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对酒的喜好超出了一般人的认知。
前一秒全场还沉寂在“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震撼中。
后一秒就淹没在酒香之中。
所有人都在张望,似乎忘了先前发生的所有事,不知何处飘来的酒香。
尽管只有一丝气味,却能清楚地感受到其中醇香浓郁。
“什么味道?”
“难道是酒味儿?”
“怎么可能?天下哪有如此淳厚的酒?”
议论中,诗会的桌上都放在了一个小小的酒壶。
这时,陈家家主大声说道:“诸位,这是陈家废了天大的功夫从长安买回来的酒饮,换做五粮液。今日诗会第二题便是以酒为题,请诸位品尝此五粮液,以助各位年轻才俊的诗性。”
以“酒”为题。
第二题倒也普通,寻常诗会中都有以“酒”为题的时候。
可是,今日的酒就不普通了。
陈家丫鬟守在各位文人桌边,都是倒出来一杯酒。
这五粮液在酒壶之中尚且奇香诱人,倒在了酒杯之中,五谷精粹的香味浓缩在指尖,那种滋味一飘散开来,便是让人口齿生津,更让人目眩神迷。
有人忍不住伸手去拿酒壶,想要自己给自己倒一杯,却被陈家丫鬟一把抢过来。
“诶,公子不可鲁莽。这五粮液乃是奇珍,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有幸品尝到的。这一杯酒价值亦是不菲,需要公子用诗来换。”
“用诗来换?”
“对,一首诗一杯酒,诗作越多尝到的也就越多。今日五粮液每一桌只有这一小壶,要是公子没有才学,可就是尝不到咯!”
规矩倒是简单,立即有人站起来,喊道:“我来!酒逢知己千杯少,好酒一杯倒。从此君王不早朝,处处闻啼鸟。”
“我戳!”
“这TM啥玩意儿啊?”
那书生为了喝酒也是急了,张嘴胡编乱造整了一首,惹得哄堂大笑。
不过那丫鬟却是被酒送了过去,娇笑一声:“这第一杯酒就便宜公子了,但下不为例。”
“这也行?”
所有人都是一愣,别的桌上也不安静了,公子们纷纷作诗抢酒。
而那最先喝到的人一口之后居然是面红耳赤,面目狰狞,一杯清酒,却比这天底下最烈的酒还要浓烈十倍!
其余人见之,都是面露疑惑,小声问:“如此面目,莫非十分难喝?”
“不应该啊,明明闻着那么香的。”
说话间,喝酒之人仰头一叹,吐了一口浊气:“好酒!世间最最最好的酒!”
突然,这书生思如泉涌,趁着酒意上头,大声吟诵:“五谷香百里,飞入百姓家。家中磨稻者,不知是酒香。”
“好诗呀!”同桌之人赞道,“这位公子喝了五粮液便有了此等悲天悯人的感悟?”
书生眼角湿润,捶胸顿足道:“世间竟有如此佳酿,我却一无所知,何况寻常百姓家,春种而秋收,有几人尝过自家出产的米味?更不知自己所种谷物能酿造如此美酒佳酿。”
前后对比,就是喝了一杯酒,难不成是喝过一杯五粮液后真能让人开窍?
这下更热闹了,有一人上前抢作:“天若有情天亦老,姑娘不如美酒好。妾与将军解战袍,春宵一夜累断腰。”
“我我我,我也来一首。红酥手,黄藤酒,两个黄鹂鸣翠柳。长亭外,瀑布边,一杯白酒吹一天。”
小亭内,丫鬟给在场的姑娘小姐都各自倒了一杯。
里面人也不少,左右两桌。
两位小姐跟其他家族的小姐们共坐一起,另一桌的大小姐和假太子坐在一起。
或许是碍于太子的身份,小姐们都不敢过分靠近。
唯有那“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小公子大摇大摆地与太子和大小姐同桌。
关键这厮还厚颜无耻地坐在大小姐和太子的中间!
也真是不怕死的!
同桌三人却不把周围目光放在心中,尤其是李怀安,借着石桌作遮挡,左右开弓,一边摸小姐,一边摸太子,许久没有亲热,心里甚是火热,才几分钟,就把左右二人的裙子和裤子摸出了一团毛球。
而这两人早就习惯了李怀安的毛手毛脚,若是不摸,反倒觉得奇怪。
此时又是被诗会热闹的情景所吸引,丝毫没注意桌下的坏手的动作。
“还得是这酒能堵住那些文人的碎嘴!”
陈婉蓉笑盈盈地说了一句,举杯对李怀安小声道:“殿下,不跟妾身喝一杯?”
“这酒哪有姑娘的腿好?”
李怀安一脸坏笑,但还是不情愿地收回手,举杯简单地跟陈婉蓉碰了碰,然后一饮而尽。
这动作被旁桌的小姐们看到,都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心说这人也太大胆了吧?
太子都在旁边呢!
关于李元姬的身份到现在也是极少人才知道的秘闻。
就连二位小姐还都蒙在鼓里。
现在看见白公子在太子和姐姐中间都能轻松应对,侃侃而谈,是越发的喜欢。
再看各自手中的词作,两人是不约而同地把上下两阙又拼凑在了一起。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姐妹二人一起念完,忽然间有了灵感,又异口同声地说:“要不我们一起嫁给白公子吧。”
话一出,两位姐妹终于找到了和缓之际,原本还在闹别扭两人顿时羞红了脸,却又充满了期待,偷偷地和好两人小手又牵在了一起。
“二小姐、三小姐。”
一个丫鬟进来,手里抱着一摞纸,一股脑地堆在了桌上。
“二位小姐可以看看,这些都是外面公子们以酒为题的诗作。”
两位小姐都认定了白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