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章 王紫烟

“王紫烟”这个名字,是王恶绞尽脑汁选出来的。

日照香炉生紫烟,多诗情画意。

美中不足的是,陈诗语绝对不会改名叫照香炉。

“紫烟,吃饱饱,睡觉觉,长高高……”

王恶轻车熟路地曲臂托着王紫烟,让她在温水里戏耍。

果然幼儿还是喜欢温暖的水域,王紫烟咯咯笑了两声,小胳膊小腿在水里划动着,大盆里泛起丝丝涟漪。

恢复了精神的陈诗语,微笑着看王恶逗弄王紫烟,心里那一丝担忧也抛之九霄云外。

夫君是真喜欢妹娃子,不是宽慰之辞。

转念一想,王紫烟唇红齿白,呃,齿还没生出来,明眸琼鼻,除了吃与拉,要么呼呼大睡,要么笑眯眯的,谁见了不喜欢?

没看着边上婆婆拿着毛巾,准备给王紫烟擦水么?

公公王老实搓着双手,似乎想抱一抱小紫烟呢。

王延一直在嘟囔“失宠了”之类的话,却还是蹲在水盆对面,与王紫烟有一搭没一搭地对话,王紫烟肉乎乎的小手抓着王延的手指不放。

或许王延并不明白阿娘生弟弟或妹妹的区别,但他本能地喜欢上这个漂亮的妹妹。

嗯,就冲着妹妹喜欢与自己接近,以后就应该多呵护些。

陈成夫妇也笑眯眯地呆在一旁,时不时与王紫烟说上几句话。

放心了,女婿是糟糠之妻不下堂,外孙女也极得宠,一家子和睦着呢。

岳丈也不好当,女婿太无能了,难免要嫌弃人家,担心女儿受委屈;

女婿太能干了,走到权势巅峰,却得担心自家女儿会不会遭到冷遇,甚至是休妻。

这年头的婚姻保护,就是非“七出”不得休妻,但对于权贵来说,并非牢不可破的藩篱。

“亲家翁,百日洗儿宴,额家要出一半的力,顺便安排上几桌,请请亲朋故旧,你看合适否?”陈成寻了王老实说话。

王老实琢磨了一下,明白陈成的用意,当即笑着点头。

陈成也就是小小地蹭一下王恶的名头,不过分。

……

长安城内气氛虽然怪异,却一直没出甚么事,王恶索性请了几日假,安心带娃。

王紫烟戴上七彩的回纥帽,手脚套着蒙舍诏送上的银饰,脖子上挂着冯智戴送来的长命锁,据说已经请大德开过光。

手脚一动,银铃铛便发出悦耳的响声,王紫烟动得更起劲了。

满月了,外面的风比较和暖,王恶抱着王紫烟在院子里走动,已经显出老态的大黑、小黑摇着尾巴,好奇地打量着小小的人儿。

王紫烟黑宝石般的眼珠子轻轻转动,小嘴巴含着一根手指头,奇怪地看着大黑、小黑。

咦,这两个奇怪的东西是甚哩?

“这是额们家养的细腰犬,大黑、小黑,是兄长王延的伙伴哟。大黑、小黑,这是你们的新主人哟。”

大黑、小黑轻轻地叫了一声作为回应,唯恐声音大了惊到小主人。

中门大开,李泰胖乎乎的身影出现,气呼呼的。

“你个王端正,不当人子,千金都满月了不知会一声。呀,小美人,你好呀。”

王紫烟不认生,冲着李泰直笑,乐得李泰都快醉了。

“妹妹叫甚么名字?王紫烟,好听。”小胖墩李欣轻轻挥手,扬起手中七彩布偶。“这是额阿娘亲手为紫烟妹妹做的哟。”

王恶微微一笑,仔细打量着布偶。

很常见的老虎、鹿,带了一点卡通的风格,看上去很萌。

布里库提的手艺不错呀。

谷</span>“紫烟要谢谢李欣兄长,带来那么好看的布偶哦。”

王恶笑眯眯地开口,示意钱旺接下布偶。

紫烟张着小嘴,“嗯啊”地附和着,小手煞有介事地摸向李欣的脸庞,然后欢快地笑了。

太熟了,所以不用太正式。

钱旺让人搬来椅子,大家在院子里晒着日头,李欣吃着摆上的一堆零食,眼睛都眯到看不见了。

小王庄果然是老饕福地,看看这甜甜的花生糖,且慢,这麻辣的是甚么东西,如此美味、酥脆,再来一斤,不,两斤!

李泰听到那耗子偷食般的咀嚼声,忍不住出手拿了一片塞嘴里,吃完之后忍不住骂起李欣:“有好吃的不叫你阿耶,想吃独食吗?”

“王端正,这是甚?”

“这是洋芋、马铃薯、土豆。”

李泰抓了几片土豆片,死活没看出差别。

王恶开始指指点点:“看清楚,这一片是土豆片,这一片是洋芋片,这一片是马铃薯片。”

额信你个鬼!

王恶嘿嘿直笑:“好了,不逗你,洋芋、马铃薯是土豆的别名。”

李泰眼里闪过一丝得意。

就说嘛,如果是不同物种,能瞒过本王这堪比法器的舌尖?

等等,土豆?

这东西不是耿国公从新世界弄回来的物种吗?

好像就司农寺与小王庄有种植吧?

王恶鼻孔里哼了一声:“土豆生长周期是六十至一百天,亩产六百斤朝上,块茎繁衍不要太快。要不是还有个休眠期,现在都能铺满武功县了。”

原始种的土豆,产量还是太低呀,后世彩色土豆,亩产二千到三千斤,黑色土豆亩产三千斤呢。

不过,高产的土豆太吃肥了。

李泰曾俯身民间,当然知道亩产六百斤意味着甚么。

五石左右的产量啊!

寻常稻、麦、粟,平均亩产在三石左右啊!

即便是湿重,那也是了不得的数字。

咔嚓咔嚓,这两爷仔啃到另外一筐油炸薄片。

味道甘甜,嚼起来越发停不下来。

“这是番薯,茎、叶、种子皆可繁殖,地肥瘦均可种,藤可喂猪,叶可做菜,茎可煮、可蒸当主食,最好是与其他主食交替食用。可炸了当零食,是上好的粗粮。”

“最重要的是,可亩产二千斤。”

这不是王恶吹嘘,明末引入红薯时就有记载,“一亩数十石,胜种谷二十倍”。加之“润泽可食,或煮或磨成粉,生食如葛,熟食如蜜,味似荸荠”,得以迅速推广。

遗憾的是,番薯匆匆传播的速度,赶不上明朝灭亡的脚步,明朝终究亡于贪腐、饥荒、土地兼并、内忧外患,最终番薯的便利全部便宜了入关的满清。

李泰的身子僵住了。

只要好吃,你说他与猪抢食他都不介意的。

亩产二千斤,即便水分再多,晒干也有千斤了吧?

这能让大唐多养多少人?

养一万万人口,应该能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