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字甲骨文作“”,取象于代表祖先接受祭祀的小孩;西周金文作“”,取象于主祭的大人,都表示祭祖之事。后来增加表义构件“示”,小篆字形作“”和“”。隶书以后,笔画较少的“祀”字成为规范字形。从这些古字形可以看出,古人祭祀,不仅有主持祭祀的人,还要用一个小孩代表祖先神接受祭祀。这个代表祖先接受祭祀的人,被称作“尸”,一般由死者的臣下或晚辈来充任。“尸”字西周金文作“”或“”,像下肢弯曲的人形,这大概是“尸”代替先祖接受祭祀时的姿势。由于“尸”只是代表先祖接受祭祀,后来用“尸”比喻坐享俸禄,不干实事。“尸位”的意思是空占职位,不尽职守。如《尚书·五子之歌》:“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后来“尸位”与“素餐”连用,比喻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白吃饭。
“祝”的甲骨文字形作“”或“”,像人跪祷之形,本义就是“祭祀时主管祭礼的人”。后来该字形与取象站立人形的“兄”字混同,为了区别,增加表义构件“示”。从这个字形可以看出,古代祭祀不仅要为鬼神提供各种祭品,祭祀者还要把自己祈求的内容告诉鬼神。
“埋”字甲骨文作“”或“”或“”,外边的构件像挖地而成的坑穴,里边的构件依次像牛、羊、犬,坑穴内的小点表示水或土,整字表示把祭祀用的牺牲埋在坑穴之中,这是古代埋牲祭祀山川的方式,也是“埋”在卜辞中的主要用法。“埋”字后来引申为“掩埋”,如“埋葬”“埋藏”等。
“沉”字甲骨文作“”或“”,像把牛或羊沉到水中,还有的作“”,像把牢(即经过精心饲养的牺牲)沉到水中,表示用牛羊等祭祀川泽,在卜辞中的意义主要是沉牛羊以祭,由此引申为“沉没”的意思。
“宜”的甲骨文字形作“”,像把肉陈列在俎上之形,表示用肉祭祀。《周礼·春官·宗伯》“宜于社,造于祖”中“宜”就是这种祭祀方式。由于祭祀鬼神的目的是为了祈求平安福佑,因此“宜”引申有“所安也”的意思。《诗经·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中“宜”就是“安”的意思。
“雩”(yú)字甲骨文作“”,小篆作“”或“”,《说文解字》说解为:“夏祭,乐于赤帝,以祈甘雨也。从雨于声。,或从羽。雩,羽舞也。”意思是,雩是古代求雨祭祀,雩祭在夏季举行,祭祀对象是赤帝,祭祀方式用舞蹈娱神。两个小篆字形一个以“雨”为部首,表示求雨祭祀;一个以“羽”为部首,表示用羽舞使雨神精神愉悦,以达到求雨的目的。
古代祭祀礼仪中,不仅要为鬼神提供饮食,还要用音乐、歌舞等娱神,因此,祭祀时常常伴有音乐和歌舞。“礼”字甲骨文作“”,由“”和“”两个构件组成,“”像鼓形,“”像两串玉形。“玉”在古人心目中具有灵性,因此,常用作祭品;“”像鼓形,“礼”字形体中包含鼓形构件,说明古代祭祀过程中,常常用钟鼓奏乐,以使鬼神精神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