿一顶巾帼,就是讥讽司马懿像个女人,不敢与蜀兵交战。
如前所述,“冠”有两个意义,除了表示束发用具,还是弁冕等贵族服饰的总称,即类似今天像帽子一样戴在头上的一种服饰,它的作用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礼记·内则》:“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殷人𠳲而祭,缟衣而养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养老。”冠出现得很早,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名称,即夏代称为“收”,商代称为“𠳲”,周代以后称为“冕”。“冕”西周金文作“”,像人戴冕之形,后来增加构件作“冕”。
周代以前的冕冠样式,到汉代创立时已经失传。汉初帝王祭祀时所戴的冠是刘邦创造的长冠。东汉明帝时为了进一步规范礼制,特别要求有司及儒学大师根据典籍,重新制定了冕冠制度,并一直传袭下去,直到明亡后汉族冠服制度的取消。冕冠的形制特点是,上面有长条形的板子叫“延”或“冕版”。冕版通常是前圆后方,象征天圆地方;前低后高,寓意俯伏谦逊。冕版表面多裱以细布,上面漆成黑色,下面漆成浅红色。两端分别垂有若干串玉珠,称为“旒”,穿珠的彩绳是以五彩丝线编织而成,称为“藻”。珠串的多少依身份不同或多或少,以十二旒为最尊贵,专用于帝王。冕冠是重大祭祀时才戴的礼冠,平时是不能随意戴的,因此,冕冠实际上就是一个象征符号。
弁,古代贵族男子穿礼服时戴的一种次于冕的帽子,甲骨文作“”,西周金文作“”,籀文作“”,《说文解字》小篆或体“”,都像双手扶冠之形,即以双手“敬以承之也”。弁有爵弁、皮弁、韦弁之分。一般认为爵弁的形制像冕,但顶上的版前后平,无旒,颜色像雀头。爵弁服是古代的士协助君主祭祀时的服饰,士亲迎等仪式也可服,是士的最高服饰。皮弁用白鹿皮制成,由几块拼接而成。皮弁服是天子、诸侯、大夫的次于冕的礼服。韦弁是打仗狩猎时的弁。由于韦弁是打仗狩猎时所戴,又成为士的常服。
“巾”字甲骨文作“”,像佩巾下垂之形,“巾”本是用来擦抹、包裹或盖东西的小块织物,戴在头上就称为“头巾”,与现代陕北农民用白羊肚手巾包头相类似。古代贵族戴冠,平民百姓则主要是戴头巾。春秋战国时期,士兵来自于平民,多用青布包头,军队有称之为“苍头军”的,如《战国策·魏策》:“今窃闻大王之卒,武力二十余万,苍头二十万。”东汉时受玄学影响,人们对传统礼仪俗法有一种抵触或反叛的心态,认为戴头巾很轻松,甚至很风雅,因此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头巾在读书人中广为流行,并发展成一种“折角巾”。“角巾”进而成为文人隐士的象征,成语“角巾私第”正式保留了这种象征的使用。成语“角巾东路”意谓辞官退隐,登东归之路,后成为归隐的典故。
从头巾又演变出幞头,就是在方巾上剪裁出四条脚带,并将四脚接长,形成宽带,这样系裹在头上,不仅方便,而且比较稳当,不容易散开。幞头于唐代盛行,唐代男子的典型服饰离不开幞头。
帽是戴在头上的首服的统称,主要用于防寒保暖。《说文解字》未收“帽”字,说明该字出现较晚。但《说文解字》中有“冃”字,小篆作“”,说解为:“小儿蛮夷头衣也。从冂;二其饰也。”意思是少数民族小孩戴的帽子;又有“冒”字,小篆作“”,古文作“”,其中“”构件表示帽子,里边的构件代表人头,整字表示头上戴着帽子。可见,帽子本是少数民族人士戴的,不合中原规范。三国时连年战乱,人们不怎么讲究传统的冠冕制度了。曹操根据上古的鹿皮弁创制了“帢”,其特点是尖顶、无檐、前端有缝,由于曹操的提倡,帢广泛流传于朝野,并被后世继承。帢的造型特征已与少数民族的帽子没什么大差别,渐渐地人们把帢帽混称,而后来“帽子”成了“一统天下”的称呼。
乌纱帽作为官宦的代名词是在明代才正式开始的,在此之前,头巾逐渐演变成幞头,幞头逐渐演变成纱帽。隋唐时,天子百官庶人都可以戴乌纱帽,后来宋代在纱帽的两边加上双翅,而官员的纱帽以黑色为主,到明代时,将纱帽定为文武官的礼帽。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定都南京后,于洪武三年作出规定:“凡常朝视事,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意思是,文武百官上朝和办公时,一律要戴乌纱帽,穿圆领衫,束腰带。另外,取得功名而未授官职的状元、进士,也可戴乌纱帽。从此,乌纱帽成为只有当官的才能戴的帽子,平民百姓就不能问津了。乌纱帽慢慢成为官宦的代名词。明代官帽的帽翅多为椭圆铲形,这一典型形象在戏剧舞台上有充分的表现。
《墨子·辞过》“古之民未知为衣服”,后来经“圣王”定下了“衣服之法”,人才穿上了衣服,目的在于“适身体,和肌肤”。《释名·释衣服第十六》说:“上曰衣,衣,依也,人所依以芘寒暑也;下曰裳,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我国古代服装的基本形制是“上衣下裳制”。下面选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分上衣、下衣两部分来分别介绍。
“衣”,甲骨文写作“”,西周金文作“”,像开领上衣左右襟相掩之形。甲骨文字形是右领压住左领,即“左衽”;金文字形是左领压住右领,即“右衽”,这说明最初对上衣左衽还是右衽没有严格规定。至迟到周代,中原地区已经形成了“右衽”的风俗,而“左衽”则是北方少数民族和西域胡人的衣服款式。《论语·宪问》里有一条:“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这意思是说,如果没有管仲,我们恐怕要披头散发穿左衽的衣服了!这是孔子对管仲辅佐齐桓公的“尊王攘夷”之功的肯定。当时“被发左衽”是北方少数民族的习俗。由于管仲辅佐齐桓公成功抵御了当时某些北方民族对中原地区的侵扰,保护了中原地区的周王室与诸侯国,所以孔子用这句话表扬他。
孔子像
“襦”(rú)字的形旁为“衣”,本义是短上衣,是一般人平时御寒所服。“襦”有长襦短襦之分,齐膝的叫长襦,汉代辛延年《羽林郎》“长裙连理带,广袖合欢襦”;齐腰的短襦称腰襦或小襦,《孔雀东南飞》“妾有绣腰襦,葳蕤自生光”,其中腰襦就是短襦。襦和裙对称时,可叫“上襦”,如《陌上桑》“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襦既是御寒之衣,一般就会有里子,如古乐府《妇病行》“抱时无衣,襦复无里”。
“複”从衣复声,本义就是夹衣。《说文解字》:“複,重衣貌。”《释名·释衣服第十六》:“有里曰複,无里曰禅。”显然,“複”是相对单衣的“禅”而言的。本义为夹衣的字还有从衣合声的“袷”,《说文解字》说解为:“袷,衣无絮。”
“袍”从衣包声,形旁“衣”标志所属的大类,声旁“包”兼表义,有包住全身的意思,本义是长至脚背的长袄,有里子面子,中间絮丝绵或乱麻,一般说来,穿不起裘的人才穿袍。《诗经·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这里指战袍。汉以后有绛纱袍、皂纱袍,袍成了礼服了。袍还有另一个含义,类似后代睡衣,《礼记·丧大记第二十二之二》“袍必有表,不禅,衣必有裳,谓之一称”,郑玄注:“袍,亵衣,必有以表之乃成称也。”表是罩衣,最初,袍是睡衣,只能家居时穿。
“裘”字甲骨文作“”,像毳毛在外的皮衣之形,说明了裘的本义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皮草。“表”字小篆字形作“”,从衣从毛,《说文解字》说解为“古者衣裘以毛为表”,也说明裘的特点是毳毛在外。贵族穿裘,在行礼或待客时要罩上罩衣,否则被视为不敬。《礼记·玉藻》:“表裘不入公门。”就是说裘上不加罩衣不能到正式场合。罩衣叫做“裼”,裼衣的颜色必须与裘衣相谐调。《礼记·玉藻》说:“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意思是国君的狐白裘上要罩素锦裼衣。《论语·乡党》中说“缁(zī,黑色)衣羔裘,素衣麑(ní,小鹿)裘,黄衣狐裘”,平常家居,裘上不加裼衣,庶人穿犬羊之裘,也不加裼衣。
用以做裘的皮毛多种多样,例如狐、豹、虎、熊、犬、羊、鹿等,后来还有狼裘、兔裘等。其中狐裘和豹裘最为珍贵,为达官贵人所穿,《史记·孟尝君列传》:“此时孟尝君有一狐白裘,直千金,天下无双。”可见这种狐白裘价值不菲,它是用狐腋下最柔软最温暖的皮毛制成的,由于稀少,因此显得珍贵。至于诗仙李白放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更是采用了夸张的手法,以显示李白对钱财的不在意。狐裘珍贵,主要用于正式场合。羊裘和鹿裘是粗劣之裘,因此穿羊裘、鹿裘常被用来形容人贫穷或生活简朴。《史记·刘敬列传》记载刘敬贫困时曾穿羊裘而自称“衣褐”。
“褐”字《说文解字》说解为:“编枲袜。一曰粗衣。”可见“褐”有两个意义,一是用粗麻编织的袜子,二是用粗毛或粗麻制成的衣服。这种用粗麻编织的“褐”不仅不华丽,而且分量重,不保暖,是贫苦人所穿,成为贫苦人的标志,所以古人常以脱去褐衣表示做官,叫做“释褐”。扬雄《解嘲》:“夫上世之士,或解缚而相,或释褐而傅。”
“衮”字从衣公声,《说文解字》说解为:“天子享先王,卷龙绣于下幅,一龙蟠阿上乡。”衮是古代帝王祭祀先王时所穿的礼服,也称衮衣、衮服。衮服上面的章纹都有其各自特定的含义和象征性,在历朝历代的帝王的法服上延续不变。在这里服饰的意义早已不再是简单的衣服,而是上升为精神的承载体。
“亵衣”也就是内衣,是最具隐秘性的服饰形制。《说文解字》:“亵,私服。”亵衣又叫衷衣。《说文解字》把“衷”说解为“里亵衣”,说明“衷”的本义也是内衣。内衣在汉代称“抱腹”或“心衣”,“心衣”的基础是“抱腹”,“抱腹”上端不用细带子,而用“钩肩”及“裆”就成为“心衣”。两者的共同点是背部袒露无后片。
“带”小篆字形作“”,《说文解字》说解为:“绅也。……象系佩之形。佩必有巾,从巾。”带子主要起到束腰的作用,一般系在腰上,后来称之为腰带。腰带出现得比较早,旧石器时代的先民捆扎兽皮、树叶的绳索,就是腰带的雏形。新石器时代由于缝纫技术的提高,布帛的出现,腰带增加了装饰的意义。仰韶文化有腰带陶环,江苏邳州出土了长方形的腰带骨环,说明这个时代的腰带已经比较讲究了。带分大带、革带。大带主要用来束腰,革带主要用来系韨(fú)并悬挂配饰。腰带扣合的地方有金制、银制、铜制、铁制、革制等,以此来显示地位的尊卑。
大带打结后余下的垂下部分称之为绅。邢昺在《论语注疏》中说:“以带束腰,垂其余以为饰,谓之绅。”现代汉语有“缙绅”的说法,指的是贵族士大夫,主要是因为士大夫在上朝的时候把记事的笏板插在腰带间,叫做“缙绅”。
“巿”(fú)字金文字形作“”,小篆字形作“”,像在巾上有一条横带之形,《说文解字》说解为:“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巿以象之。天子朱巿,诸侯赤巿,大夫葱衡。从巾,象连带之形。”“巿”还可以写作“韨”和“芾”。“巿”本是悬垂在小腹下的遮羞布,汉以前一般用皮革,魏晋以后一般用丝罗。汉以后又称“蔽膝”,形似围裙,系在腰间,其长蔽膝,为跪拜时所用。从商周到元明一直保留此古制,即将其作为装饰物蔽于裳前,并与庄重华丽的礼服相配。古人用这种方式表达对先人的尊崇和对古制的尊重。巿是古人的命服,其制作和穿着上必然存在着等级差别。根据礼制,“巿”的颜色从天子到诸侯到大夫都有严格规定。
“裳”,初文作“常”,《说文解字》说解为“常,下裙也”,就是裙子。裳本来是由具有劳动保护作用的围裙发展而来的,属于马家窑文化类型的青海大通上孙家寨遗址出土的彩陶盆上有舞蹈文饰,一群女子穿长裙牵手而舞,距今约四五千年了。“衣”和“裳”是有分别的,衣主要指的是上装,裳主要指的是下裙。《诗经·邶风·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裳。”这句话的意思是绿色的上衣啊,黄色的裙子。《诗经·齐风·东方未明》:“东方未明,颠倒衣裳。颠之倒之,自公召之。东方未晞,颠倒裳衣。”说的是穿衣服太匆忙,把上衣和下衣都颠倒了。“裳”是由很多幅布连接而成的,郑玄在《仪礼》注中谈道:“凡裳,前三幅后四幅也。”前后加起来大概是七幅布,所做成的应该是比较长的长裙。穿裙装在魏晋以前,并不是女性的专利,男女都着裙装。后来,裙子成为凸显女性身材曲线,展现女性魅力的主要服装。
我国古代服装形制在上衣下裳的模式形成之前,以一方布巾遮蔽下阴,即“巿”;腿上则用布条缠绕,叫做“邪幅”。在《诗经·小雅·采菽》中“赤芾在股,邪幅在下”描写了周代贵族仪服,保留着古老服饰形制的特点。邪幅即后世之行縢、绑腿,是用布条斜缠于腿。后来,由邪幅逐渐演化出“裤”,“裤”有多种写法,如“绔”、“袴”,都是形声字,形旁“衣”表示字所属之类,“糸”表示所用材料,声旁“夸”兼表义,“夸”甲骨文作“”,像两腿分开之形。《释名·释衣服》:“绔,跨也,两股各跨别也。”说明裤分两裤腿,两腿分别套入裤腿。最初的裤子没有裆,只有两个裤筒,套在腿上,不包裹臀部、阴部,用带子系在腰间。《说文解字》:“绔,胫衣也。”段玉裁注:“今所谓套袴也。左右各一,分衣两胫。”绔是保暖之衣,往往作为一种奢侈品而存在。“纨绔”是用细绢制成的裤,是有钱人的服装。后来用“纨绔子弟”来指代富贵人家不务正业的子弟。
显然,最初的裤并不便于劳作。我们今天所穿的裤子,是赵武灵王提倡“胡服骑射”引进华夏大地的。据《史记》记载,战国时期的赵国,在与胡人部落交战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鉴于这种情况,赵武灵王就想向胡人学习骑马射箭。要学习骑射,首先必须改革服装,采取胡人的短衣、长裤服式。于是,赵武灵王于公元前302年开始改革。他力排众议,在大臣肥义等人的支持下,下令在全国改穿胡人的服装,因为胡服在日常生活中做事也很方便,所以很快得到人民的拥护。
古代的裤子是没有裆的,据考证,古人的裆部的确是什么也不穿,这是因为古人的上衣较长,像现代的大衣,可以遮盖裆部,正是因为裆部无衣,所以古代的礼制规定,不是过河的话,不准把外衣提起来。如《礼记·曲礼上》:“不涉不撅。”“撅”即撩起衣服,意思是不蹚水过河就不要撩起衣服,以免“出乖露丑”。
裈(kūn)是后来才出现的,有两种形制,一种为短式,似今天的三角短裤,称为“犊鼻裈”;一种为长式,如今日之衬裤。其特点是都出现了裆。“犊鼻裈”因形似牛鼻而得名,不缝裤管,只是用一块布缠于裆部,山东沂南汉画像石上,有其形象,确实像犊鼻。犊鼻裈是贫贱劳作者所穿,《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载:“而令(卓)文君当炉,相如身自著犊鼻裈,与保庸杂作,涤器于市中。”这是司马相如有意穿犊鼻裈以示其贫贱,出老丈人卓王孙的丑。魏晋时代“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嗜酒如命,《世说新语·任诞》记载了他的独特言语:“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
穿在脚上的都可以叫做足衣,包括各种鞋子和袜子。它们出现的年代比衣服要晚,夏代以后鞋子才成为人们的必穿之物,袜子则更晚。
“屦”是鞋最早的名称,特指单底鞋。屦是用葛、麻、皮、丝等材料制成的,底子比较薄。古代一般夏天着葛屦,冬天着皮屦。葛屦和皮屦都是比较高级的屦,用丝作的丝屦就更为奢侈,连士人君子都认为是铺张。只有显贵高官等有钱人才穿得上丝屦,一般百姓是穿不起的。
“履”《说文解字》古文作“”,由“页、足、舟”三个构件组成,“页”像突出头部的人形,表示意义与人有关;“足”和“舟”都是行进的凭借,整字表示人行进之意,本义就是“行进”,战国以后引申为鞋的通称。小篆作“”,《说文解字》说解为:“足所依也。从尸,从彳,从攵,舟象履形。一曰尸声……古文履从页,从足。”也是把“履”解释为鞋的通称。
在古人眼里,“履”还是“礼”的体现。《释名·释衣服》:“履,礼也,饰足所以为礼也。”“履”和“礼”之所以有这样的关系,大体有这样几个原因:首先,二者上古读音相同,古代经学家和训诂学家热衷于“声训”,所以“履”训“礼”,“礼”也训“履”。其次,古人认为“礼”是可以实行、履行的,而“履”正有这个特征。再次,服装整齐本身就是“礼”的表现,所以《释名》说“饰足所以为礼也”。
木底有齿的鞋叫屐,屐可以踩在泥地上防污。《释名·释衣服》:“屐可以践泥也。”颜师古《急就篇》注:“屐者,以木为之,而施两齿,可以践泥。”《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八年》:“过户限,不觉屐齿之折。”可证屐有齿。《南史·谢灵运传》:“(灵运)寻山陟岭必造幽峻……登蹑常着木屐,上山则去其前齿,下山去其后齿。”后来人们便把这种屐叫做谢公屐。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现代社会中,木屐仍普遍保留在日本人民的日常生活中。
“舃”的小篆字形作“”,上面像鸟头,下面像鸟尾及脚,本义是一种鸟,在《说文解字》中“舃”是“鹊”的异体字,读作què。“舃”作鞋讲可能是因为这种鞋的形状像鹊鸟的样子。
舃设计巧妙,可以防水。在先秦,舃是帝王之服。如《诗经·豳风·狼跋》:“公孙硕肤,赤舃几几。”汉代帝王仍穿舃,如《汉书·东方朔传》:“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身衣弋绨,足履革舃。”舃与普通鞋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鞋底。舃的鞋底制成双层,贴近脚的部分是布底,下面用木头做成托底,所以舃底很厚。这种样式有其实用目的:古代朝祭形式繁复,行礼者需要站立很长时间,舃的木底可以避开地面的潮湿,特别是祭坛设在郊外的“郊祭”,行礼者在清晨或雨雪天气中站立于泥湿之地,舃底可以非常有效地解决湿透鞋底之苦。作为礼制的产物,舃是在中国传统礼制走向成熟的商周时期产生的。舃的帮面通常以皮革制成,染有不同的颜色,根据周礼的规定,君王后妃及公卿百官所穿之舃,在不同的场合,必须着不同的颜色,并且必须和官服相配。舃的颜色以赤色为最高,周天子在最隆重的祭祀活动中,脚下要穿赤舃。汉代以后,舃成为一般鞋履的通称。如《史记·滑稽列传》:“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舃交错,杯盘狼藉。”可见“舃”与“履”一样成为鞋的普遍通称。
靴,从革化声,革的本义是去掉毛的兽皮,即我们今天所说的真皮。“靴”和“鞋”都以革为表义构件,说明兽皮常用作制鞋的原料。靴原为中国北方游牧民族所穿,它的特点是有长筒,又称“马靴”和“高筒靴”。靴的样式有旱靴、花靴、皮靴、毡靴、单靴、棉靴、云头靴、鹅顶靴等等。
“袜”字异体繁多,包括“韈”“韤”“襪”,它们的部首依次为“革”“韦”“衣”,“革”“韦”说明其质料常常是兽皮,“衣”说明其类属。古代袜子是用带子系的。《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王生老人,曰:‘吾袜解。’顾谓张廷尉:‘为我结袜。’释之跪而结之。”这里的结袜就是把袜子带系好。古人登席必脱袜,否则为不礼。《左传·哀公二十五年》:“(卫侯)与诸大夫饮酒焉,褚师声子袜而登席。公怒。”按照古代礼节,臣见君,需解袜然后登席,褚师穿着袜子登席,卫侯以为对自己不敬,所以“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