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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十分有风度的率先移开眼睛:“或许你认为我的话很伤人。可我还是得说,就你继续现在这幅模样,三界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妖说你配不上他。”

四郎:是人和妖,请不要用简称谢谢。

“我才不理那些话呢。”四郎轻描淡写地说:“二哥,嗯,龙子殿下喜欢我,我就配得上他。”四郎好歹在前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不至于别人说几句就开始患得患失。况且,在爱情里面,哪里又有谁配不上谁的问题呢?四郎要真时时刻刻都自卑自怜,才是枉费饕餮一片深情呢。

“记住,你和他的身份天差地别。你只是个年幼的半妖,你们在一起还不到百年吧?也许你很快就会发现自己迷他迷得无可自拔。妖界贵族都是很会这一套的。作为凡人,我还以为你已经好歹算是成年了,怎么还和个小童一样任性固执?”听到苏夔生气的语调,四郎有些迷惑不解,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这么生气。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四郎总觉得今天的苏夔和往常有些不一样。

“你大概认为自己很喜欢他。”苏夔继续说道,带着一点微妙的劝诱语气:“然而龙子殿下身份高贵,喜欢他的人太多了。再说,他还有千万年你没有参与过的时光,比如那个青溪,你知道她为什么化为女性的身体跟在龙子殿下身边吗?”

四郎摸下巴:“师傅,我觉得你今天怪怪的。”

“我只是提醒你,别陷进去不可自拔。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你。”苏夔露出一个堪称慈祥的笑容。

四郎小声嘀咕:“你又不是我爹,干嘛笑得那么奇怪啊。”

似乎被噎了一下,苏夔摸摸鼻子:“你看,龙子殿下对你变强的事情根本不上心,他总是像宠小孩一样宠爱你。但是,你如果得不到狐珠,这辈子就是个凡人而已。小狐狸,想没想过跟我回……”

道士的话还没说完,外面街道上忽然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槐二从大堂跑进来:“小……小主人,外面那些人嚷嚷说小文君要被抬着骑木驴游街,然后浸猪笼啦。”

一见槐二进来,苏夔立马住了嘴。

“小文君?”四郎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他已经很疑惑的飞快走出门去了。

☆、95·拔丝蛹6

远远的天水巷那头,几个干瘦的小厮敲着破旧的锣鼓开道。

尖利的锣声在白惨惨的阳光下回荡,听着就叫人瘆的慌。鼓点声好似捶打在人的胸口一样,叫人没来由的心慌。

因为女人被游街示众自然不能有显达的士绅们“鸣锣开道”的待遇,所以这群小厮敲打的都是些破鼓、破锣。锣鼓铿锵中夹杂着好似尖利的指甲刮挠铁皮的声音。

四郎带着草帽出来的时候,发现原本空荡荡的天水巷街道上,不知打哪里冒出来许多看热闹的男人。各个都追逐着阵阵几乎刺破耳膜的铜锣声,簇拥到街面上来看热闹,仿佛是江城男人的集体狂欢。然而敲锣打鼓的一群人并没有走进天水巷,反而一拐弯去了别的巷陌。

四郎听到有人问nǚ • fàn是谁,街坊里没有几个钱,却纳了两个妾的杀猪刘嘿嘿一笑:“还能是什么正经人,不就是那个卖酒的小寡妇么?听说和个妖怪勾搭在了一起,不知怎么的,连肚子都大了起来。哼,要不是她身边的丫头告发,险些就被这小娘皮遂了意。”

四郎扶了扶自己头上的草帽,好在今日太阳大,他戴个草帽并不怎么突兀。因为耳朵还没有消下去,所以四郎并没有凑热闹的打算。他倒是想要去救小文君呢,可是按照当时的律法,小文君的确还算是李家媳妇,他拿什么名义替人家出这种头呢?再说,四郎刚才远远看了小文君一眼,她头上黑雾罩顶,转过头结合梦里的昭示,恐怕小文君的确是命里该有此劫了。四郎并不愿意插手别人的人生,沾染上凡人间纠缠不清的因果。

于是四郎在街面上看了一会涌动的人头,被头上的大日头晒得有些发晕,便打算回有味斋里去了。谁知他刚一转身,撞上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

“这位就是胡老板吧?久仰久仰。”中年男人朝四郎笑的十分和气。不知道为什么,那笑意总好像浮在脸上,并没有到达眼底。

中年人穿着绣万字的光面绸缎衣裳,挺着个大肚子,长相十分富态。

四郎看他有些眼熟,略微一想便记了起来:“原来是望江楼的刘老板!我才是久仰您的大名了。”说着,四郎便把客人往屋里让,笑道:“刘老板想要吃点什么?今日可别是来打擂台、挑场子的吧?”

李大富环视有味斋一圈,目光落到店里稀稀落落几个客人,以及他们面前的酒碟子上头,然后脸上便露出微微些轻蔑的表情来。

这个表情一闪而过,再说话时,李大富又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了:“哈哈哈,其实我今日是特意约了客人的。不过,既然胡老板这么说,不如老夫便斗胆来考一考你吧?”李大富说话的动静完全是前辈指点后辈的口吻,槐二在一旁听了,忍不住轻轻嗤笑一声。

李大富并没有听到这声嘲笑,他昂头挺胸,想了一想才说:“但凡厨子做菜,无一不是讲究用料的。而真正的高手却是无论用什么食材都能作出可口美味的佳肴。比如鱼鳞和虫卵这样看着便叫人难以下口的东西,若是做得叫人垂涎欲滴,才算是真本事。听闻胡老板手艺绝妙,不如今日的原料就用这两样食材吧。”

尽管李大富说话的口气和方式都有种让人很不舒服的东西在里头,但四郎没有多说什么,记下菜色后匆匆去了厨房做准备。

槐二也被四郎拉到厨房里,帮忙收拾前几日得来的柞蚕茧,他一边剖开蚕茧取出蚕蛹,一边抱怨道:“这姓李的看着就招人烦,果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四郎在旁边炒糖准备做拔丝:“其实越是稀奇古怪的要求,反而越好打发。他这个要求听上去很荒诞,其实并不难办到。反而是大量的鱼鳞和虫卵一时难以寻觅。”

鱼鳞做的菜是现成的,虫卵刚好有前几日得的柞蚕茧。四郎就打算做一道水晶冻,一道拔丝蛹。

拔丝是制作甜菜的一种方法,做这种菜色,炒好糖汁是关键。四郎先把绵白糖加水下锅,之后就不停的推炒,使糖均匀受热融化,渐渐泛出大糖泡。

槐二把柞蚕蛹料理好送了上来。

四郎仔细捏出一个在手里,对着天光看了看,方才说道:“还行,先炒熟吧。”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四郎另一只手也没有闲下来,依旧不停地推炒锅里的糖汁。此时,大糖泡已经渐渐变成了小糖泡,锅里的糖汁却变得稀了一些,糖水显得更加均匀。

“这蚕蛹不错,里头都是油!”槐二不比槐大稳重,他抄着锅铲,匆匆忙忙将炒好的蚕蛹扔了一个进嘴巴里。

也不知道那个乡下小童打哪里采来的野蚕茧,剥出来的柞蚕蛹虽然外表不好看,但是被槐二这么简单一炒,立时就散发出一股奇特的香味。吃起来是外酥内嫩,外面焦黄化渣,里面雪白松软,带着一种近似奶油的口感。

槐二炒好了蚕蛹,四郎锅里的糖汁颜色渐渐变深,探入锅铲进去搅一搅,已经能够拉出细丝了。于是四郎立马倒入柞蚕蛹翻勺,使糖汁紧裹在酥香的蚕蛹上。

鱼鳞做的菜色就是水晶脍的一种,最适合夏天吃。四郎前几日做好,今日就有现成的,都冻在铜冰鉴里。

熬煮这道水晶冻,备用的鱼鳞是越多越好。因为前段时间,槐大常买鲤鱼回来做菜,所以四郎就将有味斋里杀鱼后片下来的鲤鱼鳞都收集起来,洗干净脱去涎水,浸泡一宿。然后与河心水一同入锅,文火熬煮。熬得汤汁浓郁之后,再细细去掉鳞片,汤汁放冷装进铜冰鉴里,待其自然凝固后即可以取出。

这样熬出来的水晶脍,外观晶莹剔透,滋味软滑爽口。刚取出来的一大团仿佛果冻,若是用刀切成细丝,就好像是冰丝一样,但又比冰片来的腻滑,便有好事之人将其比作美女的冰肌玉骨。

不过,要装盘上桌,还得再加入五辛醋等调料调和,乌黑的调料一撒,倒好像是让美女蒙尘的意味了。

两道看似稀奇古怪的菜品很快就做好了。等四郎端出去时,却看到李大富对面桌子上坐了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罗书谋。而且两个人似乎在低声商量什么。

“他们两个怎么会搅和到一起?”四郎心里疑惑。他端着菜轻轻走的近了些,躲在屏风后面偷听。为了听得更清楚一些,四郎草帽下的耳朵都立了起来。

“罗公子果然信人。不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卓氏是我李家妇,不守妇道自然该由我李家处置。”李大富不动声色把手里的东西取过来看了看。四郎透过屏风缝隙偷看,觉得那仿佛是一张秀满了字迹的丝绢。

罗书谋低声说:“国家有统一的律令,纵然卓李氏做了什么错事,也该交由官府处置,岂能妄动私刑?其实李老板对我误会颇深。我虽然和小文君是旧识,但并不是要阻止李老板动家法。只是既然李老板想要的东西已经到手,又何必和一个弱女子过不去?上天有好生之德,你给她一个教训,日后叫她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也就罢了。”

李大富听这话,似乎找到了某种共鸣,于是语气便缓和了下来:“若是她肯安分,那自然最好。我今日也并不想杀她,不过是让她浸在水里祛祛邪气,也正一正我李家的风气罢了!败节之门的名声可不好听啊。怪道大家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小文君不过是会些酿酒的手艺,便自视甚高,轻狂无状了。”

罗书谋听了这话,点头同意,并且再次强调:“我将小文君一直捂得很严实的酿酒方子给了李老板,也请李老板信守承诺,放小文君一命。”

李大富眉毛一挑:“怎么?那小泵娘跟一只狐狸鬼混,连孩子都有了,想不到你还是这么护着她。罗公子真是个痴情种子啊。”

罗书谋苦笑道:“她总是个弱女子,我是该护着她些。”

李大富就在罗书谋没看到的地方露出一个嘲讽的冷笑。

四郎看他们说完了,这才端着两个菜转了出去。

“春蚕到死丝方尽,可见这个春蚕最是深情了。正适合罗公子这样的风流人物,多情书生来吃。”李大富这话说得不伦不类的,好在罗书谋并不介意。他似乎若有所感,用筷子夹起一颗银丝缕缕的蚕蛹,面上神色十分复杂。

李大富尝了一口拔丝蛹后,便只管就着玉冰烧吃鱼鳞冻。他边吃边赞不绝口:“好!好!胡老板手艺果然不凡。”

四郎在一旁听了,忙道过奖、过奖。

几人吃酒说话,不知不觉中过了有两盏热茶的时间,敲锣打鼓的游街队伍在河市里转了一圈,才终于绕回天水巷里。

李大富眯着眼睛看了看外头涛涛无声的洄河水,说道:“是时候了。”说着他放下了筷子,大踏步走出门去。

罗书谋并不动弹,他似乎有什么伤心事,吃着拔丝蛹,连连灌酒。对身外发生的一切都充耳不闻,似乎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难以自拔。

有味斋里的几个闲人终于等来这场好戏,此刻都无比兴奋的挨挤在窗边,各个伸长了脖子问:“过来了没?在哪里?在哪里?”

很快,大日头下就走过来一对人马。四个彪形大汉抬着一个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然而凳子上却五花大绑着一个少妇。

这少妇自然就是小文君了。她穿着一条血迹斑斑的白色中衣,被人抬着在城中游街示众。

天水巷有个补锅的老光棍,又穷又丑,一把年纪还讨不到老婆。今天他不知什么缘故,兴奋的全身直打颤。看到小文君居然还穿着一件白色的中衣,又是失望又是愤怒,于是便恶狠狠的骂道:“干他娘的!淫/妇就该扒了衣服游街。”

周围的男人都附和他:“这样败坏门庭的小娘皮,就该剥光了她!还留一件衣服作甚?”

“对!剥光她”

“抽死这个不要脸的dang妇!”

今日的天气是动一动就要冒汗的,可是这些围观的男人依旧兴致高昂。因此各个浑身都往外冒油汗,汗水加上好几个月不洗澡所散发出来的体味,天水巷中便浮动着一股淡淡的奇怪臭味,但是这臭味反而刺激的男人们更加的兴奋起来。

四郎鼻子很灵敏,这么一来自然受不了,立时便捂住鼻子退了回来。但就是刚才那么短短片刻,他已经被扑面而来的热风熏得直犯恶心——说来也怪,正常男人身上偶尔有些汗味、甚至是体臭都并不出奇,但是那群人身上泛出来的味道却叫并不十分讲究的四郎也难以忍受——就好像是死了很久的老鼠一样,又好像是放了很久的腐肉。

不知道是因为今天中午离魂的副作用,还是因为顶着大太阳被恶臭袭击了嗅觉,四郎渐渐觉得有些头晕脑胀起来。

苏道士冷笑道:“一群没鸡把的畜生,简直臭不可闻!”说完,似乎看了四郎一眼,眼神里颇有欣慰之意。把偷偷揉太阳穴的四郎看得莫名其妙。

天气炎热,唯有河边稍微凉爽一些。四郎不想和那群人待在一起,他揉了揉额角,悄没生息的走到河边的大柳树下。看以李大富为首的那群人的架势,似乎就要在这洄水边将小文君浸猪笼了。

洄水边本来有些女人趁着午后空闲时间,在大柳树下的青石板边上,抡起棒槌捣衣。此时被这浩浩荡荡,扬眉吐气的一群男人吓得慌不迭端起衣服退到一旁。把空间全部留给男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