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

秧歌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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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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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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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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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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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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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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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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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于11.05入v,当日四更合一,感谢支持!】两本火葬场预收文案在下,欢迎收藏本文文案:【疯骚美狐狸x坚韧小野花】小仙扶澜打碎了神器被贬下凡帮助神君凌安渡劫。根据命格,凌安与师尊有十年纠葛,师尊心有所属,几经波折,凌安会为师尊堕入魔道。扶澜需要阻止他堕魔。在这之前,她爱慕了凌安百年,他剑叩星辰、清贵隽永,唯梦中可及。而凡间之时,他是待她温和有礼,笑如春风的师兄,为她簪海棠花,盛一瓶萤火,在潇潇青竹间等候。扶澜总觉得有几分希望的。所以,她不计回报对他好,拼一身微弱灵力将为救师尊而浑身是血的他背出深渊,甚至还为了他的师尊,向来柔弱怕疼的她,一连取了七日心头血。直到他情迷之时将她圈在臂弯,缱绻呢喃,唤的却是师尊的名字。一声一声,几如痴醉。原来他对她,不过一点随手施舍。扶澜终于明白,实在难以改变什么。而凌安,不久后也确实为师尊堕了魔。本着造福苍生的念头,扶澜没躲他的剑,在他目眦欲裂中,她说:凌安神君,你是神祇,当立九霄、斩万魔,醒过来吧。还有,多谢当年一剑之恩。而后换了身份,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一日,扶澜听闻,神界凌安神君渡劫归来。向来纤尘不染的神祇,竟跪在肮脏血腥的魑魅炼狱中,一身神骨破碎,神血蚕食殆尽,只为寻一个小仙的魂魄。但这些和她有什么关系呢?……后来,当扶澜身披火红嫁衣,要嫁给凌安的死敌之时,漫天星辰陨落,剑气涤荡八荒,一人用长剑挑开她的盖头。凌安眼尾猩红,状若妖邪,死死攫着她,嘶哑道:要么嫁我,要么杀我。扶澜只是轻描淡写,眼神陌生:你是何人?我不认识你。她忘了他。#凡人的你爱答不理,神君的你高攀不起#——文案写于2023.6.4,修改于2023.10.041,古早狗血火葬场,甜虐风酸甜感情流,不换男主,男主没喜欢过别人,文案不代表全部,有误会,sc,he2,私设世界观,架得很空3,女主有成长线,会变强,但不会哐哐大杀四方,非大女主爽文!4,人物都有缺陷,可以骂人物,婉拒骂作者5,题材如此,不建议极端的女主控/男主控进入——预收古言火葬场《帝师求我给他下蛊》——【追妻火葬场强取豪夺苗疆少女x清冷权臣】沈绥光风霁月,隽雅温润,恰如白鹤孤傲冷清,是身在云端的权臣,此生却有过两次狼狈。一次是流落三苗,身受数创、满面血污,被一个名叫阿春的少女奴隶带入屋中悉心照料。她穿戴简陋,浅薄粗俗,识不得几个字,是沈绥素来鄙夷之人。他冷眼睨着她为了做药引割腕放血,也对她费尽心思研捣的蛊虫不屑一顾。当阿春小心翼翼捧着三苗独有的野花到他面前,他笑着将她额角凌乱的发丝轻轻拨到耳后,柔声道:真好看。阿春的脸颊登时染上薄霞。但野花终究只是野花,再好看也上不得台面。临走时,沈绥随手扔下块玉佩就算了结。沈绥的第二次狼狈是在帝王新妃册封大典,帝迎三苗圣女为妃,以修两地之好。他望见了熟悉的容颜。那人正对着帝王笑意盈盈,靥如春花,刺痛了他的眼。向来端方冷静的他,竟然目眦欲裂,掌心捏碎扳指鲜血如注。……帝王纳妃没多久,重重铁骑围满皇城,一人伴着漫野血色而来,随意扔下长剑,细细擦净手后,修长指节把玩泪痕潋滟的苗妃的衣带,语气缱绻暧昧。娘娘想好,要从谁?再后来,沈绥跪在她面前,求她给他种情蛊,哽着声,眸中痴狂,为我下蛊,我属于你。——文案写于2023.9.11,双c,皇帝不是什么好人,女主没和皇帝发生关系,在皇帝死后男女主才有亲密关系2,架得很空,朝代大乱炖,勿考究,设定皆为感情服务。三苗出自《山海经海外南经》:三苗国在赤水东,其为人相随。一日三毛国。但无奇幻元素3,女主养点蛊,有的设定查资料,有的自己瞎编的。主要觉得苗疆设定挺有意思。4,追妻火葬场,酸甜口感情流,he——奇幻预收《死遁后我重回过去五次》——【微笑疯美人vs阴郁疯狗】【女主重回过去五次】【火葬场+男替身,追妻五次,干掉白月光上位】十三天之主谢孤绝和灵官司明心是一对令人艳羡的道侣。谢孤绝作为道君,不嫌司明心身份低微,司明心亦举案齐眉,二人相敬如宾。然,事实并非如此。谢孤绝心里有个白月光。他的心腹私下议论,道君肯和司明心结契,不过是因为她和那女子有七八分像。司明心也是这么觉得的,但她一点也不恼、不伤。因为谢孤绝身上,也有她心底里那个少年的影子。她给他穿黑衣,让他对她笑,为他制桂木沉香,只因那少年。——谢孤绝的白月光以一副病弱姿态出现。司明心便在谢孤绝谋划着要取她心头血时,从无悔崖一落而下。在她的笑眸中,谢孤绝狼狈而来。他说,不是的,我只是认错了人,我只有你,明心。可惜这一遭假死并未成功,反引发时空错乱,司明心回到过去。——她回到了和谢孤绝结契之时。司明心图安稳,在他身边留了段时间,掐着点,在那女子出现之前,一把烧了宫殿逃跑。谢孤绝疯了,上天入地寻她的魂魄,触动禁制,她再次回到过去。这一次,回到了和谢孤绝相遇之时。司明心故作疏远冷淡,反被谢孤绝注意到。花不少钱找人假结契作样子,大婚当日,谢孤绝杀来了。他将她带回宫中,她逃不得,便作天作地,要谢孤绝去险地取不存在的东西。谢孤绝去了,伤得太重,用魂灯养魄。司明心第三次回到过去。好在这次是在他们相遇之前,司明心打算去凡界度日,结果又遇到了谢孤绝。彼时,谢孤绝浑身是伤,奄奄一息。司明心想,她救一救他就走。可谢孤绝不许,一番纠缠,司明心又回到过去。司明心总共回到过去五次。最后,她终于明白,何谓真心,何谓真爱,何谓真人。而后与谢孤绝,风雨共度,霜雪共见。#我们在一次次重回中逐渐相爱##爱有千般模样,后来,我对你的爱,只是爱而已#——文案写于2023.10.111,男女主名字出自李白《长相思》中孤灯不明思欲绝。2,女主前期是真的有个白月光,把男主当替身,男主干掉白月光上位3,狗血大乱炖,大概会自割腿肉,把我想写的狗血梗全部下进去(?查询作者精神状态),含火葬场元素,但不是主要的,重点在狗血拉扯,后期会是救赎的走向,sc,he——
  • 作者:橙九媛
    这个世界上最惨的事莫过于新婚当晚夫妻都被震没了。南乔穿越到了七十年代,却没想到,穿越大神给她随了个大礼包,别墅也穿越了。赶紧踢掉年代里那个渣渣前夫,改嫁丈夫的小叔,却不想,原来现任的糙汉丈夫竟然是同一天跟自己一起穿越,却早她三年来到年代的现实世界丈夫。自此有了牵手相伴的人,夫妻再续前缘,斗极品,虐渣渣,一起创财富,不管多少风雨,多少阴谋阳谋,真相总会水落石出,和糙汉老公在变美变富奔小康的路上过得风生水起……
  • 作者:葳澜
    【强取豪夺/追妻火葬场】【16号入v,开启追妻火葬场模式!!!】预收文《被献给权贵后》文案见最底。本文文案:程家和沈家是祖上定的娃娃亲,谁承想一朝失势,沈家家道中落,程云杳的嫡姐看不上那个寄居程家,和她有娃娃亲的贫寒学子,一哭二闹三上吊,死活不愿意嫁。沈稻庭本就无意这门亲事,寄居程家也只不过是他掩人耳目罢了,只等个合适的时机,退了这亲事离开程家,可程家重诺,程云杳主动站了出来,愿意替嫡姐嫁给沈稻庭,彻底打乱了他的计划。于程云杳而言,沈稻庭对她有恩,她身陷囹圄,嫁给沈稻庭,也是当下最好的选择。婚后三年,程云杳勤劳贤惠,把家中打理的井井有条,和沈稻庭之间,不说爱之入骨,却也相敬如宾,可他冷漠淡然,执念深重。不谈爱恨的话,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可她却死在了他执念之下!重活一世,死前的窒息感历历在目,每每看到沈稻庭,程云杳都觉心悸,只想逃开。可偏偏,她不想招惹,命运却一次一次地将她推向他。沈稻庭捏着她的下巴,眸子里是她两世都未曾见过的疯狂,嘴角稍稍勾起,竟有些邪魅。哥哥帮你这一回,杳杳拿什么跟哥哥换?执念彻骨,神佛怜悯,叫他有机会再见到他的杳杳,步步为营,不过只是为了一个她罢了……排雷:1,男女主双重生,不过有区别,女主只有特定场景才会有闪回片段,但男主是直接重生,带有前世记忆。2,狗血误会,古早言情,带有些强取豪夺元素,作者是土狗,又爱写又爱看。3,女主柔弱,没能力反抗,但不傻。4,纯纯架空,婉拒考据党和指导写作。5,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但角色作者都不可以骂,嘴下留情,不喜欢可以点叉,我们好聚好散,江湖有缘再见。6,1V1,SC,HE微博@晋江葳澜文案写于2023.5.26,已截屏记录。修改于2023.7.26。《被献给权贵后》:文案裴肆是手握十万镇北军的西北大将军,皇帝驾崩,京城动荡,他铁血手腕镇压之后,扶幼主上位,稳定朝局,被封摄政王。腥风血雨,提起裴肆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惧,骂名漫天,却无人不讨好。孟寒衣是明动江南的纯熙娘子,眼眸婉转便能勾的男人痴迷心惊,身在青楼,自是身不由己,妈妈见钱眼开,不顾当时卖艺不卖身的承诺,打包把她送去了贵人的床上。裴肆不爱那些儿女情长,一心只有大业,可偏偏,那晚不知怎的,许是她眼睛太勾人了,折在了她身上。从此,孟寒衣跟在他身边,谁都知道裴肆有女人,宠爱至极。本以为孟寒衣会乖乖地一直待在他身边,可那天,她一如往常,却在情正浓时,狠狠地给了他一刀。裴肆不怒反笑,眼中有失望,有释然,甚至有对她的欣慰,可唯独没有惊讶。他苍白的面容似是阎王一般,看着手微微颤抖的孟寒衣,把匕首拔了出来,血甚至溅到了她的脸上,喷涌而出很快染红了亵衣,他把刀递给她,指了指自己的脖颈。纯熙,这一刀,要不了我的命,乖,往这儿来。孟寒衣扭头就跑。裴肆看着她的身影,喉结微滚,随手把匕首扔到一边。他喃喃道:跑吧,跑远些,纯熙啊……别被我抓到。裴肆笑着,手指微微蜷缩,似乎掌中是她细弱的脖颈。否则,定要狠狠罚你,叫你知错才好。排雷:1,女主接近男主是有意为之,不是被迫的,但女主的仇人不是男主,有误会,不存在爱人和仇人之间的纠葛。2,女主柔弱但有主见,刺男主一刀是鼓足了勇气,不恋爱脑。3,男主培养女主,帮她成长,他希望自己老婆凶狠没人敢惹,对于女主的成长,有种看自己老婆变厉害了的欣慰感。4,有跑路情节,带有点强取豪夺元素。5,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角色作者都不可以骂,不喜欢点叉,江湖有缘再会。6,1V1,SC,HE微博:晋江葳澜文案写于5.27,已截屏记录。
  • 作者:liuyuxi
    从水下第一个生命的萌芽开始到帝国时代的世界奇观再到罐装发电、天灾飞升您已经历许多现在带上您的~再开一个新档吧!!等等!!谁安装的MOD?
  • 作者:鹊上心头
    已完结,谢谢喜欢 李令姝一朝穿越,成了小可怜皇后, 皇帝昏迷,太后专权,她只好独自在角落养鸟。 然而这只原本对她爱答不理的鸟,突然开始冲她撒娇。 开始—— 陛下(扑翅膀):别以为朕会接受你! 后来—— 陛下(歪头蹭):真香。 食用说明: 萌宠日常,陛下在线掉马,肯定会变回来的! 青梅竹马双初恋小甜饼,1vs1,全架空宫廷种田宫斗文求收藏啦! 下本开《贵妃多娇媚》求收藏 上辈子殚精竭虑,步步为营,最后不过万事皆空。 重活一世,舒清妩看开了,破罐子破摔。 她一不结党固宠,二不协理六宫,三不巴结皇帝。 却不料—— 最后依然母仪天下,帝王执手,专宠后宫。 —— 皇后娘娘(小声嘀咕):这狗男人什么脑回路? 皇帝陛下(认真诚恳):朕甚爱皇后。 皇后娘娘(完全不信):陛下疯了? 我的完结文,欢迎食用 《我见贵妃多妩媚》《贵妃如此多娇》《宫女为后》《农女为后》《小星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