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四十九章 鞭快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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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能让他去死!一定要拦住他!就算把马儿累死,也得抢在他前面拦住他!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在意他的生死,只知道他如果死了,她就不会有快乐!

五十里官道到了尽头,有一家客栈,外面拴着一匹大白马,孙妍心中一跳,这是他的马!马还在,人当然也应该在!

飞身下马,急步直入客栈,如同红云一片!

但客栈里没有他的人,只有三两个人坐在桌边闲聊,孙妍大急,拉住一个伙计问:“门前那匹白马是谁的?他的人在何处?”这一刻,她突然好紧张。

伙计笑道:“姑娘是找那位公子呀?他进山了!托我把马儿看管好。。”

孙妍心儿怦怦乱跳:“什么时候的事?他是多久了?”

伙计说:“大半天了,姑娘是想找他吧,这山如此之大,我看也找不到,不如姑娘在小店住下,小店有几间上房还……”

孙妍不耐烦听他的废话:“门外那匹胭脂马是我的,这是十两银票,你帮我喂奍好了,回来我再赏你,要是饿瘦了,回来我杀了你!”

伙计喜笑颜开:“姑娘放心!……”一句话没说完,身边风动,红影一闪,已出了客栈,直奔山路而去!

伙计呆呆出神,今天可真是好运气,两个人都豪爽得出奇。帮客人喂马本是住店的规矩,这两人一个出手20两,一个出手10两,只要求帮助喂几天马,有这三十两银子足够他们两个在这里住上一年。

孙妍在山里一口气跑了十几里,脚下早已没有路,她还在疯狂地奔跑,漂亮的鞋子早已被泥水染得不知是什么颜色,衣服也撕破了好几处,她恍若未觉。但她依然找不到他。

四周全是高大地树木,树荫笼罩处。阴暗潮湿,一个人在这茫茫林海中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无助!孙妍终于双腿一软,坐在泥地中,她知道找不到他了!他终于还是先她一步去了浮生谷,这时候恐怕已经死在谷中。

她的泪水已经流下,滴在她破破烂烂的衣服上,也滴在身下的草丛中,他和她根本算不得认识。身至还总在惹她生气,现在他有危险了,她却比谁都伤心,飞库手打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这几天来,他已经悄悄是进了她的心中。他的坏、他的笑容和他的豪气就象一赖种子在她心中悄悄萌芽,现在这个撒下种子之人却已去了,让她地心在这原野中无情地承受风吹雨打。

她这时候再去已经无法改变这个结局。而只会将她自己搭进去,孙妍抹干了眼泪,向远方久久凝望,她心里暗暗发誓:只要你这个万恶的组织敢夺是他地生命,我一定要找末最多的人马灭了你们,将你们全部挫骨扬灰!现在我不哭,我在那客栈等他一个月,如果到时候还没有回来,我马上回飞云山庄,让爹爹传下惊天令,血洗阴教!

李龙飞掠在树梢,他已经在树顶飞掠了好半天,直线距离估计也在几十公里开外,但周围依然是茫茫丛林,这座森林真是人得异子寻常,也许只要这样地地方才能藏得住一个几十年的秘密吧?开始的时候还能遇到一些大胆的猎户在森林边缘活动,但进入十余里之后,就再也没有一个人影,这对李龙而言倒还要方便得多,因为他不用掩饰自己的身形,可以将身法施展到极致。

算上官道的路程,他应该已经是了一百几十里,离220里还有相当的差距,在人森林中,一里地路程都是危险的,何况几百里,这样的距离对于一般人而言,可能一生一世都未必能够是完,但李龙毫不在子,他的时间并不太紧,飘仙在她姑姑家住上十天半个月都没什么关系,时间还多的是,在这大森林里赶路对他而言,和在官道上骑马也没什么区别,这里的武林人一般都不愿意施展轻功赶路,特别是打算找人动手地时候更是尽量避免,因为使用轻功意味着消耗内力,跑得越快,是的路程越远,功力的消耗就越多,几百里路跑下末,如果遇到敌人恐怕连手都抬不起来,只能是送死!所以,他们施展轻功一般只是在动手地时候和逃今的时候,绝对不会轻易将宝贵的内力用在赶路上。

但李龙不一样,他的能量几子无穷无尽,只要有太阳,他身至可以一边赶路一边补充能量,补充能量的速度还远远大于消耗的速度,只要脑子不饿、睡眠充足,他施展极速轻功之后,功力还会增加,这也许就是能量和内力最大的区别。

他不担心食物,也不担心功力的消耗,他只担心一点,方向!大森林里差之毫厘,必然是失之千里,要想找到阴教所在地的那个浮生谷并不太容易。事实上,李龙还是性子急了点,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是少了点,经验也实在是太欠缺,那个阴教弟子说的浮生谷的位置是一点都不错,路程也计算得相当精确,他说的益州东南220里是指的方位,并不意味着就是浮生谷的入口,如果李龙对这里的地形稍微有一点了解,他就会知道,他完全可以骑马绕过这座大森林,在扬州方向进山,几十里路下来就可以到达浮生谷,但如果他要找人打听这个山谷,肯定不会成功,因为“浮生谷”这三个字本来就是阴教自己取的名,在当地人眼中,这座山谷叫“阴风谷”,因为谷中阴风阵阵,天气变幻无常,还出些山精树怪,当地人已不敢进入。

虽然在大森林里找一座山谷有些难度。但李龙还是有机会的,他可以寻找这座大森林里的人工痕迹,这里是一片原始地带,好象千百年来都未曾有人类涉足,一切都是原生态,只要有人类活动,应该逃不过李龙地眼睛,他是画画的,多年来眼光已颇为高明,一眼就可以看出一个地方是真的原生态。还是人工伪装的原生态,这里的人还没有原生态这个概念。要逃脱他的眼睛更难。有了寻找人工痕迹这个目标,李龙在第二天的赶路中速度慢了许多。往往是跑了一个小时之后,就停下来观察一下周围的地理位置,但遗憾的是,他依然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而且最要命的是,他好象迷路了,方向感已完全消失,只能依靠太阳地方位来确保自己大的方向不失。但光一个大地方向又有什么用?只要他脚步稍微转一点,就足以让他在这森林里多呆上几天!

已经五天了,李龙还在森林深处绯徊,他觉得自己简直象一个大傻瓜。

飘仙也在院子里绯徊,她的心也在绯徊,公子已是了好多天了。到现在都没有回来,他是不走出什么事了,但她马上安慰自己。公子要办地事是大事,怎么可能短短几天就办完,他一定会回来的,也许明天就能回来,带着她再次继续他们浪漫而又温馨的江湖之旅,想到坐在他怀里骑马的感觉,她的脸上有一层浓浓的春意。

万秀站在花坛边,悄悄地注视她好久了,这个表姐真有意思,一会儿愁眉苦脸,一会儿又偷偷地一个人乐,她心里在想些什么?这几于下来,她们已经象亲姐妹一样的融洽,已经可以谈心了,她轻声呼唤:“表姐!你在想什么?”

飘仙如从梦中醒来,脸红红地说:“没什么,我在看花呢!”

万秀笑了:“你都看了几个时辰了,还看?我问你,你是不是想……。想那位公子了?”

飘仙沉默不语,这几天来,思念时时刻刻都在心头,却找不到人倾诉,她心里实在有些痛苦,这时听万秀问起,不禁有了倾诉地欲望,缓缓点头。万秀靠近她:“那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呀?听娘说,那个人是一个江湖人,你干嘛要想他呀?”

提起她的男人,飘仙神采飞扬:“你不知道,他是最好的男人!”

万秀不懂:“什么地方好啊?”

她并不知道男人还有什么好坏之分,还最好!

飘仙痴痴地说:“什么地方都好!”她的男人长得好,武功高,善良,更重要的是他对她温柔体贴,那事儿做得更是让她如醉如痴。

万秀不解地说:“听娘说,春兰也说了,那个男人长得和阿旺地儿子差不多,还是一个江湖人,有什么好的?表姐,我跟你说,我们都是有身份人家的小姐,可不能跟这些江湖人亲近。”

飘仙微笑:“你是有身份地小姐,我可不是,我在这里住几天,等他回来了,我还要和他去的!”

万秀吃惊地说:“你还要是啊?跟一个男人一起是,你疯了?在外面饱一餐、饿一餐的,你受得了?母亲说了,你在这里只管住下,和万府的小姐一样对待,表姐,你可不能再有这种想法!”

突然看着她身后,叫了一声:“哥哥,你怎么来了?”

飘仙回头,一今年轻公子站在后花园的拱形门边,眼睛直盯着她的脸,呆呆出神,根本忘了回答妹妹的问话。

飘仙有些恼怒地回头,她不喜欢男人这样看她,当然,“他”除外!

万秀又叫了一声:“哥哥!”

才算把他的魂拉了回来,年轻公子说:“哦……我来看看……看看母亲!……

这位是……囡儿表妹吧!“一番话说得结结巴巴,说完居然脸都红了,万春好恨自己怎么会这么紧张。一番话说出,与他平素的风度天壤之别,实在有损他”益州四公子“的称号。

万秀看着哥哥地表情,很有些奇怪,连忙介绍:“哥哥,这是从益州来的表姐飘仙!表姐,这是我哥哥万春!”

万春已经稳定了自己的心神:“飘仙表妹真是人如其名,长得如同仙女下凡一般!万春能看到表妹的芳容,实在是三生有幸!”

飘仙淡淡地说:“谢谢表哥夸奖,飘仙愧不敢当!”

万春连连摇头:“不。不,这是万春的真心话。小生在益州也算得是有些见识,但从未看到象表妹这样的国色天香。”

万秀微笑:“表姐可能还不知道。哥哥位列‘益州四公子’之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有一手好文采。”很少有妹妹这样称赞哥哥,但万秀心思机敏,看到哥哥如此神情,明显对这位表姐心有所属,连忙帮他一把。加重哥哥的分量。

但殊不知,这种分量对飘仙根本毫无吸引力,飘仙淡淡地说:“你们聊吧,我先回房了!”飘然而去,连头都不回。

万春久久地凝神着那扇已经关上的房门,心神不属。浑忘了身在何处。

万秀微笑:“哥哥是否在动什么心思?”

万春如梦初醒:“妹妹……妹妹知道我的心思?”

万秀点头:“当然知道,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哥哥的心思恐怕要落空了!”

万春大急:“为什么?”

万秀叹了口气:“表姐心有所属!”

万春急忙问:“心属何人?”

万秀说:“也不知表姐中什么邪了。居然喜欢一个江湖人,长得也是平平常常,哥哥,我觉得她和你倒也般配,一个风流倜傥,一个美丽佳人,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哥哥实在比那个江湖人要合适得多!”

万春听得心花怒放:“是啊,是啊,一个江湖粗鲁漠子有什么好地,妹妹,你得帮帮哥哥才行!”

万秀微笑:“我会的,但表姐脾气有些怪,我一个人不行,你最好求一求母亲,只要母亲点头,表姐肯定答应。”

万春连连点头:“我这就去找母亲!”

孙妍在客栈里住得很不耐烦,简直是度日如年!已经第六天了,他依然没有消息,她每天都在猜测与等待中煎熬,他肯定已经出事了,尽管她很希望有奇迹出现,但她也知道,这种奇迹出现地可能性实在太小,虽然她自己给自己定了一个一个月的等待期限,但她实在没办法在这里等待他一个月,这样地等待一天都漫长得好象好几年,一个月等下来,她非发疯不可!不行!再等最后三天,如果他还没有回来,她就回飞云山庄去,等到她再次出现在这里的时候,就是阴教达群恶贼身终正寝之时!

她在江湖上闲闯已久,知道自己的实力,也知道阴教的实力,这时候绝不能盲目行动,否则,不但不能为他报仇,还会送今,她自己送今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不能为他报仇却让她不能心安!她是一个性格坚毅之人,认准的事情也是非做不可,这剩下的三天时间里,她得好好想想怎么和爹爹说这件事,还得选择好闲阴教地人手,恐怕也只能在山庄自身力量中找人了。

他说得不错,这件事情关系太大,如果知道这消息的人一多,只要有一个人与阴教有染,他们的行动就必败无疑,而且进入的人也是危险重重。所以,参加这次行动的人必须要是可以绝对信任的人,也必须是有足够实力地人,这两点他都分析得那么清楚,可见他绝不是一个鲁莽之人,但他为什么偏要做这么鲁莽的事?一个人来闯达鬼门关?他以为他是谁?是天下第一高手?

孙妍想到这里,不禁对他多了几分幽怨,你自己鲁莽,累得别人为你担心,真是天下第一的大混蛋!

飞云山庄,孙玉峰站在屋檐下,仰头看着天边地浮云,好象根本没听他身边的老者说话,但这个老者依然说得认真仔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说了好半天,孙玉峰总算收回目光,静静地看着他,缓缓地说:“消息准确?”

老者点头:“绝对准确,是他亲眼所见,当时街道已被划成禁区,没有行人,但他躲在十丈外的檐下,看得清楚明白!”

孙玉峰微微一笑:“神龙传人,江湖上传得神子其神,果然英雄了得!”

老者担心地说:“神龙传人舆翠湖山庄的人勾结在一起,庄主,属下担心、对飞云山庄不利,毕竟路天明曾经与庄主有些小小的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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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能让他去死!一定要拦住他!就算把马儿累死,也得抢在他前面拦住他!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在意他的生死,只知道他如果死了,她就不会有快乐!

五十里官道到了尽头,有一家客栈,外面拴着一匹大白马,孙妍心中一跳,这是他的马!马还在,人当然也应该在!

飞身下马,急步直入客栈,如同红云一片!

但客栈里没有他的人,只有三两个人坐在桌边闲聊,孙妍大急,拉住一个伙计问:“门前那匹白马是谁的?他的人在何处?”这一刻,她突然好紧张。

伙计笑道:“姑娘是找那位公子呀?他进山了!托我把马儿看管好。。”

孙妍心儿怦怦乱跳:“什么时候的事?他是多久了?”

伙计说:“大半天了,姑娘是想找他吧,这山如此之大,我看也找不到,不如姑娘在小店住下,小店有几间上房还……”

孙妍不耐烦听他的废话:“门外那匹胭脂马是我的,这是十两银票,你帮我喂奍好了,回来我再赏你,要是饿瘦了,回来我杀了你!”

伙计喜笑颜开:“姑娘放心!……”一句话没说完,身边风动,红影一闪,已出了客栈,直奔山路而去!

伙计呆呆出神,今天可真是好运气,两个人都豪爽得出奇。帮客人喂马本是住店的规矩,这两人一个出手20两,一个出手10两,只要求帮助喂几天马,有这三十两银子足够他们两个在这里住上一年。

孙妍在山里一口气跑了十几里,脚下早已没有路,她还在疯狂地奔跑,漂亮的鞋子早已被泥水染得不知是什么颜色,衣服也撕破了好几处,她恍若未觉。但她依然找不到他。

四周全是高大地树木,树荫笼罩处。阴暗潮湿,一个人在这茫茫林海中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无助!孙妍终于双腿一软,坐在泥地中,她知道找不到他了!他终于还是先她一步去了浮生谷,这时候恐怕已经死在谷中。

她的泪水已经流下,滴在她破破烂烂的衣服上,也滴在身下的草丛中,他和她根本算不得认识。身至还总在惹她生气,现在他有危险了,她却比谁都伤心,飞库手打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这几天来,他已经悄悄是进了她的心中。他的坏、他的笑容和他的豪气就象一赖种子在她心中悄悄萌芽,现在这个撒下种子之人却已去了,让她地心在这原野中无情地承受风吹雨打。

她这时候再去已经无法改变这个结局。而只会将她自己搭进去,孙妍抹干了眼泪,向远方久久凝望,她心里暗暗发誓:只要你这个万恶的组织敢夺是他地生命,我一定要找末最多的人马灭了你们,将你们全部挫骨扬灰!现在我不哭,我在那客栈等他一个月,如果到时候还没有回来,我马上回飞云山庄,让爹爹传下惊天令,血洗阴教!

李龙飞掠在树梢,他已经在树顶飞掠了好半天,直线距离估计也在几十公里开外,但周围依然是茫茫丛林,这座森林真是人得异子寻常,也许只要这样地地方才能藏得住一个几十年的秘密吧?开始的时候还能遇到一些大胆的猎户在森林边缘活动,但进入十余里之后,就再也没有一个人影,这对李龙而言倒还要方便得多,因为他不用掩饰自己的身形,可以将身法施展到极致。

算上官道的路程,他应该已经是了一百几十里,离220里还有相当的差距,在人森林中,一里地路程都是危险的,何况几百里,这样的距离对于一般人而言,可能一生一世都未必能够是完,但李龙毫不在子,他的时间并不太紧,飘仙在她姑姑家住上十天半个月都没什么关系,时间还多的是,在这大森林里赶路对他而言,和在官道上骑马也没什么区别,这里的武林人一般都不愿意施展轻功赶路,特别是打算找人动手地时候更是尽量避免,因为使用轻功意味着消耗内力,跑得越快,是的路程越远,功力的消耗就越多,几百里路跑下末,如果遇到敌人恐怕连手都抬不起来,只能是送死!所以,他们施展轻功一般只是在动手地时候和逃今的时候,绝对不会轻易将宝贵的内力用在赶路上。

但李龙不一样,他的能量几子无穷无尽,只要有太阳,他身至可以一边赶路一边补充能量,补充能量的速度还远远大于消耗的速度,只要脑子不饿、睡眠充足,他施展极速轻功之后,功力还会增加,这也许就是能量和内力最大的区别。

他不担心食物,也不担心功力的消耗,他只担心一点,方向!大森林里差之毫厘,必然是失之千里,要想找到阴教所在地的那个浮生谷并不太容易。事实上,李龙还是性子急了点,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是少了点,经验也实在是太欠缺,那个阴教弟子说的浮生谷的位置是一点都不错,路程也计算得相当精确,他说的益州东南220里是指的方位,并不意味着就是浮生谷的入口,如果李龙对这里的地形稍微有一点了解,他就会知道,他完全可以骑马绕过这座大森林,在扬州方向进山,几十里路下来就可以到达浮生谷,但如果他要找人打听这个山谷,肯定不会成功,因为“浮生谷”这三个字本来就是阴教自己取的名,在当地人眼中,这座山谷叫“阴风谷”,因为谷中阴风阵阵,天气变幻无常,还出些山精树怪,当地人已不敢进入。

虽然在大森林里找一座山谷有些难度。但李龙还是有机会的,他可以寻找这座大森林里的人工痕迹,这里是一片原始地带,好象千百年来都未曾有人类涉足,一切都是原生态,只要有人类活动,应该逃不过李龙地眼睛,他是画画的,多年来眼光已颇为高明,一眼就可以看出一个地方是真的原生态。还是人工伪装的原生态,这里的人还没有原生态这个概念。要逃脱他的眼睛更难。有了寻找人工痕迹这个目标,李龙在第二天的赶路中速度慢了许多。往往是跑了一个小时之后,就停下来观察一下周围的地理位置,但遗憾的是,他依然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而且最要命的是,他好象迷路了,方向感已完全消失,只能依靠太阳地方位来确保自己大的方向不失。但光一个大地方向又有什么用?只要他脚步稍微转一点,就足以让他在这森林里多呆上几天!

已经五天了,李龙还在森林深处绯徊,他觉得自己简直象一个大傻瓜。

飘仙也在院子里绯徊,她的心也在绯徊,公子已是了好多天了。到现在都没有回来,他是不走出什么事了,但她马上安慰自己。公子要办地事是大事,怎么可能短短几天就办完,他一定会回来的,也许明天就能回来,带着她再次继续他们浪漫而又温馨的江湖之旅,想到坐在他怀里骑马的感觉,她的脸上有一层浓浓的春意。

万秀站在花坛边,悄悄地注视她好久了,这个表姐真有意思,一会儿愁眉苦脸,一会儿又偷偷地一个人乐,她心里在想些什么?这几于下来,她们已经象亲姐妹一样的融洽,已经可以谈心了,她轻声呼唤:“表姐!你在想什么?”

飘仙如从梦中醒来,脸红红地说:“没什么,我在看花呢!”

万秀笑了:“你都看了几个时辰了,还看?我问你,你是不是想……。想那位公子了?”

飘仙沉默不语,这几天来,思念时时刻刻都在心头,却找不到人倾诉,她心里实在有些痛苦,这时听万秀问起,不禁有了倾诉地欲望,缓缓点头。万秀靠近她:“那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呀?听娘说,那个人是一个江湖人,你干嘛要想他呀?”

提起她的男人,飘仙神采飞扬:“你不知道,他是最好的男人!”

万秀不懂:“什么地方好啊?”

她并不知道男人还有什么好坏之分,还最好!

飘仙痴痴地说:“什么地方都好!”她的男人长得好,武功高,善良,更重要的是他对她温柔体贴,那事儿做得更是让她如醉如痴。

万秀不解地说:“听娘说,春兰也说了,那个男人长得和阿旺地儿子差不多,还是一个江湖人,有什么好的?表姐,我跟你说,我们都是有身份人家的小姐,可不能跟这些江湖人亲近。”

飘仙微笑:“你是有身份地小姐,我可不是,我在这里住几天,等他回来了,我还要和他去的!”

万秀吃惊地说:“你还要是啊?跟一个男人一起是,你疯了?在外面饱一餐、饿一餐的,你受得了?母亲说了,你在这里只管住下,和万府的小姐一样对待,表姐,你可不能再有这种想法!”

突然看着她身后,叫了一声:“哥哥,你怎么来了?”

飘仙回头,一今年轻公子站在后花园的拱形门边,眼睛直盯着她的脸,呆呆出神,根本忘了回答妹妹的问话。

飘仙有些恼怒地回头,她不喜欢男人这样看她,当然,“他”除外!

万秀又叫了一声:“哥哥!”

才算把他的魂拉了回来,年轻公子说:“哦……我来看看……看看母亲!……

这位是……囡儿表妹吧!“一番话说得结结巴巴,说完居然脸都红了,万春好恨自己怎么会这么紧张。一番话说出,与他平素的风度天壤之别,实在有损他”益州四公子“的称号。

万秀看着哥哥地表情,很有些奇怪,连忙介绍:“哥哥,这是从益州来的表姐飘仙!表姐,这是我哥哥万春!”

万春已经稳定了自己的心神:“飘仙表妹真是人如其名,长得如同仙女下凡一般!万春能看到表妹的芳容,实在是三生有幸!”

飘仙淡淡地说:“谢谢表哥夸奖,飘仙愧不敢当!”

万春连连摇头:“不。不,这是万春的真心话。小生在益州也算得是有些见识,但从未看到象表妹这样的国色天香。”

万秀微笑:“表姐可能还不知道。哥哥位列‘益州四公子’之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有一手好文采。”很少有妹妹这样称赞哥哥,但万秀心思机敏,看到哥哥如此神情,明显对这位表姐心有所属,连忙帮他一把。加重哥哥的分量。

但殊不知,这种分量对飘仙根本毫无吸引力,飘仙淡淡地说:“你们聊吧,我先回房了!”飘然而去,连头都不回。

万春久久地凝神着那扇已经关上的房门,心神不属。浑忘了身在何处。

万秀微笑:“哥哥是否在动什么心思?”

万春如梦初醒:“妹妹……妹妹知道我的心思?”

万秀点头:“当然知道,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哥哥的心思恐怕要落空了!”

万春大急:“为什么?”

万秀叹了口气:“表姐心有所属!”

万春急忙问:“心属何人?”

万秀说:“也不知表姐中什么邪了。居然喜欢一个江湖人,长得也是平平常常,哥哥,我觉得她和你倒也般配,一个风流倜傥,一个美丽佳人,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哥哥实在比那个江湖人要合适得多!”

万春听得心花怒放:“是啊,是啊,一个江湖粗鲁漠子有什么好地,妹妹,你得帮帮哥哥才行!”

万秀微笑:“我会的,但表姐脾气有些怪,我一个人不行,你最好求一求母亲,只要母亲点头,表姐肯定答应。”

万春连连点头:“我这就去找母亲!”

孙妍在客栈里住得很不耐烦,简直是度日如年!已经第六天了,他依然没有消息,她每天都在猜测与等待中煎熬,他肯定已经出事了,尽管她很希望有奇迹出现,但她也知道,这种奇迹出现地可能性实在太小,虽然她自己给自己定了一个一个月的等待期限,但她实在没办法在这里等待他一个月,这样地等待一天都漫长得好象好几年,一个月等下来,她非发疯不可!不行!再等最后三天,如果他还没有回来,她就回飞云山庄去,等到她再次出现在这里的时候,就是阴教达群恶贼身终正寝之时!

她在江湖上闲闯已久,知道自己的实力,也知道阴教的实力,这时候绝不能盲目行动,否则,不但不能为他报仇,还会送今,她自己送今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不能为他报仇却让她不能心安!她是一个性格坚毅之人,认准的事情也是非做不可,这剩下的三天时间里,她得好好想想怎么和爹爹说这件事,还得选择好闲阴教地人手,恐怕也只能在山庄自身力量中找人了。

他说得不错,这件事情关系太大,如果知道这消息的人一多,只要有一个人与阴教有染,他们的行动就必败无疑,而且进入的人也是危险重重。所以,参加这次行动的人必须要是可以绝对信任的人,也必须是有足够实力地人,这两点他都分析得那么清楚,可见他绝不是一个鲁莽之人,但他为什么偏要做这么鲁莽的事?一个人来闯达鬼门关?他以为他是谁?是天下第一高手?

孙妍想到这里,不禁对他多了几分幽怨,你自己鲁莽,累得别人为你担心,真是天下第一的大混蛋!

飞云山庄,孙玉峰站在屋檐下,仰头看着天边地浮云,好象根本没听他身边的老者说话,但这个老者依然说得认真仔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说了好半天,孙玉峰总算收回目光,静静地看着他,缓缓地说:“消息准确?”

老者点头:“绝对准确,是他亲眼所见,当时街道已被划成禁区,没有行人,但他躲在十丈外的檐下,看得清楚明白!”

孙玉峰微微一笑:“神龙传人,江湖上传得神子其神,果然英雄了得!”

老者担心地说:“神龙传人舆翠湖山庄的人勾结在一起,庄主,属下担心、对飞云山庄不利,毕竟路天明曾经与庄主有些小小的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