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傅先生,谢谢你

Part1

“傅致一,我……”

话还没说话,她便被他十分生硬的口吻打断:“我让你出去!”

与暮看了他一眼,终是没说什么,走了出去。

关上了门,也关上了她担心的资格。

若是换成以前,他那样的态度,她大概只会生气,然后一点都不会放在心上,大不了就是赔一个相框而已,凶什么凶?

可为什么此刻她的心情出奇的差?尤其是当他用那种陌生人的眼光看着自己的时候,她心里会涌上莫名的委屈。

这样的心情换来的结果是,一整天她都心不在焉的。

而傅致一仅仅只出来过一次,将她视为空气,招呼也没打一声,离开了办公室,直到下班都没有回来。

五点半准时下班,她并没有马上回家,而是来到市中心一家商场的精品店,挑了好久才挑到跟那个被打碎的相框大致相似的。

她结了账,买了下来,让老板给包好。

出来的时候,下起了雨,她在屋檐下走,想到不远处的马路边去打车,还没走几步,一声喇叭闷响在耳边。

她循着喇叭声望去,看见了那辆大奔,竟是傅致一。

“上车。”

她叹息一声,绕到车另一边坐上去。

与暮坐在车里,想着该怎么跟他提今天早上的事,顺便把刚买的相框给他。

虽然她买的跟他的不能比,但是也算是商场里面最贵的,花了她半个月的工资,裱一个相框也是能见人的。

在她愣愣地想时,傅致一的声音传进耳里:“你就穿成这个样子去?”

与暮一愣,不懂他话里的意思,她穿成这样有什么不对的吗?

“难道ANNA没跟你说,你晚上要陪我去出席一个拍卖酒会?”

与暮本来想说:当然没有!

但她说出口的话却是:“抱歉,我都忘记了。我以前都没出席过这样的酒会,所以不知道有什么要求。”

ANNA也是傅致一的助理之一,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卷发大眼美女,不像上次她见到的那个善良助理,是个一看就是那种气场足,震得住人的女强人。

据说与暮第一天来四海阁,她便不屑一顾,在她眼里,进四海阁是需要自己本身很有能力,一层一层筛选才能进来的。

而与暮受到傅致一的亲自召见,自然惹人非议。

与暮又怎么会不知这次拍卖酒会,ANNA是故意没说的,所以,既然已经知道别人对她的印象不好了,若再在傅致一面前说一通,明天傅致一怪罪到ANNA头上,最后倒霉的还是她。

“反正我也没去过那样的地方,很多东西都不懂,不然你换个人陪你去吧?”她好心地提议。

仔细一看,她才发现他今天穿得比其他时候正式一点。

灰色西装的料子上的竖条上有些隐隐的银线,平日里随意的头发被打理得一丝不苟,唯独衬衫的扣子解开了两颗,看上去不轻浮,反而更增添了随意中的英气。

大概人长得太好看了,以至于让与暮觉得,不管他打扮不打扮都是一样的魅力无边。

“现在下班时间,该回家的都回家了,难道我还要把整个市区跑一遍,看看能不能拎到一个下班不回家还在逛商场的职员?”

她郁闷,她哪里是有闲情逛商场啊,还不是为了帮他买礼赔罪吗?谁知道他会因为一个相框跟她发那么大的火。

不过现在听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心情没有那么差了。

“我喜欢下班逛商场不行吗?”遇上他,朝与暮才知道什么是得寸进尺,看人家脾气好,性子一下子就又上来了,“难道你不知道刚失恋的女人都是购物狂?”

“是吗?”傅致一勾勾唇,车子在马路边上忽然停下,他下巴一昂,示意,“正好,现在你就去对面那个店里,把你今天要参加酒会的衣服给买了。”

与暮望过去,一排全是奢侈品店,她握着手中的包,在这里买一件衣服估计要花掉她好几个月的薪水好不好。

她刚进四海阁,就已经预支了自己半个月的工资买个相框,她要不要那么不划算地再预支几个月的薪水,买一件只在今天的酒会上穿一次,其他时间都不需要穿的衣服啊?

这般想着,却见傅致一已经下了车,绕到她这边来开了门,直接把她从车里给拉了出来。

“喂!你干吗……我不要去那里……”与暮想反抗,想要不顾形象地拉着车门不走,偏偏他的力气大得过人,硬扯着她走进其中一家奢侈品店。

里面的服务员一见是傅致一,眼睛都闪亮得放光,笑意盈盈地走上前:“小傅爷,有什么能为您服务的吗?”

傅致一将与暮拉到自己面前:“我赶时间,帮她选一套晚礼服。”

“好的。”那服务员微笑着一伸手,“小姐,这边请。”

与暮拉扯着包,眼睛在店里转了一圈,最后望着一旁淡然的傅致一,问:“小傅爷,为了公事应酬消费会报销吗?”

“……”

不就是买一件奢侈的衣服吗?想她朝与暮以前也是个中上等律师,工资虽然没有老板高,但这几年的存款,买个奢侈品还是绰绰有余的。

只不过是心不甘啊,本以为来四海阁,至少在待遇方面会比以前的公司好得多,谁知道才刚上班两天,就已经预支了她半个月的薪水了。

试了那么多件衣服,她最终看中一条白色的雪纺裙,整体上给人一种随意大方的感觉。

但一看衣服后面的价格,她就傻眼了,但她没表露在脸上,跑到更衣间去把前面几次试的衣服都看了一边,发现每件衣服的价格最低没有下万的。

她待在更衣室里,不愿意出去了,难道她真的要为了一个酒会买一件又贵而平常又穿不到的衣服?

与暮从小便是个勤俭的好孩子,有钱也不会乱花,小时候家庭条件不好,大学学费都要自己赚,后来家里渐渐好了起来,她更没了那种奢侈的习惯。

就在她在更衣室里纠结的时候,傅致一的电话直接打进来:“怎么还没好?”

“小傅爷……”她问,“您应该是经常来这种店吧?”

“所以?”

“所以……你知道店里面最便宜的衣服是哪件吗?”

“……”

最终,傅致一替她挑选了一件适合她的礼服,然后直接将她从商场里拎了出去。

“如果你现在站在你前男友面前,我相信他一定会后悔自己做出的选择。”忽然,安静的车厢里传来他的声音。

她望过去,他正专心地开车,并未看她。

扯出一抹笑,她说:“男人在乎的永远只是女人的外表。”

“女人呢?”他反问,“在乎的永远是男人有没有钱?”

“那也不一定,找个对自己好的男人更重要。男人越有钱越容易变坏,我希望我以后的男人不要太有钱,他可以连一件奢侈品都买不起,但是他会对我好,宠我,永远不变心。”

“这样的女人会很没趣的。”

“我又不是游戏,还分有趣没趣。”

傅致一却笑:“爱情不就是一场游戏吗?”

在她还没想到用什么话来对答时,他已经丢了一个盒子过来:“这个给你,先戴上。”

她打开他丢过来的盒子,里面躺着一条钻石项链,很闪。

他车上怎么会有女人的项链?

与暮想起他相框中的那个女人,与他亲密地站在一起,他又将相框摆在办公桌上,颇有每天提醒自己看一次的意思。

所以,这个应该是要送给相框中那个女人的吧?她看着这条明显和身份不配的项链发呆。

遇到一个红灯,车停了下来。傅致一见她还没有戴上,也没说什么,直到把车子开进会场,停好车才转头问她:“怎么,不爱奢侈品的朝律该不会连戴项链都不会吧?”

Part2

“我只是在想,你这条项链应该是送给别人的吧?”

傅致一挑挑眉,不置可否。

与暮当他承认了,把盒子盖上退回给他:“项链很漂亮,但是这种东西不能轻易借给别人戴的,不然它以后的女主人会不高兴。”

“以后的女主人?”傅致一轻笑,勾了勾手指,让她过来。

与暮不明所以,他俯过身,亲手将项链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熟练的动作让她知道这不是他第一次帮女人戴项链,却让她惊觉,这是第一次有男人为她戴上项链。

想起在这方面从没浪漫细胞的谭勋,她扯了扯嘴角。

她听见他平淡地说:“没有以后,只有以前。”

与暮懵懂地望着他,他的侧脸在光线下显得坚毅又冷漠:“以前的女主人不配拥有它。”

跟着傅致走进拍卖会现场,挽住他的手臂跟着他走到了签到处,许多宾客一看见他过来,蜂拥而至,一个接连一个不停地向他打招呼。

傅致一不是个喜欢跟别人多做交谈的人,这个消息与暮在还不认识他的时候就听新闻报道说过,所以那些人也只是上前来打打招呼,然后便识相地走开了。

拍卖酒会是西式的,长长的桌子上都是点心,不时有服务员端着酒杯在人群中穿梭。

傅致一从其中一个托盘中拿了一杯香槟,然后递给与暮一杯橙汁。

由于他人气太高,不过一会儿就又有络绎不绝的人上来跟他搭讪,而他表现得也不如刚才那般冷漠,脸上虽然是淡淡的倨傲,但却没有显得不耐烦。

当然少不了介绍他的女伴,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的,傅致一和别人谈的内容不多,倒是向别人介绍了她之后,对方和她的交谈不少,又是夸赞她漂亮有气质,又说是要介绍几个业内的朋友认识认识,好像她才是主角。

后来,与暮才知道傅致一是从来不在别人面前介绍女伴的,当他已经开始介绍的时候,表明这个女伴在他心里有一定的位置,那些精明的商人怎么会听不出话里的意思?

就像傅致一之前说过的,进入收藏这一行,不会的,他可以教她。

现在,他不过是帮她小小地开了个路子而已。

“致一。”忽而一个熟悉的男声传来。与暮回头,就见穿着一身银灰色西装的叶凡正向这边走来,他手上拈着一杯红酒,不时冲迎面而来的女人露出迷人的微笑。

那杯装有红色液体的高脚杯是被他拈着的,与暮没有看错,很符合他平日里的一贯漫不经心的作风。

“你终于来了,我耳朵都快被那些老古董问出茧了。”一走过来,叶凡便抱怨,脸上却是懒散的笑容,“真该听小倩的话不要这么早一个人过来的。”

小倩是与暮上次见到的那个要她陪傅致一去健身的女助理。

从叶凡朝这边走来初始,与暮便觉得有哪个地方不对劲,此时一看,才知道在这些都携带女伴入场的大老板里,只有他是独身一人过来的。

很早时,她跟李瑶还在念大学的时候,李瑶是偶像剧迷,有次指着电视上一个独身来参加宴会的男人说:“与暮,我告诉你,如果有一个男人,每次参加宴会都独身不带女伴的话,这说明在他心底一定隐藏了一个很深很深的爱人,是任何人都取代不了的。”

后来,她每次都没陪谭勋去参加宴会的时候,总会在家里想,别人会不会也认为在他心底有一个很深很深的爱人?

那叶凡呢?也是如此吗?

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两个男人的话题已经转移到她身上来了。

“小傅爷对这个新助理很满意吗?上班第二天就带人家来酒会了。”

“满意?”傅致一挑眉,像听见什么笑话似的,道,“今天朝大小姐还把我最宝贵的相框打碎了,如果这也能算是满意的话。”

原来他还挂记着这件事!与暮撇撇嘴巴,小声替自己辩解了句:“我又不是故意的,还有……我不是跟你道过歉了吗?”

“你看看她……”傅致一笑了,“做错了事,还不让人说。”“与暮,你可知那相框里的人可是致一最重……”

叶凡话没说完,便听见傅致一冷冷一句:“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叶凡一愣,随即笑出声:“好好,不说不说。既然你对我和与暮这么多抱怨,不然你把与暮借给我带带好了,这会场想跟你说几句话的人太多了,我怕你抽不出空来帮她介绍。”

连他都知道,傅致一带与暮来的目的,让她学会在职场上最基本的人际交流。

“不用了,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多话。”傅致一直截了当地说,“她待在我身边会更容易让别人看熟眼。”

“你这不是变相说我的知名度没你高吗?”叶凡举了举酒杯,“好了,跟你开玩笑的,那你们慢慢应付,我看看有没有在会场上迷了路的小羔羊。”说完转身离开。

“迷了路的小羔羊?”与暮疑惑。

却见傅致一嘴角一勾:“这样的酒会,艳遇会很多。”

与暮刚想说话,迎面就又来了几个老总,看样子早已经盯到这边了,叶凡一离开,他们便趁着空当走了过来。

对于这样的应酬,与暮已经渐渐习惯,也能熟络地跟对方说上几句话,都是虚伪的赞扬之类的。

以前的她因为很讨厌这种商场上的虚假,所以才不愿参加这样的酒会。现在体验多了,也觉得没什么,反正大家马屁拍来拍去,谁都不会当真,也没人怪你太假。

在谈话的间隙,傅致一意外地在她耳边赞扬:“表现不错。”

被人肯定的感觉真不错,何况对方还是大名鼎鼎的小傅爷。

与暮心里扬起一股喜悦,嘴角也不经意地勾勒得更飞扬了。那笑意太过于明显,被傅致一看见,不禁失笑。

与暮自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想自己的,趁着他和一个老总寒暄的时候,她嘴角保持微笑,眼睛却被一个忽然从眼前闪过的熟悉背影给吸引住。

那女人穿了一件淡黄色的礼服,走到一个男人身边,亲昵地挽着他,男人低头,在她耳边低语。

谭勋!是谭勋!

与暮感觉自己的血液仿佛正在渐渐地凝固,握着杯子的手不禁颤抖起来。

她脑海里不自觉地就浮现出以往她没有陪谭勋来参加宴会的时候,其实那时他身边的女伴一直都是沈书枝。

他们两人之间的动作太自然了,并且跟别人交谈的时候,与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对谭勋身边的女伴并没有陌生的感觉,反而很熟络地就交谈了起来。

大多时候是沈书枝在说,眉飞色舞的,想来早已经适合了这样的场所。

“朝小姐,你怎么了?”

一个声音将与暮的思绪打断,她回过神,那个胖胖的看起来很面善的拍卖行老总看着她,好心地询问。

与暮回答:“没事,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先去趟洗手间。”

说完,她朝傅致一笑了笑,便转身往会场外面走去。她想要消失,马上从这里消失,心里这般想着,脚步也像逃一样地离开。

Part3

幸好洗手间离会场比较远,她走进女厕,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苍白如同鬼魅。

与暮打开水龙头,将水往脸上泼,出来时,只觉脑袋晕沉沉的,在经过转角的时候,忽然顿住。

转角处,谭勋倚靠在墙角看着她。

与暮想装作看不见,从他身边走过。

“与暮……”他叫住她,声音低哑。

与暮知道,只有在他生病发烧的时候,喉咙才会因为咳嗽而哑掉。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就算是朋友,她也没有必要关心那么多。

正发呆时,他已走到她面前,也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他的眼眶略深,眼睛很大,以前的与暮最喜欢这双眼睛,他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特别迷人。

两人交往的初期,与暮甚至不敢与他对视,仿佛他眼底有什么会将她的魂都吸进去。

他笑起来时,眼角微微上扬,温婉优雅。

与暮最喜欢他放松大笑,像个大男孩。

他怕痒,每次她挠他时,他都会忍不住大笑说:“与暮,别闹。”

那样的场景,让她感觉在他身边,全世界都抛弃她也无所谓。

可最后,世界没有抛弃她,先抛弃她的人是他。

她回过神,发现路过这边的人见两个人怪异的举止都忍不住回头看,她笑笑:“谭律找我有事?”

他嘴角扯出一抹嘲讽的笑:“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不然,还能怎样?”这话,是问他的,也是问给自己的。

“也是。”他笑,“不过半个月,你就投入了别的男人的怀里。看样子,你对我的感情也不像你所说的那么深。”

每次只要他生起气来的时候,说话总这么难听。

就像最初两人在一起,他给予她的爱总是轻描淡写,爱里的失望比期望多得多。

那时候她是微博控,喜欢在微博里记下自己的感受。她知道他从来不会主动关心自己在做什么,自然也不会来看她写的东西。

可意外的一次,他看完了,朝她发了好大的脾气。他保持一贯优雅的姿态,嘴里的话却是伤人至极,他说:“你看看你自己,表现出一副怨妇的样子,朝与暮,你给人的印象就是这样的吗?”

对于反反复复伤害她的话,她早已习惯,火气上来很快,但被她平静地打压下去。她说:“是啊,原来离开了才知道我对你的感情并不是那么深刻。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庆幸你的出轨,让我看清自己对你的感情?”

“我出轨?”他依旧是冷笑的态度,“你能这么快就跟另一个男人好上,谁知道在这之前,你跟他没有过什么——”

“啪!”他的话还没说完,便被与暮扇了一巴掌。

与暮的手几乎都在颤抖,她指着他的鼻子,狠狠地道:“谭勋,我真后悔我怎么会爱上你这种男人。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对感情不忠?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玩感情游戏,也不是每个人都经不起诱惑。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我?你不过就是仗着我喜欢你,不过就是仗着我喜欢你!”

失败的爱情是不是都是这样?两个曾经相爱的人用任何可以伤害对方的话去辱骂对方,这样他就快乐了吗?难道曾经的心真的就不会再为了对方而疼了吗?

这一刻,她好希望时光可以倒流,她宁愿那个时候她没有主动去追求,至少……至少他还是那个她仰慕的少年,也许她会胆小地暗恋他好久好久,可至少他在她心里宛如神一样高贵,这样不好吗?

不想再这样争吵下去了,她想离开,可是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却被他拦腰抱住。

他的双臂有力地从后面紧紧地抱住她,仿佛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似的,他轻叹一声:“与暮,对不起,是我不好,不该说刚才那些话伤害你。原谅我好吗?”

“不要再说什么原谅不原谅的无聊话。”她挣脱他的怀抱,“我还有事,要先走了。”

他却不放开,更用力地抱紧她,那样的用力,几乎勒痛了她的腰:“我们有过那么多美好的日子,你都忘记了吗?你怎么能轻易放弃?这么久以来,我对你还不够好吗?为什么不能给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眼泪流到嘴巴里,真的是苦涩的,她能够感受到他言语里隐藏的隐忍和疼痛,但是——

“勋,我很怕痛。”

我很怕再次发现真相,再被你逼得痛彻心扉。

如果你们真的没什么,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一起出现在我面前?

“与暮,相信我。”谭勋将她的身子扳过来,正对着他。

那样的语气和当年他说的那句“与暮,相信我,我会努力创业,给你一个好生活,总有一天你会以我为豪”时一模一样。

是啊,他做到了,她的确以他为豪,靠着自己将一个公司创了起来。

感情呢?在感情里他就像是任性的孩子,爱情是他手上的玩具,他想起来就拿在手上玩,不想的时候就把它丢在一边,可是却不准别人把它丢弃了。

看着他的神情,一瞬间,她竟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然而,错觉只是错觉,永远不可能成真,就像他口口声声说自己跟沈书枝没什么,偏偏总要让她看见他跟沈书枝之间有什么。

想起刚刚在酒会上两人亲昵的姿态,理智不断催促她离开,她推开他,渐渐清醒了过来。

与暮深吸一口气,朝他露出一抹笑:“你告诉我,在以前我没有陪你来参加的每场酒会,那个陪在你身边的女人是不是她?”

他一怔,没吭声。

沉默代表默认吗?

与暮的心彻底死了,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当她发现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时的震惊,也不会忘记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需要靠安眠药才能睡着的生活。

“这就够了。”

她说完,转身要走,竟看见站在不远处拿着手机一脸恼火的沈书枝。

沈书枝冲过来,伸手就要朝与暮脸上打去:“你这个贱人!”

沈书枝的手在半空被与暮抓住,与暮反手给了她一巴掌,那股力道好像是把自己在分手时受的委屈都打了出去似的,心里有股说不出的爽。

“沈小姐,这一巴掌是教会你什么叫作适可而止。我从来没见过有像你这样不要脸的女人,在抢了别人的男朋友后还反过来喊别人贱人。真正配得上‘贱人’这个词的人,这世界上不多,我眼前的你便是其中之一。”

沈书枝被打蒙了,怔怔地说了句:“你居然敢打我?”

接着沈书枝冲上来便要还击,与暮哪里是那么好惹的,她一向讨厌在大庭广众之下两个女人争打不休,尤其还是为了一个她不想为的男人。

与暮抓着沈书枝伸过来的手一扭,沈书枝疼得尖叫,与暮冷笑:“不好意思,你的男友大概没告诉你,姐姐在学校里学过点防身技术,本来是防色狼的,没想到倒是被你先用上了。”

“就你长成那样子,有哪个色狼会瞎了眼看上你?”

与暮轻笑:“不好意思,你现在的男友就正巧看上了我,刚才还在劝我说不要离开他……姑娘,你要搞清楚状况,不是姐姐离开他,你还不知道要用多少年才能上位!我成全了你,还不懂感恩,老在我面前撒泼,要点脸行吗?”

不想再跟这个女人有什么肢体接触,与暮也相信经过刚才那一闹,至少在手脚方面她会收敛一点,便放开了她,没想到她一爪子向自己挥了过来,幸好与暮反应快,否则脸上非被她的爪子抓出伤痕。

这女人是智障吗?下一秒不会要像疯狗一样出来咬人吧?

与暮咬牙提醒:“沈小姐,请你现在最好照照镜子看下自己的样子,长得不好看的人还能去整形医院里整整,你现在这样,估计整形医院都拿你没辙。一个人长得不好看没关系,若是碰见一个没修养的,就很恐怖了。”

话音未落,她便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与暮……”

Part4

与暮望去,便见一个挺拔的身影正往这边走来。

他不急不缓地朝这边走来,给人一种淡定从容的感觉。

傅致一本就生得极好,加上气质太强,让人一瞬间难以移开眼。

与暮发现,每次只要傅致一一出现,沈书枝的眼睛便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与暮本就不愿再待着,见他走过来,想跟他一起离开,却见他忽而伸手,将她额前的发丝撩到耳后,温柔地说:“总是喜欢到处乱跑,我刚才找你很久了。”语气里颇有担心的意味,认真的神色让与暮失神。

他垂眸,轻轻将她的手执起,在上面印上一个轻吻,道:“与暮,刚才是我不对,不应该忽略了你的存在,我们现在回家好吗?”

与暮感觉自己的骨头都像是要酥化了,呆呆地点了点头,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往走廊尽头走去。

沈书枝突然大声喊道:“小傅爷,你别被这个女人骗了!这女人心里一直喜欢的是我男友,你知不知道啊?”

与暮此刻连生气都不屑了,只是惊奇这世界上怎么会有沈书枝这么极品的女人出现。

见傅致一停下脚步,沈书枝更多了几分得意:“你看他们已经分手了,她还一直缠着我的男友,我只不过是说了几句,就被她打,你看我的手上……还有抓痕。小傅爷,你可别被她给骗了,也许她看中的不过是你的钱而已。”

与暮:“……”

“哦。“傅致一淡淡地说,“只要她愿意和我在一起,即使只是看上我的钱,也没关系。如果她想要,整个四海阁拱手相送,也没问题。”

沈书枝:“……”

直到出了走廊,与暮才从他的话里完全反应过来,她忍不住几次打量身边的傅致一:“我发现要是有天小傅爷不想当收藏家了,可以考虑去当演员,刚才你的演技实在是太好了。”

傅致一睨她一眼,好心提醒:“我好像是在帮你。”

“嗯,我知道,谢谢你啊。”与暮望了望已经走得零零散散的酒会现场,问,“酒会已经结束了吗?”

“嗯。”

与暮在心底惊讶,刚才竟跟谭勋耽误了那么长的时间,她有些不好意思道:“抱歉,我以前没参加过这样的酒会,所以没能掌握好时间。”

“没关系。”不用演戏的傅致一,总是一副冷冷淡淡,让人很难接近的样子,“我们也该回去了。”

从出会场到停车场,他们一路走得并不算是很顺利,早有很多在角落处仔细观察了傅致一举一动的各个集团老总,站在外面等候,一见他出来,便一一上前告别。

没有什么很实质性的谈话,都是马屁拍来拍去。

好不容易上了车,与暮感觉如同逃难。

傅致一倒是一如既往的镇定,看得出他对这样的状况早就习以为常。

就在车子将要驶离停车场的时候,车内响起了“砰砰”声,傅致一将车窗摇开,一张倾城绝色的脸映入眼帘,她朝傅致一妩媚一笑,因为穿着低胸礼服又弯着腰,那两团硕大而挤成的沟诱人无比,只见她递了张名片过来,道:“小傅爷,这是我的名片,有空要联系我哦。”

名片上香水味十分重,远远地,与暮都能闻到有些刺鼻的香。

本来以为以傅致一的傲气是不会接的,谁知他顺手捻了过来。

直到车子行驶在公路上,在上高速时,他忽然停下车,将名片丢进路边的垃圾桶中。

“唉……”与暮轻叹一声,“人家不是还等着你的电话吗?你怎么把名片给丢了?”

“香味太浓,污染空气。”

“那你刚才干吗还要接受人家的名片?”

“这是种礼貌。”

“……”

许是她脸上的不屑表现得太明显,傅致一挑眉:“不相信?”

“不是不相信,是压根就不信。”她问,“那刚刚亲吻人家手背呢?也是出自礼貌?”

他回答她的,是一句在男人圈里很经典的话:“任何一个聪明的男人都不会拒绝主动送上门的女人,尤其是美女。”

她想,谭勋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他可以为了创业忽略旁边所有的人,即使是对再有感情的她,他都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

可沈书枝呢?其实是他根本就没有想过拒绝吧。

那种若即若离的态度只会愈加让人离不开,最后东窗事发,也能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在别人的身上。

这般想着,她的心情一下子又低落了下来。

很久,她都没说话,傅致一也没有说话,车厢里一股沉默在蔓延。

等到与暮看向窗外的时候,才发现车停在了海边。

“下去走走吧。”傅致一说完,开了门,走下车。

他对这里很熟悉,很快走到一块巨大的岩石边,坐在上面,脱去了累赘的外套,穿一件白衬衣,拿出一根烟点燃,海风轻撩过他的发,露出狂浪不羁的俊颜,一派公子哥儿的模样。

公子哥就是公子哥儿,从不顾及别人的想法。换成其他男人,此时应该征询女方的意见,问介不介意他抽烟。

与暮一直都觉得这个男人太过高傲,还带着别人讨厌不起来的小自私。

两人坐在海边吹风,谁也没说话。

忽而,与暮眼角余光一瞥,就在傅致一的车子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多了两辆车,车边站了五六个人的样子,隔得太远,只能看见一片黑色的人影。

她心一悸,忽然拉着傅致一的手将他从岩石上给扯了下来:“跟我走。”

傅致一没想到她会忽然来这招,心里有些讶异,但脚步却是随着她而奔跑了起来。

耳边是疾驰的海风,凉凉地袭击着脸颊,手上却是暖暖的温。

还有什么比此刻更浪漫的吗?

与暮第一次拉着男人的手这样跑,有种想要私奔到天涯海角的错觉,她亦感觉到那只被她牵着的手,在不经意中越拉越紧。

她拉着他一直跑到一个比较阴暗的角落,才虚脱般靠在墙上喘息。

好久都没有跑得这么欢畅淋漓了,有些泄压,也有些累得忘了悲伤。

待到她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身边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她好奇地抬头望去,只见傅致一一双墨色的眼正注视着她,嘴角扬起一丝笑意。

“你笑什么?”

“笑你,明明不擅长跑步,还要拉着人跑。”

“我是在帮你好不好!”

“帮我?”傅致一挑眉。

与暮探出小脑袋往外面看了看,确定没人跟来才把刚才看见的景象对傅致一说了一遍。

像他这样的人物,应该是别人整天都蠢蠢欲动想要绑架的人吧。

不料,傅致一听了这话之后,笑得更厉害了:“朝与暮,你是傻瓜吗?那些都是我的私人保镖。”

“……”

与暮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做了一件极傻的事情,不由得懊恼加脸红。怎么能这样啊,总是在他面前做一些丢脸的事情。

朝与暮,你真是够了!

傅致一也是第一次遇见这么有趣的事,心情不由得大好。

再看向那个傻傻的小女人,脸红如火。

女人往往不知道自己最美的一面,就是她无意中展露出自己心情最诚实的表情时。在男人眼底,越是单纯的女人就越有吸引力。

“我想吻你。”他忽然道。

与暮没反应过来,他一个翻身,将她压住,低下头,薄唇贴上了她的。

与暮大抵觉得自己是疯了,她正在和自己的上司发生关系。

可一想到谭勋,她又不禁气恼,凭什么男人就可以在外面乱搞,女人就要待在家里像个傻瓜似的独守贞洁?

连李瑶都不相信,她跟谭勋同居了三年,两个人居然连那种事情都没有做过。

她是个保守的女人,一直觉得将女人一生最宝贵的东西,交托给结婚的那一夜是最幸福的事情。

那么,她现在又在做什么呢?

思绪因为他越来越疯狂的吻而开始混乱,耳边只有彼此的喘息声,还有她的裙摆被撕扯的声音。

那可是刚花了上万块钱的裙子,即便有钱也不是这样浪费的啊!

“你别……”她刚呜咽出来的声音被他的吻给再次袭击。

与暮最后的理智都快要被销毁了,脑海里不停地传来一个声音:“算了吧算了吧,贞洁算什么呢?你为谭勋保留了那么多年,人家不是照样不屑吗?不就是一层膜,能有多宝贵呢?”

这般想着,她仅有的理智已经完全被磨灭了。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在这样的环境下,与暮的耳朵极其敏感,好不容易挣脱了傅致一的吻,喘息地说了声:“有人……”

Part5

此刻的傅致一哪还有闲情管有没有人,直到一声“小傅爷”传来,他才动作极其迅速地转身,将与暮藏于宽大的胸膛内。

那闯来的保镖本是确保他安全的,谁知道会看到这么火热的场面,忙转过身去,一向冷峻的脸上有抽搐的神情。

靠在傅致一怀里的与暮忍不住在他身上恶意地咬了一口,傅致一低头,便见她很用力地瞪着他,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都怪你”三个大字。

回去时,与暮已经完全没有了力气,是傅致一将她抱回车上的。

她的脑袋晕晕乎乎的,直到回了家,开了灯,见到趴在地上饿得两眼昏花的迪欧,才回到了现实。

喂迪欧吃东西的时候,她才发现傅致一那件很值钱的西装,一直都披在她身上,若不是有这个实物,她会以为刚才那一切不过是场梦。

她没喝酒,没中迷药,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迷失了自己?

幸好老天在最后的关头让她不得不打住,否则,她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后悔。若是真的跟傅致一发生了些什么,在办公的时候她又该以怎样的态度去面对他?

在她没有搞清楚之前,傅致一明显已经做出了举动。

那天过后,一连三天,与暮都没有见到傅致一的踪影。她是他的私人助理,他的行程她自是知道得一清二楚,但他从早到晚的安排都不是经她之手,他身边带着的私人助理是小倩。

之前她还能在每天清晨替他整理办公室的时候见到他,之后就是从早到晚她与他碰不到面。

原来,他先决定躲着她。

宁市深秋的天暗得很早。

傅致一随手拨了个电话过去,只嘟了一声那边便接了起来。

总是这样,他随时打电话,只响一声,那边就会被接起。

“舒菲,我待会儿去你那里。”

“好。”没问原因,名为舒菲的女人好像早已习以为常了,道,“早点过来,我做饭给你吃。”

“嗯。”

挂了电话,傅致一慢慢开着车在公路上。

舒菲是个很听话的姑娘,从来不向他要求什么,也从不无理取闹。

他想她的时候她会出现,他不需要她的时候她永远都不会主动出现在她面前。

所以傅致一对她的印象挺好,偶尔会想起她。

舒菲现在住的地方是一套小公寓,毕业了之后她留在宁市当一名护士,其实她可以有更好的发展,她这样选择的原因,聪明如傅致一怎么会猜不出来,只不过假装不知道而已。

打开门,舒菲很惊喜他的到来:“我马上就做好饭了,你先在客厅里坐一会儿。”

“嗯。”

舒菲很细心,已经替他准备好了白水和小点心,让他先暖暖胃。

傅致一的胃一直不好,舒菲也知道,所以每次都是白水。

比起水,傅致一倒是红酒喝得比较多。可在舒菲认为,酒总是伤人身体的东西,所以每次都不准他喝。

每当他在工作或者生活上心情烦躁的时候,到她这里都会让他平静下来。

他不开心,她会讲些小笑话给他听。

他心烦,她会静静地陪他坐着。

他疲惫,她会精心地弄好合适的点心和咖啡,然后用她纤细的小手按摩他的疲惫的身体。

不可否认,她是个非常适合娶回家的女人。

饭很快就做好了,吃饭时,傅致一低头吃饭,并不说话。

舒菲自然是知道他的饮食习惯,也不说话,只是帮他夹菜,在他抬眼的时候会给他一个温柔的微笑。

他曾经说他很喜欢她的笑容,像是阳光一样照暖他没有温度的心。于是她就经常微笑,期盼有一天这抹温暖真的能融化他的心。

今天他一直皱眉,是什么事情让他不开心了吗?她边吃饭边想着。

每次他来这里的时候,她都会偷偷打量他脸上的表情,确定他今天是以怎样的心情来到这里的,自己又要做什么才能让他开心。

吃完饭,舒菲在厨房里洗碗。

他低沉的声音缓缓响起:“舒菲,我以后都不会来这里了。”

舒菲一愣,手里的动作生生地停了下来。

“这是市中心那套房的钥匙,以后是你的了。”

曾经与他出门时,不经意地经过一片小区,她说那里的环境很好,以后赚够了钱,要在那里买套房子,没想到……

“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说。

“就当封口费。”

舒菲没吭声。

聪明如傅致一,自然知道她定是受伤了,然而知道又怎样,他只会自私地当作不知道。

要说他傅致一是一个好男人,连他自己都觉得这是一句笑话。

有时,傅致一也讨厌这样的自己,太过自私,可讨厌归讨厌,真正要改变起来,他又懒了。

以前舒菲常说,那是因为他没有碰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

要说真的喜欢吗?能在他身边待了这么久的她,他也算是喜欢的。也仅仅是止于喜欢,说到爱,还差得老远。

许久,舒菲才说:“你的计划开始了吗?你真的打算这样跟他们玩下去吗?致一,我一直觉得你不是那么狠心的人,你有没有想过,万一有一天,你玩火……”

后面两个字舒菲没说出来。

傅致一笑笑:“玩火自焚?“

舒菲胆怯地望着他,生怕他生气。他却只是笑,高深莫测地笑,让她看不懂。

“别为我难过,不值得。”犹记得,这是他离开时说的最后一句话。

男人在向女人提出分手的时候总是喜欢说:“别为我难过,不值得。你是个好女人。”

可为什么连他都说她是好女人,到最后却依旧被丢弃呢?

Part6

出了门,司机早在楼下等候,傅致一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常去的酒吧。

酒吧的老板一看是他,忙起身来迎接。

每次只要是他一个人来,老板就会很明白地带他到一个环境优雅又隐蔽、没人能靠近的位置上坐着。

傅致一是这里的熟客,他的身份和背景都让他有这样的条件享受这样的待遇。

这几天傅致一的心情都是极其不好的,至于原因,他不想去想。

点了一瓶红酒,他沉闷地喝了起来。

早有在他进门初始就盯上他的美女想趁机走过来搭讪,却被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走出的服务生给阻拦,警告她们这里的主人需要安静,让她们远离。

这一喝,就喝到了晚上十一点多,酒吧的热闹才开始,傅致一却结账离开。

而另一头,刚洗完澡躺在床上想要休息的与暮意外地接到了傅致一的电话,他在电话里的语气并不好,直接来了一句:“开门!”

“不开!”她想都没想,立即开口拒绝。

她讨厌他语气里带着一丝命令,好像她本就该听他的话。

对方“砰”的一声就把电话挂了,与暮郁闷地盯着手机,再次唾弃大少爷的脾气真差劲。

这几天,她也不是没有听见小倩在耳边抱怨过,小傅爷最近脾气阴晴不定。

小倩说,小傅爷发脾气的时候最好每个人都不要说话,让他将脾气发泄完他就会独自平静,只是脸上的表情比以前更冷了。

小倩又说,小傅爷发完脾气后不喜欢吃饭,喜欢工作到很晚,他的胃从小就不好,还这样被自己虐待,让医生都没辙。所以他不能吃刺激性的食物,他的胃养尊处优惯了,也尽可能不要去小餐馆吃一些不太干净的东西,不然会胃病发作。

与暮想到那天他们到G大附近的餐馆去吃东西,她还以为是每个有钱人看不起小餐馆的通病,没想到还有这一番道理。

小倩对她说,那天小傅爷是真的犯胃病了,脸惨白惨白的,还出了冷汗。

与暮是知道胃疼有多难受的,还记得她在念初中的时候也一样犯过这样的病,痛得她在床上翻滚,简直连死的冲动都有了。

想起傅致一那天的模样,一定很难受吧?

在她发呆之际,隐约听见砸门的声音。

她心下一惊,那家伙真的来她家了?她跳下床去开了门,站在门前砸门的竟真的是傅致一。她刚张嘴,他的吻便劈头盖脸地下来了。

一向被女人宠惯了的傅大少爷不高兴了,后果也就很严重了。

铺天盖地的酒味传来,满嘴里都是他的气息,也不知道吻了多久,他才放过她。

与暮只觉得浑身力气都像是被抽光了,男人直接将她打横抱起,用脚关上大门,径自走到她的卧室中,一并躺下。

她一惊,他却说:“别动,陪我睡一觉。”语气中满是疲惫。

与暮心一软,真的乖乖地没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