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理智告诉我,对着我的照相机并不是顶着我脑袋的枪管,可每次在为拍照而摆姿势时我还是会感到不安。这不是许多文化中都有的那种人所共知的恐惧,即担心灵魂被摄去或人格的一个层面被盗走。我不认为以将形象的复制品带到这个世界为己任的摄影师会从我身上偷走任何东西。但我确实感到我平常感受自我的方式被摄影改变了。
平常我觉得我和自己的身体是同向同延的,特别是和指挥部所在的头部,其面对世界的方向(即正面)——而且能发声说话的一面——是我的脸,脸上有眼睛,眼睛面对并观察世界;我或出于狂想,或觉得有这样的特权,或出于职业性的变态,总之,我觉得世界在等待着我的观察。我被人拍照以后,这种内部意识与外部世界之间通常是由内向外的、强烈的联系就堵塞住了。如果我同意与摄影师合作(通常,肖像照是需要得到被拍摄对象合作的),那么,我就转而听命于另一个“面向着”我的意识的指挥部了。我自己的意识被“收拾”了、“抛锚”了、“就范”了,放弃了其正常的功能,即向我提供智力,指挥我行动。我并没有受胁迫的感觉。但我的确感到被解除了武装,我的意识只剩下了令人尴尬的一小点,即让自己尽可能镇静的那么点自我意识。我一动不动,接受着照相机的观察,此时,我感受到了面具的重量,感受到了自己突出而又多肉的嘴唇、张开的鼻孔和凌乱的头发。我感受到自己在我的脸的后面,透过眼睛的窗子向外望着,一如大仲马小说中戴着铁面罩的囚犯。
拍照片,我是指为拍照片而摆姿势(通常要持续几个小时,期间要拍好多张照),让我有一种被钉住、落入圈套的感觉。对于有所求的注视我可以回之以带有情感的注视。这种注视可以是(理想状态则应该是)相互的。但对于摄影师的注视,我却无法付出同样的回报,除非我有办法把脑袋放在我自己的照相机后面给自己拍照。摄影师的注视是一种纯粹状态的注视,在看着我的过程中,他想要得到的是我所不是的——那就是我的形象。
(当然,摄影师可能会真的对拍摄对象产生欲望。罗伯特·梅普尔索普的许多照片就很明显地记录了他的欲望的目标。拍摄对象之所以看起来值得被拍摄,是因为摄影师对其产生了强烈的欲望,或浪漫的依恋,或由衷的赞赏——总之是许多种肯定的情感之一。但在照片被拍下的瞬间,对准拍摄对象的注视是目中无人的、一视同仁的:是一种只关注形式的注视。在那一刻,这种注视是得不到相同的注视与之回应的。)
我成为了被注视者。我温顺而又热心地遵循着摄影师教我该如何“显得”更动人的指令,如果她或他愿意给的话。虽然我是一个职业的“观看者”,却还是一个业余得要命的“被观看者”。每次我被人拍照的时候都能感受到同样的不知所措,因此在被照相这点上堪称是永远的处女。我根本记不住人们教我的那些化妆技巧,不知道穿什么颜色的衬衫拍出来好看,也弄不清我哪边的脸才是“好”的一边。我的下巴要么压得太低。要么抬得太高。我还不知道两只手该放哪里。
我面对照相机时的这种大脑空白现象无法归咎于缺乏经验,或是不懂得汲取教训,因为我浏览摄影史方面的书已经有几十年了,曾经无数次以极为职业的手法拍过照,还花了五年的时间写了六篇有关摄影形象的美学和道德意蕴的文章。看来是我自己身上某种更深层的固执在作祟:我拒绝完全接受这样的事实,即我不仅在观看,而且我自己也有一个样子,看上去好看(或者难看),看起来“像”那么个样子。
因为我每次被人拍照的时候都会感到不安,所以我每次看到照相活动的结果时都会感到尴尬。是不是因为我是太过强大的一个观察者,所以才会在被观察时感到不舒服?还是因为我对拍照时的作假和摆姿势感到一种清教徒式的忧虑?抑或是我在道德上的自恋使我对自己可能会具有的任何普通形式的自恋忌惮万分?或许以上各点兼而有之。但我最主要的感受是沮丧。在我百分之九十的意识认为我存在于这个世界中,我是我自己的时候,我有大约百分之十的意识认为自己是无形的。每当我看到自己的照片时,那部分的意识都会感到惊骇不已(尤其是把我拍得很动人的照片)。
照片成了对我意识的虚夸的一种谴责。天哪,“我”在那里竟是那么一种样子。
我看我自己的照片和看梅普尔索普书里的那些照片用的是不一样的眼光。看着自己的照片时,我无法带着渴望,无法对照片中的人产生联翩的浮想。能把被拍摄对象和其外表撮合到一起的摄影的爱神,在我自己的照片中不起作用了。我所能感觉到的只是存在于我和我的形象之间的差异。在我看来,梅普尔索普为我拍摄的某些照片中我的表情并不真正是“我的”样子。这是一种为照相机而刻意营造出来的样子,是两种东西所达成的一个不稳定的妥协,其一是我想要与我非常钦佩的摄影师(也是我的朋友)合作的努力,其二则是我对自己尊严的坚持,正是这点使我产生了不安(我看着自己的照片的时候,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固执、略略受阻的虚荣心以及我的惊慌和脆弱)。我怀疑自己从来就没有过梅普尔索普给我拍下来的那副样子——也怀疑下次他再给我拍照的时候自己会不会还是这副尊容。
虽然我在这幅肖像照中再一次找到了自己被拍照时的感觉,但梅普尔索普给我拍的这张照还是和我的其他照片很不一样。我尽我的努力给予了配合,而他也观察到了一些别人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东西。让梅普尔索普拍照和让别人拍照是不一样的。他以与众不同的方式打消我的顾虑,鼓励我以及给予我宽容。
拍照其实就是一种结集成册的冲动,这本摄影作品集也不例外。书中林林总总的拍摄对象,无名之辈或是著名人士,一本正经的人或是撩人情欲的人,展现了摄影师具有特色的、广泛的摄影兴趣。“凡是人所具有的东西,我也都有”,这正是这位摄影师所说的。梅普尔索普在书中收录了一张充满色情意味的自拍像,此举抛弃了摄影师的典型立场,即总是如高高在上的神一样与被摄对象保持着一段距离,向世界揭示着现实,而自己却从不愿意充当被拍摄对象。
大多数的摄影作品都带有这样一种内在的认知主张,即照片应当传达有关被摄对象的一个真相,这一真相如果不是被照片捕捉到的话便不会为人所知。简言之,摄影是知识的一种形式。因此,有的摄影师说他们最擅长拍他们不认识的人,而有的摄影师则说他们最擅长拍他们最熟识的人。这些说法虽然相互冲突,其实都说明他们想要拥有控制被拍摄对象的权力。
梅普尔索普的要求比这低得多。他并没有在寻找决定性的时刻。他的照片并不奢望给人以醍醐灌顶的启示。存在于他和他的拍摄对象之间的并不是一种掠夺式的关系。他并不是一个有窥淫癖者。他拍照不想趁人不备。摄影游戏也有规则,梅普尔索普的规则是被拍摄对象必须合作——必须是自发地投入。其画面选取的表达有力和意蕴丰富,其对服装质地和皮肤肌理的表现,其对黑色的不同运用,都使他的照片明确地呈现出一种艺术的——而非纪录片式的——冲动。摄影师自己可能更愿意把这些照片说成是对他自己欲望的一份记录。
梅普尔索普想要拍下每一样东西,也就是说,每一样能使其摆姿势的东西。(无论他的摄影对象的范围有多广,他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拍摄战争或是街头突发事件的摄影师)他所追寻的东西可以被称作大写的形式,即某样事物的本质或本真状态。不是某样东西的真相,而是其最强烈的形式。
我曾经问梅普尔索普,当他自己对着照相机摆姿势的时候,他自己是怎么做的。他回答说,他努力寻找自信的那部分自我。
他的回答表明他为自己的作品集所选的书名具有双重的含义:certain可以指某些,而不是另外一些,也可以指自信、有把握、清楚明确。Certain People(《某些人》或《自信的人》)所描述的大多是那些自己找到了自信、或在别人的哄诱或安排下进入自信状态的人。这些照片是一位伟大的摄影师的观察和见闻报告,而自信正是其所要吸引的和其所揭示的。
1985
(吴刚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