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长长湿睫

罗百合很习惯忍气吞声。周围的人用“温柔”这么形容她,说的婉约一点,相当于无害,即使被欺压到头上也不会做出太剧烈的反抗;说的粗暴一点,那就是受气包,天生就是用来让人找不痛快的,只要捏过一次就会发现是十足的软柿子。

再怎么作弄也不会被记恨。

怎么长成这样的,和家庭状况有关系,和成长环境有关系。但是罗百合还是会觉得,有时候会这么想,人是朝着既定的方向生长的。她天生就不太会朝人发脾气,这项功能比较薄弱,难以修复,也无济于事。

蒋媛曾经这样评价罗百合:“还好她长得漂亮,别人不太敢欺负她,有朝一日被人发现是个软柿子,不得分分钟被捏死啊!”

罗百合不是很想被捏死,可是色厉内荏也学的不是很明白,所以,时至今日她还在被人找麻烦,被同部门的学长造谣,被他女朋友在社交软件上内涵小家子气。

她一直让身边的人不用因此生气,完全没必要和一个以后不会见面的人计较。

可是他还说了她在意的人。

罗百合对自己身上发生的事太宽容,但是对身边的人,不是那样,她会计较的。

现在,她冷静得不像是来吵架,神情自若,语气恬淡,她像只是在他讲道理。

如果忽视她紧紧攥住对方衣领的手。

最后不欢而散,刘文杰一群人连菜都没上齐就结账走人。罗百合更没心情吃东西。邹锋选提议,去他打工的地方休息一会。

市中心的沿江大道左路,邹锋选打工的地方叫花间酒吧,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红开的清吧。罗百合不是第一次去,第一次去的时候邹锋选还在和她商量结婚的事情,现在距离他们拿到结婚证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

他的兼职从晚上八点到凌晨两点,有时候生意好还会加班。罗百合就坐在右手吧台边,喝邹锋选特调的度数很低的鸡尾酒。

有人在唱台那边弹唱,是个粉丝不多的民谣歌手,唱抒情的小镇情歌,灯光旖旎。

气氛被烘托得很浪漫。

有客人来,邹锋选就给他们调酒,大多数都点的套餐,里面有一些小食。刚刚有人突然点了水割威士忌,这是套餐里没有的,邹锋选嘀咕一句“倒大霉了”,拿铁勺在冰块里搅合,几分钟就小臂充血、青筋毕露。

罗百合不否认,穿着西装制服在调酒的新婚丈夫很性感,他袖口挽在手腕线上三分之二的位置,指关节连亘突兀的青色细蛇,动辄有蛇群在低体脂的皮肤底下游弋。

不远处有女人的视线停留在他身上,他没看她们。只是在闲下来的时候,他走到罗百合面前低头说话,隔得近,像耳鬓厮磨。

他做两杯水割,老板大叔正好来巡查,邹锋选和对方说“要不咱们店买一台冻杯机吧”,大叔不客气地递他一根万宝路。

“看把你懒得,就这点活,别偷懒。”

他也看到吧台边坐着的罗百合了。上次就见到了,但是在忙进货就没有打招呼。这次终于能坐下聊天:“诶,你好啊。”

邹锋选介绍:“这是我老婆罗百合。”

“嗯?老婆?”大叔摸着下巴上的络腮胡子,“你们年轻人现在谈恋爱不用宝贝、亲爱的这种,改用老婆这种爱称了?”

“……真的是我老婆。”邹锋选说,“两个月之前就领证了,是真的结婚了。”

“诶——哟——”老板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既对邹锋选,又对他年轻漂亮的妻子,“你们怎么想的嘛到底,都是年轻人,那么早就想踏进婚姻的坟墓啊?”

“婚姻的坟墓?”罗百合问。

“是啊。”老板叹气,表情生动丰富,适合上镜,难怪总是创作出那种让年轻人喜闻乐见的视频,“反正你们多过几年日子就知道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呗!”

邹锋选赶走了他,“你别听他瞎说。”他顿了顿,“他就是闲的。”

邹锋选在工作,罗百合打开电脑写毕业论文,她想提早把该忙的学业忙完,大四也该到出去实习的时候。如果履历足够理想,她秋招投出的简历也许会被捡走。

两个人各忙各的,一不眨眼居然错过了宿舍门禁。罗百合摘下眼镜,想给酸痛的眼睛滴眼药水,灯光太暗看不清瓶口,邹锋选说,我来吧。他刚进完货,从她身后经过,拿着蓝色的薄荷清凉型眼药水瓶给她滴。

滴眼药水,罗百合需要抬着头,就和低头的他对视。邹锋选的手扶在她的下巴上。

“稍微往上抬。”他耐心地说。

滴的时候蓝色的液体一点点靠近眼球,那种感觉绝不会让人舒服,液体进入眼眶,一瞬间,会失明,眼睛像被冰块严丝合缝地吻住。罗百合打了个哆嗦,感觉变成邹锋选做的那杯水割里的冰块,在霓虹光晕里不停旋转、贴壁,浸出足以挂杯的模糊冰雾。

她睁开眼了,液体顺着眼角滑落下去。

邹锋选的目光还停留在她湿漉漉的睫毛上,罗百合的睫毛,真的,太长了。滴的时候会让人更忧心,忧心药水全部都被船桨一样的上睫毛给挡住了。

他收回手,有那么一瞬间被她凝视的表情震撼到,太冰冷也太美丽,像突然不是他熟悉的那个人。邹锋选脑子有点乱,想到什么说什么:“你……你门禁时间过了?”

罗百合用指关节轻轻揉眼睛。

“过了,已经过了五分钟了,现在回去也来不及,可能得在外面通宵了。”

“……去我住的地方吧,挺近的。”

罗百合停下动作,下眼睫也变得潮湿。

“好。”她说。

罗百合去邹锋选的出租屋,离酒馆只有两条街的距离,真的很近,但因为在上城区和下城区的交汇,所以周边并不是很繁华,街道很狭窄,行人稀少。

进居民楼,摁了电梯,罗百合和邹锋选在封闭的小空间里对视。比起紧张更多的是疲惫,她今天坐一天的车,车马劳顿的神情骗不了人,眼睛里有血丝,她需要休息了。

出租屋很小,五十多平,罗百合在电话里听过铁门打开的声音,然而自己站在门前又不太一样。邹锋选踩亮了楼道的声控灯,用钥匙开门,拎她的行李箱进去。

一进门,有他生活的气息。一个独居男人应该怎么生活,他就是怎么生活的。

客厅的沙发很干净,茶几上有添了水的烟灰缸,巴掌大的地方安不了智能电视,只有投影仪。厨房只够转身,看得出经常使用,他说会做饭不假。

卫生间在卧室旁边,那构造,更像是在里面。邹锋选的卧室,有一张两米的大床,床单是棉白色。剩下的位置够摆放书桌。

书桌上有专业书和几本长篇小说。

在走廊到卧室的甬道里,人的头顶,横着一根室内单杠。墙角还放着健身用的哑铃和俯卧撑自用板,使用痕迹很明显。邹锋选身材保持得那样好,想必和单调的器械脱不开干系。简单的事情重复做,这就是健身。

他不带人回来。

他家里甚至没有准备第二双拖鞋。

罗百合穿他的拖鞋去洗澡,邹锋选出门去买新拖鞋和牙刷,这附近只有楼下有一家便利店,二十四小时都营业。邹锋选买了自己要的东西,老板在玩最近很火的moba游戏焰夜,只扫了一眼他要买的商品,就坏笑。

“怎么,安全工具要不要来一盒?”

邹锋选皱眉,语气锋利带嘲,“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淫-荡吗?”

“诶,怎么说话呢!你拿一盒,这是过来人的忠告。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真的人把持得住,就算你是忍者神龟也得破功啊!别到时候再喊送货上门,有点先见之明!”

邹锋选最烦这种自以为是多管闲事的,他把拖鞋和牙刷装进塑料袋里,转身就往外面走,老板还是劝他买,拦也拦不住。

不过,只几秒钟,他就转身回了店里。

“诶——我就说嘛,你们年轻人……”

邹锋选在灯光下睨他,一手插兜,一手拎塑料袋。很不爽对方的眼神,他冷笑着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拿一盒蓝楼。”

老板愣了愣,一边弯下腰去柜台里拿烟,一边暗骂了一句:“老烟鬼真是……”

邹锋选回到出租屋,罗百合已经洗好了,她坐在客厅的沙发擦头发。邹锋选原本以为站在客厅里就已经很逼仄了,但一进玄关,看到娇小的妻子缩在沙发里,却发现好像不是的。她像是……打工的人会养的一只猫,出现在偌大的屋子里,自顾自做事情。

让人感觉到幸福。

他突然想,如果每天下班能够看到她站在客厅,穿着宽松的睡裙,踩他的拖鞋,隔着玄关和他对视……邹锋选拆开拖鞋,放在她脚边,同时扼制了这种不该出现的念头。他让她睡他的卧室,沙发也可以应付一晚。

他去洗澡,洗完之后罗百合还在客厅。

“去睡觉啊。”他把她推到卧室门口。

罗百合说,“我睡你的床,那你睡客厅吗?”不等邹锋选说话,她又皱着眉头。

“又不是没有一起睡过。”

不是没有一起睡过,但是也没必要一起睡吧。这是很模糊的界限,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来说,年轻的爱人,早就领过了结婚证。而且,不是没有一起同床共枕过的经历。

邹锋选却摇头,他很清楚的知道,那时候他对她没有多少感情……甚至于没有想法。可是这段时间他们互通电话互道晚安,罗百合于他而言,已经比那时候更——

回想起那双沾着蓝色药水的明亮的眼,他不能保证独处一室的时候不做出什么,他也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最好的保证就是卧室和客厅之间的门,是他转身走出便利店时决绝的脚步,那是他唯一能保证的事情。

罗百合还站在门口,被他推着往卧室里走,要转过身不容易,然而要和邹锋选对话就得看着他的眼睛。她和他身高差很多,她只能仰着头去直视他。在邹锋选的视角里,她的脸和在酒馆里滴眼药水的时候没区别。

非常可爱、非常动人。

让人有想靠近的欲望。

现在和福城那个夜晚又不一样了。邹锋选必须要承认,这段时间里,变的人不是罗百合,而是他自己。

如果他没有忍住呢?

他莫名地伸出手,扶住罗百合的下巴,她的瞳仁在灯光下通透澄亮,洗完澡后有水汽氤氲。他有了反应,意识到他在她洗过澡的地方洗浴,她在他每天生活的地方暂息。他不是变态,想到这些却会心神荡漾起来。

“罗百合。”他喊她的名字。

“往上抬。”

罗百合很顺从,下意识地抬高下巴。适合做什么的高度,温热脆弱的下颚的皮肤在他指尖滑动,像是挠了小猫咪的下巴。这个时候,滴眼药水会让睫毛湿漉漉的。

接吻,会让嘴唇湿漉漉的。

他这样做了。

然后,松开她,把她推进卧室关上门。

他伏在门前,保持着那个把门推上的动作。轻微喘息,脊背起伏,丈夫隔着门说:

“……快去睡吧。”

作者有话要说:抬头!低头!吻!就是!最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