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含冤钱(2更)

What?

数钱数到手出血?

??

难道不应该是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吗?

这两天在夜市各家商户间,悄然流传来一则令人毛骨悚然的诡异事情。

有些在数钱时,手居然会莫名沾染上鲜血。可手上明明没有伤口,而且钱也是干净的。

已经有两家商户撞邪。

有老人称这是沾了死人血的钱,是含冤钱,意指含冤蒙血。

肯定是有人死了后,还不消停,有天大冤屈未昭雪。

方正第一反应是,又一起灵异事件?

这算是五天里遇见的第三起灵异事件,这频繁概率,令方正细思后有些背后发凉。

就如老王他们这样的普通人,不小心撞上这些后,除了惶恐不安,提心吊胆,被动承受,根本没有一点点的反抗办法。

想躲可也无处可躲。

“方正,你,相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会有那种…东西存在吗?”老王拿起啤酒一口闷,心情有些烦躁。

老王心有忌讳,并没有直言是…鬼。

晚上讲鬼,人在听,鬼也在听。

“你也看到了,因为血钱的事,闹得这一圈商户都人心惶惶,就连我都开始疑神疑鬼,就害怕真沾上那种…东西。真希望钱上只是不小心沾到的污渍或颜料,洗一洗就能洗掉,不管是不是真撞邪,最好是一辈子都别让我收到那种玩意,想想就让人寒碜。”

老王眼睛看向还在埋头奋力洗钱的伙计。

眼神很是忌讳。

“……”方正无语,强力去污洗衣粉搭配板刷?你确信这不是在搓洗衣服?

方正询问有关血钱的细节。

不过可惜,老王包括其他商户,都是毫无头绪。

毕竟又不是在每张钱上都写上名字,这张钱是属于谁,家住哪里,电话号码多少。

“算了,不谈我这烦心事了,我还有三个大学生孩子要供,大学毕业后还要给他们存款买房,结婚,这辈子都离不了这个大排档。你之前说找我说是有事,是什么事?”老王看向方正。

方正说出此行目的。

像老王这样的商户,确实是有属于自己的门路,当知悉方正目的后,老王从记账的账本上撕下一张白纸,拿起圆珠笔写了一个地址给方正。

让他到聚发农贸市场,找一个名叫张启武的张屠夫。

听老王讲,这个张屠夫几代人都是杀猪,卖猪肉的,刚改革解放时,张屠夫的爷爷就已经是替公社宰杀活畜了。

方正又与老王小酌几杯,叙旧了会,当离开沸腾大排档时,已是差不多凌晨二点四十左右。

此时的夜市所有商户也都已收摊,街道重新变回深夜的空荡,萧冷,唯有路灯如黄昏枯寂,沉寂随风潜入夜。

方正了解到,聚发农贸市场在凌晨一二点就已经开门,他现在赶过去,差不多凌晨三点半左右,凌晨三点对于早期到农贸市场进货的饭店、酒楼、菜贩子们而言,已经是非常迟的时间。

因为好的瓜果蔬菜,只剩下被饭店、酒楼挑剩下的“二等货”。

当方正找上张屠夫所在摊位时,张屠夫已经摆摊经营了,因为越是有名的早餐店,越是每天用新鲜猪肉做肉包。

第一眼看到张屠夫时,一点都不像屠夫。

张屠夫并非是人们印象中的膘肥体壮,体重200,胳膊粗壮得像水桶。实际上,张屠夫身高只有170左右,说他像肌肉匀称的健身教练,身上干干净净,更多过像屠夫。

张屠夫大概三十来岁左右。

至今未成家。

此时,张屠夫摊位前,正有几名小餐馆、早点肉包店的人,正在采购新鲜宰杀的猪肉。

方正一直静心等待,礼貌等这些人采购完毕,他这才准备上前。

“大哥哥…可以让我…先买吗?妈妈生病了,徐奶奶说吃肉肉能补身体,能让妈妈的病快点好。”

“晨晨想让妈妈快点好起来,晨晨不想看到妈妈难过,求求你了,大哥哥。”

就在这时,一名长得粉雕玉琢的可爱小女孩,紧张,怯怯的低着头,就像是感觉到自己做错了事情,不敢抬头看方正。

方正看着眼前小女孩,一对眉头慢慢皱起,没有开口。

小女孩脑袋低得更低了,怯怯退缩了一步,低头像做错事孩子的不停鞠躬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大哥哥,大哥哥你…先买。妈妈说好孩子不能插队,不能给别人添麻烦。”

小女孩怯生生,只敢低头看脚,不敢看一眼方正。

方正鼻子一酸,叹气一声,抬手狠狠揉了揉发酸的鼻子,找张屠夫打了最嫩的里脊肉,手里提着装有猪肉的袋子,然后蹲下身子,轻轻揉了揉小女孩的头,目光温和道:“晨晨真乖,这么小就已经这么懂事,懂得照顾妈妈,是一个懂事乖巧的好孩子呢。”

“好孩子就应该奖励小红花,这些猪肉,就当是大哥哥奖励给晨晨。”

方正递出手中袋子。

小女孩纯真、干净、漂亮的大眼睛,欣喜看着方正,然后手忙脚乱的从身上掏出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十元纸币,小大人模样的认真道:“谢谢大哥哥!!大哥哥,晨晨给你钱。”

方正柔和笑笑,怜爱摸摸小女孩的头,道:“大哥哥免费送给晨晨,希望晨晨的妈妈尽快好起来。”

小女孩却摇头道:“大哥哥,妈妈说晨晨是好孩子,好孩子要善良,要听妈妈的话,不能偷东西,晨晨有钱的。”

小女孩努力举着手里的十元纸币。

“好,好,晨晨花钱买大哥哥的猪肉,晨晨真可爱,记住,要永远善良,乖乖听妈妈的话。”方正笑笑。

见方正接过自己手里的钱,小女孩这才开兴接过方正手里的袋子。

“需要大哥哥送晨晨回家吗?”方正道。

“谢谢大哥哥,晨晨就住在附近,不麻烦到大哥哥了。”

小女孩两眼纯真,干净,笑容甜美,善良,向方正鞠躬道谢,然后说了句大哥哥拜拜,就见她两手吃力的把袋子捧在怀里,像是捧着世间最珍贵的东西,高高兴兴的一路蹦蹦跳跳离去,渐渐消失在农贸市场外的幽雾黑夜。

方正低头看一眼手掌。

他拿着十元钱的右手,不知什么时候沾了鲜血,猩红猩红,在炽白冰冷灯光下,是那么的刺冷。

What?

数钱数到手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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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不应该是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吗?

这两天在夜市各家商户间,悄然流传来一则令人毛骨悚然的诡异事情。

有些在数钱时,手居然会莫名沾染上鲜血。可手上明明没有伤口,而且钱也是干净的。

已经有两家商户撞邪。

有老人称这是沾了死人血的钱,是含冤钱,意指含冤蒙血。

肯定是有人死了后,还不消停,有天大冤屈未昭雪。

方正第一反应是,又一起灵异事件?

这算是五天里遇见的第三起灵异事件,这频繁概率,令方正细思后有些背后发凉。

就如老王他们这样的普通人,不小心撞上这些后,除了惶恐不安,提心吊胆,被动承受,根本没有一点点的反抗办法。

想躲可也无处可躲。

“方正,你,相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会有那种…东西存在吗?”老王拿起啤酒一口闷,心情有些烦躁。

老王心有忌讳,并没有直言是…鬼。

晚上讲鬼,人在听,鬼也在听。

“你也看到了,因为血钱的事,闹得这一圈商户都人心惶惶,就连我都开始疑神疑鬼,就害怕真沾上那种…东西。真希望钱上只是不小心沾到的污渍或颜料,洗一洗就能洗掉,不管是不是真撞邪,最好是一辈子都别让我收到那种玩意,想想就让人寒碜。”

老王眼睛看向还在埋头奋力洗钱的伙计。

眼神很是忌讳。

“……”方正无语,强力去污洗衣粉搭配板刷?你确信这不是在搓洗衣服?

方正询问有关血钱的细节。

不过可惜,老王包括其他商户,都是毫无头绪。

毕竟又不是在每张钱上都写上名字,这张钱是属于谁,家住哪里,电话号码多少。

“算了,不谈我这烦心事了,我还有三个大学生孩子要供,大学毕业后还要给他们存款买房,结婚,这辈子都离不了这个大排档。你之前说找我说是有事,是什么事?”老王看向方正。

方正说出此行目的。

像老王这样的商户,确实是有属于自己的门路,当知悉方正目的后,老王从记账的账本上撕下一张白纸,拿起圆珠笔写了一个地址给方正。

让他到聚发农贸市场,找一个名叫张启武的张屠夫。

听老王讲,这个张屠夫几代人都是杀猪,卖猪肉的,刚改革解放时,张屠夫的爷爷就已经是替公社宰杀活畜了。

方正又与老王小酌几杯,叙旧了会,当离开沸腾大排档时,已是差不多凌晨二点四十左右。

此时的夜市所有商户也都已收摊,街道重新变回深夜的空荡,萧冷,唯有路灯如黄昏枯寂,沉寂随风潜入夜。

方正了解到,聚发农贸市场在凌晨一二点就已经开门,他现在赶过去,差不多凌晨三点半左右,凌晨三点对于早期到农贸市场进货的饭店、酒楼、菜贩子们而言,已经是非常迟的时间。

因为好的瓜果蔬菜,只剩下被饭店、酒楼挑剩下的“二等货”。

当方正找上张屠夫所在摊位时,张屠夫已经摆摊经营了,因为越是有名的早餐店,越是每天用新鲜猪肉做肉包。

第一眼看到张屠夫时,一点都不像屠夫。

张屠夫并非是人们印象中的膘肥体壮,体重200,胳膊粗壮得像水桶。实际上,张屠夫身高只有170左右,说他像肌肉匀称的健身教练,身上干干净净,更多过像屠夫。

张屠夫大概三十来岁左右。

至今未成家。

此时,张屠夫摊位前,正有几名小餐馆、早点肉包店的人,正在采购新鲜宰杀的猪肉。

方正一直静心等待,礼貌等这些人采购完毕,他这才准备上前。

“大哥哥…可以让我…先买吗?妈妈生病了,徐奶奶说吃肉肉能补身体,能让妈妈的病快点好。”

“晨晨想让妈妈快点好起来,晨晨不想看到妈妈难过,求求你了,大哥哥。”

就在这时,一名长得粉雕玉琢的可爱小女孩,紧张,怯怯的低着头,就像是感觉到自己做错了事情,不敢抬头看方正。

方正看着眼前小女孩,一对眉头慢慢皱起,没有开口。

小女孩脑袋低得更低了,怯怯退缩了一步,低头像做错事孩子的不停鞠躬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大哥哥,大哥哥你…先买。妈妈说好孩子不能插队,不能给别人添麻烦。”

小女孩怯生生,只敢低头看脚,不敢看一眼方正。

方正鼻子一酸,叹气一声,抬手狠狠揉了揉发酸的鼻子,找张屠夫打了最嫩的里脊肉,手里提着装有猪肉的袋子,然后蹲下身子,轻轻揉了揉小女孩的头,目光温和道:“晨晨真乖,这么小就已经这么懂事,懂得照顾妈妈,是一个懂事乖巧的好孩子呢。”

“好孩子就应该奖励小红花,这些猪肉,就当是大哥哥奖励给晨晨。”

方正递出手中袋子。

小女孩纯真、干净、漂亮的大眼睛,欣喜看着方正,然后手忙脚乱的从身上掏出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十元纸币,小大人模样的认真道:“谢谢大哥哥!!大哥哥,晨晨给你钱。”

方正柔和笑笑,怜爱摸摸小女孩的头,道:“大哥哥免费送给晨晨,希望晨晨的妈妈尽快好起来。”

小女孩却摇头道:“大哥哥,妈妈说晨晨是好孩子,好孩子要善良,要听妈妈的话,不能偷东西,晨晨有钱的。”

小女孩努力举着手里的十元纸币。

“好,好,晨晨花钱买大哥哥的猪肉,晨晨真可爱,记住,要永远善良,乖乖听妈妈的话。”方正笑笑。

见方正接过自己手里的钱,小女孩这才开兴接过方正手里的袋子。

“需要大哥哥送晨晨回家吗?”方正道。

“谢谢大哥哥,晨晨就住在附近,不麻烦到大哥哥了。”

小女孩两眼纯真,干净,笑容甜美,善良,向方正鞠躬道谢,然后说了句大哥哥拜拜,就见她两手吃力的把袋子捧在怀里,像是捧着世间最珍贵的东西,高高兴兴的一路蹦蹦跳跳离去,渐渐消失在农贸市场外的幽雾黑夜。

方正低头看一眼手掌。

他拿着十元钱的右手,不知什么时候沾了鲜血,猩红猩红,在炽白冰冷灯光下,是那么的刺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