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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阉割过的猪肉夹脊皮三斤,连肉代膘洗刷干净,然后入锅加水,水要没过猪皮三指高,用急火煮滚后再用慢火煨,因为这道菜很耗时间,所以四郎先把刚才做好的几道药膳送去楼上。

还没进门,就听到宋正明很体贴的问道:“望江楼做的春盘名满江城,我们成婚几年,还是第一次出来踏春游冶。你等着,我这就去买给你吃。”

然后是一个女子虚弱的声音:“咳咳,何必废那个钱?反正我,咳咳,我根本吃不了多少。”

“月牙,你就是平时损耗过度,亏了自己。银钱有什么打紧?别说一个春盘,就是你要吃龙肝凤胆,我宋正明也会给你弄来。”

听到这里,四郎推门进去。

雅间里本来大开的窗户关的紧紧的,弥漫着一股病人特有的奇怪味道。

宋正明看了看四郎端过来的菜色,有些不悦道:“怎么没有蛋炒饭和金钱肉?”这是他每次来必点的两道菜。

四郎笑道:“我还当宋老板今次要换个口味呢。”

“胡小哥误会了,不是我要吃这两道菜,是给我夫人点的。”宋正明转过头对着桌子旁边的白氏说:“我前几日来吃过,这家的蛋炒饭和金钱肉滋味奇妙,你一定会喜欢的。”

“蛋炒饭还是老规矩,多加些鸡蛋和猪血在里头。”吩咐完了,他就转身出门,估计是去望江楼买/春盘去了。

他一出门,那女子仿佛压抑不住一样开始猛咳,咳着咳着就卡出来一口血痰。

四郎把菜色摆好,急忙把豆蔻茶给她递了过去,示意她喝茶涮涮口。

这豆蔻茶是四郎用连梢的白豆蔻熬制的,是时人常用的饮料之一。做法并不稀奇,只把白豆蔻壳捡净备用,煮沸井水,然后将豆蔻投入沸水中,密封瓶口。这是在煮熟水,依此法熬出来的豆蔻茶香味倍增。

白氏病骨支离,头发发黄脱落,上面没有其他装饰,只用一根蚕型发钗挽住。虽然已经没有了昔日白家女主的风韵,但是沉下脸的时候,依然一副不怒自威的样子。

她接过茶去,喝了一口,问道:“他们都害怕我的,咳咳,我的痨病过人,怎么胡老板一点也不怕?”

四郎过去打开窗户:“宋老板和夫人您朝夕相处都不怕,我不过进来送菜而已,有什么好怕的。再说了,不是说没有确诊吗?”

白氏看他打开窗户,似乎有些生气:“谁让你打开的?关上。”也许是一直做大商号的掌柜,虽然是女子,可是白氏说话并不像闺中弱质,反而带着一种命令的口吻。

四郎在雅间的香炉中加了一些薄荷冰片。屋子里的秽气似乎被风刮了出去,渐渐弥漫开一股清新的味道。

“您出来踏春不就是因为在家里太闷了吗?不开窗怎么看得见远处的湖光山色呢?这里风不大,嗯,我把窗帘放下来帮您挡着,现在好点了吗?”四郎是个妇女之友,看到白氏病得都只剩一把骨头了,说话声音特别温柔。

白氏虽然是个不让须眉的女人,但是被四郎这般清俊的少年郎体贴温柔的照顾,她的怒意不知不觉中像是冰雪一样消融开去,再说,窗户打开后,她自己也觉得舒服多了。于是也没有再坚持要四郎把窗户关上。

“再把窗帘给我拉过来一点。”这是对着她背后的丫鬟说的。那个丫鬟赶忙过去拉好窗帘。

白氏拿起红枣糕,用手遮着嘴巴,教养良好的小口吃了起来,吃完一块,微微抿了一口豆蔻茶,就不再动其他东西了。

四郎不知道她是对菜色不满意,还是想要等着丈夫回来一起吃。因为宋正明不在屋子里,白氏身边只有一个小丫鬟,他也不好多呆,把菜送进去后,就赶忙退了出来。

四郎回到厨房,看到被殿下派出去查探恶鬼行踪的胡恪表哥已经回来了,道士斜倚在厨房门口,两个人似乎刚吵了一架。

胡恪和苏夔两个天生有些不太对盘。在四郎看来,其实两个人在某些方面很有些相似,就算不能成为好朋友,至少也不该见面就吵吧?可事实上,自从苏道士住进有味斋后院,狐狸表哥已经单方面挑衅道士多次。他自认财富五车,就算骂人也不带脏字,可惜苏道士从来都是沉默以对。要是一直沉默吧,胡恪也就当他听不懂自己的嘲讽,但是苏夔又会偶尔冒出一句话来,刚好抓到胡恪话里的漏洞反击,胡恪马上来了精神,跳起来要辩论下去,结果道士又开始沉默,简直把胡恪气得不行。

偏偏殿下安排他和臭道士一起去打听消息,所以最近狐狸表哥肝火很旺,连最喜欢的悬壶济世、勾搭书生的爱好都没心情去做了。

四郎看胡恪又气鼓鼓的坐在厨房里,知道他再一次挑衅便宜师傅没成功,默默在心里同情自家表哥。跟着苏道士一路走来,四郎深深明白:道长虽然是个惜字如金的出家人,但那张嘴巴可毒着呢,属于气死人不偿命的类型,你要跟他认真起来,常常就会生出想要砍死苏道长的冲动。哦米拖佛。

看着锅里的汤汁已经耗去一半多,四郎把汤汁倒进一个扁平的大漆盘里,像是做煎饼那样,趁热摇荡,让那些浓稠的汤汁慢慢遍布盘底。

“地狱逃出来的恶鬼有消息了吗?”四郎做好这些后,把盘子放在一边,等猪皮冻自然凝固。

“没有,线索到宋正明身上就断了。”胡恪有些没精打采的说。

“宋正明?”四郎不知道这件事怎么又和他扯上关系了。

“嗯,还记得那个死去的艾发才吧?我们怀疑宋正明就是得了那个厉鬼的指点,以艾发才作为容器,得到了吴娘子他们丢失的金蚕蛊。最近他频频出现在赌场中,而且赌运奇佳。”殿下从后院走了出来,这位以前是不肯来厨房的,自从上次四郎失踪后,为了达到随时紧迫盯人的目标,他现在的讲究已经越来越少了。也是,茶叶蛋都成了殿下的最爱,你还能指望他继续维持往日的高格调吗?

“难怪宋正明上次来吃饭时那么奇怪了。一份蛋炒饭就吃掉了半簸箩米。”四郎有些明白过来。

“蛋炒饭加上牲畜血就是巫人喂养金蚕蛊的食物。吃了这种食物,蛊能安分一些,宿主也舒服一些。所谓金童玉女,金蚕蛊能够给主人招来金山银山,都是用男子的性命换来的。若主人不会御蛊之术,金蚕蛊不能跑出去吃人,就会反噬主人。”

想起前几日宋正明的怪异举动,四郎恍然大悟:“怪不得前几日宋正明的身体状况似乎每况愈下。还说自己五脏六腑都空落落的。”只怕那个时候,金蚕鬼已经在啃噬他的五脏了吧?可是看他今日的样子,似乎又不像是被反噬了?

这么想着,四郎有些疑惑的接着问:“可是今天他和夫人来了我们店里,看上去面色红润,不像是被反噬了啊?反倒是他夫人,好端端的忽然得了痨病,瘦得脱了形。”

听他这么一说,殿下和胡恪对视了一样,胡恪点点头说:“他们还在店中吗?带我去看看这位痨病的夫人吧。”

正好皮冻也晾干了,四郎从盘子里揭下来猪皮冻,切成小块,将莴苣、韭菜,春笋,萝卜切成丝,浇上腊月做好的五辣醋,连同蛋炒饭和金钱肉一起端了上去。

还没有走进就听到包厢里传出来争吵的声音:“你上次亏掉的本钱还没有赚回来,怎么又开始赌钱?赌钱也就不说了,还拿着我白家的钱装大方?这样的春盘不过是吃个排场而已,你这样,咳咳,这样怎么能让我把父亲的心血交到你手上?”

说着,里面传来杯盘翻倒的声音。

四郎端着盘子,示意胡恪上前敲门:“宋老板,菜给您送上来了。”

里面的声音小了下去,宋正明过来开门,四郎看到望江楼那精致奢华的春盘落在地上摔得粉碎。备极精巧的翠缕红丝、金鸡玉燕撒了一地,叫四郎觉得十分可惜,他还没吃过这么豪华的春盘呢。看来宋正明买的是最贵的那一款回来讨夫人欢心,结果马屁拍到了马脚上。

四郎没有吱声,默默的把饭菜端了上去。

白氏阴沉着脸面对着窗外。那个丫鬟似乎很习惯这对夫妻的相处模式了,面无表情的站在自己女主人后头,没有丝毫要去帮忙收拾的意思。

水晶盘子落在地上摔得粉碎,宋正明在一旁弯腰收拾地上的碎片,四郎连忙说:“宋老板快住手。您是客人,这些事情我来就是。”

宋正明苦笑着摇摇头,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让他做,我们白家最恨喜好dǔ • bó和奢侈浪费之人,白家的钱,都是我和父亲几代人辛辛苦苦赚来的。他马上就能白得偌大家业,想必心里早就高兴的发狂了。”白氏转过头冷笑着说。

宋正明低垂的脸上掠过一阵阴影。手里的水晶碎片因为用力过猛而嵌进了肉里。

四郎觉得无比尴尬,不明白这位白夫人怎么一点都不给自己丈夫留情面。

“夫人,我表哥是一位神医,听说了您的事情后,想要过来看看,您看……”

“不行!”四郎话还没说完,宋正明和白氏就齐声拒绝道。

☆、68·金钱肉5

四郎提出要自己表哥替白氏治病,谁知却遭到了白氏和宋正明二人的拒绝。

那个一直站在白氏背后的丫鬟走出来呵斥他:“真当我们白家急病乱投医吗?我家夫人何等尊贵的人,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江湖郎中打着神医的名号就能近身的,替我家夫人治病的不是江城的名医就是汴京逃难而来的御医。”

“金环不得无礼。”白氏喝止了自家出言不逊的丫鬟,对着四郎时语气已经和缓了许多:“胡老板有心了。其实这段时间我也看了不少大夫,老成持重的都出些不痛不痒的方子,治不好病也医不死人,请来的一些打着名医旗号的江湖郎中则尽出些恶心人的治病偏方。今日我特意出来游春,实在不想再为病情伤神了……”

她话还没说完,宋正明收拾好了地板上的污迹,走到窗边帮她把杯盘摆好,劝道:“月牙你就放宽心,冯御医不是说了吗?这病只要你别再像以前那样操心劳累,用他的法子将养,虽然不会马上好,但是也不会有性命之忧。”说着,他体贴得帮白氏盛了一碗蛋炒饭,又把金钱肉摆在她面前,四郎做的那三道药膳反而被顺势挪到了桌子的另一边。

客人说的这么明确,四郎自然不能硬拉着胡恪闯进来。不过,四郎并不相信白氏是真心不想要看医生,只怕是已经对自己病情绝望了,再有就是对四郎一个普通厨子口里的神医不太信任的缘故,才会断然拒绝。

这么一想,四郎继续劝说:“夫人有所不知,我表哥并不是普通的大夫,他曾经治好了汴京大疫,医术通神,但凡有什么疑难杂症到他手里,往往能够妙手回春。说一句活死人肉白骨也并不为过。”为了查明真相,四郎不得不厚着脸皮使劲夸赞自家狐狸表哥。

听闻此言,白氏的神情果然略有松动,宋正明不知为何十分不悦:“胡老板,如果我没记错,有味斋是食肆不是医馆吧?”然后,他转头对白氏说:“江湖郎中给的不过是人血馒头之类的偏方,恐怕你听了更不高兴,倒坏了今日游春的好兴致。”

话说到这里,四郎也不再强劝,低头退了下去,只是关门的一刹那,他看到白氏和那日宋正明一样,端起碗来津津有味的吃着蛋炒饭,对他做出来的其他精致膳食一动不动。她头上的发簪在春日的阳光下微微晃动,映花了四郎的眼睛。

四郎走到旁边的雅间里,殿下、胡恪和道长几人都在里面等着他。他朝着众人摇摇头,把刚才的情景一说,重点描述了白氏和宋正明类似的饮食习惯。

胡恪听完沉吟半晌,说道:“世间流传的金蚕蛊都是半成品。这种金蚕虽然能够给主人招来源源不断的财富,但因为金蚕拥有惊人的繁殖力,很快就能爬满宿主全身上下,致使衾绸饮食之间无所不在,金蚕反噬的最初表现就是主人会觉得自己身体的皮肤很痒,似乎有虫子在上头蠕动。因为并不严重,这个阶段宿主往往会忽略过去。接着,金蚕蛊会入人腹中残啮肠胃,危害人命。这时候,凡人的解决之道唯有嫁金蚕。”

“嫁金蚕?”四郎忽然想到了白氏头上那枚做工精细的蚕型发簪。他赶忙细细描述给房间里的其他人听。

“听你这么一说,的确很像是嫁金蚕。要是能亲自看看白氏,我就有更大的把握作出判断了。”胡恪说道。

殿下听他这么说,便用手一拂,众人面前立马出现了隔壁白氏和宋正明吃饭的场景。

几人都注意到那个丫鬟站在白氏后头,的确在帮她抓挠脊背和脖颈,大约是屋里没有了外人,白氏时不时的也会自己抓挠手臂,似乎全身都很痒的样子。

因为身体不爽利,她又在对着宋正明发火了。宋正明却十分好脾气,一直任凭自己生病的妻子喋喋不休的数落自己,一副模范丈夫的模样。

胡恪这回仔细看了看白氏发间的簪子,很确定得说:“我曾经见过蚕族的神蚕,白氏的确被人嫁了金蚕。金蚕蛊一旦招来,对于不会御蛊之术的凡人而言,要控制它是很困难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把金蚕用金银等裹住,弃置在路边或者送给自己的亲人朋友,对方一旦接受了财物,金蚕蛊就会脱离宿主,当然,好运道也会脱离宿主。这个宋正明想来是有高人指点啊。他把金蚕嫁给自己妻子,这样,妻子给白家招来财运,死了后不都还是他的?”

这么一来,四郎已经完全明白了:宋正明不知道得到谁的指点,在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