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玄不改非(十六)

“七哥,怎么了?”

你七哥微微一笑,露出一个非常无辜的笑容:“没什么,就是听个新鲜。”

祝英台有些狐疑,不过她七哥的性子向来如此,想一出是一出,再次回到郡城,她心情也挺激动的,不过明日才是开学的日子,她今天还能好好逛一逛集市。

“先别忙活,等吃了饭再去。”

某活泼好动妹妹被她八哥强行按下塞了顿饭,才被放出去买买买。

这就剩兄弟俩了,虞韶前两天被贺勇拉出去撑门面,神神秘秘的,估摸着还要个两日才能来郡城,谭昭的手已经长好,这会儿托着腮,闲散地靠在窗边看下面的街景:“不去陪英台吗?”

“七哥。”

察觉到对方的认真,谭昭轻轻回了一声:“嗯?”

“七哥以后,准备做什么?”

祝家父母恩爱,生的娃也多,前头的长兄都功成名就,成婚生娃了,最小的堪堪十八,这个年纪,卡在成长的关窍上。

换句话说,沉稳少年祝英齐现在有点儿迷茫。

谭昭思考了一下,想起禁毒大使这个头衔,忖度了一番,开口道:“或许会去学点儿医术吧。”

“诶?不是吃喝到老吗?”

……少年,你明知故问啊!

谭某人嘴硬:“还不兴人有梦想啊,再说又不是出去开馆行医,我做事向来图喜欢,没什么功利性的。”

祝英齐一楞,不过七哥为人一向豁达:“真好。”

“怎么了?”

“爹说,我该考虑人生大事了。”

何谓人生大事,成家立业呗,谭昭翻了翻记忆,其实原主十八岁的时候,亲爹也找他谈过,但少年郎心野难耐,根本不想继承家业,连亲都不想成,就想做个快乐的纨绔大少爷。

祝老爷那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少年不开窍,实在是没法子。

“那你想做什么?”

祝英齐望着川流不息的街上,坚定道:“我想从军。”

“从军好啊,以后我就有一个当大将军的弟弟了,来,咱们干一杯!”一杯茶,愣是让他喝出了酒的感觉。

祝英齐将茶灌下肚子,眉头紧锁:“爹不同意。”

从军有什么好?实在没什么好,出头难,刀剑无眼,谁不知现在的将军校尉多是仕途出身,即便武艺极好,从军从不是士族的第一选择。

“爹的意思,是不是让你先选官?”

祝英齐点了点头。

“可是你不想走大多数人都走的这条路,对吗?”

祝英齐又点了点头。

“那就去做。”

祝英齐猛然抬头:“什么?”

谭昭没看便宜弟弟,一直看着下头的街景:“即便我不劝你,你也会去,对不对?你从小就执拗,像个小大人一样,爹找过我,让我劝你,但他也知道,我是劝不动你的。”

“所以想去就去,七哥铸把剑送你。”

“诶?七哥你还会铸剑?”

谭昭一惊:“难道我没说过吗?”

……你说过才有鬼了。

第二日,两人送祝英台上书院,今天就是交束脩、整理行囊,书院是不开课的。

祝英台看了一圈,果然没看到李自如,打听一番才知道不仅李自如没了,连李自如的舅舅刘丹也死了。

现在的会稽内史,是王家王右军的二子王凝之。

“七哥。”

谭昭伸手摸了摸便宜妹妹的帽子,让她别多想:“放心,书院的老师自有分寸,那封信七哥帮你誊抄过,你可别泄了底。”那是他用左手写的,连他自己都认不出来:)。

祝英台也不是完全的固执,明白七哥是为她好,点了点头就放下了。

刚巧,梁山伯带着书童来了,她立刻奔了过去:“山伯,好久不见。”

谭昭碰了碰旁边眼神非常犀利的八哥哥:“收一收,眼睛里长刀子了?”

“哼!”

谭昭失笑,刚要再调侃两句,有人却拍了拍他的肩头,他一转头,看到负手站着的锦衣少年郎:“哎呀几日不见,文才好像又长高了?”

马文才:“……可否借一步说话。”

“可以啊。”谭昭跟祝英齐说了一下,便同人循着山路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这才开口,“怎么了,要送我新年礼物吗?”

“不是。”

谭昭假装垮了肩膀。

“祝疏之,你就真不知道王家在找你吗!”马少年都想替人洗洗脑子了。

“略有耳闻。”

“你可知道他们寻你做什么?”

谭昭摇头。

“王右军病了。”

王右军?那不是书圣大佬?谭昭想了想,终于从角落里挖出了书圣王羲之的生卒年,好像……就是今年。

王家是庞然大物,即便王家这一脉的人多是和善,马文才也忍不住担心:“你可千万别像前几日那样傻愣愣地送上门去,王家这般大张旗鼓,必定是重症,倘若治不好……”

谭昭翘着面前神情紧张的高大少年,脸上笑容忍不住更盛了一些:“文才,是在关心我吗?”

“你在胡说些什么!”音量都往上飙高一个度。

谭某人立刻低头失落状:“是我自作多情了。”

马少年这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差点没把他给憋死,支支吾吾了半点,才开口:“反正你知道就行了,我去上学了。”

说着,便气势汹汹地离开了,那步子跨得飞快。

“我知道啦,多谢你的好意。”

谭昭确定对方听到了,这少年真是别扭,咋还越走越快啊。

系统: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脸皮那么厚?!

[你走!]

送完妹妹,书院不留客,两兄弟就下山去了。祝英齐决定回家跟祝老爹阐述梦想,谭昭便找了个要寻摸矿石的理由留在了郡城。

“当真要铸剑?”他还以为七哥随便说说的。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等你入伍,必定送到。”

祝英齐当即非常感动:“七哥,你真好。”

于是挥手告别,谭昭目送人消失在远处,才吊儿郎当地逛起了街。这会儿冶铁自然比不上后世,矿石却卖得贼贵,简直价比黄金啊。

这点,当然要归功于寒食散这只小妖精。

以点带面,要以前矿石值几个钱?现在被炒得虚高,谭昭瞧了一圈,卖的都是些他不用上的,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黑市。

不过还没等他寻摸到黑市,居然非常凑巧地碰上了王献之少年。

“诶,好巧啊!”

与笑容洋溢的谭昭相比,王少年瞧着就落寞灰暗许多了。

“疏之,你来了。”

这整个人,丧得可以啊,谭昭看人手里提着不少艾叶,重阳节还早着吧?

王献之却是将艾叶藏了又藏,才扯出一个笑容来:“因有些事,子敬便先走了。”

“诶——”

怎么跑得这般快,他又不是妖魔鬼怪!

谭昭走了没两步,忽然就记起了一桩事,这原不是他该管的事情,但想了想还是返身追了上去。

修道之人,要寻一个普通人的气息,那自然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即便王献之为了办事,并没有在家中,但还没等他下定决心开始,祝疏之就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

“子敬,别做傻事。”

王少年温润如玉,对谁都和和气气的,也从不多言,风流蕴藉世人皆知,此刻却难得暴躁,语气非常冷厉:“祝兄不请自来,还请离开。”

谭昭倚在旁边的廊柱上,望着廊下已经脱了靴子的少年郎,旁边是药店已经处理过的艾草:“艾灸既不会要命,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王子敬脸色显而易见地难看,似是压抑久了,终于爆发出来:“那我该怎么办!疏之,你教教我好不好!我根本不想做什么驸马!”

果然是这桩事,不过他记忆中好像没这么早,哦对,今年书圣去世,少年郎还要守孝的。

如今此事还未声张,谭昭只能假做不知:“子敬你不是早已成婚?”

这事儿,有些难以启齿,要搁以后礼教还在,哪家的皇帝都做不出逼臣子的儿子离婚娶自家女儿这种事,毕竟皇家即便权力大,也要脸啊。

也就是这会儿,大家都不要脸,皇室想给自家公主找个条件好的驸马,这有错吗?司马家觉得自己一点儿错都没有。

当然要搁以前王导、王敦都在的时候,皇家也不敢这么做。

世家盘根错节,也有起起落落,如今王羲之病重,王家小的一辈还在成长,也难怪司马氏敢这么明目张胆地逼人离婚了。

还有大概就是,王谢两家的名头太盛,现在这会儿挺太平,司马家也想用这个来压一压世家的风头,好让天下人知晓,这天下还是姓司马的。

即便是声名赫赫的王家,即便你已经成婚,文采斐然,他司马家的公主看上了你,你就得离婚麻溜地来娶他家的公主。

怎么说呢,手段这么幼稚,难怪药丸。

王子敬断断续续地说完,望着艾叶出神。

“所以你便想烧残自己的双脚,好让那公主死了这条心?”

没回答,但显然是默认了。

“那还不如让人放消息出去,说你天生有脚气,喜欢抠脚抠鼻屎呢。”

……这也太狠了吧?!

王少年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