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床上,传来了一阵一阵的惨叫,连绵不断。

“呀——呀——呀——”

是即将生产的妇人的声音,生产的痛楚,犹如接近死亡。

事实上,生产,亦即是迎接死亡。

那个人,一直在看着。他穿一身的黑,那是剪裁合适的西服,他长得高挑,脸部轮廓深邃冷峻,肤色很白很白。他围上一条颈巾,皆因天气有点冷,而他的体温,接近零度。

那个人一直在观看妇人的生产,然而,房间内无人看得见他。

房间内除了妇人之外,另有一名女性亲人以及一名接生妇。妇人躺在床上张开双腿拼力嘶叫。她叫得凄厉轰烈,满脸满身的汗,双眼通红,抓住床单的双手。手背都皆起了青筋。

这是她的头一胎,她从来没领受过这种痛苦。

仍然在叫,亲人替她抹汗,安慰着她,而接生的妇人,用小刀割开她的下体,血流得半张床都是红色。

未几,叫喊了半天的妇人终于等到这一刻,她的婴儿快将由她的身体钻出来。只见一个大圆头顶着胎膜,突破了母亲血淋淋的洞穴,来到这世界吸了第一口空气。

接生的妇人高叫:“出来了!出来了!”

生产的妇人清醒非常,她一方面撑住双手用尽气力推出婴儿,另一方面,把头伸前,意图观看婴儿的容貌。

初生婴儿的脸孔皱作一团。接生妇人用力把婴儿身体向前拉,婴儿就张开眼了。

他看见了些什么。

所有婴儿,第一眼,必定是看见他。

他们看不见生他们出来的母亲,亦看不见接生的人,但他们看得见那个人。

一看见他,婴儿便嚎哭。

哭得呼天抢地、尽心尽力。哭得比受尽痛楚的母亲还要伤心。

从没如此悲凄过,婴儿,都肝肠寸断。

怎会忘记那个人的脸?未出生之前,他们才相处过,婴儿与那个人是旧相识。

那个人,La Mort,是死亡。他有一个名字——死神。

死神等待的是婴儿。他不是来带走婴儿的母亲,纵使她因为生产而血迹斑斑。他是来与婴儿见面。

他来向婴儿打招呼,向婴儿微笑,告诉婴儿:诞生,即是迎接一次死亡。若干年后,婴儿会长大,变成孩子,然后是成人,继而步人中年,最终是老年。

到时候,他便会与死神重逢。

为了那样的一次重逢,死神先在他呱呱坠地的一刻介绍自己。

死神说,人带若原罪而生,所以人出生时痛苦万分,在死亡一刻来临之前,人亦要面对死亡前的痛苦。

人以最残酷的方法出生,混和血与尖叫,也令生产他的人痛不欲生。如果死亡会伤害别人,诞生亦然,当诞生的目的是面对死亡,诞生怎会不痛苦?

死神说:只有不用面对死亡的诞生,才会顺利而不痛苦。圣神的诞生不痛苦,圣神的诞生不会令母亲尖叫嘶痛,因为诞生不是为了迎接死亡,而是为了迎接永生,圣神的不朽,不用痛苦的诞生去迎接。圣神的诞生,没有像人类般受到诅咒,这诅咒,用痛苦与流血做记认。

所以,婴儿都是嚎哭的,一出生便迎接死亡,怎可能不悲恸,每一个婴儿,都先为了将来一生的苦痛而嚎哭;每一个婴儿,都肝肠寸断。

真正的痛不欲生。

死神微笑,用优雅的姿态伸出他的右手,触碰婴儿的前额,这代表某一天的重逢。随着死神的触碰,婴儿便不再哭泣。婴儿从这一刻就忘了与死神的邂逅,他成为一名没记忆的人,在这刻,他重生,以后所走的每一步,都是新生。

接生妇忙于照顾婴儿,母亲的亲人又忙于照顾虚弱的她。成年人都太多事情要顾,太多东西要看,所以很多东西也看不到、顾不到。别了出生的那一刻,人就再看不见死神,直至临终,死神才再来临,以温柔与临死的人相认。

死神离开婴儿,翩然而至,找到另一个目标。死神带着诗人般的气质,以极优美的姿势,穿梭人世间,千亿年以来,他留心看自己的使命,化身千万个躯体,执行维持宇宙循环不启、、有生必有死的任务。

死亡,干百万年来都同一个模样,死亡,有着永恒的印记。今天一名皇帝的死亡,与数千年前古罗马时代的国王的死亡相同,同样是肉身的腐朽,最后一口气的断绝,继而死神前来,把灵魂带走。

树木会哀号,人会流下不舍之泪,天会变色。然后人的皮肉不再有用处,与泥土溶化为一体,孵化成蛆虫,蠕动四周。

一头羊死了,它的皮可以用来做衣服,但人死了,人的皮只等待腐坏。

死神站在一堆变异、溶化、稀烂、飘散着恶臭的尸体前,轻轻摇了摇头。

人可以避得过魔鬼,但避不过死亡。

那边的绿草,今天青绿嫩颜,明天,难保不变枯黄。

死亡就在存活的当中,没有任何事情比死亡更具肯定性。

万物,皆为了面对死亡而出生。

就在山上的一间木屋内,一名老人正面向死亡。

年华,把他的心脏变得虚弱,他的手长年抖震,他的精力刹那间便消耗完毕;他的呼吸有着一种化不开的难闻;他的脸容皱褶,蚕蚀往一团,他的背向下弯曲了;他的视线迷糊,他的发肤变质;他的牙齿剥落,他的耳朵不再灵光。

他是一名老人,等待死亡的来临。

面对死亡,人是理智的,因为,明知难逃一死。

而且,死亡从不令人疯狂,亦不像爱情,令人盲目。

死亡,是生命中绝对而唯一肯定的东西。

老人在这段日子,身体内外都一阵一阵的痛楚,也先后在身体各处动了大小不一的手术。当中,有没有漫漫长的十年?十年来,他在死亡边缘挣扎,身与心都苦不堪言。

其实,老人自己也知道,只要死亡降临,便什么痛苦也没有,只有解脱。

老人努力记起一个人的脸,在临终前的一刻,他也就知道有一个人,他要记起。

那个人,在他出生之时有过一面之缘,那个人告诉他,死亡,就在生命里头。

老人知道,死神就快来接他离开,为看可以与死神重逢,他甚至有些兴奋。

这兴奋,身边哭泣的亲人全都察觉不到,他们为老人的面临死亡而衰恸,他们舍不得老人,他们亦认为,老人舍不得生命。

其实,老人期待着死亡,只有死亡,才是生命的出路。

他已经做不了表情,也说不出话来,微微翻白的眼向天花的一角望去,他努力回想死神的样子,等待这数十年后的重几。

蓦地,就在老人仰望着的天花板一角,死神渗出了他的脸容。天花板像一层胶质那样,浮动而软绵绵地突出了死神的五官,那冷峻挺秀,就从半空中显露。

然后,死神像气场那样渗透出来,他雪白的脸,一身黑衣服,从半空降落到老人跟前,老人看见了他,发出了一声只得死神能听到的声音:“啊——”

死神说:你会死得安乐。

老人同意:“我已向神父坦言了我这一生的罪,我已得到宽恕。”

死神说:多高兴你又回归我们的怀抱。

老人心生触动:“了结了。”

死神步前,如同面对一名初生婴儿那样,伸出他的右手。当右手触碰老人的前额时,老人身边就出现了一抹女体模样的气场,当气场逐渐明显之后,老人便看得见,那是一名温柔的女性。她披着浅褐色长发,五官顺和优美,正向着老人微笑,那微笑,如同浮云一样的轻软,也如微风一样的动人,她什么也没有做,亦没有说话,只是望看老人微笑,那样老人便堕进一个最深最软最神奇的感动之中。

老人没料到随死神而来的还有她。

她是怜悯。

怜悯身上的是哑红色的长袍,那种红,又很像女人微红时的肤色,当肌肤受热,又或是在炽热恋爱中,女人的肌肤便泛红。怜悯身上的长袍,就是这一种颜色。

怜悯的脚不着地,身型略丰满的她轻轻飘动在人类死前的空间内,长发轻松地半扬空中,双手垂下来,左右摆动。怜悯全身都在飘动,在这空间内,她身材美好,但又身轻如燕。

惟一静止的是她的微笑,她一直望着垂死的老人微笑,目光内是一千吨的温柔,微笑内是一千吨的软绵绵。

怜悯追随死神,飘荡下来,为垂死的人带来怜悯,她了解垂死的人所犯过的罪,她明白垂死的人为生命受了多大的痛苦,她亦知道他曾经得过怎样的快乐,以及在临终前无奈地眷恋。

她宽恕了他、安慰了他,以怜惜代表她对他一生的认同,她在死神夺走他的生命前,为他送上人生中最后的爱意。

带着原罪而生的人类,终于在临终前得着最大的慈爱,人生所有苦难,都被爱怜所眷顾。

老人在怜悯的温柔中魂荡神驰,料不到,在断气前的一刻,他才得看人世间最美好的感受是所有爱情、欲念、虚荣、享受都比不上的。被怜悯了,是最崇高的悲慈。

死神在老人领受怜悯之际,伸出右手,轻轻触碰老人的心脏,那样,老人的心便停止跳动,他的灵魂从悲慈中释放,跟到死神的身后。

呤悯首先消失,继而是老人的灵魂,最后,是任务完成的死神。

亲人一直待在老人身边,他们看不见死神,只专注地凝视老人早已陷入昏迷的脸。当他们察觉到老人气绝了,嚎哭声便充满床的四周,他们为失去至爱的人而悲恸,领略到死亡的哀伤与冲击。

就这样,老人达成了他一生中惟一可以肯定的事——死亡。

死神身负重任,工作繁忙:他一分为千万,同一秒之内向千万名垂死的人现身,用温柔接走他们,让他们的灵魂回归创造者,而肉身则回归到让他们存活的土地上。

蛆虫在不久之后由肉身孵化出来,成为尸首最忠心的哀悼者,它们重重围绕着那没灵魂的身体,前前后后地蠕动,一边哀伤一边蚕食这肉身,为死亡善后。

死神降临到战争的境地,那块土地,一分钟内可以死掉数以百人。从垂死到气绝,可能只是一秒之间,但时间在死神手上,当中一秒的距离可化身千万。这充溢在死神与死者之间的私人时光,足够死神完成他需要的程序,以及这一人一神之间的交谈。

士兵被炮弹炸至粉身碎骨,由肉身被炸开来至面临断气,只是瞬间,死神呈现他跟前,留住了这瞬间。

土兵看见死神,便哀号:“求你,不要让我就此逝去,我还年轻,有很多人生的愿望还未实现,我不舍得!”

死神告诉他:在你出生之时,我已与你定下今天的约会,所以,你得不到老年,你得到死亡。

士兵说:“我为那天定下的约会后悔了。我答应你,我得回生命之后,会造福人群,善待生命,会过得不枉此生!”

死神轻轻叹了一口气,他说:我不能肯定你能遵守你的诺言,我不肯定世人会否为你的美意而得到福乐;我惟一能为你肯定的,是你的死亡。生命中惟一肯定会发生的事,亦只有死亡。我们不能肯定智慧、财富、爱情、平安,甚至不能肯定是否有老去的一天,我只能为你肯定,你今天的死亡。

士兵哀伤了,悲痛地说:“别人曾经告诉我,死亡只像蝴蝶由口中飞舞出来一般的轻盈,然而,我此刻的痛苦像是被千吨重的大石压到心脏一样的痛楚。”

死神歉咎地告诉他:我不希望你痛苦。

然后,死神伸出他的右手,轻抚士兵的前额,土兵的神情,刹那间由痛楚纾缓到宁静,甚至带着安详。

死神为亡者带来温柔。

怜悯从朦胧中出现,褐色长发、哑红色长袍,还有那静止却深具力量的微笑。她带给将气绝的人最深最软最动人的爱意,她把生命尽头的灵魂漂浮,使一生经历了的复苦、失望、伤痛、内疚、后悔、失落…

一一瓦解。最后,只剩下被怜悯的爱意。

本来不舍得生命的士兵,在这怜悯中什么也不要紧了,他万万料不到,死亡,在这一刻,比生命还要优美。

他被带走了。

战场上,横尸遍野,作为最勤劳的神祗,死神从无一秒的松懈。为什么人们总爱把死神描绘为可怕歹毒的刽子手呢?那手持镰刀的形象,黑斗篷下是骷髅脸,典型得来落伍,统统都是误解。

死神说话轻柔,语言像诗篇。死神对生命尊重,任由是谁向他发问,他也耐心地回答。死神不与生命对抗,只是把生命转移。

每具尸首前都有过死神的踪影,当灵魂被带走之后,死神便不再理会那被弃置的尸体。然而,那尸体会经是灵魂最亲密的衣服,灵魂把身体穿上,便能行走世上。身体既然是灵魂最贴身的穿着、身体当然重要了,只是,一日这件衣服成了旧衣服,被脱下来之后,便会发臭、溶解、溃烂,与蛆虫为伍。

创世主因为亚当夏娃犯了罪,把他们逐出伊甸园,从此,人类活于苦难之中。苦难当中,有一项是死亡。

创世主让亚当夏娃明白死亡,让他们的儿子比他们早死,因此,亚当夏娃看见人类自身的腐化,看到死后的种种可怖,看到原罪带来的惊栗。

战场尸首满布,烂肉满地,蛆虫活动得比任何生物更活跃。死神踏着众归首信步而行,心中想道如果万物没有原罪,他就不会降临宇宙间。

倘若那天亚当夏娃没有偷吃禁果,死亡,就不会存在。

死神太忙碌了,免不了有些抱怨,偶尔会作出自我假设。

下一瞬间,死神的任务是带走一名——杀者的灵魂。

那生杀的人生意失败,妻离子散,又万念俱灰,因此,他选择了一个比注定时辰早了许多的日子与死神相见。

而这突如其来提早了的约会,令死神感到不满。

自杀者服毒又开煤气,命在悬线边缘。死神来了,他对自杀者说:你这种行为,是腐败的,是罪恶的!

自杀者的脸已变成紫色,他回答:“我只想了给我的生命:我记起了,我在出生之时与你有过盟约,只不过,我是早来了。”

死神把脸仰上,没望向他:我不能用言语表达我的鄙视。

自杀者说:“求你把我带走。”

死神说:你退我来临你跟前,因此我不能赐给你温柔,怜悯也不会降临,我惟有站在这里,看着你气绝。

自杀者问:“这会是多久?”

死神告诉他:人世间的计算,是一分钟,你在人世间的生命只余一分钟。可是,你是自杀的,我在此刻不可能就这样带你走,你在死前流离的痛苦,要在我跟前重复三十年。

“三十年!”自杀者惊惶失措。

死神说:你本该三十年后才来见我,你早来了三十年,我惟有在你跟前等候三十年。

“不!”自杀者叫出来:“还我生命!我不死了!”

死神表情无奈:对不起,你了结的方法太狠,我来了就走不开。

自杀者欲哭无泪,接着,服毒后身体内的剧痛,以及吸了煤气的窒息感,交替侵袭他的感官,自杀所带来的最痛,开始重复又重复地打击他。

他痛苦得不能再怨一句,不能再乞求,任何事,所有的力量,全部投放在悲惨的叫喊中:“呀——呀——呀——”

死神站在他跟前,他将会站立三十年。三十年内,死神会耐心地聆听他每声悲叫,当中夹杂了千吨重的悔恨。人类的无知,令他们以为了结生命便一了百了,其实,铲除了的只是那件灵魂的衣服,衣服虽被毁烂,但灵魂不会得到安息。

别想逃过注定的事。要避,不可能;要早来,亦不可能。

仙界有仙界的生命。

诞生在美人的血之下。

她是世上最美的人,没有任何人比她更美,这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就因为太美了,幸福永远似近还无。

她的美迷惑了那片土地,不仅迷惑了所有生物,还迷惑了树木、天空、白云、风、雨露、雷电……一切都崇拜于她脚下,她走过的每一寸土地,都叫万物俯首下,泥土因她而变得光亮,只要她走过,爱就在那土地上滋长。

所有具灵性的,包括一颗尘粒,一声枯叶的叹息,都向她脚下走过的土地膜拜也但愿能安息于她脚下的土地中。

完美的、神性的、高贵的。

美丽的她被杀害了,她的血染红了土地,像经脉一直四散开去,连绵不尽,川流不息。有没有三年?抑或三十年,三百年,只知,她的美丽并没有因死亡而结束,看流散的血液,渗进了她走过的每一寸泥土。

美人的血,滋润了土地,而土地,就孕育了仙界。

一天,当她的爱意消逝时,土地就会死亡。而今天,土地肥沃,百花盛开,万里芬芳。

在这里,时间并不存在,永恒的青春吊在苹果树上。音乐的韵律比任何地方更迷动人心,缱绻缠绵如恋人的耳畔絮语。所有人与物只有最美最美。

就在晨曦的一刻,土地上生长了神仙;就在黄昏的一刻,土地上也生长了神仙。

他们俯伏在土地之上,爱慕美人走过的痕迹。

随后神仙成长为各种形态,各自生活。他们大多开心快乐,能人所不能。只是,诞生在这片土地上的,幸福永远似近还无。

放是,神仙也有眼泪,以及叹息。

像Bartho,她栖身北面的一颗星之上,她有紫色的眼睛,每年等待人间初春第一次长出来的嫩芽,她翩然而至,以嫩芽为美食。她帮助妇女生产,目睹诞生的喜悦。她却又把世上亡灵、被遗弃的小孩、寂寞的成年人、渴望自杀的人聚到一起,她感受他们的悲伤,继又怀疑生命。她赐给这些不幸者圣诞,但愿他们会微笑。

Lady Maxima住在云的一偶,蚕蚀银河用以滋养生命。她的肌肤发亮,如同被燃烧着的月亮照耀一样,她的银白头发如彗星的尾巴,当仙界的阳光挥散之时,她就站在土地上,把长发松散,光华中吸收最大的能量。她太美了,美得除了天神之外,无人可以爱上她。

于是,她从来未曾被爱过。

Boule De Neige很雪白,白得不能由雪地中把她分辨出来。Pieter本是小男孩,但却——变成一块黄金,晚上又再变回小男孩。Lunatics肤色偏蓝,由月亮所生,他是男子,嗜好装扮,为的是吸引月亮的爱慕,冀盼着月亮的一个微笑。

Saint Anysiaes每当冬天就特别忙,她为人间带来严冬之外,更在晚上出没捕捉夜归的男人,把男人的灵魂吸走,然后挖空,再用大剪刀剪开,经过浸染与晒干之后,造成皮衣服出售。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努力,至少制作了数十万件哩!住在北方的人类就常常听说,Saint Anysiaes已经订婚,但也很久很久了,她还未嫁出。久得,也快数千年。

Dieu是说故事的能手,常常穿着闪光一般的衣服,太闪了,人类的眼睛总捕捉不到他,每走一步,都如强光在闪。Dieu爱潜入人类的梦中说故事,他说的故事实在太感人了,感人得,大家只顾饮泣,醒来后无人再能回忆起。

Dakini,她有点坏,专门攻击孕妇,Vajradhatu,她是不懂快乐为何物的永恒处女,从未曾在丈夫跟前脱去衣服,也不清楚爱,她的大乳房内,并没有奶水。

Mahisa,父为人,母为大鸟神。她惩罚了不守诺言的父亲之后,却被母亲下了咒:只有遇上一个肯与她在每天下午三时前不相见的男人,Mahisa才能享受作为一个普通女人的幸福。

后来,Mahisa真的遇上了一个答应她的男人,他们结了婚又生了孩子。可是,好管闲事的男人守不住承诺,在一个窥看妻子的二时四十五分,Mahisa在悲痛的叫声之下,破窗而出,飞舞到天上,从此,她的头是人面,其余变成大鸟的翅膀与鸟爪,与丈夫天地相隔。

仙界,还有很多很多的神仙。

神仙,高贵如同人间公主,他们可能无骨只有肉,靠着肌肉支撑身体。也可能以吸啜人类的汁液为生,这汁液包括人的血、人的分泌、人的灵魂,以及人死后腐尸所分解出来的尸水。

当然,神仙也可以很纯很清雅,犹如住在伊甸园的亚当的眼泪一样无知无杂念,只为最神圣与及最触动的而哭,不用理解羞耻与苦难为何物。

神仙与人呼吸若同一空气,如果有人能明白神仙的语言,就能在那神秘的仙界之内,听到神仙的歌声。

又或是,仙界的风会向人类提点些什么,但当然,风只会向听懂的人说,而风的声音永远年轻。

当地上有灾害,神仙就如同浮云一般飘走,尽量不让人污染了仙气。

当神仙人籍人类后,他们又会聚到街上来,仰头观看浮云,从中寻找他们旧日的灵魂。

你不知道的了,哪片地上有美人的血,哪片土:地不。

只管向土地朝拜吧!或许,正有美人烙下的足迹。

如果你爱慕她走过的路,她或许能赐你仙气。你便有可能变成神仙。

到时候,我们于仙界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