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伤害了他的肺,青衫客忽然咳嗽起来。这一咳简直像是停不下来的架势。
一直在偷看人家的四郎小狗腿一样,赶忙递一块薄荷梨膏糖过去。“虽然我们做生意,不该管太宽,干涉太多,可是客人您也实在太不爱惜自己了。要知道,心情不好的时候喝闷酒最伤身体。”四郎忍不住数落这个看上去很厉害,一行一动却又对自己的身体漠不关心的男人。
说着,四郎顺手从旁边的柜台上端过一个八宝果盒。“哗哩哗哩”“劈啪啪啦”的动静之后,四郎倒出一大堆嘉应子,冬瓜条,甘草杨梅之类的凉果在青衫客手边的空碟子里。
“真想不通年节里怎么还会有人酗酒,应该吃糖,吃糖才对!这样,下一年才会过得甜甜蜜蜜的。”
青衫客好容易止住了咳嗽,他深吸一口气,一手按住胸口,一手接过四郎递过来的梨膏糖在指尖把玩,注视良久方才小心翼翼放进嘴里,那副郑重严肃的模样就像个从来没吃过糖的贫家小儿。
“真甜。你说得对,过节的确应该吃糖。”
“本来就是这样么。今日要不是没事做,我可不会多管闲事的。”这么说着,四郎努力做出一副成熟老练的样子来教训面前的男人:“谁都难免都伤心事,可是旷达即牢骚,如果没有两三知己,也唯有默然而已。但是!就算你要喝闷酒,也该叫几个下酒菜。纵然店里现成的下酒菜全部不和你的胃口,你也可以另点。再说了,今日大年三十,店里免费赠送的凉果不仅种类多味道好,更有生津止渴的功效,你很该多吃几粒。拿自己身体开玩笑可要不得。家人难免要心疼你的。”说着,四郎又转过身去,吭哧吭哧吧店内角落里的炭盆端得离青衫客近了一些。
“家人啊……”青衫客不知想到了什么,目光渐渐黯淡下来。“我少年时浅薄偏狭,志大才疏,做过一件叫我抱恨终身的错事。这件事导致我妻离子散……也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寒冬……这么多年来,我想到自己失散的幼子一个人畸零于江湖,就感觉十分对不住他。”
看上去那么厉害的男人,说这些话的时候,却有种说不出来的可怜。
四郎没想到青衫客会对自己说这么一长段话,大概在这个孤寂的寒冬,寂寂无人的道边小店里,面对着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才更加容易叫人吐露心声吧。
只是四郎并没有善于安慰他人的好口才,所以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半天才憋出一句:“那儿子找到了吗?”说完四郎就想打自己一拳,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明明是想要表达善意,却弄得好像在探隐私,揭伤疤o(╯口╰)o
青衫客并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人生不如意事常bā • jiǔ,造化弄人,唯有烈酒能够一浇胸中块垒了。咳咳咳……”说着,青衫客再次咳嗽起来,他习以为常,以毒攻毒地灌了一口酒,总算压住了咳嗽:“不知小哥如何称呼?相逢即是有缘,不如坐过来喝一杯吧。””
四郎想了想,鬼使神差地点点头。完全忽略了自己一杯倒的酒量是否能够和饮酒如喝水的青衫客“小酌”一番。
这位青衫客实在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而且又总给四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感。因此,他说出来的话,看在那张脸的份上,四郎就完全不忍心拒绝。
“我叫胡四郎。是这间客栈的掌柜。唔,我看你也很顺眼,不如今天的酒钱便算我请客好了。”因为青衫客一言一行都很潇洒自然,和这样的人相交,四郎也不愿意扭扭捏捏叫人看不起。于是他就努力做出一副江湖豪客的样子,抱拳开始自我介绍,介绍完了,又用期待的眼神看着青衫客。
“陆天机。”青衫客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对着四郎举杯示意。“为今日相逢干一杯。”
没有人传递酒杯,酒杯却自动倒满了美酒,沿着一条看不见的流觞曲水飘到四郎面前,仿佛空气中有条无形的奇特河流连接着姓陆的客人和四郎。
不知道这位自称陆天机的客人独自在雪地里走了多久,寒气似乎已经凝结在了他的身体内部,此时几壶烈酒入喉,再被炭火一烤,他的脸上出现了不正常的红晕。
一冷一热最容易生病。这么一想,四郎放下酒杯,又起身吭哧吭哧的把炭盆搬开。
“别再搬那些炭炉子了,小心烫到手。冷或者热,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差别。咳咳咳~”说着,陆天机又开始咳嗽起来,于是他再次灌了一大口酒下去。
“你这个人看起来就狂得很,不仅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连自己的身体也一点都不在乎。你自己也说了,还有个失散多年的儿子没有找到,不好生将养身体的话,怎么去找儿子?若是因为没找到儿子所以才借酒浇愁,故意折腾、折磨自己,你儿子知道了难道不会自责难过吗?”不知道为什么,四郎忽然有点生气此人说话间漫不经心的语调了。
青衫客被他训斥一番,也不生气,依旧用一种容忍的,柔和的,看小孩子一样的目光注视着四郎:“你说得对,我的确应该为了自己的孩子保重身体。我若是死了,岂不是留他一个在世间任人欺侮。谢谢你提醒我,别生气了,要不,我给你变个魔术吧?”
不等四郎回答,像是哄小朋友一样,青衫客随意打了一个响指,空气里立马出现一朵朵火苗,火苗里都有一张脸,眼耳口鼻俱全,好像活物一样。四郎伸出手,火苗就扭动着落在他的指尖,一点也不热,温度非常适宜。四郎觉得自己全身都好像是泡在温泉里一样舒服。
“好……好厉害!”四郎惊叹道。
青衫客却不甚在意:“雕虫小技,哄孩子高兴而已。”
小傻瓜四郎并没有发现这话里头暗藏的意思,反而很高兴的笼着那团火,像是揉橡皮泥一样捏来捏去。“这是什么东西?妖怪吗?”
“老物成精,偶尔便有百年以上的家具器物因为得天地异气,加上又时常能接触到浓郁的人气,经年累月灵力不断增强,慢慢就会变为精魅。凉州那边有一大户人家,祖上做灯笼发的家,因此他家老宅院的库房中便丢弃了不少极为精美的旧灯笼,日久天长,里面便幻化出了这种被称为‘古笼火’的小精灵。
每晚丑时三刻,主人家总会看到窗外有一朵朵闪烁跳跃的火花在院子里,小径上狂飞乱舞,仔细地看,发现里面赫然全是人脸,于是主人很害怕,四处求人收妖。我偶然经过,便顺手帮助他们除去了妖怪。收集到的这些‘古笼火’,无须燃料,在黑暗中会自动发光,寒冷时会自动发热,来了太和山之后,反倒帮了我大忙。
你若是喜欢,便留一朵在身边。元宵灯节的时候放到灯笼里,火焰的颜色和形状便会随着你的心意变幻。这样,你就能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花灯了。”说着,青衫客随手一挥,他面前的一朵火焰立刻变成了盏造型别致的兔子灯,再一挥,兔子灯又成了走马灯。
“你怎么知道我小时候想要一盏独一无二的花灯?”四郎玩弄着落入魔爪的“古笼火”,很高兴地问。
陆天机嘴里含着糖笑起来,那是发自内心的笑,就连说话的声音里都沾染了淡淡笑意:“因为我的儿子小时候也这样吵闹过,大抵小孩子的心愿都差不多。”
说完这句话,两个人便安静下来。四郎爱不释手的把玩着这个稀奇古怪的古笼火,命令它变出各类猎奇的灯笼。自称姓陆的这位客人眼神明亮而欢喜的注视着四郎,好像实现了童年梦想的不是四郎,而是他自己一样。
看了一阵,陆天机伸手从怀里摸出一卷书,很珍惜的伸手摩挲着书本,连书脊上装订的棉线也温柔的一寸寸抚摸过去。好像他面对的不是一本毫无知觉的书,而是自己深爱的女人。
这时候,一直沉浸在古笼火的世界里无法自拔的四郎忽然注意到陆天机的手——那是一双修长有力的中年人的手,既不白嫩也不柔美,然而却有一种光华暗蕴其中,叫人忍不住想要盯着看。四郎听苏夔说过,只有习练密宗手印到了一定境界,才能达到这样返璞归真的效果。
“怎么?觉得我的手很奇怪?”陆天机翻开书页之后,珍而重之地将其放在桌上,仰头灌了一大口酒。
四郎如梦初醒,赶忙摇头。“不是,不是,是很好看……也不对……陆大叔你也是修道士吧。陆天机……陆天机……总感觉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
对于四郎赞美他这个中年大叔的时候用了“好看”两个字,陆天机并不生气,只是很随意的点点头:“是啊,我早就听说过你这么个小东西,是跟着苏夔那小子在学习我门中道术吧?好好好,你们大孩子带小孩子,倒替我们长辈省心。四郎努力修炼,以后手一定会比我还要好看。”
这个话题接下去难免要提起自己那双晶莹剔透,胜似好女的怪手,于是四郎有点不好意思,赶忙转移话题问:“你手上是什么书?”
说不定是什么秘籍?练一个月顶别人五十年的绝世神功?深山老林里走出来的绝世高人看中我的天赋,然后哭着喊着要收我当徒弟……四郎脑洞大开,漫无边际地想着。没办法,但凡是个男人,约莫都有这样一个幼稚而荒诞的高人梦。
仿佛知道四郎在想什么,陆天机摇着头说:“不是秘籍,是随手写的一点捉妖笔记。你想看吗?”
捉妖笔记?因为起步比人晚,天资又不够,立志要暴揍所有情敌的四郎赶忙大力点头。
陆天机将那一册书卷递了过来,虽然常常抚摸翻看,可是书本却保存的完损无缺,除了边角有些发毛之外,看上去简直像新的一样。
四郎翻开一看。开篇铁画银钩般写着一首诗:“来伴风雨来,去踏烟霞去。斜照万峰青,仗剑还山路。”
字迹大开大阖,虽然极力渲染出尘之意,依然能看出写字者在豪气冲天中还略带稚嫩。
之后几页便全是道长的捉妖实录:
某年某月某日,青州有白蛇化女为怪。白蛇长几何,粗几何,伤人一家五口性命,吾以飞剑斩之,死时犹自癫狂怨毒,可知人妖异路,不易于火炭与寒冰。
开篇几则笔记里,初出茅庐的陆天机降妖除魔,毫不手软,少年道长只是很坚定很单纯的把妖怪当成狠毒无情,必须强力绞杀的对象而已。
可是到了后面,似乎记载之人的观点有所改变,记录渐渐客观审慎起来。
比如说:某年某月某日,闻益州有飞头害人,吾追逐飞头降入一户人家……细查究竟,原来人祸也。
再后来的记录越发潦草简洁,多用一句话总结几月的捉妖过程,譬如:姑虐妇死,缢鬼魅人。
一页页翻看着陆天机的除妖笔记,四郎不由得有些着迷。好的文字会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感染力,陆天机笔下的世界,让穿到古代依旧是死宅的四郎对于云游天下,仗剑除妖的精彩生活心向往之。
可是正看到精彩处,除妖笔记忽然结束了,之后的书页全是些酸了吧唧的诗词,还出现了两种笔迹。一个雄浑里不失柔情缱绻,一个婉约中带着勃勃英气。往来唱和,大约有好几百首诗。
继续往后翻,四郎发现到书卷后半部,女子的笔迹再次消失了,只剩下男人越来越潦草的涂抹,圈圈点点,全都是难以辨认的鬼画桃符。
最后一页却又恢复了一开始那种笔迹,用蝇头小楷工工整整写着一首绝句:“海上潮生拍岸碎,孤舟夜浮忆平生。三十六年成一梦,只身再入汴梁城。”
看完这些诗,四郎也不知好坏,但他凭借直觉,犹豫着问:“怎么好像……全是情诗?”这样的东西给我看真的好吗?看不出来陆大叔还是个喜欢秀恩爱的人==
正在喝酒的陆天机抢过四郎手里的书一看,差点没呛到:糟糕,摸错了!
可是陆天机多聪明的人呀,立马不动声色,将错就错,平静中略带忧郁地说:“恩,都是我与亡妻的唱和之作。”
“亡妻?”感觉自己又触到了大叔伤疤的四郎不敢继续乱翻了,他正要合上书页递过去,忽然看到一篇极眼熟的东西。
“山沉暮气无情碧,檐下苔生半阶青。当年饮马天池畔,夜入西园感故知。凭栏坐听风吹雪,稍染雪痕写相思。”四郎不由自主念了出来。
听着四郎的声音,陆天机持壶的手微不可查的抖动了一下,然后他低下头,宛若自言自语一般说:“庚申年三月,作于荆州老宅度帆楼。”声音极小,几不可闻。
“什么?”四郎没有听清楚。
陆天机抬起头,好像戴上面具一样,已经恢复那种忧郁贵公子般的模样:“是亡妻小作。怎么了?”
想起昨晚的事情,四郎有些疑惑地想,难道妖怪也会为了一时虚荣而去窃句偷诗?
“有别的人看过吗?”
陆天机摇了摇头:“闺阁中的诗词,怎能流传于他人之手?除了亡妻的几个姐妹,大约再没别人见过此诗。怎么了?”
“嗯,没什么。”四郎想了想,到底没有继续说下去。昨夜之事涉及妖族内部事务,他虽然不太聪明,却也很明白自己的立场,说到底,陆天机和他们大约并非一路人。
“陆大叔和陆夫人实在是太厉害了。”四郎真心实意的赞美道,并且把诗集小心翼翼合起来,双手捧着递了过去。
陆天机将身子靠在椅背上,他看着四郎赞叹不已的样子,不知为何有些意兴阑珊:“作诗乃是小道。你若喜欢,我以后可以来教你。”说着,他又摸出一册书,叠在诗卷上一起交换给四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