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投资和之前入股威刚,可是大不相同的,之前金沐晨入股威刚的时候,人家威刚的架子,已经搭建起来了,人员和设备,还有场地都已经到位了,甚至当时人家已经拿出了第一款成果了。
而且当时也不是没有其他人,对这威刚科研所有意思,最起码在他之前,斯科特就已经接触过好几家风投公司了。
所以当时威刚的情况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
但是现在这家由史密斯主导的科研所,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现在可以说,除了史密斯这么一个有想法的科学家,和他这么一个风险投资人之外,是没有任何影子呢。
这家科研所将会从零起步,从一穷二白开始,而史密斯除了他脑子里的那点概念之外,更是没有半点可以拿出来的东西。
所以金沐晨给他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其实已经算是很给他面子了,毕竟筹建这么一家科研所,从选址,到装修,招人,再到后来买设备,买实验耗材,可都是他掏钱,史密斯的工作就是烧钱,所以给史密斯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真的是对他重视的表现了。
至于剩下的百分之十,金沐晨则是让哈维写在合同里,这部分股份,他会找一家公司代持,然后作为未来奖励,对科研所有功劳的科研人员的干股。
如果对方对科研所的贡献大,那么将来可以按照分到的干股的比例来分红,但是将来如果那人要离开公司的话,那是绝对没有权利带走这部分股份的。
而这部分还是他来找人代持,其实说白了,就是这部分股份,还是他说了算,到时候说给谁,不给谁,全都是他一个人决定。
其实也就意味着,他持股这家科研所的百分之八十的股份,而对于这样的分配,诺利托·史密斯是没有半点的异议。
因为他也和斯科特一样,同样是一个双商都高的人,金沐晨给他的条件让他觉得,金沐晨已经是非常的大度了。
要不然在美国你试试?可不是所有的科学家,都能像安进公司的那几个创始人科学家一样,光靠着一脑袋的疯狂思想,就能找到愿意为他们投资的投资方的。
而且这次人家金沐晨可是出了绝对的大头,他并没有为了降低风险,而选择再找其他的投资方进来,这说明人家对自己很有信心,这让史密斯很是有一种被人承认的成就感,要知道他这样的科学家,其实对钱并不是特别看重,他们更加看重的,却恰恰就是这种尊重,和成名的成就感。
所以他也认为这样的分配非常的合适,更何况金沐晨一给就给了他五万美元,让他去中国选址,其实这不就是相当于签字费吗?
让他去中国玩而已,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老板吗?要知道自己可不是大牌运动员,居然还有签字费这样的好事,这不就是人家诚心招揽自己,信任自己的表现吗?
所以当他接过那五万美元的时候,史密斯突然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动。
“老板,你就放心吧,我已经和我在中国的好几个老朋友,还有老同学都联系上了。他们大部分都在京城,也对我即将去中国的事,表示非常的高兴,都非常愿意帮忙。你放心,最多一个月,我就会给你找个合适的地方。然后咱们就开始招人,我已经给我再美国的几个朋友发了电邮,不过他们都还有些犹豫,毕竟现在中国那边还没什么眉目呢,不过一旦咱们在那边的实验室要是建成了,我想他们肯定会愿意和我一起过去的。”
处于对金沐晨的真心尊重,史密斯已经不再喊金沐晨的名字了,而是喊他老板,而金沐晨也对史密斯的懂事非常满意。
这家伙看来,也和斯科特一样,并不是那种满脑袋只有科学实验的呆子吗,这样的人,倒是值得自己,好好的培养培养。
“嗯,那好,你看着办吧,反正你如果有什么不懂的事,就给我打电话,我会找人帮你摆平的。”
金沐晨已经有了决定了,这次老爸和老妈回去之后,就让他们去京城,而且还得把坎迪斯派过去,这家科研所,可得让他们给自己盯紧了。
毕竟这斯科特的科研项目,他可是非常长看好的,一旦要是有成果,那效果肯定是不比斯科特的威刚研究所的分量低。
甚至从长远的角度来讲,他觉得史密斯的这家科研所,未来的成就,肯定是要比斯科特的威刚科研所高的。
但这还得看后继,这史密斯做事的执行力度,还有他的科研进展,这家公司,他觉得,没有个三五年,是不太可能出成果的。
毕竟之前史密斯也和自己说了,他的那些再生医学的想法,他也只是设计好了实验方案,也在培养皿里,做过一些简单的小范围的细菌实验,不过并没有在真正的活体上做过实验。
他和自己说过,像这样的实验,如果进行活体实验的话,首先是要在小白鼠身上进行试验,然后在小白鼠身上试验成功之后,还要拿到黑猩猩身上在继续做科学实验,黑猩猩的活体实验成功之后,还要进行临床试验,这就要找医院和自愿参加实验的人来配合了。
虽然就这么几个简单的实验步骤,可是如果全部进行下来,按照史密斯的说法,最起码也得有三到五年,甚至六年的时间才成。
这样就意味着,在今后的六年时间里,自己要做好不断往这家科研所里投钱的准备。
万幸的事,自己手里还真就有不少闲钱,先不说去年,在那不勒斯搞的那次拍卖,弄来的那些钱,现在都还在银行账户里趴着。
就说前段时间在日本,自己狠狠的敲了那三井家的竹杠,就赚了好几个亿的美元,那些钱,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拿来这边给这家科研所投资呢。
反正如果说烧钱,他是有足够的钱给这家科研所烧,如果到时候实在坚持不下去,大不了可以在买点古董出去变现就成,再不济也可以联系王学明,让他入点股份嘛。
反正通过这次威刚科研所的合作,金沐晨算是看明白了,这王学明最近是一门心思,打算做一些政治上正确的投资呢,反正他也不差钱,他现在最需要的事,重新回到国内顶层的视线范围内。
只有对那些人展示了他的能力,才能获得那些人的认可,从而才能获得更多的机会,这对王学明而言很重要,所以他对这种所谓的“高新,创新科学领域”的投资,还是很乐意的。
又和史密斯交流了一段时间大概吩咐了一些,他到中国之后,应该注意的事项,然后金沐晨和哈维才选择了告辞回家。
再送哈维回律师事务所的路上,金沐晨想了想,然后突然问哈维道:“哈维,你认识猎头公司的人吗?”
“嗯?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是这样,史密斯虽然很出色,但是我担心,他会不太适应中国的环境,毕竟你也知道,在中国哪里的商业环境,和美国的商业环境,完全是两码事。很多事情,交给他一个人做,我不太放心,虽然他这次是去搞科研所的,但是有些事,尤其是出面和政府打交道的事,我还是觉得,交给一个熟悉中国政治和商业环境的人来办,才最合适。所以我想让你帮我,联系一下比较靠谱的猎头,我打算给史密斯找几个帮手。”
金沐晨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担心,虽然这史密斯的双商都很高,他在中国也有很多朋友,可是他毕竟没和中国的那些政府部门打过太多的交到。
那帮人的操行,金沐晨实在是再清楚不过了,所以和那些人过招,还是得找个熟悉中国情况的中国通,才最好。
哈维在听了金沐晨的担心之后,也点了点头,虽然他没去过中国,但是也听他爸爸,和很多他爸爸的朋友,谈起过在中国做生意,遇到的和美国完全不同的情况。
比如那边的商业环境,存在着很多的灰色地带,而你又必须得去适应那种灰色的地带,可是这就不是美国人所精通的了,所以如果没有熟悉当地环境的人带路,就几个美国人自己去,非得被人家买了不可。
“好吧,我会帮你联系几个我熟悉的猎头,帮你留意这样人。对了你对这样的职位,有什么要求?”
“嗯,最好是中国留学生,至于到底是什么背景的留学生吗?我知道你懂得!或者在中国有过工作经验,熟悉中国工作环境的外国人也行。愿意到京城去工作,熟悉当地政府机构的运作,或者是从京城过来的新移民也行,反正你让他们先找着,我回头也让人在国内,帮忙找找。”
金沐晨一边开车,一边吩咐哈维到,哈维也点了点头:“好的,我知道了,我办事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