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章 身体不够棒

汴京城里专门卖做好的衣服的铺子,其实是几年前才开始出现的。它最初出现的原因很是奇妙巧合。

京城定远侯家女眷较多,起先有八个女儿,女儿出嫁后又生了八个外孙女。女眷这么多,为了做衣服,家里常备有十几个老裁缝,专门替家中的女眷做衣服。

后来,定远侯家都专门开辟了个院子,用来给裁缝们做衣服。再后来,家里添丁加口的,家里有些挤,于是就把裁缝们安排到外面的宅子里去了。

这外面的宅子正好是沿着天河大道的临街铺子。定远侯家不缺钱,这个铺子本来买也只不过是心血来潮。因此不缺这点租子钱的定远侯家就把这个铺子用来给自家裁缝用。正好离定远侯府也近。

然后,旁边人家的门面都是对外做生意的,唯独定远侯家这间门面是自己家用。

渐渐地,大家都知道了这家不小的门面是定远侯家的裁缝铺。

然后,这么多手艺精湛的裁缝们,经常觉得很闲,总是闲着他们也不好意思,就跟家主提意见,说咱们这样闲着拿这么多工钱,不好意思啊。

女家主想了想,就跟身边的朋友推荐,说你们如果有想做衣服的,就去我家的铺子吧,那些裁缝师傅们整天闲着也是闲着。

接着就是朋友家的衣服,朋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半年之后,很多来做衣服的人,定远侯家的人根本就不认识。

从一开始的免费给做,人多了之后,那些达官贵人自然也不好意思真的不给钱,就强行塞钱。

如此下来,定远侯也就默认了这些裁缝把铺子做成了对外开放的生意。

关键是家里的女眷们,似乎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而且这条路,让他们各自的姐妹们很是羡慕呢。

定远侯也乐得这些女眷能找个事儿干,这样这些宝贝女儿宝贝外孙女就不会总来缠着他了。

所以,这汴京城的第一家成品衣裳铺子就成了。

后来,经过各种聪明才智的人士的张罗,铺子从一开始的定做衣服,到制造现板的衣服,挂在店里,供客人们挑选。

一开始,其他裁缝店都觉得这样弄肯定不行。哪有你做好衣服给客人买的,这世上只有按照客人要求去做衣服的,哪有你店家做好衣服给客人买的。客人要是不喜欢怎么办?客人要是觉得你这件衣服虽然花色还好,但就这个扣子做的不太好看怎么办?

哎,但是这裁缝铺这同行都不看好的这一招,居然行得通。

客人们从一开始的不太喜欢,渐渐的竟然喜欢上了这种买衣服的方法。

不用自己去设计,不用总是穿着差不多样式的衣服,可以买到现成的上品质料上品设计的衣服,这多方便啊。

裁缝铺的人是这么认为的:

高高在上的上层人家的美女们,哪有多么高超的设计衣服的本事,不都是根据前人已有的款式,在上面添添减减的,根本谈不上什么创新,也不可能有创新。

因为他们不是专业做衣服的,他们不知道什么样的款式既穿着舒服,又能好看,他们不懂得怎么去兼顾这二者,更别提什么设计感了。最新

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就得了。

后来,大家见这样也能挣钱,汴京城就开始流行起开衣服铺子了。

时至今日,汴京城里做现版衣服生意的铺子,不下于十几家店。

陈乐天带李萱儿来的的这家店,就属于后起之秀。虽然做的比首创者晚了将近一年,但却后来居上,隐隐成为了汴京城衣服铺里的三甲之一。

这家店叫四季衣铺。

陈乐天挑了七八件衣裳,让李萱儿去试衣间试试。

李萱儿不太愿意,但陈乐天再三要求,萱儿只得乖乖听话,抱着衣服进了专门试衣服的小屋子。

过了好一会儿,李萱儿才扭扭捏捏的走出来。是一件粉色长裙,陈乐天眼前一亮,道:“萱儿你看,你就适合穿粉色的,人漂亮就不要浪费了这份天生丽质啊。”

李萱儿害羞道:“我觉得一般啊,哪有多好看。”说着,走到大镜子前,看着镜中模糊的自己,能看出这件衣裳穿着确实挺好看。爱美是女子的天性,李萱儿平日里只是没想到要去打扮,而不是不想去打扮。

穿衣佩戴一直都是以朴素为主,这也是爹爹从小便教育她的。女孩家的,不能花枝招展的,咱们家毕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搞的那样花里胡哨的容易让人误会。

“去,再试试那件貂皮的。”陈乐天摸摸李萱儿的头,道。

李萱儿哦了一声,又跑进试衣服的屋子。这回,脚步轻快了不少,再没第一次去试衣裳时的扭捏。

陈乐天看着李萱儿开始轻快起来的背影,心想,这回必须要把你爱买的天性激活。在未知来信里,陈乐天看到过这么个说法:女人都是爱美的,女人都是爱买的。因为买,才美丽,因为会花钱,才能美丽。爱一个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给她买。

陈乐天读到这段文字的时候,起初是不服气的,心想女人哪能这么娇惯,惯到最后怎么办?那还不得被骑到脖子上?

但是后来长大了,在战场上厮杀了五年,他了悟了。如果这辈子能活着从边疆回来,再能幸运的碰上个自己喜欢的女子,一定要给她买,买许多许多东西。

因为人就这一辈子,能活下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再能找到喜欢的女子,要头都给,何况花点银子呢。

李萱儿越试越开心,七八套衣裳试完,又自己去挑了几件衣裳,不用任何人说,自己就拿进去试了。

陈乐天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欣赏着李萱儿不停变换身上的衣裳,赤橙绿青蓝紫全部试了遍,绫罗绸缎布衣貂皮的通通来一回。

陈乐天又想起那封未知来信里说的,说在那个世界里,男人们最害怕的就是陪女人买东西,男人们宁愿去地里干活,也不愿意陪女人逛上一天的街。逛街的疲惫,比干活累的多了。

这个陈乐天就不敢苟同了,这有什么累的?只不过是陪在身边跟着走走,最多拎拎东西罢了。走路而已,能比干活还累?

看来,那个世界的男人身体都不够棒,多走几步就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