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

秧歌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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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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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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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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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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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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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空民国无战争,甜文无虐,攻受互宠。 专栏《一觉醒来我成了奶龙》求收藏w ——————————————————— 一句话简介:神匠,与他的大宝剑 ① 钟樾原是锻剑的神匠,数千年光阴里为帝王将相造出过无数王剑神兵。 民国年间,帝星衰微,钟樾正当退休之际,他其中一把宝剑却成了精。 此剑历经无数战乱,尝过千万人鲜血,至今已是杀气腾腾,恐怕将孕育出魔—— 为了寻剑并亲手抹杀妖孽,钟樾开了一间维修铺,边做生意,边打听宝剑下落 ② 白家捡来的小少爷平日张扬跋扈,私下却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原是一把饱尝战事摧残的宝剑,现今身残体弱。 刮风下雨就老寒腿,蹦迪就闪腰。 每到月圆之夜,身体还会疼痛难忍。 直至某天,听说城里来了个维修工,可化腐朽为神奇。 白鹭观望数日,终于鬼鬼祟祟敲开钟师傅的大门。 白鹭(眼巴巴):我的剑生锈了,需要人磨一磨,不打仗了我的剑还能切菜呢! 白鹭(可怜兮兮):好干啊动不了给我的剑抹点儿润滑油吧! ③ 钟樾一直在等待机会,除妖惩恶,然而身边却出现了一个爱揪他长发、喊他美人、每天出去挥霍的浪荡子。 直到某日月圆夜,浪荡子双眼猩红,裹着薄被翻滚嘶吼,剑形若隐若现。 钟樾正欲动手,却眼看着对方眼角渗泪,抱着他呜咽着喊疼。 钟樾:还出去花天酒地吗?还撩拨我说要娶我吗? 白鹭:不敢了再也不敢了QAQ 翌日,被翻新过的白鹭皮肤光泽,白里透红。 白鹭信誓旦旦:我决定当把好剑,今后天天挂你腰上。 小剧场 白鹭抓着钟樾手臂晃晃:樾樾,我想要个新的剑穗QwQ 钟樾面不改色:男孩子要这么花哨做什么 数日后,白鹭头上戴着个冰蓝色流苏装饰,逢人便炫耀。 我本就是你身体的一部分,如果你要走,请把我挂在腰上。 食用说明与排雷: ①主攻,甜文he,互宠高亮。 ②架空民国,和谐看文勿深究w ③副cp:大白脑斧x漂亮猫猫,戏份不多,卖萌助攻为主。 ④封面是攻,手里的剑是受 ⑤文案修改于2020.02.16 —————————————————— 《一觉醒来我成了奶龙》求预收: ① a是条呼风唤雨的恶龙,又大又凶,一掌能把屋顶掀翻。 它曾是世间的主宰,渺小人类的梦魇。 直到某天他从蛋壳里醒来—— a眨了眨圆圆的红眼睛,茫然看着自己又短又小的翅膀和尾巴。 再看身下天天陪他大觉的一窝金银珠宝全没了! a盛怒,恶龙咆哮:嗷嗷呜!!!! ② 莫名从远古来到异世界,a被一个叫b的金发考古学家捡走,成了他的爱宠。 这考古学家贫困潦倒,还喜欢天天rua他。 但a发现,只要待在b身边,自己似乎就能一天天恢复力量 于是,远古巨龙忍辱负重,毅然踏上考古之路。 嗷呜一把火为b烤肉,力量1 为b提供洞穴照明,力量1 b睡觉抱紧奶龙,力量5 击退叼走b的骨龙,力量10 b偷亲化形成人的熟睡恶龙,力量100 a:嗯??? ③ 在力量10000的那天,a恢复了自己全部的力量。 俊美的黑发男子坐在高处,低头望着向自己求婚的b。 a戴上戒指:没料想有一天,我放弃成为这世间的王,只因爱上一介平民。 b:不,你仍有机会称王。 a:? b傲然站起,金发沐浴日光,向他出示象征权力的指环。 b:你昨晚征服的,是这个世界的国王。
  • 作者:切斯特·海姆斯
    在闷热不堪的纽约黑人小区,人人心浮气躁,暴力冲突一触即发。打从一开始,棺材桶子埃德和掘墓人约恩斯就诸事不顺。先是因滥用暴力受到申诫,接着掘墓人约恩斯在查案时中了弹,死讯随即在广播电台的新闻快报里公诸于世。但纽约市的死人数目却以棺材桶子埃德及掘墓人约恩斯所不及的速度遽增。尽管他们竭尽所能,却似乎总差了那么临门一脚。然而,这一切混乱的源头,一个叫做粉红仔的弱智白化症患者,却还在满街游走,制造出更多无法收拾的麻烦……
  • 作者:六约七
    【预收《将军他宠妻无度》《死遁后前夫后悔了》见专栏】前世,闻卿亲手救了贺衍,闻家挟恩图报让贺衍娶了她。她以为石头也能焐热,却不曾想贺衍不久便不辞而别,她只以为他有苦衷,艰难寻找多年。当她受邀去宫中看诊,气急攻心呕了血。原来,百姓交口称赞的新帝,正是她苦苦寻觅十六载的夫君;那独宠后宫的贵人,是与他同年消失的闺中好友;而她历经万难生下的孩儿,正与他们父严子孝母子情深。好一个阖家团圆齐齐整整!再一睁眼,闻卿回到初见贺衍那日。看见昏倒在自家门口的英俊男人,她冷笑一声,把人扔到门外荒林里,还狠狠揣了一脚。闻卿:狗东西想进门?这辈子都别想。***贺衍醒来,总觉得此女似曾相识,不顾闻卿的冷眼,忍不住对她殷勤以待,时常看她出神。某日,贺衍拿着一只珠钗递给闻卿。闻卿看着珠钗脸色一变:拿走,我不要,你也滚吧。贺衍执着:阿卿,上辈子是我的错,我改。某日,闻卿在军中给人看病,贺衍捂着胳膊冲到队伍最面前:阿卿,我受伤了。闻卿抬眸,瞥他一眼:死不了,下一个。又一日,贺衍亲手做了药箱,他手掌里满是磨破的水泡:阿卿,这是我特意为你做的,你喜欢吗?闻卿眼睫微颤:不喜欢。你喜欢我哪里?我改。贺衍:追妻路可太难了。PS:封面人设来自——微博:阿ya柚食用指南:1.双重生追妻火葬场,有失忆梗,男主后恢复记忆;2.身心1v1,he,不换男主;3.作者自割腿肉,私设如山,欢迎正版读者友好交流,但请不要人参公鸡作者和作者的三观,会反弹哒!愿我们都能有一段愉快的旅程,么么哒~——————————————————————完结文《重生后王妃不干了》,双重生火葬场———————————————————————【预收《将军他宠妻无度》,求收藏。】世子景璃英姿勃发,又生得俊美无俦,楚悦只见了他一次,便偷偷喜欢了许久。长辈打趣她,等阿悦长大了,嫁给景璃好不好?楚悦羞得满脸通红,盼着快些长大。一场变故,楚悦从众星捧月的宁安郡主跌落成罪臣之女,而景璃彼时却是上京最炙手可热的少年将军。自此云泥相别,无人再提两家结亲的话,楚悦默默将心思深深埋下。楚悦十五岁那年,景璃奉命征讨西戎。听说那是场旷日持久的大战,楚悦抱着祖上留下来的护心镜,在景璃回家的途中等他,却被与他同行的人奚落笑话。而她爱慕许久的少年漠然骑着马掠过,只居高临下瞥她一眼,楚悦感觉突然跌入冰窖里,她抱着护心镜落跑回家。但她没有料到,景璃出征前那日来找她,他像变了个人,看着她的目光仿佛越过了千山万水,直落她心底。暖融的晨光里,少年将军一改往日的冷漠,眸光温柔缱绻:阿悦那日,是不是有东西要送我?***景璃与西戎不共戴天,他自小发下宏愿,不征服西戎誓不罢休。上一世,他灭了西戎,成了名振四海的战神,可他日夜追悔。失陷西戎那年,他一眼便喜欢上的少女自愿和亲西戎,用命将他换了回去。从此天地苍茫,世间再也没有她。再一睁眼,他回到出征前那日。清晨的薄雾中,少女的眼神躲闪忐忑,景璃连呼吸都在疼,她在害怕。余生漫漫,他会让她卸下心防,连同上辈子欠她的,所有的爱与宠都给她。【预收《死遁后前夫后悔了》,求收藏。】戚云晞父母双亡,辗转在亲戚家长大,自小知晓察言观色,时刻牢记谨言慎行,连惊世的容貌也会特意藏起来几分。却还是被人算计,失身于许怀彦,两人成亲。长英侯世子许怀彦风姿神秀,又才德双全,是京城万千女郎的心头好。世人皆道戚云晞捡了大便宜,戚云晞起初也这样想。嫁入侯府两年,她百般体贴,却得不到夫君欢心,她过得如履薄冰。连那些夫妻至亲至密时刻,他也只知无节制冲撞而无半点怜惜,恶狠狠质问她:如今你满意了?戚云晞身心都是痛楚。亲眼见到许怀彦将她用来调理助孕的补药换成绝嗣汤,戚云晞大病一场。原来他一直恨她毁了与白月光的姻缘,所有人都在盼她死去,好为白月光腾地方。戚云晞拼命拿到和离书,假死逃离至暗与绝望。从此大彻大悟,她要活得恣意漂亮,成为自己的光。***许怀彦待人周到有礼,实则对任何人都冷淡疏离,最看不惯阳奉阴违之人,譬如他那假模假式的妻子。明明妩.媚放.荡至极,却总是故作矜持清高;明明心机深沉,却故作柔弱可欺;明明有心上人,却为权势地位爬床。他偏不让她如愿。看她病了,他决心对她好一些,可她死活要和离。听她病糊涂了还在呼唤心上人,许怀彦当即提笔,和离就和离。没想到和离后她便身故。***丧妻之后的许怀彦一心扑在政事上,五年后成为朝廷当之无愧的首辅。一次外出,许怀彦偶遇一明艳女子,她像极了早死前妻,还带了个四五岁的女童,正与身旁高大伟岸的男子言笑晏晏。不多久后,许怀彦终于逮到机会问清。原来她不惜和离假死,是早与人珠胎暗结,要与心上人双宿双栖。***深夜里,知她为别人而来,明明怒不可遏,却又沉沦在久违的湿热里不愿天光。日上中天,戚云晞懒懒起身,举手投足间早没了从前的胆小怯懦,落落大方妩媚天成。身上的酸楚提醒她发生过什么,戚云晞轻笑。成年人么,就当大梦一场,这没什么;何况他能为她所用,且伺.候得很好。几个月后,包括戚云晞在内,没人想到高高在上的首辅大人,会低声下气哀求他那本该亡故的前妻,只求她再看他一眼。
  • 作者:用户29463222
    【双洁+金丝雀+强制爱+腹黑病娇男主+嗜妻如命!】阿浅,不听话是要受到惩罚的,说你爱我,快说。我……我爱你……南栀浅在一场意外里,把自己给了林宜修,至此之后,她成了他豢养的金丝雀。仿佛是笼中鸟一般,离不开他的身边。白天他是腹黑高冷的林氏总裁,晚上他摇身一变,变成林中野兽,扑向她。可他的占有欲让她身心俱疲,她想要离开,却一次次被他抓回。阿浅,给我怀个孩子吧,嗯?我不……我不要……他们僵持不下,林宜修不停的重复自己的话,只要她生下孩子,就不会总想着逃离他,去别人的身边。日以继夜的欺负,让她顺利怀上孩子。却在生下孩子的那一刻,面对他的欺瞒,害死她唯一的亲人。她无法忍受再爱他,她想彻底从他的生命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