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你的余生,我来决定

Part1

女人好像总是这样,太爱一个人时,受了委屈会跟朋友倾诉对方怎样怎样的不好,可是一转身,只要他打个电话过来,就会态度一百八十度地转变,用堪比火箭的速度回到男人的身边。

与暮一个人慢慢地走着,寂静的马路上,只能听见她自己的脚步声,偶尔从身边呼啸而过的车子,更觉得有些寂寞。

她想着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跟傅致一之间的关系。

她是怎么就喜欢上他了呢?

与暮深吸一口气,抬头望天。

夜色中,繁星闪烁,她脑海里不禁就浮现出那双深邃的眸子,如墨色中璀璨的星,深不可测,不可触及。

怎么又想到他了呢?与暮失笑。

她晃晃头,试图把这种感觉消除于脑海。

走到公交车站台上的时候,刚好最后一班公交车的车灯在远处闪了闪,慢慢地开了过来。

与暮才一转身,前脚刚踏上公交车,突然有一辆摩托车在她的身边擦身而过,她的肩上猛然一重。

包要被抢走了!

她的手条件反射地拽住背包的袋子,另一头一用力,带子断了,与暮跟着扯了一段距离,狠狠地摔在地上。摩托车已疾驰离去……

“啊……”与暮疼得闷哼了一声,捂住自己的手臂,划开的伤口在流血。

就在这时,一辆黑色跑车在她身边瞬间停下。

一道修长的身影从车上走下,伸手就扶住摔倒在地的她:“上车。”

熟悉的声音让与暮愕然。

没有看清他的脸,却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熟悉的烟草味,她一时愣在那里竟没反应。

直到她被他从地上打横抱起,塞进车里,她反应过来。

与暮望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路灯,车速足足飙到了一百五十迈,她又惊又慌,捂着自己摔痛的手臂,有些不可思议地望着身边的那个疯狂的男人。

傅致一手扶着方向盘,对着耳机里的人说:“……对,就是那个路口,嗯……”

也不知道他在跟谁说话,脸上的表情很冷淡,手握着方向盘,任黑色的车子开得飞快。

“能不能把车开慢点?”与暮忍不住开口,她真的是第一次坐这么快的车,这哪里能称得上开车,简直就是在玩飙车。

他却没理她,看她一眼都没。

与暮只能郁闷,祈祷今天晚上别是她的末日,虽然最近的生活让她的心太累,但是类似轻生这样的事情她还是没想过。

她的爸妈只有她这个女儿,她不想让他们伤心。

就在她在心底替自己的小命担忧的时候,视线里,居然出现了那辆飞车抢包的摩托车的身影,她才恍然大悟——傅致一居然是要帮她追回她的包!

“傅致一……”与暮惊讶地叫了一声,虽然这样做很感人,但也真的太危险了吧!

傅致一像没听到她的话,眼见那辆摩托车出现,他只把脚下的油门狠狠地一踩,车子的速度顿时又加快了。

黑色跑车直接逼近那辆飞驰的摩托车。

那摩托车上的两个戴头盔的人还在为刚刚又抢的一票而沾沾自喜,看见身后有车灯闪烁,本能地将车开到一边让路,却没想到他们让一分,对方得寸一尺。

他们再一让,对方挤得更紧。

那样的逼迫,几乎就要把他们逼到马路旁边的水沟里去了。

摩托车上的人叫骂一声,加大油门,想要更快地向前开。

可是一辆摩托车怎么能跟跑车相比?

而且……如果不是与暮知道傅致一的身份是四海阁小傅爷,她一定会认为他是一个技巧娴熟、赛车棒得不得了的赛车高手。

“傅致一,算了吧,这样太危险了。”与暮紧张地说,“反正包里面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傅致一不理她,眸子里有着一股狠劲,只是叮嘱她一句:“坐好了。”

只见那辆摩托车将车把一转,就朝着一条小路直奔而去。傅致一怎么能轻易放过,一个急速掉头。

这条路属于那种越走越窄型,根本就不适合大车子开进来,眼看那两人趁机要逃走,傅致一不再犹豫,加快速度——

只听见“砰”的一声巨响,摩托车瞬间被撞飞,车上两个人被撞得从车上摔下来。与暮本以为这样摔,不半死也会重伤,还替两人担心着。谁知道,不一会儿两人就从地上爬起来,手上甚至抄起了长棍。

傅致一开门下车。

只见那人举起长棍挥了过来:“浑蛋,你找死!”

与暮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她反射性地去开车门,却发现车门怎么都打不开。

傅致一居然把门给锁了!

就在她担心的同时,傅致一微微一侧身,闪过挥来的木棍,接着一手快速地扣住那人袭过来的手腕。

木棍瞬时落地,那人被他反扣住胳膊,用力往上一提!

“啊啊啊——”男人疼得大叫。

傅致一提住他的胳膊,把他的头狠狠地往车头上一按。

坐在车里的与暮都能够感觉到车身的震动,待到那人抬起头来,与暮已经能看见他头上的血开始不停地往外流。

另一个拿着木棍的人看到这一幕,哪里还敢上来,跑都来不及,车子、包什么的都不要了。

就在这时,小路的另一侧,车灯闪闪,警笛鸣响。

几个警察快步上前,很快就将想要逃跑的男人给抓住。

与暮看见一个领导模样的人走上前跟傅致一说了些什么,傅致一的表情淡淡的,没过一会儿就有一个警察拿着她的包奉上,傅致一接过,头也不回地上了车。

开了车门,他上车将包丢给与暮。

与暮接过,刚要说感谢,却看到那个被警察扣住想要逃跑的男人在经过这边的时候居然将头撞了过来,想要撞碎玻璃跟傅致一同归于尽——

“傅致一,小心!”

她条件反射般扑过去,将傅致一的脑袋抱在怀里,闭上眼睛等待玻璃碎的那一刹那。

但听“咚”的一声之后,过了半天,都没听见玻璃碎了的声音。

皱眉等死的与暮有些奇怪地看过去,只见车窗外的男人自己撞得头破血流,玻璃却一丁点事都没有。

“抱够了吗?”怀里一个隐忍笑声响起。

与暮放开他,看了眼玻璃再看看他似笑非笑的表情,忽然觉得尴尬极了。

尤其是在他还一本正经地告诉她,车上的玻璃是防弹玻璃,连子弹都打不破,所以不必太担心他的时候,她更尴尬得想要将自己埋起来了。

傅致一却没说什么,径自开了车跟在警车的后面。

与暮想了想,还是说了句:“傅致一,谢谢你。”

他不置可否,却道:“以后晚上别一个人老在街上游荡。”

“我又没游荡。”她有些不满意地替自己辩解,她只是恰好等车回家,谁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还有……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站的那个地方是回去的必经之路,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与暮觉得自己是有点自作多情了,她还以为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他在跟踪她呢!既然刚才都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电影,再让她幻想一次也不是错吧?

她转过头,看着他开的车速已经减缓了很多,却一直跟在警车的后面,不禁担忧地问:“我们也要去警局吗?”想了想,她又道:“该不会是你刚才把人家打得头破血流,警察要抓你吧?”

Part2

看她那天真的表情,傅致一在心底隐隐发笑,表面上却是一本正经地说:“说不定是。到时候我坐牢了,你会不会每天来给我送饭?”

与暮一愣,看见他隐隐抽动的嘴角,才知道自己被当成是玩笑,不由得恼怒:“你这人!我好心关心你,还跟我开这样的玩笑。别说你坐牢了,即使你被关一辈子不能出来,我都不会去看一次。”

“这么绝情?”

她下巴一昂,表示绝对如此。

他只是笑,将车停在一个药店门口,下了车,不一会儿拿了药水和棉布上来丢给她,说:“把伤口擦擦。”

没想到他还能细心地发现她的手臂受伤了。与暮心里泛起一股不知名的情绪。

车子很平稳地开在路上,她将手臂上的伤处理好,想了半天,还是说:“那什么……谢谢你啊……”她低头,有些不习惯向他道谢似的,“你这个人虽然有时候很讨厌,但是……”

“要去哪里吃饭?”傅致一没听她把话说完,却突然来了一句。

“嗯?”

傅致一的车速开得很慢,他转过头看她一眼:“你谢来谢去的,不如陪我夜宵一下,运动之后,肚子有点饿。”

她刚想问他做了什么运动,仔细一想才知道他说的是刚才打架的事情。

这个男人的思维是不是跳跃得太厉害了一点?让她竟一时间有点跟不上节奏。

“想好去哪儿了吗?”傅致一问她,“中餐还是西餐?”

“……”

“湘菜还是川菜?”

“……”

“别那么犹豫。人生没有多少次给你选择的机会,既然你不能决定,我来替你选择。”傅致一微微眯起眼,唇边勾起一抹淡笑,握着方向盘的手一转,车子便滑进了城市里最繁华的那条路。

他的话在她脑海里久久不能退去。

是啊,有时候她就是太犹豫了,才会将自己跟他的关系陷入这种时而暧昧、时而陌生的境界里。

如果当初她能够像对待谭勋的背叛那般绝情,也就不会有现在这种到底要不要跟他单独去吃饭的矛盾心理。

她看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在心底悄悄地做了一个决定。

傅致一带她来的是一家她并不是很熟悉的餐厅,在很偏僻的地方,若是不知道路的人根本就不会知道。

那是一家装修很豪华、格调很特别的餐厅。

与暮以前有听说过,每个城市里都会有那种比较特别的专门构建给有钱人消费的餐厅。这种餐厅大多豪华又偏僻,很难寻找,而且管理很严格,非VIP会员不能进。

很多大牌明星喜欢在这里用餐,不用担心会被偷拍,是明星约会的圣地,也是很多有钱人带着自己的外遇大方约会的地方。

与暮隐隐猜到傅致一带她来的这家,很可能是她曾经听说过的地方。

“小傅爷。”他们刚下车,便有人恭敬地打开车门,领着他们往餐厅走去。

与暮看着在这么个大餐厅里,每个人都穿得有模有样的,只有自己狼狈得不成样子,单肩包被扯断了带子,手臂上还涂着药水,看起像个女流氓。

她想,若不是跟在傅致一的后面,一定会被别人当成是乞丐丢出去。

傅致一将她的不安看在眼里,伸手拉起她的手放在手心里,道:“这里是私人餐厅,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事,没有人会太在乎别人发生过什么事。”

与暮环视了一圈,果然每个人都说着自己的话、做着自己的事情,根本没人往这边看一眼。

这是个非常私人的空间,幽静舒适,四周是环绕着整个餐厅的透明落地玻璃。

说是透明,可里面的人能将外面看得一清二楚,外面看里边却只能看到自己的倒影。

“小傅爷,还是老位置吗?”电梯前迎门的是个漂亮的女服务员,不同于其他餐厅,这里的女服务员都是穿着黑色的吊带,统一的马尾和黑长靴,性感中带着一丝纯情。

“嗯。”

他们来的是二十三层,服务员将他们领到了第七张桌子前,同样是用透明玻璃隔着的私人空间,外面看不见里面,里面却能看见外面。

“难怪每个人都喜欢自己很有钱,有钱了就可以过这么舒适的生活,吃一顿饭也比当年的皇帝要享受得多了。”她忍不住打趣道,一双眼睛四处扫视,从二十三层的落地窗望下去的万家灯火,显然吸引了她的目光。

“觉得这里不错?”傅致一的声音依旧淡淡的。

“嗯,还不错,坐在这里仿佛远离尘世,安静祥和。”

对于她的评价,傅致一不置可否。

与暮也不觉得奇怪,像他这么有钱的人,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过,自然不会跟她一般小见识,大惊讶。

鼻息间嗅到了烟草味道,与暮转过头来,看见傅致一长指间夹着一根烟。

他的手本就好看得紧,夹烟的姿势更是淡淡的、懒懒的,让人一下子移不开眼睛。

“可以吗?”带着询问的语气,他问。

“嗯。”与暮点头,“没关系。”

傅致一笑了一下:“一般女人不是都很不喜欢烟味吗?你倒是特别。”

“我是不怎么介意,毕竟烟味对于我来说也没有厌倦到那种受不了的程度。”她想起刚才他在抱起她的时候,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倒是你,经常抽烟吗?”

傅致一点了烟,烟头忽明忽暗的光源让人看起来有些寂寥。

“心烦的时候会抽几根。”他淡淡地说。

也就是说他现在心情很烦?

她应该要问他有什么心烦的事,可是如今她都决定要离开了,太关心未免又会将彼此陷入不应该有的困境里。她的眼神不禁转移到他手腕,他手腕上戴着一块手表。

见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的手腕,他问:“在看什么?”

“我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手上戴了一款Santos de Cartier。”她笑着说,“之所以印象这么深刻,是因为我曾经花了几个月的工资帮前男友买过这款手表。”

“几个月的工资?”他说,“你真是个怪胎,我见过的女人没一个不是伸手向男人要钱的。”

“那是因为你们有钱啊。”她说,“这个世界很不公平,有钱的人那么有钱,没钱的人穷得连口饭都吃不上。换成我是她们也会主动向你们要的,就算送东西也要用你们的钱,反正你们的钱也多得用不完。”

“小姐这可是误会我们小傅爷了。”忽然插入的一个声音让与暮不禁回头,是一个看上去年龄偏大的男人,他穿着正式的西装,脸上有些并不是很起眼的皱纹,看起来好像电视里豪宅中的大管家样子。

“小傅爷的名声可不是随便出来的,四海阁如今能够经营得这么好,除了小傅爷遗传了傅爷的独特眼光之外,还有他本身的激进努力。小傅爷的功劳是大伙儿都看在眼底的,这也是小傅爷会被如此尊敬的原因,就连一些老者都不得不佩服长江后浪推前浪。”

“筱叔。”傅致一站起身,颇为礼貌,“怎么又是你亲自过来?我忘记跟服务员交代,让他们不要打扰到你。”

与暮从来都没见过这样的傅致一,即使对其他集团的老总,他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看得出,他似乎对这位筱叔很尊重。

“好不容易来一趟,怎么能不通知我?”筱季礼朝与暮看了一眼,笑着说,“第一次看你带女孩来这里,是小女朋友吗?”

傅致一只是笑,也不解释,倒是提醒着他:“听筱筱说你最近身体不好,这么晚了还不休息,没事吧?”

“听那个丫头乱说话。”筱季礼笑,“我哪天不是身体倍儿棒?别忘记了,我还跟你奶奶打赌要活到目前世界最高的年龄纪录。”

两人说话的时候,有服务员在安静地上餐点。

与暮自然也不好一直坐着,便站了起来,怎么都觉得别扭,跟见家长似的。

听着他们两人像是老朋友似的聊了一下,随后,筱季礼以不打扰两个年轻人约会的理由离开了。

整个空间又忽然安静了下来,让与暮觉得有些不适应。

Part3

桌子上摆着精致的小点心,与暮吃了几个,不得不感叹,果然是出自名家之手,味道和口感都是极好。

她发现摆在傅致一面前的西点,他动都没动,不禁奇怪地问:“你怎么不吃?”说饿的人不是他吗?

“我不怎么喜欢吃这个。”他回。

“那你还点这个?”点也就算了,还点了这么多。

“这里的厨师是从法国请来的团队,听说比较有名,这个是这里最好吃的东西之一。”

“这种东西,一般都只有女人会比较喜欢吃的吧?”说完这句,与暮简直想要咬掉自己的舌头,这不是暗着问人家是不是有跟什么女人来过这里吗?

他却没什么表情,说:“叶凡喜欢来这里吃。”

她一愣,说:“果然,我总觉得他是个品位奇怪的男人。”她想起刚才的那个他口中的“筱叔”,不禁问,“刚才那个人也姓筱,跟筱小姐有什么关系吗?”

“他是这家餐厅的老板。”后面接下的一句话,差点让与暮将嘴里的蛋糕喷出来,“也是筱筱的父亲。”

“那你还带我来这里?”与暮挑眉,简直难以置信。

“有问题吗?”

还……有——问——题——吗?

问题可大着好不好:“筱筱不是你女朋友吗?你当着别人父亲的面带别的女性来他开的餐厅用餐,别人会怎么想啊?”

“女朋友?”傅致一却是笑,“只不过是他们一厢情愿而已。筱筱虽然是筱叔的女儿,但是作为长者他一向不干涉这一代的儿女私情。就算我今天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他也不会怎样。”

哪有这样做父亲的?与暮表示很不能理解。

其实傅致一跟筱筱之间,并没有谁肯定两人就是在交往的状态,只不过他们从认识初始,筱筱便对傅致一一见钟情。又恰巧那时,傅致一身边最亲密的女性只有筱筱一人,两家的女性长辈便理所当然地将他们凑成了一对。

傅致一对这样的谣言懒得澄清。

男人的心思总是放在大事上,哪里会在乎这些儿女私情?而在别人看来他不澄清也就是默认了,筱筱何乐而不为,自然就以他的女朋友而自居了。

与暮不想在这个话题上打转,玩着咖啡杯里面的小勺,半天才说:“傅致一,我要跟你说件事。”

“什么事?”

与暮:“我想要搬出别墅。毕竟我们这样的关系不适合一直住在一起,不然……”

“好啊。”她还没说完便被他打断。

没想到他会答应得这么爽快。

看着他没有什么情绪的脸,与暮本应该开心自己终于解放了,却没想到心里更加失落了起来。

之后两人都没说话,与暮也没有心思吃那个所谓美味的点心。

倒是傅致一一直在抽烟,一根接着一根地抽,和他之前说的心烦的时候抽抽简直就是小儿科。

几天后,四海阁因为收了一件极有价值的藏品,晚上举行了一个欢庆酒会。

与暮是第一次参加,站在角落里跟小倩聊天。

小倩穿着一身品牌黑色晚礼服,明艳照人。

酒会里放着日本有名作曲家久石让的音乐作品,节奏轻缓,悦耳动人。

“和皇上发展得如何?”小倩浅笑盈盈地问道。

与暮咬着杯子里的吸管,闷闷地道:“我们之间真没什么的。”

尤其是当她说要搬出去,傅致一也无动于衷的时候,她更加确定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

她话刚说完,瞥了眼舞池中央,竟出神了一会儿。

小倩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傅致一正拥着一个身穿粉红色礼服的女子跳舞,那女人与暮是听说过的,说是被评为四海阁里的头号男人杀手。长得漂亮不说,还总是柔柔弱弱的样子。

四海阁里其他女人就经常感叹:“上帝怎么会创造出这么个罪恶出来?”

“小傅爷今天是怎么了?平时连别人看都不看一眼,今天竟然有这么好的雅兴跳起舞来。

与暮却不以为意:“有哪个男人会嫌弃自己身边的女人多吗?”

对于这番话,小倩也是懂的,男人的财富到了一定层次,女人对于他们来讲多少有装饰的作用。

究竟谁是让他自己动心动情的,也只有自己知晓了。

过了一会儿,小倩又找到话题,开了口:“既然你一直都说你跟小傅爷之间没什么,那么是打算继续这样下去,还是放弃?不是我八卦,我只是觉得,如果你不想在他身上得到一些什么,这种暧昧的游戏其实也没有必要玩下去。”

她呆了呆,半晌,才说:“我知道啊。”

好像到了现在,每个人都在提醒她这样做是不正确的,如果能够抽身就尽快离开这样一个僵硬的局面。

她心里也清楚,他们都是为自己好。

与暮转眸,看见舞池里已经没了他的身影,他正被一群西装革履的男人围绕着,她在心里失笑,什么时候开始,隔着层层人群,她也能一眼找到他?

小倩却不肯放过她,看着她眼神转动的方向,带着询问,仿佛要知道结果似的:“与暮,你爱上他了?”

她手一颤,差点将手中的高脚杯失手摔碎:“应该还没有到那么糟糕的地步吧。”她像是回答小倩的问题,又像是在自我催眠。

“其实我以前说的那些话,都只是开玩笑的。对于像这些有钱的人,你真的需要摆正自己的姿态去对待他们。最最重要的是不能付出自己的真心,更不能傻得想要抓住他们的心。”

别看小倩平时大大咧咧的,很好说话的样子,若是她真的是那样简单,怎会当上四海阁上下两届主人的首席助理这么多年,稳保地位不会被辞下去?

她只不过是看得太多、碰到的太多,不想再像四海阁里其他人一样钩心斗角,只要没人犯着她,她也定会笑脸迎人,不会主动针对谁。

叶凡喝着酒,看着傅致一:“刚才当着与暮的面跟别的女人跳舞,怎么,两人又闹矛盾了吗?”

傅致一淡哼了一声。这一声哼让叶凡的眼神愈加意味深长了。

叶凡看了一眼角落里的与暮,她身着白色礼服,普通的款式,却衬托出她独有的婀娜多姿:“别说,人家与暮倒是简单大方,气质独特,独莲一朵。那句话怎么说的?嗯,跟外面那些妖艳的贱货就是不一样。”

傅致一抿了一口酒:“我以为你眼里只能装得下你那位梦中情人。”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是欣赏美女也不是错。”叶凡说,“难道你不觉得今晚的与暮很美丽?”

“没感觉。”

叶凡却是笑出声:“怕是有感觉你也不承认。”

傅致一不说话,只是看着角落。

忽而,叶凡端着酒杯往与暮的方向走去。

傅致一叫住他:“你去干什么?”

“你不是不在乎人家吗?现在我这个美男去找她聊天,因为……不舍得看见小公主被丢弃在角落里无人关心。”

面对傅致一脸上明显的怒意,叶凡只是笑,不怕死地继续往那边走去。

也只有他,敢挑战傅大少爷的脾气。

Part4

晚上,酒会过后,与暮坐着叶凡的车回来。

车上,叶凡说:“致一那家伙也不知道搞什么,酒会举行到一半就不见踪影。”

与暮笑笑,没说话。

在她决定去外面找房子的时候,傅致一对她的态度便已不冷不热的。

好在她已经在外面找到了房子,如果没意外的话,今晚回去,便跟他说一声吧。

下了车,跟叶凡道别,她独自往别墅走去。

意外的是,别墅里,居然有灯光。

打开门,眼前的一幕令她惊呆了,客厅里,是凌乱的衣服和女士高跟鞋……

这是,遭小偷了吗?

她不知道在门口站了多久,直到屋内传来声音。与暮抬眼看去,便见傅致一穿着睡袍,懒懒地出现在她的视野中。

原来,不是遭小偷,而是他带女人回家了。

难怪,酒会还没完,他便离开了……

就这么迫不及待吗?

隔得太远,与暮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她竟奇怪自己能够这样的平静,仿佛对方是谁,都跟她没有多大的关系,而她想要做的只是上去收拾行李,然后直接走人。

见他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她什么都没有说,往楼上走去,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没停下脚步,仿佛他是空气。

脚刚踏上他身后的一级阶梯时,他拉住了她的手,问:“去哪里?”

“房间。”她说,“你放心,我不会打扰到你们。”说完将手腕从他的手掌心抽离,上了楼。

与暮意外地碰见了那个女人,两人擦身而过并没有言语。

离歌走到傅致一的身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心想,那女人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好看,不知道是怎么勾引得傅大少爷好几个月没有出去拈花惹草,筱大小姐抱怨连连,害怕傅大少会心有所属。

她回头看了眼丢在一楼地上两人的衣服,还有一瓶打碎的香水,这样的情况,只要是个女人都会想歪。

可事实不过是今天她不小心打翻了自己硬要傅大少送来的香水,虽说香水好闻,但沾多了,自然会嫌腻。

她就这样抱怨了一声,也不知道傅大少爷怎么了,直接将她的外套给扯掉,像个孩子似的跟她打闹。

他们是从小一块长大的朋友,好得跟兄弟似的,不分男女,彼此的身体都不知道见过多少次了。

当然也有一时克制不住上过床,可那是在以前,自从她知道傅大少爷有筱大小姐这门“亲事”之后便全身而退,再也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

看着地上凌乱不堪的样子,再想起傅大少爷突然的“人来疯”,她用手肘轻推了一下一边的傅致一,问:“你不会是故意弄出这样的场景给别人看吧?”

从小一起长大,虽然他这人在商场上心思隐藏慎重,但在感情方面就是个风流少爷,让人一看就透。

他冷哼一声,没有回答。

离歌也轻哼出两个字:“幼稚!”

与暮坐在房间里收拾东西的时候其实是心不在焉的,迪欧不习惯有陌生人在家,老早便趴在她的房间里睡觉,见她进来只是轻扯了一下眼皮,又趴着睡了过去。

要收拾的东西也不多,她只要收拾简单的衣物,明天再请人过来帮忙把其他东西都搬走就好了。

收拾的时候她才发现梳妆台的抽屉里有几串价值连城的蜜蜡手串、质地极好的玉镯子……

这些都不是她该有的东西,刚住进来时,也没有在抽屉里发现过。

仔细想想,自己有几次看见傅致一从她的房间里出来,问他进去干什么,他说看看而已。

她没放在心上,现在想想,他是故意将这些东西放在这里的吧?

有意无意,对她来讲都不没有什么意义了。

与暮提着行李箱走出去的时候,迪欧还是懒趴趴地睡在地上,看见她走,以为只是暂时好玩,一点都没有跟来的意思。

与暮走到它跟前拍拍它的脑袋,说:“懒东西,我们该走了。”

它略微抬了一下眼皮,“嗷”了一声,又闭眼睡了过去。

该不会连迪欧都对傅致一有感情了吧?

与暮撇撇嘴巴,有些无可奈何,眼睛再对着房子扫视了一圈,提着行李要离去。

此刻迪欧却“嗖”的一声跳起来跟上去,好像还没睡醒,摇摇摆摆跟着她下楼去了。

下了楼,她才发现傅致一和那个女人还在,两人都没说话,倒是那女人听见声响转头好奇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在傅致一耳边说了什么,那家伙连转个头都没有。

与暮本还想招呼他一声的,见他这个样子,便也没那么自作多情,只是交代道:“还有东西我明天会叫搬家公司过来搬,钥匙我明天会还你,要是你没空的话,我会放在卧室的桌上。”

说完,她拉着行李领着迪欧出门了。

她租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比较远,因为四海阁在市里最繁华的地段,周边的房子租金贵得出奇。

最初,与暮没想到这么快就搬过来,房间里什么也没打扫,一向爱干净的迪欧很嫌弃,不愿意进来,与暮只能留它在外面蹲着,大晚上的,自己将房子彻底打扫了一遍。

据说女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打扫房间,与暮如今深有体会。

心情不好时,她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可打扫房间,因为忙碌所以没有时间去想其他一些东西,那在心底沉淀的闷气居然释放了一小部分出来。

终于将能做的一切都做完了,等她回过神来,竟然已经十点多钟了。

一天没怎么吃东西,还做了那么多事,竟一点都不觉得饿。

只是突然忙过头了有一些寂寥,与暮听见门外有东西在蹭门的声音,她讶异地打开门,才发现自己居然糊涂地将迪欧锁在了外面。

与暮摸着它的头有些歉意又有些感触:“这么久,唯一陪在我身边的就只有你了。”

与暮觉得既然自己已经从傅致一的别墅里搬了出来,那么四海阁的工作也自然不应该去做了,她没有直接去四海阁辞职,而是直接打了辞职信通过邮件发了过去,没有得到回复,她也没多在意,打算过几天,完成前一次没出去旅游散心的计划。

小倩是在她出去旅游的前一天与她联系上的,两个人约在了市中心的一家咖啡店。

与暮进去的时候,小倩已经到了,见她进来,朝她招招手:“这里,我帮你点了杯摩卡。”

与暮坐了过去,将风衣脱掉,只穿了一件白色V领子的毛衣。

小倩打量了一下,笑道:“你的状态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得多。”

与暮笑了笑,不知道怎么答话,小倩又说:“不过好像是瘦了一些,下巴都尖了。这样反倒比较好看,现在的女人想瘦都瘦不了。”

“果然会说话。”与暮微笑,“哪有人说瘦了都好的?”

小倩搅动着放在杯子里的咖啡勺:“是因为小傅爷吗?”

“……”

“你啊!”小倩忽而瞪了她一眼,“上次我不过是随便说说的,你怎么这么快就行动起来了?再怎么说也得观察个十天半个月的。我总觉得小傅爷对你跟对其他女人不一样,说不定到最后有戏呢?你这样不是白白浪费了机会?”

“有什么好浪费的,其实你不说,我一直都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只不过是少了个人提醒罢了。”与暮说,“我们都知道傅致一有女朋友,就算再喜欢也不能那么光明正大地去破坏他们的关系,我也不想当小三。”

与暮淡淡地道:“我一直都觉得我跟他之间差距很大,是那种无法衡量的差距,我有自知之明,不想去强求什么,就算我真的有那么喜欢他,也会在必要的时候逼自己离开。”

小倩忽然想起昨天在跟小傅爷参加一个慈善酒会的时候,他身边多出的那个陌生的女伴,不知道有钱人是不是都这样无心,才分开不到几个星期,身边的女人就可以换得随心所欲。

第二天,与暮收拾行李去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地方旅行。

她将迪欧托付给李瑶照顾,临走的时候李瑶还力挺她在外面好好玩,什么事情都不要想,最好在半路上有什么艳遇之类的,帮迪欧找个新男主人。

她只是笑笑,经过两场……应该说是一场半的失败爱情,已经让她对爱情这种东西充满了恐惧。

若非没必要,她一定不会再选择新的恋情。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世上会有闪婚,也许是那些在感情上受到过挫折的女人堕落的一种新形式。

她一点都不怀疑,自己最后可能也会变成这种人。

曾经,我们都期盼一场山崩地裂、死去活来的爱情,懂事了才知道,找个知你冷暖的男人才是一生一世。

Part5

与暮第一站去的地方是曾经和谭勋一起去过的城市。

独自走在那条繁华喧闹的大街上,望着那家糖果店,她想起他们路过时,她拉着他进去,要他亲手喂她吃棉花糖。

路过一家婚纱店的时候,与暮盯着里面的婚纱,告诉他:“有一天你要让我穿上的婚纱一定是全世界最美丽的。”

其实美不美没有关系,只不过是想让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的样子。

与暮在火车上的时候碰到一个和她一样站着的没座位的女孩,那女孩看起来很秀气,与暮以为她也是跟自己一样不过是搭短途火车。

没想到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女孩的旅途堪称遥远。

她说自己是去看远在北方的男友的,不过没想到火车票这么热门,只能买到站票。

二十二个小时的车程,一路站过去,别说是个女孩子,就算是男生也受不了这样的苦,问及原因,她只是笑而不语。

大概是因为真的很喜欢吧。女人一旦爱上了一个男人总是愿意做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那些爱远远大过自己。

与暮的最后一站是自己的家乡,很久都没有回去过,趁着这个机会她想去看一下自己的父母。

与暮的家乡是在南方的一个小城镇,不大,却是山水环绕,当地居民也是格外淳朴。

她回家时正巧是中午,父母都吃完饭,父亲依旧每天准时地对着电视机看纸牌类节目。母亲陪在他身边,手上织着衣服,很平淡又温馨的画面,与暮站在院子外不自觉地露出了一抹微笑。

正在聚精会神看着电视的父亲像心有灵犀似的,感觉到门外有人,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女儿站在那里,忙叫了一声,与暮才回神,母亲也听到声音抬起头,神色由惊愕转变成惊喜。

二老匆匆出来迎接,比迎接贵客还要热情。

上次见面的时候还是春节,匆匆地见了面,不过几天便要离开,此刻再见到父母,只觉得他们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老了许多,与暮心里有些愧疚。

自从毕业了之后,她一直跟谭勋在别的城市,很少能够回家一趟,有时候即使放假也得跟谭勋去他家那边看看。本来时间就不多,两边一分,能回家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二老只有与暮一个女儿,虽说家庭不是非常富裕,但与暮也是在不愁吃不愁穿的环境中长大的,只不过后来家庭的变故,让她比平常人要早熟了一点。

母亲问与暮有没有吃饭,与暮扯了个谎说吃过了。其实与暮是没有吃的,不过心知父母疼她,一定又会开始忙碌地做一顿丰盛的午餐给她吃。

下午,与暮跟父母聊天,聊了很多,只是对于谭勋的事情只字不提。后来还是母亲提起了,她匆匆地带过。

父母对谭勋的印象是极好的,一直认为两个人结婚已经是定局。所以有关二人分手的事情,与暮迟迟都没有说出口,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晚饭之前母亲说要出去买些菜,好好招待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的女儿,与暮坐在家里也没事,便陪她一起去。

路上遇见了以前的邻居,偶尔停下来谈话也不过是说一些细微的琐事。

朝家女儿找了一个又帅又多金的男友,是四周邻居都知道的,每每遇见一个熟人都难以避免被问到“未来女婿怎么没跟着一起来”之类的问题。

与暮被问得烦了,只觉得他们口中说的那些事情仿佛都发生在昨天,可事实明明告诉她说,她跟谭勋已经分手很久了。

后来跟母亲单独回家的时候,她一路都无言,差点跟迎面而来的自行车撞上了,把母亲吓了一大跳,连问这是怎么了?

与暮摇摇头,说不出个理由,母亲便认为一定是在外面工作太忙了,身体太虚弱,走路都没精神。

事实上,从与暮这几天狂瘦下来的体重,也让人不得不怀疑。

回去之后母亲将与暮赶到房间里去休息,在厨房里跟父亲商量着要弄点什么给她补补身子。

与暮是被外面的一阵香味给馋醒的,在床上赖了一会儿她才起了身,走出房门,客厅的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香喷喷的菜。

二老正坐在一边看电视,见她醒了,忙站起身:“与暮,睡得怎么样了?”

父亲的脸上满是担心:“你妈说你身体不好,没怎么休息,所以就没叫你起来吃饭。”

“没事。”与暮微笑,朝着自己的母亲道,“妈,你别乱想了,我没什么事……我去洗个脸,你们先吃饭啊,不用等我。”说完就往浴室走去。

镜子里她的脸色看起来真的算不上很好,配上凌乱的头发,真跟病人似的。

她用温水将自己清洗干净,擦上了一些护肤品,再将头发扎成一个小马尾。

出来时,父母正坐在桌子前等她吃饭。

都说天底下,只有父母对儿女是没有二心的,与暮感同身受,想着自己以前很少花时间来陪他们,正好现在也没了工作,便打算在家里多待一些时间。

既然回了家,走访亲戚是自然不能少的。

与暮一向不太喜欢这样的社交,但也不得不妥协。工作久了,一些主要的人情世故她还是知道的,而且拜访的人大多都是长辈,象征性地去看看其实也无所谓。

去奶奶家的时候,大伯的儿媳妇正在奶奶家里坐月子。

大伯是父亲的亲哥哥,也是爷爷跟奶奶最疼爱的儿子。那时候没有计划生育,奶奶一共生了七个,除了大伯放在身边带着,其他都分别送到偏远的小镇请奶娘帮着带。父亲是里面最小的,从小又不在身边,所以最不受宠。

与暮听母亲说过,自己小时候体弱多病不受奶奶的喜欢,奶奶从小连抱她一下都没有。后来长大了,她自然也能感受到自己与其他兄弟姐妹之间的差异,便对奶奶有了陌生的生疏感。所以每次来奶奶家,她都要父亲跟着一起来。

偏巧大伯的老婆也在这里,见到与暮的第一句话就是:“哟,与暮终于从外面回来了?瞧瞧这身打扮,真是从城里来的就不一样,穿得多妖娆。”

“妖娆”这个词在小镇上来说真算不上是个赞扬人的词语,大多都是带着讽刺意味的。

与暮的这位大娘叫程晖,性格也有点怪。她最不喜欢别人的生活过得比她家好,除了自家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都看不顺眼,每次见着面就要冷嘲热讽一番,与暮经常是她拿来娱乐的对象。

通常这个时候与暮都会对她的话听而不闻,就当作是狗在放屁。

今天也是一样。

不过大娘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看大家聊得其乐融融,又会插上一句话说:“你哥都生孩子了,不知道与暮跟谭小帅哥什么时候会有喜事?”

与暮用还没到年龄为借口搪塞过去,却不料她接下了话:“这怎么就没到年龄了?二十六岁不算小了吧?小心时间长了,要担心嫁不出去了,还是趁现在还有些姿色把自己给嫁出去,你知道女人在年龄方面老得很快的。”

这么明显的讽刺,不就是说她大龄剩女还没人要吗?

与暮皮笑肉不笑地说:“这个还请大娘放心,虽然我的年龄不小,但是大娘不是看起来还年轻吗,既然你都没老到入土为安的地步,我还担心什么呢?”

她看见大娘嘴角抽搐得厉害,却碍于奶奶在场没有将她的本性给爆发出来。

奶奶到底是个精明的人,见两人剑拔弩张的气势便匆匆跟与暮说了话,语句里不乏有让她先回去的意思。

Part6

与暮打小便知道老人家不喜欢自己,而对自己不重视的人她也不上心,表面上礼貌地说了离开,踏出房门才感觉真正的轻松。

回家的路上难免被父亲说起刚才的事,无非是说他们都是长辈,即使再看不惯也得忍着。

与暮表面上点头应着,其实心里却是毫不在意的。

就在一家人回去的时候,发现院子门口聚集了许多人,正在对着什么东西议论纷纷。

有眼尖的邻居看见了他们忙走上来说:“老朝,快看看你家去,门口停了一辆好耀眼的车,一看就是这个数呢!”他伸出了一根手指,意思就是一千万。

老朝是邻居对与暮父亲的称呼。

朝父跟上前去看,老头子也是第一次现场看这么闪耀的车,他对车一向热爱,不过因为家里条件不好,自然也只是闻车名没见过真实的车样子。

这车的标志他是认识的,是世界顶级跑车……可一时间却又想不出名字。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它为什么会停放在自家门口?

与暮心情不好,对这些事根本没放在心上,只不过想回家就一定要经过那辆车。她的眼神刚触及还没什么反应,过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对劲,她细看过去,才感觉那车竟很是熟悉,不就是傅致一和何筱筱配对的那辆兰博基尼吗?

与暮扭身就想要赶紧逃跑,却不料车里的人早就发现了她,但走出来的,并不是她以为的傅致一,竟是叶凡。

“嗨,与暮,怎么跑得比兔子还快?”他也不追她,只是靠在车门旁大声地叫唤,这种情况下,即使与暮想要装作不认识也不行了。

众人的眼光齐刷刷地看向与暮,不敢相信朝家的女儿居然认识了这么有钱的大帅哥。

与暮顶着众人的目光不情愿地快步走到叶凡身边:“有什么事去我家说!”说完拉着他要走,他却将她给拉了回来:“哎……有话要跟你说的不是我……”他扬起下巴,示意车子里面还有个人。

与暮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坐在里面,可是在邻居围观的情况下,她怎么能坐在车里跟他说话?

而且时至今日,她根本就不想再见到傅致一这个人。

叶凡的火眼金睛好像知道与暮心里的想法似的,小声对她说:“放心,只要你上车,致一会将车子开离这么个显眼的地方。我知道你恨他埋怨他不想见他,但是你总不想看见他的这辆车一直停在这里被围观吧?别人对你议论得太多也不好是不?所以你就放宽心些,暂时先原谅他,待会儿上了车要打要杀还是要做别的都可以,反正只有你们俩在里面,把你的怨气都发泄出来吧!”

与暮白了他一眼,受不了他言语中的坏心思。

叶凡却朝她露出一个贱贱的笑。

“我跟我爸妈说一声。”与暮说完就转身跑到自己父母前去交代了一声。

说实话这么多天没见,与暮不是不想傅致一的,可正是因为太想才更要克制住自己,不然自己这半个月的独自旅行不是白费了吗?

与暮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踱步过去,叶凡已经亲手将门替她打开,她看了他一眼问:“我们开车走了,你怎么办?”

“啧啧,与暮真是个会关心人的好女孩。”叶凡嘴巴像是涂了蜂蜜,“与暮家乡这么美丽,我一个人去走走,欣赏下风景也不错,说不定还能有一次艳遇。”

与暮觉得自己跟他真是不属于同一国的话题人物,便没说什么,径自坐了进去。

车门一关,顶级跑车便发动了。

坐在后面的与暮忍不住说了句:“别开那么快,我家乡的马路比较窄,很容易撞到在马路边玩耍的小朋友。”

不过她的话却没人领情,前面开车的人闷不吭声,显然心情不是很好。

与暮悄悄打量过去,南方的天气现在已经算挺冷的了,他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黑色风衣。

与暮总觉得男人秋冬季节的时候会比夏天的时候要更俊帅一些,可用在傅致一身上就完全不具备意义。

无论是春夏秋冬,他给人的感觉都一样的好看,是那种一沾上便很难移开视线的感觉。

从开车出来,他便一声不吭,兰博基尼中隐隐地透露出一股沉闷的气息。

他不说话,与暮自然不会傻到找话题,看着他开着车到处乱跑,停下的时候已经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了。

与暮的家乡原本就小,平常的车子开了几十分钟就能走到小镇的尽头,这么丁点的地方怎么经得起他的兰博基尼狂飙的速度?

两人坐在车上沉默了许久,与暮才忍不住问:“小傅爷,你来这里找我不会就是为了让我看你是怎么飙车的吧?”

事实上对于他会来这里找自己,她心里的意外早就满满上升到喉咙口了,只不过表面上没有显露出来而已。

“四海阁没允许你辞职,你凭什么就收拾包袱走人了?”他的语气很冷淡,原来是来这里抓人的。

不过小傅爷亲自来抓人上班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还是说四海阁里每个翘班的人都有这么好的待遇?

“我已经递了辞职信了。”她的口气自然也不好,“允不允许是你们的事情,反正我手上也没什么工作,何况那时候我又没跟你们签什么协议,有什么不能走的?”

她就这么不想待在他身边?傅致一很不悦。

她就是喜欢跟他抬杠,什么事情都倔强固执。见他有别的女人在家里,竟然说搬东西走就搬东西走,给她买的东西,从来也没见她用过就算了,搬家的时候居然还给他好好地摆放在那里,像是耀武扬威地宣告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

那天,看见助理递过来她的辞职信,他立即打了电话过去,谁知她居然关机,气得他把手机给砸了。

小倩站在一旁吓得不敢吭声。

眼见傅致一半天没说话,与暮以为他又在生哪门子莫名其妙的气,她还想回家去吃饭呢,没工夫管他气不气闷不闷,最后干脆豁出去地说:“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就送我回去,我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想陪陪我爸妈。”

他居然回给她两个字:“没门。”

见过这么蛮不讲理的人吗?与暮翻了个白眼。

“你究竟想要怎样?有话不说,难道要我陪你在这里发呆一个下午吗?”

“让你待着就待着,有错吗?”他还真是说得理直气壮,可是她凭什么要浪费时间陪他待着啊?

看着外面前不着村落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地,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她也不会傻得下了车自己走回去。

真是后悔刚才怎么就上当上了他的车?

后来,她就真的待在他的车里陪他发了一个下午的呆。他倒好,心情不爽,开个窗子抽根烟,她坐在车上屁股都麻掉了,最后忍不住下车,门还不敢关,生怕他自己一个人开车走了把她丢在这里。

深秋的郊外下午倒也不怎么冷,风吹过脸颊,很是舒服。

说起来,与暮好像真的好久没有在这样的郊外玩了,还小的时候,父亲每个双休日都会抽一天的时间带她出来玩,这样的郊外看似什么都没有,却让她感觉到新奇,好像可以在没有人的地方做很多事情,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那种感觉叫作自由。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傅致一开到的地方不远处正好有一条很长的河,与暮知道这条河是连着自己的小镇的。

她坐在河边,一时兴起就将鞋袜给脱了,光溜溜的脚丫子刚触及水面就感觉到水的凉意。

不同于夏日,这样的天气,虽说不算太冷,但河水的温度还是冷得刺骨。

不知道什么时候傅致一也下了车,走到她身后。

与暮知道他就站在那里,也不管他,自顾自地玩。

耳边又传来他冷哼的声音:“你倒是悠闲!”

与暮敢肯定这个人心里肯定有一定程度上的变态,就是见不得别人活得比他开心。可是她自己也有些变态心理,越是不想自己活得好的人,她越想活出自己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