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兔子灯

从长乐郡回来后,沈云降大病一场。

连着几日高烧不退,几乎要病死在颠倒的晨昏里。

终日不散的苦药味萦绕在屋内,火盆中的细碳被烧得发红,冒着滋滋作响的火星子。

她靠在床头喝药,余光瞥见那颗每日雷打不动出现的莹绿色糖丸,苍白的脸上浮出些许笑意。

瓷碗见了底,沈云降仰头饮尽间,屋门“咯吱”轻响。

她垂着眼放下碗,拿起那颗糖,对来人道:“我刚好喝完了。”

紧接着一只修长漂亮的手端起瓷碗,她一顿,愕然抬眼。

“嗯。”

“邬斯衡……”

她下意识开口,随后小声道,“我还以为是桃雨呢。”

少年默了默,道:“看来你还是不清醒。”

“我已经清醒很多了,”沈云降嚼着糖,忽而看他道,“我有一支钗子不见了,金光闪闪的那种,你见过吗?”

邬斯衡“嗯”了声,“在我那儿,我等会儿拿给你。”

“为什么在你那儿?”

或许是当时被冻得神智不清了,对那日的事沈云降竟然没什么印象。

邬斯衡挑眉道:“你给我的。”

“然后呢?”她应该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吧?

“然后抱着我哭,说要回家。”

“……”

她避开少年一本正经的目光,“再然后呢?你带我回丹阳县衙了?”

“没有,”他摇头,“我答应你了。”

“答应我什么?”虽然她也不想这样喋喋不休地问,但她实在好奇极了。

“带你回家。”

沈云降实在没想明白他的逻辑,“所以呢?”

还能去哪?

邬斯衡神色一顿,道:“我带你去了沈将军的故居。”

这下她才理清了那团混乱的思绪,只是她去过这么重要的地方,她竟然不知道。

未免也太可惜了。

她有些懊恼地嘀咕:“我都睡着了,你还带我去做什么。”

“因为我答应你了。”

少年音色清朗,惯是少言,本来说了这一句就想作罢,对上她因为多日咳疾而泛红的双眼,又认真补了一句,“这次我没有骗你。”

“以后也不会骗你了。”

沈云降一时愣怔,半晌无言,默默看着少年如松如竹的背影遁入风雪中。

接下来的几日她明显好转了,桃雨便在天朗日晴时带她出去逛逛散散病气,依着李琡的吩咐,每次出门都裹得像个粽子。

这日沈云降一推开门,便看到小金毛在屋檐下暖融融地晒太阳,一看到她就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她又惊又喜,蹲下身抚摸它毛绒绒的脑袋,问桃雨道:“乌龙不是一直在湖岸边待着吗?怎么今日来后院了?”

桃雨笑眯眯道:“奴婢昨日去倒药渣,撞见三少爷和夫人说姑娘喜欢小狗,夫人就让奴婢将乌龙养在后院了。”

小金毛依偎在她的手心里,而沈云降脸上的笑意淡了些,轻轻颔首。

有小金毛在的日子过得飞快,半月时光弹指一挥,沈云降的身子爽朗许多,咳疾也痊愈了。

元日将至,下人们要在院子里挂满红灯笼与绸带红幅,她正在院子里抱着小金毛玩,听得他们小声议论着什么。

“吏部尚书府派人来送了元日贺礼。”

她一顿,侧耳倾听着他们的话。

“赵大人与赵二公子往日里也没有与咱们老爷多亲近呀,今年竟然如此殷勤……”

“巴结呗,他家大公子作恶多端,不知害死了多少人,被杀了还要怪罪在咱们大少爷头上,这不,圣上都为老爷撑腰了,他们怕被降罪,只能来巴结老爷了。”

“还是咱们老爷厉害,这才几日,外头的风向已经完全变了,全上京都在为咱们大少爷鸣不平呢!”

“不得不说,像咱们大少爷这样风光霁月的贵公子,能文能武,不知道被多少小姐盯着的,将来主动拜访的人家定是踏破门槛……”

“……”

沈云降听着听着,逐渐走了神,直到桃雨来唤她。

“姑娘,老爷和夫人请您去侧堂。”

自打生病后,沈云降还没去过前院。她看着熟悉又陌生的风景,忐忑地敲了敲门。

屋门向内拉开,她措不及防对上了邬施礼的眼。

自那晚后,她还是第一次见他。

但在她还没反应过来时,邬施礼率先别开眼,给她让路。

武安侯夫妇坐在主座,三兄弟也都在。

沈云降礼貌地弯了弯唇,进屋后,一股温热舒服的风扑面而来。

她被安排坐在邬斯衡的旁边,李琡嘘寒问暖后,邬谌便进入了正题。

翰林书院即将停学,三兄弟元日也能歇在家中,但这原先的掌院重病不起,无力操劳,十五过后估计要任用新的掌院了。

这些朝中事邬谌偶尔会跟三兄弟提起,只有沈云降觉着无聊。

讲完这些,邬谌问她道:“云儿十一岁啦?”

沈云降点点头。

“那也是时候上书院了,”邬谌道,“十五过后你便跟着兄长们一起上书院吧。”

一说起上书院,沈云降就想起从前被兄长按着读书那段日子,当真是难捱极了。

她迟疑了一下,想婉拒,“万一……”

“没事,你跟着他们,有他们在谁也不敢对你怎么样。”

邬谌冷眼扫过三人,“对吧?”

三人齐齐颔首,看不出来究竟是否情愿。

这下她彻底没了拒绝的法子。

邬斯衡在书院中是佼佼者,邬施礼屈居第二,但两兄弟甩了旁的公子和小姐一大截,邬谌便将沈云降入书院前的准备工作交给了他们二人。

哪怕心里一万个不乐意,沈云降也只能乖乖应承下来。

令她意外的是,邬施礼居然也答应了。

邬斯衡负责教她习字,邬施礼便教她诗书,从此之后沈云降原本快乐悠闲的时光一去不复返。

她心里暗暗叹气,又听邬谌道:“云儿可当他们是亲生的兄长,亦可当我和你伯母是你的亲生父母。”

沈云降从他眼中看到了从未有过的亲切感,与以往都不同,明明说的是家中事,却带着于朝堂谏言的庄重与威严。

“从此以后,我们便是一家人了。”

又过了几日,上京城越来越有元日的气氛了,桃雨提着一盏兔子形状的小灯笼兴冲冲进屋,对沈云降道:“今日雪停,街上热闹,夫人问小姐要不要出去逛逛?”

“这是什么?”

沈云降接过那个小兔子,小心翼翼打量着,眼中闪着光。

“这是夫人给小姐的。”

“大家都有吗?”

虽然觉着桃雨说的话不知哪里有点奇怪,她也没太在意。

桃雨道:“只有小姐一个人有。夫人往年都不曾置办过这些,今年多了小姐,当然要买些女孩会喜欢的东西了。”

沈云降一顿,问道:“你怎么叫我‘小姐’?”

难怪她一直觉得怪怪的。

“夫人说了,本该这样称呼小姐的。”

记得她刚跟着武安侯夫妇回府时,李琡就曾对她说,把这儿当自己家就好。但她当时还没有完全接受家人离去的事实,李琡也就没有强求,很少再提。

但他们可能,早就已经将她当作家人了。

沈云降心中泛酸,目不转睛盯着手中的兔子灯笼。

为了答谢李琡,沈云降答应了要一起去街上买些元日要用的东西。但等她到了才知道,这一趟同行的不只有李琡,还有邬施礼。

看见他那副傲慢的样子,沈云降有一瞬间想立刻扭头回去。

李琡看见她绷紧的下颌,牵起她的手,温声道:“长聿和子豫都不在家,我便让子凛帮咱们提些东西,云儿若是介意,让子凛回去也好。”

介意死了。

但沈云降只是乖巧地笑了笑,说:“不介意的。”

闻声,少年低垂的眼睫微颤。

三人去了城中最热闹的街,基本上是李琡一直在给沈云降买东西,沈云降点过头,东西就会出现在身后的邬施礼手上。

挑珠钗首饰时,李琡给沈云降看了两个玉镯子,外观和质地差别都不大,就是一个镶着碎珠的重一些。

沈云降一向喜欢素净些的,而一转头,看到一旁拎着大包小包的邬施礼好像对她翻了个白眼。

他现在不乐意了吗?

转念一想,她还没说什么呢,谁允许他翻白眼的。

这样想着,脑海中顿时升起一个不算成熟的念头,于是她选了那个镶着碎珠的镯子。

摊主包好递进邬施礼手中时,她瞧见少年眉梢微扬。

感觉到重了吧?

压死你。

沈云降心情舒畅地勾起唇角,跟着李琡到处逛的时候也不觉着累了。

路过一家香气四溢的点心铺子,因着里面拥挤非常,李琡让二人拿着东西等在原地,她进去排队买。临走前,特意对邬施礼道:“看好妹妹。”

沈云降极其不情愿的和邬施礼待在一起,目光冷冰冰的看着川流不息的人潮。

两人都很默契的一言不发。

干巴巴站着实在无聊,沈云降便偷偷端详起邬施礼来。

他和邬施琅长得很像,但那双不苟言笑的眉眼却更像邬斯衡一点。生的很白,却不显病弱,动作间有一种端正冷冽的气质。

还挺好看的,就是性格不怎么样,脾气也差的要死,和邬斯衡根本没法比。

她垂着眼想,一出神,手上那颗刚买的小绣球落在地上,她慌忙看去,绣球已经灵活地滚下了台阶,藏进了密密麻麻的人群里。

几乎是下意识,她抬脚便要追过去。

“喂!”

堪堪迈出一步,她的手腕就被一人捉住,力道很大,强势地将她整个人往回拽。

那只手白皙修长,弯起的指骨干净漂亮,她抬头看过去,少年平静如水的眸子里,藏着几分急色。

他微蹙着眉,牢牢将她固定在身旁,不容一丝反抗。

沈云降的心已经被那颗走丢的绣球塞满了,一时间连解释的话都吞吞吐吐说不出来。

少年脸上的不耐烦显而易见,清澈的嗓音里却压着不易察觉的落寞:

“你就这么讨厌我啊?”

作者有话要说:岫岫:完了,小小邬要破防了。

小小邬:?我随便说说怎么还当真了啊我也没有很在意啊她要怎么样跟我有什么关系。

岫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