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第 71 章

水晶球很小,只有巴掌那么大,做的和程观书房里的那个几乎一样拙劣,中间是一个跪坐着的小男孩,黑色的阔腿裤,浅橘色的毛衣,脸有一点点变形,看起来像是拍扁了似的圆盘,嘴唇一团过度的嫣红,眼睛线条有些手抖,头发排列着如田垄一般整齐的刻痕。我颠过来又倒过去,雪花慢慢飘在男孩子的身上,洁白晶莹。

林晓希抬头:“那是程观很久以前送给我的,说虽然很丑但做的挺不容易的,我不好意思拒绝。”

“这是他。”我没来由地肯定。

“嗯对,我问了,他说是他。”林晓希笑了:“可能因为丑乎乎的,如果说是按别人的模样刻的,感觉像是有什么深仇大恨……”

我想起程观书房里那个水晶球,和这个的天蓝色底座一模一样,手法一样笨拙,那个女孩黑色直发,白色裙子,我当初只觉得是普通洋娃娃标配的颜色,现在想却是林晓希就应该有的颜色。

他说那是他做的第一个水晶球。

做的是林晓希。

那一刻好像突然有一丝浪漫的灵光在我的脑海中闪过,我想程观这么多年做水晶球的技术突飞猛进,肯定也是做了不少练习,或许是朋友都做了一个水晶球送过去,遇到我给我做一个小叶苏,可能当年遇到白蓉也给她做了一个小白蓉。

但他却把林晓希的水晶球放在家里,把自己送给了林晓希。

真让人感动啊,我在心里喃喃,那样细微的,不惹人注意的,微妙的交错,像是少女一样纤细的心思,原来程观还有这样拼命掩盖的一面。

“这些是他寄过的明信片。”林晓希递给我:“你可以都看看,几乎都是只有地址的。再其他就没有了。”

我抽了几张看,有些是伦敦,有些是加利福尼亚,有些是堪培拉,有些是京都,背面都是风景,正面的角落里写了林晓希的地址,有些署名是程观,有些没有。

程观的字是好看的,他说过小时候会被家教逼着每天练字,所以尽管考试瞎写,但乍一看上去却是一手漂亮的字体,若非如此他也不会语文每次都考得很高,靠字也上了一个好高中。

他为什么不多写几句呢,我默默地揣摩他的心思,哪怕只是新年快乐,只是生日快乐,或者只是两个字祝好,也比空白的明信片好得多。

“我们填志愿以后就没见过了。”林晓希说:“我们甚至都没有联系,我不敢说我们这样算是朋友。”

我细如蚊呐地嗯了一声,不置可否。

有没有可能他这么努力避嫌,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喜欢。

“哦不对,”林晓希一愣:“其实大一还见过一次,我差点都忘了。小叶子,那也是你第一次见程观。”

“什么?”我不解。

“你记不记得有次大家都喝醉了,路乔喝得尤其多,醉得在马路中间跳舞唱蓝精灵?后来我们一直因为这个笑话她不许她多喝呢?”

“当然记得。”

“那天你们三都醉了,我简直数不清你喝了多少酒,真的吓死我了,大半夜的公交地铁都停了,到处都打不到车,离学校还那么远,我简直以为要回不去了,可我没带身份证,开不了房,我问你要你说你没带,她两已经听不懂我说话了。

然后我看到程观发朋友圈说刚从英国飞回来,飞机晚点,定位就在南航机场,正好在我们附近,我想他应该有车接他,所以问他能不能帮个忙。

所以他从机场过来把我们送回学校再走的,那天你们确实是见面了,只是情况特殊,都没相互介绍,后来也没联系,再然后就是今天了。你或许记得一点?”

我沉默了,努力从记忆里挖掘那天晚上的事情,从路乔大吵大闹到周媛媛一起发疯,我酒劲上来以后虽然不会醉,但会很困,困得很不耐烦,最后林晓希喊我上车,我上车以后就靠着窗户睡了,醒来到学校,迷迷糊糊哪里还能想到是谁的车。

我说我不记得程观。

“所以你们能再遇到就是很大的缘分了。”林晓希温柔地跪坐在地板上娓娓道来:“知道你们在一起了以后我特别高兴,觉得冥冥之中我也是一个牵线人。我之所以没告诉你我和程观认识,一来是我们真的不熟,二来我知道他小学的时候喜欢我,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说给你听你只会心里不舒服,不说也罢,三来你跟程观说过大学生活,他没主动提到认识我,我也尊重他的选择。”

真不愧是林晓希呀,我想,她总是细腻得像水一样,无论什么时候做事情都是有理由的。

“你怪我吗?”林晓希望着我的眼睛,她和大学的时候几乎没怎么变,依然不太化妆,脸上的色彩淡淡的,嘴唇缺点血色,身子单薄又安静,乌黑的头发在顶灯的光中柔顺地披散着。

“不怪你。”我说:“我只是刚刚知道这个消息,很吃惊,但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们一定要和好哦,把话说开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呀。”她抬起头笑了笑,眉眼和当年一模一样,我一瞬好像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但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就消逝了。

我点了点头,我说我当然不会在乎小时候的喜欢,你看我现在是不是很平静很淡定。

林晓希捏捏我的脸:“是的,又平静又淡定。”

我起身说那就不打扰了,本来大半夜的来你家就不应该,等婚礼的时候再见,我给你化妆给你当伴娘,还要把你美美的视频发到网上。

林晓希送我到门口,说路上小心。

我故作镇定地走进楼梯间,缓缓地,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坚定地一级一级往下走,回声在空荡狭长的楼梯间反复折返,无休止境,我试图从纷乱的情绪中理出一个条理来,但好像那一瞬间身体和大脑都不是自己的,只剩一丝微弱的自尊强撑着我走到林晓希看不到的地方,像一根逐渐失去磁力的磁铁,拼命地将即将崩溃的思绪黏合起来,但只是一秒一秒无可挽回地走向碎裂。

在林晓希楼下找了个她在窗户后看不见我的死角,靠在柱子上,冰冷的铁皮贴在脊柱上无情地撺掇着身体里最后一点热量,我缓缓地滑下去,抱住自己的膝盖,我想现在可以哭了,谁都看不见我。

泪水就在那一刻汹涌地流出来。

我骗了林晓希,我假装自己认同她的话,假装自己被说服了,我甚至点头答应我们一定会和好,强迫自己露出微笑装作一切都会没事的。

可那怎么可能。

林晓希说的只是她看到的,她知道的那些片面的现实无一不证明她那套“孩童时期无所谓的喜欢”,无一不证明“那些陈年旧事早就过去”,无一不证明“程观和她早就形同陌路”。

形同陌路的是人,念念不忘的是心。

可她什么都不知道。

她不知道我每次提到她的时候,程观总是默默的微笑;

她不知道程观根本就不喜欢明信片;

她不知道去看烟火是程观一个人的安排,从没有问过我想不想;

她不知道程观提到往事的时候,说有一个一直喜欢的人,所有人都知道;

她不知道程观在英国只是为了寂寞而找女伴,到头来却发现不是真正喜欢的人在身边,什么都是空的。

她不知道程观慷慨地付了许行舟所有的医疗费,我曾经以为是为了我,但或许真正的缘由是林晓希转发的那个水滴筹,我从林晓希的水滴筹知道了许叔叔的病情……程观也是。

她不知道他喜欢文卷大学,说那是他曾经的第一志愿,我问他真的想去吗的时候,他笑着说当然想;

她不知道程观在她离开的那一瞬间,焦急地摸出手机想逃,而她一句话问要不要一起吃饭,他又站定说好。

她不知道他喝醉是因为她的婚礼,他发疯是因为她的婚礼,他唯一一次放纵和失常是因为她的婚礼,他口口声声说那天才是真正的他,因为只有那天他为了林晓希活着,只有那天他任由喜欢撕碎了克制的外壳蔓延出身体,放纵酒精席卷了不堪一击的伪装,苦苦压抑的悲伤和遗憾像潮水一样吞噬了理智,让他自己成为他自己。

他说我不是真的喜欢他。

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从未真正了解他。

我那些掏心掏肺的喜欢,竟全给了一个温柔的皮囊,给了一个梦一样的泡影。

哪怕一刻也好,可一刻都没能触及程观的心。

我早该明白这一点啊。

路乔和许行舟不是一模一样的么?保持距离,成为朋友,很早,甚至早在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时候,就放弃了追求和示爱的选择。

但倘若情感也能像理智一样轻易说不,世间的人又怎么会苦苦挣扎。

陈默让我比较许行舟和程观,我当时只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一样,可那隐藏在潜意识里的直觉只像雾里看花一般让我觉得程观身上缺少了点什么,让他不那么完整,不那么真实,不那么爱。

我在程观看到林晓希的那一瞬间,就应该明白的。

他两之间唯一的,那一片小小的,空缺的拼图,是爱着的人之间无一不有的共性,是喜欢沉到深处自然结出的果。

是自卑。

看完烟花回城的路上,他说自己不被爱,他说他想要的,是自己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

我当时是不信的,我甚至笑出了声,我想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不被喜欢呢,怎么会有人不喜欢他呢,他就是我想象中完美的样子,可靠,忠诚,温柔,慷慨,细心,无所不能,当我需要他的时候,他总是会出现在我面前,当我哭泣的时候,总是他一力挽回我搞砸的生活,当我崩溃的时候,抬起头总是看到他停下的车。

我以为是他谦虚,可他是真的自卑,那种浸透在骨子里的不认可,是我从小在辱骂和挨打中就深有体会的,他无论能做到多少事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无非是因为他得不到真正想要的喜欢。

我还傻傻地举手说我喜欢他。

可我给的喜欢不是他要的喜欢,他要的是“别人”的喜欢,而那个“别人”是林晓希。

他的喜欢给了林晓希,自卑给了林晓希,笨拙给了林晓希,手足无措和沉默寡言给了林晓希,真正的喜欢也给了林晓希。

林晓希说他嘴笨,我当时竟没觉察出来有什么不对劲,程观哪里是嘴笨的人呢?他一句话可以说得我开心起来,一句话可以调走他不喜欢的话题,在我最悲伤最无助,深陷在维尔纳的阴影中颤抖着哭泣的时候,他只用寥寥几句话就打开我的心扉,敏锐地击中了我的软肋,对我说不是我的错。

他的话语是照射进我心底深渊的光,可他却因为自卑不敢对真正喜欢的人说话。

多讽刺啊,倘若他能表现出和我在一起一样的强大,沉稳,温柔,或许林晓希会对他有一个不一样的印象。

倘若他能对林晓希能像对我一样,或许林晓希会喜欢他的。

可他不能。

可他不敢。

为什么老天要让每个人都求而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