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枪杀案的案发地点,是一座立在城南伏龙山,富丽堂皇又阴气逼人的老宅子。
这栋宅子是民国时期洋人造的公馆,掩映在苍翠山林间,自带喷泉小花园,门窗是巴洛克风格,雕刻精美,但是数年无人打理,饱受风霜的侵袭,锈迹斑驳莫名添了些阴森恐怖的味道。这座宅子前一任户主是本市有名的大企业家,后来不知为何全家移民,宅子也没卖掉,这么大一栋公馆一直被废弃在山里,渐渐成了周围居民口中的“鬼屋”。
公馆估计已经有十几年没有这般热闹,外面一圈围着警戒线,几名警员把守。护栏那儿站着一群学生,满脸惊恐抱团取暖,正是他们发现尸体报的警。此刻深更半夜,却有不少人鬼鬼祟祟蹲在公馆外面,何危扫一眼心里有数,是记者来了。
“人民警察为人民,人民也不能不让咱休息啊。”崇臻打个哈欠,一脸倦容,挑起警戒线。何危跟着进去,戴上塑胶手套,顺便递一副给他:“你这休息也休息得太彻底了吧?我十分钟才敲开你房门。”
“靠,我喝得比你多,睡得沉不是应该的?”
“谁把你灌醉?谁让你伤心流泪了?自己灌自己还喝那么带劲。”
“哎你这人就没意思了,懂不懂什么叫‘中年危机’?一看就是只知道查案没心没肺,白瞎了这么好看的脸。”
两人互怼着踏进公馆那扇对开大门,刚一进去,便有一阵阴风刮过,崇臻搓了搓胳膊:“别又是闹鬼的案子吧?最近我火点低,我奶奶说我容易遇见脏东西。”
何危抬头观察地形,公馆分为上下两层,客厅相当大,左右两边各有一条长而宽的螺旋楼梯通往二楼,这格局像极了电视剧里常看到的豪门别墅。不论是从鎏金栏杆还是屋内精美的装饰雕刻,足以可见这座公馆当年的奢华豪美,只可惜如今已物是人非,荣光不再,入眼之处皆是一副破败景象。
崇臻左右张望,惊叹:“嚯,这厅是不是比你们家的还大?都够开大会了!”
“何止是大会,追悼会都够了。”何危在楼下环顾一圈,现堪同事还没到齐,郑幼清和云晓晓都不在现场,杜阮岚带着小徒弟罗应每次都冲在最前面,他们在客厅中央,已经开始做初步尸检。
小陈蹲在地板上提取鞋印,崇臻一低头:“哎哟,怎么踩得跟万人坑似的,还能分的出谁对谁了?”
“这个现场是那些来探险的学生发现的,从门口进来的印子还算清晰,到了这儿,估计看见尸体了,好家伙,吓得乱跑乱蹿,专门考验我们痕检业务能力。”小陈叹气,“不少都叠在一起,干脆全部弄回去慢慢分得了。石头,拿塑料膜来!要大块的!”
难怪这些学生没事做跑到荒郊野外,原来是探险来着。只可惜出师未捷身先死,刚进来就撞见一具尸体,恐怕这辈子都不敢再玩什么鬼屋探险密室逃脱了。
崇臻打着手电在楼下房间搜查,何危走到陈尸处,向下掸一眼,一张极其好看的脸映入眼中。
这是一个年轻男人,笔直躺在地板上,尸体周围散落着喷溅状血迹,身下还有一摊血泊。他的双眼紧闭着,五官深刻俊美,从鼻梁到下颚的每一个角度都无可挑剔,像是上帝精心雕刻的杰作。如此精致夺目的长相,若是睁开双眼,必然会将众人的视线吸过去,哪怕此刻面色灰白毫无生气的躺在那里,也有一种凄凉颓废之美。
见过那么多尸体,何危心里冒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古怪感:英年早逝,真是可惜。
“岚姐,什么情况?”
“尸僵高度强盛,角膜中度混浊勉强透视瞳孔,指压尸斑还有部分可褪色,初步推测死亡时间在24小时之内。”杜阮岚拨开男子染血的衬衫,露出一个血洞,“左胸口有一个约7毫米左右的圆形创,创口周围有微红色冲撞轮,孔洞内缘还有黑色擦拭圈,全身只有一个弹孔,看样子是被一枪毙命的。而且他是被人摆得这么整齐的,周围的喷溅状血迹也有点奇怪,等下让人测一下现场的血液反应,确定一下这儿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枪法这么好?行内人啊。”何危蹲下来,观察着创口,“这个大小哪种枪都有可能造成,64、77、54,都有可能。弹头和弹壳有找到吗?”
“弹头在体内,弹壳胡松凯在找呢。”杜阮岚从箱子里摸到手术刀,“要切开取出来吗?”
何危倒是无所谓,看杜阮岚的意思。现场条件比不上解剖室,先把子弹挖出来没按着解剖流程走,也不知会不会影响她的后续工作。杜阮岚想了想,手缩回来:“还是带回局里吧,等会儿晓晓来见到了,肯定得哭死,咱们就别当面刺激小丫头了。”
“为什么?”何危好奇,“她认识死者?”
“有几个小姑娘不认识的?”杜阮岚看他的眼神带着嫌弃,“没看见外面来那么多记者吗?都是为了他。这人就是那个大明星钢琴家,程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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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晓晓红着眼眶出现场,她打从进门开始,情绪低落萎靡,好几次悄悄擦眼泪。何危看不下去了:“晓晓,要不你今天先回去休息吧,明早再去局里。”
云晓晓摇头,倔强说道:“我不,我要在这里搜集证据,亲手抓到那个凶手!”
崇臻低声和何危嚼舌头:“晓晓是动真感情了,这么伤心,我还当躺在那儿的是她男朋友呢。”
夏凉悄悄凑过来:“阎王爷办事就是刚啊,人家演奏会在今晚,他提前一步把人带走去他们那儿开了。”
何危虽然不追星,但局里年轻的小丫头也不少,像晓晓这样舍得花钱去看演唱会的不在少数。所以她们在何危眼中,都是非常真情实感的,所谓“爱Ta就为Ta打钱”,在追星girl身上体现得相当透彻。
云晓晓最近才迷上程泽生,她都难过成这样,可想而知等外面的记者将消息一公布,全社会得造成多大的轰动。听说程泽生还不是普通的钢琴家,为国争光拿过大奖,他被人枪杀,这个案子说不定省厅都要派人来盯着。
初步尸检结束,程泽生的遗体被移回局里,那堆血迹的位置只留下一圈白线。杜阮岚还特地躲着云晓晓,和何危打招呼:“这个案子比较特殊,我回局里先干活,你回来之后就过来,等你一起解。”
何危点点头,这栋公馆太大,出动两组人一起做勘察,目前还没有侦查结束。胡松凯和夏凉在楼下找弹痕和弹壳以及凶器;崇臻和何危去二楼房间搜查,查找有用的线索;云晓晓坚强在岗,拿着小本本,去给外面那群学生做笔录。
这栋公馆里只留有几样破家具,楼上几乎每个房间都给搬空了,能剩下的都是橱柜和装饰品,没什么参考价值。崇臻随手在柜子上一抹,那灰得有几寸厚,从楼梯开始跟雪似的铺得满满一地,压根就没人上去过。
“看来凶手和死者只在楼下有活动。”何危推开生锈的铁窗,向后花园看过去,“下面的草都长到半米高了,而且也没有踩踏的痕迹,后院的门没有被动过,凶手杀了人之后,是大摇大摆从正门离开的。”
崇臻站在他身旁眺望远方:“风景真不错,空气也好。周围都是山地,这两天也没下雨,一个大活人离开这里,肯定是会留下一定痕迹的。”
去山上搜查只能等天亮之后,两人从楼上下来,空手而归。崇臻乍一眼瞧见胡松凯趴在沙发那儿撅着屁股,抬腿踢一脚,“二胡,你干嘛呢?”
“你要死了,老胡屁股踢不得!”胡松开冲他招手,“你过来看看,下面亮晶晶的是什么?”
“怎么着,还能找到宝藏?”崇臻跪在地板上,趴下去手电筒打到柜子下面,“圆圆的,还会反光,像是玻璃或者水晶,得勾出来看看才知道。”
夏凉摸了根棍儿递来:“两位哥哥,用这个。”
崇臻用小细棍拨几下,把那圆圆的玩意儿给拨出来了——一颗朴实无华、平平无奇、市面上随处可见、五块钱买一袋的玻璃弹珠。
三人盯着这颗充满童年回忆的玻璃弹珠,崇臻打开手电仔细观察,以它的干净程度,很有可能是从死者或是凶手身上滚出来,掉到地柜下面去的。
“聚在这儿干嘛呢?”何危走来,瞧见他手里的弹珠,里面的花纹是红白的,笑道,“这种的我有。”
“谁没有呢?我小时候一买就是一袋。”崇臻递给夏凉,“找小陈要个袋子装起来,交给他们技术组。”
胡松凯捶捶腰,老了老了,才干这么点活腰酸背痛。何危问:“弹壳和枪找到没?”
“没有,我几乎是趴地上地毯式搜索,充当人工吸尘器了。”胡松凯纳闷,“地板、墙上一个弹痕都没有,看来凶手真的一枪就把人打死了,相当干净利落啊。”
“要不怎么说是行家呢。找不到也没事,等岚姐把弹头挖出来,确定枪支型号,再根据伤口判断出射击距离,大概就能重建现场了。”
何危抬头看了看,郑幼清还没来,便招呼小陈,配普米诺试剂,测一下现场的血液反应。
经过喷洒之后,荧光反应集中在陈尸处,而喷溅血液的分布也奇怪,尸体偏右侧有一片不规则形状没有波及到。拍照结束之后,何危蹲下身,闭上眼在脑中模拟场景,渐渐确定——
是人,除了凶手和死者,还有第三者在现场。
不过第三个人存在的痕迹被明显打扫过,尸体周围没有留存什么足迹和指纹,但更让人奇怪的是,既然想掩盖的话,为什么不做得彻底些,干扰鲁米诺试剂扰乱警方视线岂不是更好?现在的犯罪分子信息渠道多,拿着手机百度一下都能查到不少方法。
既然知道凶手可能存在两人以上,那周围山路的搜索更加重要,何危刚走出公馆,便有一名染着棕发的美女记者扑过来,大眼睛扑闪扑闪,对着他放电:“何支队,还记得我吗?我是去你们市局做过专访的顾萌。”
“不记得。”何危瞄着她的相机,提醒,“命案现场不给采访,正在调查的内容无可奉告,回去吧。”
顾萌扁着嘴,还想跟他套两句近乎,何危已经点了几个人带去山上搜查了。
站在门口目睹一切的胡松凯摸着下巴:“啧啧啧,人之初,性冷淡。”
“有洁癖,爱查案。”崇臻不解,“怎么漂亮小姑娘都喜欢和他死磕的?”
不懂中年男人惆帐之意的夏凉歪着头:“可能是因为何支队颜值高吧?”
“……”胡松凯和崇臻各自赏他一个爱的爆栗,小孩子瞎说什么大实话,真不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