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伊·艾斯塔布鲁克出来的时候,我正开着发动机在车里等着。车停在大门口附近,黄色的马路牙子旁边。
费伊·艾斯塔布鲁克又换上了一套剪裁入时的深色套装,一顶小帽子斜扣在头顶上,她开车上了人行道朝反方向走去。不知道是她的意志力,还是紧身胸衣的原因,她看上去身型挺拔,从后面看仿佛年轻了十岁。
在离我半个街区的位置,费伊·艾斯塔布鲁克在一辆黑色的轿车旁边停了下来,打开车门坐了进去。我悄然驶入了车流中,让她插入我前方的车道。那是一辆崭新的别克轿车。
我并不担心费伊·艾斯塔布鲁克会注意到我的车。洛杉矶城市里满是这种蓝色的敞篷汽车;而且,大马路上的车流,就像旋转的万花筒一样变化莫测。
费伊·艾斯塔布鲁克在那支万花筒中,加入了自己的图案。她把汽车开得很猛,不停地变换车道,但是她的技术不错。在高架桥上时,我不得不开到七十英里,才能够将她保持在视野里。我不认为费伊·艾斯塔布鲁克注意到我了,她只是在自娱自乐。她保持着五十英里的速度,沿着落日大道向海的方向驶去。
到达比弗利山庄的拐弯处时,费伊·艾斯塔布鲁克把车开到了五十五到六十英里左右。她的车很重,轮胎被摩擦得很厉害。我的车比较轻,但是,跟艾斯塔布鲁克一样,我也是在赌博,因为我得跟离心惯性较劲。我的车轮震颤,发出尖锐的摩擦声。
最后,在到达通往山上花园的那段长长的、循环下降的坡道时,我让费伊·艾斯塔布鲁克把车驶远,几乎驶离我视线之外。一分钟后,当她右转离开大道时,我在直道上再次看见了艾斯塔布鲁克。
我跟着费伊·艾斯塔布鲁克的车子,驶上了一条标明叫作“伍德朗”的盘山公路。当我驶出一个弯道时,艾斯塔布鲁克突然在前方一百码处,来了一个大转弯,驶入了一条私人车道。我在原地停了下来,将车停靠在一棵桉树下。
透过人行道边上排列的山茶树的枝桠,我看到费伊·艾斯塔布鲁克爬上了通往一座白色房子的台阶。她开门走了进去。那所房子有两层,远离街道,被树木环绕着。房子的车库修建在山的一侧。对于一个过了气的女演员来说,这是一幢很不错的房子。
我很快就厌倦了,老是盯着那所紧闭的房门的监视活动。我脱掉了大衣,摘下领带,把衣物折起放在车后座上,然后挽起袖子。后备厢里有一个长嘴的油壶,我把它拿在手上。我径直走上那条私人车道,越过别克车,走进了敞开的车库门内。
车库很大,大得除了那辆别克轿车,还足可以装下一辆载重两吨的卡车。奇怪的是,看来好像真有一辆很重的卡车最近来过这里。水泥地板上有很宽的轮胎痕迹,还有厚厚的油污。
后面墙壁的上方,有一个很小的窗子。窗子望出去与后院的地面齐平。一个膀大腰圆、身穿猩红色运动衫的男子,正背朝着我坐在一张帆布椅子上。他的短发看起来要比拉尔夫·辛普森的更加浓密、乌黑。
我踮起脚尖,把脸贴在窗玻璃上。虽然玻璃的表面很脏,但是,眼前的画面非常清晰:身着猩红色上衣的男人浑然不觉,他脊背宽阔,身旁放着棕色的啤酒瓶,和装着咸花生米的玻璃碗,脑袋上方的橘子树上,悬挂着尚未成熟的、如暗绿色高尔夫球般的果实。
他侧身用弯曲的手指,去抓那碗花生米。他的手没有够到碗,在草地上摸索着,像一只跛脚的龙虾。然后他回过头来,我看到了他的侧面。那不是辛普森的脸,也不是一个身穿猩红色上衣的男子应该有的脸。那是一个风格粗犷的雕塑家手下,凿出的石头一样的脸,它讲述着一个二十世纪的典型故事:太多的争斗、太多的野蛮,和有限的智慧。我回到轮胎印记处,俯身检查。我没有别的事可以做,只能待在这里。车道上响起簌簌的脚步声。
门口传来了猩红上衣男人的声音:“你在这里做什么?……这儿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我拿起油壶,冲着墙壁喷了一下。
“别碍我的事。”
“那是什么?”他费力地说。他肥厚的上嘴唇遮着整张嘴巴。他个子不比我高,块儿头也不大,但是,他却给人相反的印象。他让我紧张,那感觉就像是在主人的家门口,遇上他凶巴巴的看门犬。
我站起身来:“没错,”我说,“你们有这玩意儿。”
我不喜欢他冲我走过来的样子。他的左肩向前,收着下巴,看起来像个职业拳击手。
“你是什么意思?我们这儿有什么玩意儿?……”他恶狠狠地吼道,“我们这儿没有你要的东西,你在这儿简直就是自找麻烦!……”
“白蚁。”我飞快地说。
他离我很近。我可以闻到他混杂着啤酒、咸花生米和龋齿味道的口气。
“你告诉戈德·史密斯太太,她这儿闹白蚁。”
“白蚁?……”他个子不高,我可以一拳把他击倒,但是,他肯定还会站起来。
“吃木头的小昆虫。”我又往墙上喷了一些油。“它们真是麻烦。”
“那个壶里装的是什么?”
“这个壶?”
“对。”我已经跟他搭上话了。
“是白蚁杀虫剂,”我说,“吃了这个,它们就玩完了。你告诉戈德·史密斯太太,她这儿有白蚁,好吗?”
“嘿,我可不认识什么戈德·史密斯太太。”
“这所房子的女主人。她打了电话到总部,要人过来检查。”
“总部?……”他狐疑地说。他空洞的小眼睛上,布满伤疤的眉毛像是百叶窗。
“白蚁控制总部。”我故作轻松地笑着说,“克朗博格是南加州地区的白蚁控制总部。”
“噢!……”他终于听懂了我的话。
“但是,这里没有什么戈德·史密斯太太。”
“这儿不是桉树巷吗?”
“不,这儿是伍德朗巷。你来错地儿了,兄弟。”
“真抱歉!……”我说,“我以为这儿是桉树巷。”
“不,这里是伍德朗。”他对我愚蠢的错误觉得好笑。
“我得赶紧走了。戈德·史密斯太太一定在找我。”
“好吧,但是你得稍等一下。”
他左手飞快地抓住了我的衣领,举起了右拳。
“不要再来这里胡闹。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他脸涨得红红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副怒火中烧的模样。他卷起的嘴角渗出唾液。跟斗牛犬相比,你很容易判断一个愤怒的斗士,将要做什么,而且他更加危险。
“你瞧,”我举起了油壶,“这东西可以弄瞎你的眼睛。”
我用油壶冲着他的眼睛喷去。他发出一声号叫——为那想象中的疼痛。我向一旁侧身。他的右拳擦过我的左耳,火辣辣地疼。
他紧握的拳头,抓着我被扯松的上衣领子。他用右手遮住被油喷到的右眼,像婴儿一样地号叫。他害怕眼睛瞎掉。
我跑出去一半的时候,身后的门开了。但是,我没有回头看。我躲进篱笆的转角处,然后,继续朝我停车的反方向奔跑。我绕着街区跑了一圈。
当我回到自己的车子前时,街上已经空无一人。车库的门已经关上了,但是,那辆别克轿车仍然停在车道上。树丛中的白房子,在暮色里看起来宁静、纯洁。
房子的女主人再次现身时,天几乎已经黑了。费伊·艾斯塔布鲁克身上穿着一件豹纹大衣。在别克车倒出来之前,我驶过私人车道的出口,在日落大道上等着她。
费伊·艾斯塔布鲁克把车开得比来的时候更猛,更漫不经心,一路驶过好莱坞、韦斯特伍德、贝沙湾和比弗利山庄。我紧紧地在后面跟随着。
在接近好莱坞与韦恩拐角的地方,费伊·艾斯塔布鲁克驶入了一个私人停车场,然后下车离开了。这里的景象与先前的大不一样。我把车侧方向停在街边,看着艾斯塔布鲁克走进斯威芙特餐厅。她走路的神态扬扬自得,像是去赶赴一场盛宴。我于是回家去换衣服。
我有冲动把衣柜里的枪带在身上,但我抑制住了这种欲望。我采取了折中的做法——把枪从匣子里拿出来,放到了汽车的储物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