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有些困了……你快回来啊!”
苏云起应了一声,低头印下一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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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兰拿到糕点,并没有直接送到朱瞻基屋里,而是用精致的点心匣子盛了,拿到了朱高炽面前。
朱高炽把盒盖打开,一样样捏着放到嘴里品尝。
香兰欲言又止,忍不住拿眼看向一旁的大太监王贵通。
王贵通冲她摇了摇头,转头对朱高炽露出笑脸,“世子爷,这民间的东西可还能入得了口?”
朱高炽把嘴里的点心咀嚼干净,然后被王贵通伺候着用清茶漱了口,这才说道:“怪甜的,倒底还是个孩子。”
朱高炽说这话时虽然没有指名带姓,可在场二人都知道,他说得是江逸,他脸上那许久未消的笑意,不难让人领会他的意思。
香兰笑着说:“可不是么,好几大包全是吃的。”
朱高炽来了几分兴趣,“我听那个……谁来着?”
王贵通躬身回道:“方年。”
朱高炽点点头,“对,是叫这个名儿……”如果方年知道他一个没门没路的野生家奴能被世子记住名字,恐怕得高兴地睡不着觉。
“我听方年说他还列了一个长长的单子,上面写着来北平后要买的东西,可都买齐了?”
“大部分都齐了。”香兰面色有些犹豫。
朱高炽挑眉,“可还差什么?”
香兰抿了抿柔嫩的红唇,开口道:“江公子似乎不知道奇宝烧是贡物……”
“哦?他想要奇宝烧?这个好说,把我私库里那对细颈瓶给他送过去。”
香兰不明所以,王贵通却忍不住惊叫出声:“我的爷唉,那东西可是——”
朱高炽抬手打断他的话,温声道:“你知道我向来不喜欢这些死物,既然小逸想要不如给他。贵通啊,你明白这个人对我的意义吗?”
王贵通闭了嘴,不再说话。
朱高炽对香兰摆摆手,“把这些点心给大公子送过去吧,看看他喜欢吃哪样,回头也去丁字街给他买些。”
“是!”香兰施了一礼,托着点心匣子躬身退下。
“爷,那我现在就去取东西,给人送过去?”王贵通试探性地问道。
“不急,等他走时再说罢!若是现在就送,反而像还他什么似的。”朱高炽带着笑意说道。
王贵通暗地里撇撇嘴,见过用贡品摆件还几样点心的吗?
朱高炽注意到了他古怪的表情,却只当没看见,“你跟我说说北平的事儿吧,来了这么长时间,我竟还不如小逸一个外地人了解。”
“是。”王贵通面色带上几分喜意,开始兴致勃勃地讲了起来。街谈巷议到他嘴里也多了几分趣味。
朱高炽听得十分尽兴。仿佛是第一次,他如此用心地体察这个自己生活过、保卫过的城市。
他从小跟太祖朱元璋亲近,以前跟堂兄建文帝一样,也是住在应天的。
应天历经几代王朝,底蕴深厚,经济繁华,气候温暖,又有着童年的记忆,在朱高炽心里有着无法取代的地位。因此,他愈加不喜欢北平的干燥寒冷、民风彪悍。
此次,江逸的热情就像给这位未来的皇帝打开了一扇门,让他开始主动了解并慢慢喜欢这个未来的帝都、自己的统治王国。
第111章冲突起
江逸带着他家男人在朱高炽家蹭吃蹭喝蹭住长达小半个月之后,终于要回家了。
回头想想,除了第一天来的时候跟朱高炽谈了点正事之外,其余的日子似乎都是他在带着苏云起东跑西颠买吃买喝顺便给朱高炽爷俩送点。
如今,小川来北平跟他们汇合,也就到了他们该回去的日子。
送行那天,除了私库里那对佛郎嵌的细颈瓶之外,朱高炽还给江逸送了许多东西,甚至还有一对活的大白鸭。
再加上江逸这些日子买的大半车纪念品,他们来时坐的马车根本塞不下,朱高炽只得派人又给他们准备了一辆。
这样一来,江逸又白得了一辆带篷的时兴车子外加一匹膘肥身健的马。
朱高炽亲自把他们送出城,看着两辆车一前一后上了官道。
走了大老远江逸还在朝他挥手。
说起来,江逸对朱高炽给的那俩瓶子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反而这后车厢里那两只白白胖胖的鸭子,让他喜欢得紧。
“你知道不,这可是专门为了做烤鸭圈养的大白鸭,传说是辽金时代的贵族们专门为了游猎养的,血统高贵着呢!”江逸一路上都是苏云起耳边叽叽喳喳安利个不停,还时不时掀帘子看看他那俩鸭子,生怕它们飞走了似的。
此时已经进入七月,天气开始渐渐转凉,华北平原正是天高云淡的大好时候。
过了恒山,天气便热了些,树木的叶子明显宽大,来往行人的衣服也更加单薄。
兴许是快到家的缘故,三个人心情都很高,江逸甚至哼起了五音不全的流行歌曲,反正也没人知道他一个字都不在调上。
苏云起甚至听得眉开眼笑,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江逸嘴里那些情啊爱啊是唱给他听的。
等江逸扯了半天嗓了唱累了中场休息的时候,小川赶着马车跟上来,对苏云起说:“老大,刚刚接到飞鸽传书,哥几个知道咱们今天能到,全在县城等着呢,福子也在。”
苏云起点点头,脸上带着明显的喜色,手上不自觉地甩动缰绳,让俊马扬着蹄子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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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城,尚味食肆。
江逸看到他们家的招牌,心里就有种别样的滋味。他撞撞苏云起的手臂——其实是想撞肩膀来着,没够着,小声说道:“我发现你们很喜欢在这里聚餐哪,记得第一次见你就是在那儿。”
江逸说着,指了指食肆对面的路牙子。
苏云起也想起了当日的情景,会心一笑,“那时候你可没现在机灵。”
江逸撇撇嘴,“我那会儿不是没认出你来嘛!还说我呢,你不更傻,话都不多说两句就塞给我两大锭银子,我生怕露了馅,也不敢问人。”
江逸说着,凑到苏云起耳朵,小声道:“跟你说啊,当时我连一锭银子是几两都认不出来……哈哈!”
苏云起也忍不住弯起嘴角。
“想必这位就是大嫂吧?”
一个洪亮的嗓音响在耳边,江逸下意识地抬头去看,正对上一张含着笑意的帅脸——不同于苏云起的俊郎或者云舒的雅致,面前这人是那种类似于现代人的时髦和帅气,稍微还带着点痞气,反而更加吸引人。
江逸一时没反应过来。
那人痞里痞气地对着苏云起挤了挤眼,然后转过头来对着江逸行了一礼,嘴上说着:“见过大嫂!老大跟您说过吧?我是老三,大嫂叫我‘福子’就行。”
江逸还是愣愣的。
苏云起略为不满地捏了捏江逸的脸,然后狠狠地瞪了福子一眼——媳妇儿把人看迷了,自然不会是媳妇儿的错,所以只能怪那个被媳妇看的人。
福子露出一张无辜脸,往大海身后躲了躲。
小六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没有什么诚意地安慰道:“习惯就好。”
大海照例站出来圆场,“那什么,咱们别站在人家门口了,我在里面要了雅间,进去说罢。”
苏云起点点头,率先拉着江逸往里走。
江逸这才慢慢回过神儿来,他忍不住凑到苏云起耳边,小声嘀咕道:“你那个兄弟,福子,真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
“以前?”苏云起特意问了一遍。
江逸点点头,和他交流了一个眼神儿。
苏云起懂了,江逸说的是前世。
江逸有些犹豫地问:“会不会……”
苏云起心头一颤,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福子一眼——还是以前那副祸害样子,于是安心地摇摇头,“应该不会,这种事万中无一,不会这么巧,安心罢。”
说起来,能有江逸这么一例就已经够惊悚了,幸亏是江逸,换作旁人,苏云起真不一定这么轻易相信。
江逸心里却有些五味杂陈。福子像的那个人江逸不单单是认识,他还暗恋过人家……三年。
当时他们同在一个学校读研,江逸读农学,人家读社会体育,按说该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偏偏安排到了一个寝室。
说起来江逸能够喜欢上他并不奇怪,一来江逸二十几岁生理正常的大小伙子,连个让他冲动的人都没有才说不过去;二来这人身上有所有江逸欣赏的特性——阳光、帅气、开朗、健壮,这些都是当时的江逸所不具备又极其渴望的。
然而,只有一点,人家是直的。
就因为这个,他们俩对着床住了三年,江逸愣是没好意思下手。三年之后,小伙毕业,江逸保博,几乎没了联系。
没想到,穿越几百年,竟然又遇上了。尽管知道不是那个人,可当年那种纯情的悸动却奇迹般的被唤醒了。
众人落坐,叫了小二上菜,江逸仍旧魂不守舍地拉着苏云起的手。
苏云起猜到他是被惊着了,可眼下也不是说话的时候,只得安慰般地回握过去。
福子眼尖地看到两人放在桌下紧紧交握的双手,挑挑眉,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小川坐在他身边,学着小六刚刚的口气搭了句:“习惯就好。”
福子忍不住问道:“他们平常就这样?”
小六坏笑一声,对了对手指,“更那啥的都有!”
福子眉眼一扬,竖起大拇指,“不愧是老大!”
“可不是,想当初咱们哥几个在将军帐篷里喝着小酒聊着天,盛将军怎么说来着?就老大这脾气,肯定不好找媳妇儿!当时老大只笑着不说话,我就觉得他憋着劲儿呢,没想到转眼就找了个小逸这么好的,会赚钱,会种树,还做得一手好菜——别说男人,这样的女人都难找,换成我我也可着劲儿疼!”小六见着了阔别多日的兄弟,话匣子一打开嘴上就没把门的了。
大海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训道:“想找抽好说啊,何必还劳动嘴?”
小六抬眼一看,苏云起正浑身散发冷气呢,就连江逸都在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江逸弯了弯嘴角,夸张地摇晃着脑袋,重复道:“换成我我也疼!”
小六心里一咯噔,这才知道自己触了雷区了,只得双手合十,可怜巴巴地看着江逸。
江逸勾着嘴角,瞄了眼桌子中央的酒坛子。
小六咬咬牙,干脆地说:“那啥,我自罚三杯,老大就当我放了个炮好吧?”
苏云起不说话。
江逸代为回道:“先喝了再说呗!”
“三杯?小六啊,你别告诉我你离了军营之后改用杯子喝酒了?别让兄弟看不起你啊!”福子抱着手臂唯恐天下不乱地挑拨道。
其他人完全没有兄弟爱的在一旁起哄,小川甚至在小六想法子辩驳的时候早早地打开封泥,倒了满满三碗。
小六只得梗着脖子灌了一碗,喝完之后手都有点抖了。
第二碗,身子都有些打晃。
福子他们在一旁兴致勃勃地看着,小六喝一碗,他们就叫一声好。
等到第三碗端起来的时候,小六鼓着脸,胃里的酒气一个劲儿往上返。
小六是这些人中酒量最不行的,能不打顿地喝下两碗就算大突破了,平时别人拼酒的时候他都是拼命抢菜。
江逸按住小六的手,说道:“是这么个意思就行,这两碗酒是为了提醒你,从今往后出门在外的嘴上也该有个把门的,别忘了家里还有人等着你。”
小六眼前浮现出夏荷那张面若桃花的脸,傻兮兮地笑了。
“呵,这就醉了?”福子嫌弃地拍了拍小六的脑门。
“行了,你知道他不能喝,还闹他?”大海瞪了福子一眼。
福子挑眉,“哪里是我闹他,分明是他自己没脑子说错了话。”
大海哼笑一声,“谁招的?”
福子讪讪地摸摸鼻子。
江逸看着兄弟几个的互动,觉得挺有趣。
平时在家里小六最小,兄弟几个都让着他,也就养成了他撒娇耍赖又嘴馋的小性子。江逸原本以为就这样定型了,没想到“一物降一物”的那前“一物”在福子这儿呢,想必几个人就是这么长大的吧?
说实话,江逸有些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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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几个吃吃喝喝,说着各自的近况,虽没有什么体己话,可那份情谊全在酒里了。
就在跟他们隔着一道屏风的另一个包厢里,也有一群人在“其乐融融”地聚会。
李海作为县令之子,向来被同窗所追捧。可是,因为前段日子的旱灾一事,县令李仁贵被当面斥责,这事在广昌县传了个遍,甚至还有人传言李仁贵这县令恐怕当不长了。
说起来左右不过是二十来岁的读书人,其实大多都没什么趋火附势、见风使舵的心思,只是李海自己心里别扭,生怕别人提起这茬儿。
原本这小宴他是不想赴的,后来一寻思一次推脱两次推脱总不是个头儿,于是绞尽脑汁想了大半宿,最后自以为聪明地想了个主意。
宴会一开始,学子们边饮酒边作诗,有些兴致上来的甚至还当场铺纸调色画上两笔。
李海的心思并不在这,他等着别人提那事儿呢,只要有人一提,他先前的准备就能派上用场。
可是等了许久,一群人作诗的还是作诗,画画的还是画画,根本没人读透李海的心思。
李海自己反而坐不住了。
他像个没头苍蝇似的绕着桌子走得好几圈,直到旁边的人看着他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