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视角番外:
其实我与青槐的初见,并非是在她十四岁濒死的时候,而是在她十二岁那年,我下凡历劫之时。
那时候,我对她的称呼,并非阿槐,而是阿淮。
时维五月,蔷薇繁茂,香泛金卮。我十八岁的那一日,天微微明,多年的老友画宜推门进来,对我道:“你该去历真空劫了。”
每个神明一生都要历退病、情丨欲、妄心、魔镜、真空、换骨、苦海七个劫。所谓真空劫,便是让自己的修为全部消失,以一个下九流凡人的姿态在人间活一世,待历完这个劫回到天界之时,就能得懂得众生之苦,自此生出悲悯之心。
我“嗯”了一声,便躺在榻上。画宜长袖一挥,开始施法。他将我的魂魄从肉丨体中剥离出来,扔到了某时空一个人的躯壳里。
刹那间,浓浓密密的黑色潮水朝我的脑海涌来,灵识逐渐混沌,我一时只觉得天旋地转,仿佛转过了千重万嶂的峰峦长河,身上无比疼痛,似有无数的蚂蚁正在啃噬我的躯体。
我刚睁开眼就被人抬起重重丢下了台阶。
一颗尖锐的石子磕到了我,背部的痛楚席卷了全身。骂声如阵阵惊雷般在耳边响起:“娼妓之子,也敢到这里来讨饭?”“哪里来的野种?!”“滚出去!”“找个清净地去死吧,野种!”
我强撑着站起来,视线范围似乎比以前低了些,这个躯壳的主人,大约才五六岁。我无奈,画宜也忒不靠谱了,要我体验人生疾苦,好歹也该把我的灵魂移入与我年龄相仿之人的身体里,这个五六岁的小孩算什么?这具小小的躯壳,未免太叫我的灵魂憋屈了。
依着他们的骂声,我大约能推算出此人的生平。他是西湖畔一个章台柳在接客时不慎怀上的孩子,那人将他养到五岁,嫌他碍了自己的事,便将他遗弃于一个破庙里。这个孩子,只好四处流浪。
临安这片地方,几乎人人皆知他是娼妓之子,嫌他腌臜恶心,从不施舍他任何东西。他已许久没进食,便来到这府邸前要饭,岂料刚刚迈上台阶,就被府中奴仆连人带碗丢了出来。
真够惨的。
看来,用这躯壳要饭是指望不上了,只能靠自己去找食材。
方才被石子戳中了背部,尚有些余痛未消。我缓步走到城郊一片人迹鲜少的河边,下水捉了两条鱼。一只小喜鹊从远处扑棱着翅膀朝我飞来,似乎是认出了我这百鸟领袖凤凰的灵魂。它围绕着我不停打转,一边兴高采烈地叫着,一边飞上枝头。
湖畔一棵粗壮老树枝繁叶茂,绕着树干而生的蔷薇花叶翕动,里头竟然钻出来一个衣发脏乱的女孩子,她眨了眨自己绿色的眼睛,看着我手里的抓着的两条鱼,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小丫头,你想吃鱼?”我问。
她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手里那两条鱼,一边说:“我都十二岁啦!你看起来才五六岁,还没我一半大,怎么好意思叫我小丫头!”
我与她就是这样相遇的。
她说她来自姑苏,是父母丢弃的孩子,本姓徐,无名。她是靠着自己一双脚流浪到临安的,期间被一个男人收养过,过了四年好日子,现今不知为何,又被抛弃了。
她听完我的遭遇后,泪眼潸潸地说:“你好可怜,以后就跟着我混罢。我保护你。”
我说:“好罢。我们初识的这条河叫做古淮河,我以后就叫你阿淮。”
她说:“既然你叫我阿淮,那我就叫你阿古罢。”
阿古,好难听的名字。算了,反正说到底,名字也不过是个称呼。况且,我也不能告诉她我叫白烨,又不知道这个躯壳的主人叫什么名字,就由着她叫罢。
阿淮,阿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