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机会

战争以拉克希米主动进入英属地为开端。

在英属地中, 有一批一直在反抗英国政府的游击军,拉克希米率先与那群游击军取得了会面和联系,支援了大量的军鞋, 枪支和子弹给他们。

这些东西大多来于大明,枪支和子弹倒还是大明货、本地货和英国货混用, 但布制、皮质军鞋却百分之八十的大明货, 行军一路走过去, 端详地上鞋印,都能看见鞋底花纹中的“苏北华茂鞋家”或者是“福州吕氏鞋厂”之类的文字。

游击军被支援,且未编入正式军, 拉克希米派遣这位游击军首领去孟买附近进行起义活动, 扰乱英军,而正式军还无视着两座东西沿海大型城市,继续向南部行军。

除却两座大型城市以外, 南部地区仍然有大量的英国野战军,在拉克希米接触游击军时, 许多军营都已经接到消息, 准备整顿并北上打遭遇战。但谁都没想到拉克希米的军队会来的这么快。

从拉克希米主力军的出发地,到达南部的第一个英国军营, 将近三百四十公里。在没有车没有马的情况下,大型主力军队竟然在九个昼夜到达了军营!

平均每天行军三十五公里, 在泥泞又多丘陵的印度南方,几乎是可以震惊战争史的行军速度。在她的指挥命令下, 主力军休息时间远比平常士兵更多。

行军十公里便休息一个小时, 因主队被行军拉开的过长,所以到达预定地点后,先到的前排立刻休息, 而后满一个小时后立刻出发。

后头的部队在休息满一个小时后,要进行一小段奔跑来追逐前方部队,奔跑步数是越靠后的队伍越多。

所以每一次休息,都是一次缩短行军队伍长度的机会。

每日三段行军,最后一段十二到十五公里,最后一段行军时,炊事班与柴火车必须在队伍最前端,在这一日决定宿营地点后,炊事班立刻架锅立灶,做好了饭菜,后头陆陆续续的行军队伍也到达,立刻就可以吃上热饭菜。之后开始大休息,保证士兵睡眠时间六至八小时,并且在早餐前后有将近三四个小时的活动整理时间。

充分早餐活动时间,让他们可以处理靴子,整理行囊,交换物品,提出诉求,避免士兵在路上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而在三段大的行军路中,不允许任何短暂停顿,但是要唱歌,敲鼓,玩接话游戏,来刺激士兵,放松心情。

所以在这九天的急行军中,效率与状态远胜于催促连夜行军的传统做法,在奔袭三百多公里后,拉克希米的士兵仍然能保持兴奋的状态与充足的睡眠,几乎可以在到达战场的第一时间,立刻投入战斗!

而那里驻扎的英军与雇佣军,还以为军队一步步开动到他们那儿,最起码要一个月才有可能。

再加上他们是大型军营,又在很后方,完全没有战争会先打到他们头上的意识,当他们在天刚亮的凌晨发现大批列队士兵出现在丘陵上,这才紧急召集士兵列队。

一大群睡眼惺忪,没吃早饭,慌忙之中分枪列队的士兵,又怎么可能是前一天就到达军营附近,早就观察好地形的印度军队的对手。虽然从平日训练与体能上,印度军队无法与英军相比拟,甚至一部分英军还配备了从后方装弹的新型步枪,但这些差距,是完全能被战术填平的。

在交战后一个半小时,拉克希米指挥下正面的三列横队,与侧面大量使用长矛与骑兵的冲刺队,终于在拼杀下见了分晓。英军擅长射击战,而不擅长近身战,但拉克希米手下的子弹并不充裕,每个士兵能使用的子弹不超过二十颗,所以选择了先射击掩护,而后使用印度传统皮盾与刺刀、弯刀结合的贴近战术,配合大炮与骑兵,在贴身与冲垮大部队后,极大的削弱了英军的射击精度与枪手人数。

很快的,英军的枪手横队就被近身的印度士兵冲散,开始了撤退逃窜。

但就像是俞星城曾经传达过的意思,击退是失败,消灭才是成功。拉克希米并未打算放这些士兵离开,她在斜后方仍有部分横队步兵拦截,这些英军根本无处可逃。

拉克希米预计到,会有一部分英军被杀,一部分被俘。

但她却没想到……之前圣城德里被毁灭的消息,几乎是这整个一代印度人无法忘记的耻辱,这些士兵无法杀死决定德里爆炸的高官,却能杀死这些战场上的英国士兵。

几乎在拉克希米无法拦截的情况下,爆发了战役后半段的歼灭屠杀行动。

放下武器举起白旗想要投降的英兵,被一刀削下了半个脑袋;发现投降无门疯狂用刺刀反击的英兵,在伤了几人之后被乱刀砍死。战局一片混乱,在消灭过程中,英军迅速被杀,却也有不少印度士兵因此而受伤。

拉克希米骑马立在一处丘陵上,她身边有几位卫兵与僧侣,那僧侣双眸上蒙着一层白膜,似乎不是在看眼前,而是从天上俯瞰战场,他道:“陛下不打算阻止他们吗?这样暴虐的杀害,或许会侵蚀他们的心智。”

拉克希米摇头:“我已经阻止不了了。大家心中积攒了太多的仇恨与愤怒。如果我强行去拦截,只能会让自己失去人心。但这样的发泄只能有一次,我不会再允许他们放纵自己的兽性了。希望这一次之后,他们也明白屠杀是徒劳的,英兵也会恐惧我们的手段吧。”

拉克希米在南方节节胜利的消息,终于北上传遍了恒河流域的城市。

民众在狂欢着,街道上四处都是神像花车与挂着黄色花串的少女,却没人知道英国其实也在反击。

英军他们意识到了拉克希米的战术,也打算以攻为守,抽调兵力发起进攻。不是进攻拉克希米后部,而是进攻现在的恒河腹地。

从东西两侧,各有一支英兵准备奔袭恒河流域,甚至有一支部队打算朝红堡的方向进兵。

但拉克希米的两位少年好友的将领,似乎早已预备在后方,既是保护拉克希米的后背,也是为了做出尽快机动支援。英国进攻,不过是他们预料中的一种情况罢了。那两位将领各带五万兵力,直切英军行军中段,打了一场突袭的遭遇战。

进入六月后的多雨泥泞,对印度士兵来说早习惯了,对英国士兵却是连跑都跑不动的糟糕天气。再加上英国人本来用的都是印度雇佣兵,后来雇佣兵问题上爆发矛盾,英国不得不从非洲、南美殖民地与本土调派了大量英国士兵过来。

这群士兵水土不服,又沾染上了寄生虫病,本来就健康状况有些问题。两方最后在暴雨中缠斗,英兵因为怕被屠杀而奋力反抗,印度方面因为士兵素质不高而慌张,虽然最后俘虏了部分英军,但印度军也蒙受了不少损失。

这批俘虏士兵被送到加尔各答,算是拉克希米送给大明的礼物。

如果英军还想要海上突袭,这大批俘虏就是俞星城和英军谈判的筹码。

但英军并未再出动海军突袭大明水师,因为不敢了。

拉克希米的打法中,特意削弱野战军力量,把大批英国士兵、商人、官员逼到东西海岸两座沿海城市,就是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是有退路的。

大不了可以从海上撤离逃走。

拉克希米一开始不阻止手下士兵的屠杀,也是为了震慑英国的官、商。他们估计从未想过有哪个殖民地敢这样反抗他们,在活命面前,做生意都变得不重要了。

当敌人发现自己有退路,就算有英雄将领带兵,都拉不动人群的逃离之心。

这些军舰不敢离开港口,就是害怕战争继续失利下去。一旦失利,他们这些舰队要把大量居住在印度南方的英国人带走。如果他们的军舰在外打仗,被大明水师拖住,另一头拉克希米攻破了主城,开始屠杀——那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文森特咒骂着这些肮脏的印度黑黄人种,但能想到最快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杀死拉克希米。

他派人给共济会驻留在印度的几位上分会巫师递信,甚至亲自登门拜访,想要请他们出面刺杀拉克希米。

驻留在印度的三位领头的巫师,却坐在沙发上喝着茶,嘲讽着站着的文森特:“我们要求的也很简单,迦勒·克拉克不回来,我们不可能再出手了。克拉克家族没让猫头鹰寄信吼我们就不错了。如果我们杀死了拉克希米,迦勒绝对回不来了。我可承担不起这种风险。”

另一位道:“我们都跟你说了,迦勒什么都不知道。亚瑟·克拉克似乎跟这群东方人混迹在一起,很有可能是他透露的,你只要尽快把人换回来,我们共济会就愿意跟你合作。可文森特,你这个文官总是很自以为是啊。”

其中比较年长理智的一位倒是直接拒绝了:“杀拉克希米太难了。我听说印度教的神使就护在她身边,她在替本地神明作战,如果我们逼太过,说不定毗湿奴的使者都会出手。而且这女人非常惜命,她懂得自己是印度的亚历山大,如果她死了,帝国就分裂了。而且就算她不露面,她的指令也能很好的传达,她制造的幻象也能鼓舞人心。找到她杀死她太难了。”

文森特没想到这群共济会巫师不愿意帮忙。

文森特自己的官运都跟印度挂钩,如果大英真的被逐出印度……那之前近一百年的侵略与吞并,都打了水漂啊。

在英国忧心忡忡的时候,俞星城正坐在红堡的二层阳台上,喝着奶茶撰写着信件,丫鬟炽寰贪吃着印度甜奶球。温骁拿着新的信件匆匆走上二楼,俞星城因为印度六月炎热的天气,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绿绸单衣,一只手拿着团扇遮挡阳光,一只手握着蘸水笔,快速的在折子上写着文字。

温骁:“是朝廷来的信件。说是关于粮食、军鞋与枪支的商船都会陆续到达,只是有一点跟之前不一样,大明只接受黄金。”

俞星城抬眼看了他一眼,请他坐下,拆开信,上头是内阁吕阁老亲手写的,章是内阁与司礼监双重,显然对印度的政策,是不会拿到大朝廷上讨论,都是在皇帝身边的小朝廷里商议的。

俞星城:“当真不要宝石和其他古董?拉克希米开了莫卧儿帝国的库房,那里头的东西你也是见过的,钻石与红宝石都像是石子儿一样堆的到处都是一样。”

温骁:“我看皇上的意思,还是……一切都要为黄金。美国以前不是只有东海岸吗?似乎又高价买下中部地区,现在中部又开了几个银矿,银价再次暴跌。之前江南织造局外销的绸缎都用白银结算,随着银价暴跌,蒙受了特别大的损失。”

俞星城笑了笑,继续动笔:“皇帝出于这些原因非要黄金不可,那我就放心了。金本位是迟早的事儿,皇上能下定决心,早于其他国家吸纳黄金做储备,是好事。印度王室是储金量最大的王室之一,皇上年轻时候就支援莫卧儿王室,怕也是有用黄金换军备的想法。现在印度与英国全面开战,只能依赖我们的贸易,不想掏金子也不成了。”

温骁叹气:“皇上确实远见卓识。虽然说最近英国商船大幅减少,但大量余年囤积的粮食销到印度,也是能填补一些国库的窟窿。”

俞星城看了他一眼:“西厂还没回信?”

温骁半晌道:“还没。你说的事儿——就是撺掇英国境内工人起义的事儿,西厂从来没办过。你也知道西厂一直是司礼监和皇帝亲自在管,他们怕不会那么轻易同意。”

俞星城吹了吹信纸,放下蘸水笔,半晌道:“我记得西厂这些年派了很多人到英国。”

温骁点头:“英国有几大唐人街,本就有很多人在那里做裁缝、会计、饭店与洗衣工,很容易混进去。而且因为警察管不动唐人街,许多唐人街的人都给当地黑帮做事,鱼龙混杂。”

俞星城:“如果只能调查消息,做不了事,西厂也是白扎根了。不过不着急,在我们打赢这场仗之后,到达红海之前,我要朝廷给我个答复。我这封信写好了,请你拿给小燕王过目之后,让他请人送给宁祯长公主。”

温骁扫了一眼:“……这。你果然对此事势在必得,还想让宁祯长公主说服皇上。”

俞星城点头:“这是个机会。莫大的机会。我不想让大明错失。”

温骁:“而且你认为拉克希米很快就会赢取胜利。”

俞星城笑:“对。”

不单是因为拉克希米的战术成熟,士兵劲头很足,更主要的是,英国根本就没有增援。

在真实的历史中,英国与印度旧王朝开战,分别从马来新加坡与中国方向、波斯中亚方向与非洲方向,这三大殖民地区调兵过来,所以很快就能压制住印度。

但在这个时代,英国在南亚的殖民地被大明接手,在波斯中亚地区的奥斯曼帝国根本不是英国的殖民地,而英国早在德里爆炸引发的印度教徒大迁移后,不得不从非洲殖民地调兵过来了。

这唯一的增援兵力已经在正面战场被拉克希米击溃,退败只是时间的问题。

温骁:“那说明,我们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

炽寰插话道:“赶紧离开吧。这里到处都是怪味,怪妖,怪人。我待不住了。”

俞星城却看向红堡层层叠叠的尖顶,轻声道:“是,或许很快就到了离开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