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大厅的老旧长椅上。
拿着一份有点另类的公演简介,正在等朋友。
手工制作的封面是深蓝色的,上面烫印着银字,相当雅致。
巧的是,那种深蓝色和我身上的运动外套几乎一模一样。寒冬时,我把这件外套当作宝,即便快三月了依然裹在身上。说穿了,其实是因为外套的内里可拆卸。当我拆下蓬松的内里时,就表示春天来了。今早,我拉开内里拉链,拆掉了它。
套上顿时轻盈许多的外套,心情不由得轻快了起来。轻盈除了让人觉得春来了,首先是经济实惠,一衣两穿的感觉好像赚到了。
连我自己都觉得有这种想法实在很穷酸,不过换个说法,我的个性本来就不像芭比娃娃型的女孩一样喜欢打扮。
或许是从小接收姐姐的旧衣,身上的衣服几乎都不是自己的,即便想要好好享受打扮的乐趣,衣服也不肯给我好脸色看,不肯乖乖地喊我一声“主人”。
翻开我家的相簿,姐姐有很多出色的照片。
身穿罂粟花般娇艳亮丽的大红色洋装(胸前甚至有朵大蝴蝶结)、亭亭玉立的姐姐,那丝毫不比艳红逊色的笑靥,简直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
照片中并立的父亲慈爱地搂着她的右肩。
父亲的大拇指和食指、中指,搭在姐姐的肩上。
比方说,就像那样的照片。
而我也一年一年地长大了,到了姐姐以前穿那件衣服的年纪。同一件洋装又被拿出来套在我身上。可是,不用照镜子也知道。
被我一穿,那颜色只是俗艳的红。
“哇,好可爱!”母亲大人总是这么说。我微笑以对。
母亲大人是诚心的。于是,我也只能微笑。
而且,我每次在房间里穿上这种洋装,姐姐一定在旁边。
或许是因为自己盛装出场,感觉穿着家居服的姐姐显得格外不修边幅。对于站着的我,她也不可能肃然端坐着鉴赏。不仅随性而坐,有时甚至粗鲁地盘腿,睁着那双睫毛特长的大眼盯着我。
当我把裙摆拉平、蝴蝶结扯正,完成了三分像人的大工程时,姐姐施然起身,经过我身旁,走出了房间。
还开朗地撂下一句“很适合你喔”。
如果就这样出门,想必邻居和朋友都会赞美我吧,真心诚意地。所以,我果然还是很可爱。
然而,长耳朵还是配兔子好。姐姐的衣服穿在姐姐身上绝对最“出色”。
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我毫不介意。
就这点而言,自己买的衣服毕竟还是跟自己比较合。这件深蓝色运动外套的表布材质是百分之百纯棉,原价九千八百圆,打折后是五千四百圆,是我在前年秋天买的。
关于衣服,我一概热爱便宜货。
我厚着脸皮也不出去打工,还找借口说“喂喂,你们知道学生公寓一个月的租金要多少吗”,然后报出夸张的金额,坚持“我住家里,这样算起来已经省下很多钱了”,硬是将不劳所得据为己有。
就压榨劳工这点来说,这是标准的贵族架势,但就形象而言其实不是平安时代的贵族,而是江户时代的公仆。我的生活水平并不高。
唯有花在书本上的钱绝对不能省,因此只好缩衣节食。
话虽如此,但我在吃的方面至少也有“恩格尔系数”的概念,如果缩减食物支出,不是变瘦就是饿死。我很苗条不用减肥,也还打算活很久。
因此只好委屈穿着,事情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