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第 45 章

陈明领着众人到桌前。

人影叠叠,投在多种菜色上,也拢住正在用餐的两人。

陈明脸上带着酒后人的醉态,乐呵呵地打着招呼:“沈先生,真是巧,没想到能在影视城看到您。”

沈知南为人低调行事神秘,许多场合神出鬼没。

一旦出现,找他攀谈的人很多。

有的甚至没来得及到跟前打个招呼,沈知南人就已经不见了。

陈明四十好几,为人爽快性格直,导过几部经典作品,名气也有,但要在圈里面混,独独清高是不太可能的,他也是在为HK卖力,像手里刚杀青的一部名为《雀雀》的古装电影,就是HK产业链下的影视部门投资的。

沈知南早就没吃了,双手交握在一起放在腿上,他淡笑着看向围过来的十几人,微微点头示意,“好。”

对面,盛星晚将筷子放在碗沿上,拿起纸巾擦嘴,抬起脸上的时候,众人视线不出意料地同时看去。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她很美丽。

一行人中,有人认识她,有人不认识她,但是独属于她的那份美是无人会否认的,那么娇艳,如一同盛放玫瑰,芬芳曼妙。

简诗就站在陈明旁边,也站在沈知南的跟前,她努力控制自己的眼神心绪,不看他......不能看他......

但最后,人濒临崩溃。

目光彻底失守。

陈明拍拍简诗的肩膀,对沈知南说:“简诗平时在片场表现很好,人也努力,演技不错,她没辜负您的照顾!”

不知怎地,这话出来倒让气氛有些怪异。

上次,在桃源居时受辱的场景历历在目,简诗不敢言,不敢有情绪外露,只沉默着,手指绞在一起,神色隐透着尴尬。

沈知南却像是个无事人,薄唇浅弯道:“简小姐在圈里混,靠的是本事演技吃饭,哪里轮得到我来照顾。”

于无形中,就和她瞥得一干二净。

简诗心里是疼的,闷的,拥堵的。

陈明察觉到气氛不对盘,连忙将话头错开,看向静坐在儿的冷艳女子,“这位是?”

沈知南完全没有向他人解释的必要,他的私生活,哪里轮得到别人干涉。

不过眼下有人问起,沈知南还是抬手示意陈明,说:“盛小姐。”

没有任何多余的字眼,只一句:盛小姐。

照这情形,如说两人没什么关系,那众人是不信的,但又不敢妄自揣测。

但,能和沈知南独坐一桌用餐的,岂能是寻常人物?

“你们好。”盛星晚放下纸巾,言简意赅地打招呼。

简诗不由地看向眉眼冷淡的女子,她只那么坐着,脸上没有任何骄矜,也没有寻常女人伴在沈知南左右的喜悦感,气质舒冷至极,完全一副懒得应酬的做派。

的确,这是第一个以如此姿态出现在沈知南身边的女人。

沈知南什么人?

他是无数女人的人间理想。

沈知南见过的那么多女人里,有死缠烂打纠缠的,也有饱含心机制造偶遇巧合的,再大胆一点的直接邀请沈知南移驾情-趣酒店共赴云雨的,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偏偏盛星晚不同,她不是任何一种。

旁人看来,倒像是沈知南过分在将就着她。

她却始终表情平平,泰然处之。

凭什么?

简诗想破头也不明白。

“盛小姐担得起宁城第一美人的称号,果然百闻不如一见。”陈明点头笑着,说的是无数人都说过的话。

“陈导,谬赞。”她婉笑,表示礼貌。

陈明开口相邀:“难得在外遇到沈先生,也是第一次见到盛小姐,要不与我们一同去唱歌吧,人多也热闹,是吧?”

邀沈知南同行,哪怕是不能尽兴了......

再怎么放得开,毕竟大boss在场,难免觉得拘束不自在。

沈知南当然也明白这一点,闲适地一笑,“不必,你们尽兴。”

在一行人离开前,简诗竟重回桌前,走回来看着男人柔柔一笑:“沈先生,到时《雀雀》首映,能否请您赏脸到场首映礼,也算讨个好彩头。”

沈知南的手握着水杯,喝上一口后,温温淡淡地看向简诗,说:“好。”

!!!

在场没人能想到他会答应,稀奇事!

要知道,沈知南赚娱乐圈的钱,再怎么盆满钵满的,也都从不蹚这趟浑水,别说区区一部电影的首映礼,就算再盛大的颁奖典礼,也都没露过面。

所以,此举在意料外。

盛星晚尤显平淡,默默端起茶杯,垂目间隙,听见简诗也在对自己说话:“盛小姐,听说你最近也在导戏,在同一圈子里以后都会常打照面,到时候首映礼你也来吧?”

话里话外,尽显刻意。

简诗此举,无非是在试探,试探过沈知南,又在试探她。

盛星晚没喝那口苦荞茶,咯噔一下,放下茶杯。

她抬目看去,扯着唇角不明意味地回一句,“好阿,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就来。”

简诗听得一怔,但她懂了。

——她盛星晚什么人物?

响当当的宁城第一美人,要是她往首映礼上一站,纵使她不是艺人,镜头也会一个劲儿地往她身上怼。

“有什么好介意的。”简诗故作大方,笑着说,“那就先不打扰你了。”

是你,不是你们。

简诗转身离开时,最后一眼还是在沈知南身上,盛星晚看破不说破,唇角笑意嘲讽得很。

等那行人消失,她也拿起自己的包,说:“走吧,我要回去了。”

“不吃了?”他问。

“没胃口了。”她点头。

就在沈知南误以为她是在吃醋,心头那抹喜还没来得及升上来,就被她接下来的话掐灭了。

“......你别误会,我是不喜欢吃饭被打扰。至于那位简小姐,是你的私事,我不做干涉,而她挑衅我这一点呢,我可以忽略不计的。”

听起来,她多么善解人意,但偏偏落在沈知南耳里,变成了根根锐利的针,绵密地,不太令人舒服。

一出餐厅,沈知南说不送她。

此刻街上行人稀疏,月黑风高的,女子独行再怎么说都是危险的,但她只淡淡点头,“好,再见。”

离开的背影很纤瘦,也没回头。

沈知南停在原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月色下的眉间是阴郁颜色。

他原以为......

以为她会和绝大多数女子一般,向他服个软,说句她怕,那他也会一扫所有心中不快,甘愿送她一程。

到底是心里没他,所以连面子功夫也懒得做。

也是,她现今处于失忆状态,对他的认知不过是一个善于攻心惯用手段的商人,接触时间不到两个月,何谈喜欢?

更让人无奈的是,就算她没有失忆,也不见得会爱他。

最后,男人沉沉的目光转到不远处梧桐树下,那里站着一言不发的骆流。

骆流与男人对视,当即懂了,什么也没说,默默地朝前方女子身影跟了上去。

那晚,骆流一路尾随护送盛星晚到酒店。

看女子安全到达后,骆流转身往反方向走去,一身连帽黑衣加黑裤,行走在夜色下,他找了颗树,往结实粗糙的树身上一靠,掏出烟来点燃。

在打火机的火光里,映照出骆流下颌角的一抹刀疤,一直延伸到耳后,寻常人如有这道疤看起来会显得很吓人,偏偏骆流男生女相,有这么一道疤痕,正好中和,气质阴郁至极。

骆流深深吸一口烟,戴着连衣帽的他一把往后掀开帽子,脸朝着月光方向。

他在多年前,也曾这么在身后跟过一个女子,保护她,顾她周全。

是命令,也是任务。

她和那位盛小姐好得形影不离。

她会在烈阳下向他递来一瓶冰水,和一包纸巾,说:“成天跟我跑,辛苦了,阿流。”

人人待他疏离生冷,唯有她喊他一句——阿流。

那时候,他还没学会如何笑,只生硬又公式化地低声道谢:“谢谢霍姑娘。”

现在,学会笑的他反倒是笑不出了,周身时常只被悲伤困住,无法逃出。

骆流举目的眸里,全是清冷月色,寒风阵阵拂过头顶树梢枯叶,刷刷地响过后,又簌簌地落。

掉了一地。

不知何时,一个妙龄姑娘出现在眼前,长得倒是可爱,脸蛋红扑扑地看他,“小哥哥,能要个微信吗?”

“......”

他面瘫,但没劝退小姑娘,“我觉得你长得好好看阿,求你了,给我个微信嘛,我保证不打扰你,好不好嘛小哥哥?”

看来,这姑娘跟他一路。

骆流没多余表情,只微微侧脸,把那下颌那道疤露给她看,意思是:看见了吧,你可以走了。

小姑娘黑眼珠大大的,盯着那条疤,然后捂住嘴,“哇哦——”她惊叹一声,“我刚刚还以为看错呢,真的有疤,这样看起来好酷哦,小哥哥有没有人告诉你,你身上有杀手气质呀。”

现在姑娘有猎奇心理?

骆流瘫一张脸,长长睫毛盖住黑眸,扫一眼小姑娘的脸,什么也没说,只转身将烟头踩灭在脚下,准备离开。

那姑娘一路追,拿着手机恳切,“求求你,就一个微信!我真的很想认识你!”

头顶,是一轮清冷月亮,骆流顿住,猛地转身,小姑娘视线对上那双丹凤眼,遥遥望去,尽是满眼杀机。

吓得再止步不前。

最后,骆流钻进一条黢黑小巷,摆脱异性的穷追猛打后叹了口气,手指没忍住摸上自己下颌处那道疤。

——是她用刀划的。

2016年夏末,焰焰热日。

骆流被她连扇数个耳光,她颤抖着身体,用手指着他质问:“阿流,我待你如何?难道比顾惊宴待你要差?你居然任他将我锁在这里,关在这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你有没有心的?”

“霍姑娘,您息怒。”他脸上指印根根,口气温和,态度却强硬。

他有心,也有职业操守。

顾惊宴是他骆流的雇主,第一下令人,他不能不听。

她对他满眼失望,转身从枕头下摸出一把私藏许久的匕首,放在颈上,以性命相威,“你不放我出去,那我就割断自己的喉咙。”

那把匕首,非常锋利。

锋利到,甚至在一瞬间,就猛地刺痛他的眼。

但他不能被她抓住把柄,只守在门口,遥遥地看床边的她,“霍姑娘,何必呢?”

“何必——”她学他的冷漠腔调,气得笑了,“他顾惊宴今日订婚,想要我风平浪静,他在做梦!”

“霍小姐,你——”

“阿流,你看。”

她出声打断他,让他看手中刀刃已经陷进柔软颈间,割破一抹血痕出来。

“霍东霓!”

他鲜少会喊她全名,毕竟不尊敬,她说到底是雇主的女人。

那一刻,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感席卷他的五脏六腑,是的,从未有过。

从小从武,四处比赛,十四岁入行当保镖,什么危险风浪都见过,让他害怕的事物很少出现。

那时,她唇色苍白,却满眼倔强,问他:“放不放我?”

他还是没回答她,身体却先一步动了。

他冲上去,夺她手里那把带着血痕的匕首,他比她快,在虚弱的她做出反应前握住她的手腕,将她一把推倒,按在地下室的床上。

“骆流!”她在尖叫,声音嘶哑。

他沉着脸,眉眼肃穆地不作回答,只一心想要阻止她。

她费尽浑身力气来反抗,眼角被逼出泪来,她可是从不轻易流泪的女子,他怔住了。

就那么一个空当,她握着匕首乱挥过来,他分心了,偏过头可还是没躲开。

脸上结结实实挨了一刀,霎时皮开肉绽,血如注下,沿着下巴猛地开始流,坠到她洁白长裙上,像梅花,又滴到她惊慌的脸庞上,像是娇艳妆容。

她吓得愣了。

做这行,受伤是不可避免的,只不过他脸上是第一次,但他很平静,痛肯定是痛的,好在他的耐痛力比普通人高好几倍。

后来去医院缝针时,麻药都没打,他需要速度和反应能力,麻木会影响神经系统。

他非常淡定,从她手里取过那把沾着两人血迹的匕首,丢到地上时说一句,“霍姑娘,适可而止。”

他又叫回霍姑娘了;

克制又疏离的叫法。

看到这里,想必所有人都会好奇,那天骆流到底有没有放她出去,去到顾惊宴的订婚宴现场。

答案:有。

如若让他重新选择,骆流宁肯那日死在刀下,都不会让她出去,他后悔了,悔进骨血里,无法被岁月洪流冲散,反而愈发彻骨。

骆流反复摸着那条疤,月色下的身影,十分孤冷。

作者有话要说:我爱骆流(土拨鼠叫,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