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献之少年并没有接收到这段脑电波,他以为是两人离得远对方没听到,抱着琴跑了两步又喊了一声:“疏之!”
谭昭只能无奈转头,摸着鼻子道:“子敬怎么认出我的?”
王献之一楞,心道疏之你从未掩饰过啊,如此无双的剑法加上这双明亮的眼睛,世上再无第二人了。思及此,他又下意识地望向对方的眼睛。
谭昭就懂了,吸取教训,下一次搞小马甲,他应该装瞎:)。
系统:我觉得不行:)。
[不,我一定可以的。]
“方才的琴音,可是子敬所奏?”
少年长身玉立,两手抱着琴,月下走来,如此风姿,难怪能引得皇家公主芳心暗许,等走得近了,谭昭才听到对方的回答:“是,随手之音,可是扰到了疏之?”
谭昭一笑,干脆把脸上的易容取消了:“没有,子敬内心旷达,疏之佩服。”
……大半夜看到人变脸,子敬少年摸了摸小心脏,默默将琴放在了旁边的大石上:“没有,我……有些睡不着,心中烦乱,这才出来乱弹琴。”
少年,你是否对乱弹琴有什么误解?
系统:对,你可以当场给人表演一个乱弹琴,人家就懂了:)。
谭昭当然不会自取其辱,像互相题字他却鬼画符这种错误,他是绝对不会犯第二次的,绝对不会。
“我真羡慕疏之。”
王献之仰望夜空,声音轻得仿佛要飘散在夜空中,但谭昭还是听到了。
“羡慕我什么?”
羡慕什么?王献之回头,粲然一笑:“疏之,你一定不知道自己活得有多么潇洒。”活成了大部分人所求的模样,坚定自我,不慕荣华。
“穷开心罢了。”谭昭仰面躺在地上,“子敬,人想得太多,未免是好事,凡事都要求个甚解,这样活着不累吗?”
“累。”王献之丝毫不犹豫。
可时代造就人的面貌,这问题拿出去问任何人,大部分都觉得活得太累,既要思虑天下,还要完善己身,谁都想做圣人,可谁也没做成圣人。
“我以前也服过散。”谭昭轻描淡写地抛下一个大炸弹。
献之少年差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你方才说什么?”
谭昭失笑,他也没说什么大事啊:“我说,我也服过散,和贺子会他们一起,那时候图好玩,年少轻狂,什么都想试试,反正我也不差钱,我们几个小纨绔就随便跟风组了个‘清溪七贤’,浪荡度日,自比往日圣贤,好生快活。”
……简直让人难以想象,端方的少年讶异极了。
“怎么了?是不是觉得挺难以置信的?”一股看好戏的语气,怎么听怎么不正经,“谁不轻狂枉少年啊,子敬,你听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王献之这会儿真的震惊了,他下意识问了一个问题:“你戒了?怎么做到的?”
“人只要想做,总会做到的。”谭昭清朗的声音在夜风中响起,不啻梵音,“没有试过,怎么知道自己做不到!”
王献之觉得祝疏之整个人都在发光,疏之疏之,这字取得实在太合适了。
说实话,谭昭也有点儿迷惘,他经历过许多世界,从没遇到过这般精神面貌的:“其实我不太明白。”
“不明白什么?”
“既然明白这个社会需要进步,也想作出改变,为什么不去做?”更让谭昭难以费解的是,有人站出来去努力,还被人嘲讽?批判?甚至唾骂?
这都是什么骚操作?!
来到这个世界,谭某人常常因为自己不够苟而格格不入。
沉默许久,王献之终于开口:“因为与生俱来的地位,他们并不想舍弃。”
士族与寒门,有如云泥之别,士族经受着顶尖的精英世家教育,很多人从一懂事,就明白自己的行为代表的是整个家族,一旦行将踏错,整个家族都会被带累。
很多人不是不想作出改变,而是没有这个魄力去做。自己一死简单,倘若连累家族被贬,那么就是千古罪人。
世家当道,豪族霸世,皇权的力量不够强大,权力过于分散,相互掣肘,反而不利于大一统。顶尖的一小撮人不愿意付出努力,大家默契地维持着脆弱的体面。
而底层的百姓,因为过于等级化的统治,获得的社会资源太少,不足以推翻当下的统治。
两方僵持,许多觉醒的士族觉得难以突破,自甘放荡,而寒门过得清苦,却苦于没有出路。
“哦。”谭昭轻轻应了一声。
他的指节轻轻敲击着干裂的泥土,世家,五石散,山鬼妖物,民风可真是够“淳朴”的。
系统:宿主,你怕不是又要搞事情?!
[你猜→_→?]
还用猜吗!就这么调调,它见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子敬可否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
“可不可以,不要在你父兄提及我的真实身份?”
献之少年表示理解,没有犹豫就应下了,他看到膝上的琴,忽而开口:“疏之可会奏琴?”
谭某人非常光棍地表示不会。
系统:宿主,你骗人,你明明会。
绝不公开处刑第二次,傻子才会说会,不会弹琴的士族多了去了,纨绔要啥自行车啊。
王子敬有些可惜,知音难觅呐。
他指间拨动,清浅的琴音在山间流动,谭昭已经收了剑,便不会再舞剑,想了想,随手摘了一枚叶子,随意应和了两声。
第二日,谭昭提出了告辞。
书圣爸爸非常任性,坚决不接受治疗,表示这是自己的选择,不需要他人的置喙,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倔强的老头。
谭昭逗留了三日,王家的儿子轮番上阵都劝不住,也实在是没法子,再留也没什么意思。
不过出乎人意料的是,走之前谭昭有了跟书圣爸爸独处的机会。
促成这桩“幽会”的,不是旁人,而是两只家养鹅大王。
虽然嘴上说不救不救,但谭昭还是渡了两丝灵气给书圣爸爸,长生诀的生机灵力,让原本只能卧在塌上的书圣有了下床走动的力气。
王家谁都知道,老爷子老了,最稀罕的不是几个儿子,而是两只鹅子。
这一有了劲,就跑出来追鹅了,却没想到才几天没见,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鹅子,就投入了别人的怀抱,超气。
“你怎么做到的?”
谭昭不怕死地又摸了摸鹅子的绒毛,道:“就这么做到的。”
气煞。
“乖崽,快过来。”
被称为乖崽的鹅子两只小眼睛瞄着两人,然后非常快乐地……扭着小屁股喝水去了,身影非常傲娇,一看就非常不好哄。
谭昭:……这俩是祖宗吧?
然而书圣爸爸还就非常吃这套,老先生立刻屁颠颠地跟了上去,一副乐在其中的模样。
王羲之对两只鹅子显然非常好,又或许鹅子比人好懂许多,没一会儿,两只鹅就任人抚摸了,非常通人性。
“它们不想你死。”
“但人终有一死。”
“鹅也终有一死,如果我现在杀了它们做酱烧鹅,它们就会变得非常美味。”某人大言不惭道。
“你敢!”
“您死后,它们的归路,就是别人的盘中餐。”
直接地残忍,在取掉书圣滤镜之后,谭昭说话非常直白犀利。
多少年了,这还是第一个敢这么放肆对他说话的人,王羲之气得脸红脖子粗,他性子本就有些独,不太喜欢听人劝,此时自然也一样。
就算是为了两只鹅吧,谭昭挥手告辞,取了一个香囊放在旁边的石桌上:“小子告辞。”
都走出五米远了,突然又回头:“倘若它们没人照管,先生可以派人送来给我,子敬知道我住哪儿!”
书圣爸爸听了,都想捡起地上的石子打人。
送去给你吃酱烧鹅吗?想的你美!
回到郡城,就像回到了尘世,王家隐居之地虽然清幽,如同世外仙境,但谭昭并不喜欢,他就是个俗人,喜欢人间繁华。
上酒楼吃了顿好的,酿酒的心又起。
这冬日快要过去,好多新鲜东西都上了,谭昭捡着对了眼缘的买了些,又想起要送给便宜弟弟的剑,又跑去打听黑市。
只可惜,矿石难寻,谭昭觉得自己的承诺要开天窗了。
要不,等下次学院休沐,去找马少年问问有什么门路?
一路思索着回到别院,谭昭还未进去,就闻到了一丝血腥味。
怎么回事?
谭昭立刻推门进去,将买的东西放在玄关,就循着血腥味而去,别院并不大,很快,浓郁的血腥味充满了他的鼻腔。
“他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
贺勇一看到小伙伴,心情立刻就绷不住了:“疏之,疏之,你总算回来了!你再不回来,他就要死了!”
此时此刻的虞韶,脸色惨白到几近透明,意识模糊,胸口还开了一个大口。
“他说……只有……”你能救他!
贺勇带着哭腔还未说完,谭昭已经动手了,虞韶伤得太重,即便不是人身,但没有信仰的山神,损耗的是自我的本源之力。
“他让你来找我,而不是回韶山?”
贺勇忙点头。
谭昭伸手摸上虞韶的脉搏,脸上的讶异怎么都掩饰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