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胡沙(八十九)

薛凌将手放下来,半晌道:“也没什么怪。”仿佛是为了印证话语,朝着薛暝笑的绚烂,道:“一别经年,故人新貌本是常理,没什么怪。”

午间太阳正热,她鼻翼处起了薄汗,薛暝垂目,将自己裹头的巾子往下扯了扯,轻声道:“太阳大,遮一遮吧。”

薛凌反彻底掀了巾子,站起身道:“不妨事,我小时候跑惯了,不过黑色的袍子吸热,夏日穿不得。若是我们带了旁的,各自去换了吧。”

她捏了捏手腕,忽而音调极低,微不可闻嘟囔:“太久没回来,我忘了这茬。”

薛暝没听清后面,道:“这真是没准备,只说赶路要粗糙些,浅色不便。”

“那也无法”。薛凌指了指旁儿弯曲水流处,道:“原上的水都是冬雪融了留下来的,大多能喝,看着点别把泥沙带上来就行,你们在此处歇着,我随意走走。”

薛暝要跟着,她忙拒了,又笑得一句:“我四五岁就在此处,何须你来挡道儿。”说罢目光又移到了远方城墙之上。

薛暝以为那里有什么,跟着看过去,不过多了两三戍守人影儿,再转回头来,薛凌已走出五六步远,迟疑片刻,他终没跟上,薛凌所指的那条水流确实很近,招呼一声,两三个飞跃就能过去。

而且这种涓涓细流胡人也不可能来取水,他也放松了些,学着旁人样子席地而坐。

好像原野上下过一场早雨,大半日晴光晒过,草色面上干了,根部还满是水汽,稍微一压,就丝丝缕缕往衣衫上爬。

他偏头看,薛凌已站在水边,弯着腰不知在寻些什么。阳光在她脸部轮廓晕开,淡淡的彩色光圈浮动,整个人显露出几分柔美来。

他好像在此刻才真正喜欢上这个地方,果然是他家小姑娘的平城,都不用进去,只需她遥遥一顾,就能看见她眉眼里山水漾漾,花草生辉。

京中已是仲夏,此处春意还浓。

临春太远了,这里能知春否?

他眯着眼,卸下连日赶路的疲惫,拔了把精致匕首,左右比划想试试如何才能挖出一根雪白的草茎来,也许是和京中芦芽一样的清甜味,试试总是无妨。

薛凌快步回转,边跑边抖手,回到原处坐定,一手将巾子罩回了头上。薛暝还没能拨开黑土,两人并排坐着,纱布挡住了她脸,看不清表情。

薛暝道:“怎么了。”

薛凌拼命在衣服上蹭手没答,他又笑道:“那边水好吗?”水好的话,他多挖些来去洗。

“不好,带血了。”

语气一如京中生硬,仿佛刚从永盛收手,输了七八万两银子。薛暝顿手,想起未必不是赢了七八万两银子。

反正,输赢她都不能开怀。

他看往水处,到底隔着一段距离,只能看见些许波光粼粼在浮动游走,分明涓涓澈澈。

只是,带血也很正常,真论起来,自己坐着的地方早间没准儿...薛暝忙收了匕首,蹙眉再未说话。

等待难熬,幸而跟着的人都是能熬的,薛凌也不担忧那俩姓霍的性命,甚至于隐隐想,死了更更好。自己这头天高地阔,哪怕胡人冲上来,快马一鞭往南,逃命还是轻而易举。

可惜这想法并没实现,影比人长时,薛暝眼帘先冒出一匹马,紧接着数匹马带着人呼啸而来。

他轻喊了声薛凌,薛凌伸手撩开头上裹巾,纱布未垂下,快马已到眼前,霍知与遣去的两人先下了马,与她弯腰见礼。

接着一个胡人也抬腿跃下,挺胸走到了前头,手搭在腰间刀柄上,蔑视着薛凌不说话。后头是七八个胡人各配弯刀端坐于马上,压根没下来。

薛凌反笑,慢条斯理站起来抖了抖身上草叶,笑道:“这可真是....别来无恙。”原跳下来的这胡人是个相熟,正是当初鲜卑王都得尔朱氏。有他在,看来拓跋铣果然在近处。

这也不足为奇,汉人才有御驾亲征一说,胡人一贯是倾巢出动。既然大家认识,省了寒暄,她转脸向霍知:“怎么这会才回来,他们是宰羊请你分席了吗?”

从此处到胡人帐子不过隔了两三条溪流微末土丘尔,来回踱步多不过一个时辰,就算进到帐子里找人又花上些许时间,也不至于现在才回来。

再看霍知衣衫如常,面色红润,显是没受到为难,这厮不是去吃羊了莫不然还去抓了个马。

至于回来的人里没看到霍晓也不足为虑,多半是扣在那好吃好喝招待着当人质。

霍知笑笑要答,尔朱硕抢道:“你居然真没死,也是个怪事。”

他一本正经,汉话带了点口音,更像嘲讽。薛暝瞬间变了脸色,上前一步死盯着这人,手压到腰间。霍知也是一愣,左右看看,不明二人有何渊源。

尔朱硕抬手,就着马鞭指了指远方平城道:“火燃的那么大,你倒怎么从里面爬出来的耶?”边说边打量薛凌道:“也不见有伤,你吃天神遣的鹿子了吗?”

薛暝恐他要发难,死咬着牙没回头看。但此处别无它物,孤城而已。火燃的那么大,几时的火?她是从火里爬出来的吗?

薛凌咧着嘴往后看,又若无其事转回来,笑道:“上天有好生之德,你们能爬出去,不许我爬出来?”

平城那把火,她都要忘了,没曾想过来就要提起。至于尔朱硕这个蠢狗,还真不至于有什么恶心思,鲜卑王都短短半月足以见得,他属实是没那个脑子。

因此薛凌实不当回事,续道:“怎么才过来,我等的久,你们是瞎了狗眼,为难我的人?”

草原少规矩,尔朱硕也没把她的盛气凌人当回事,道:“不是,是马迷了头,你这次的人蠢,说不清东南西北,喊我往东绕了好大个圈子。”

见她二人又恢复如常,霍知愈发摸不着头脑,赔笑道:“姑娘见笑,小人是头回来此处,草色茫茫,我实分辨不得,只记得你说往东有河,咱们是往东的,没曾想往东去了也找不着人,来回兜圈子。”

薛凌昂头,审视了他片刻,又挑眉瞧着尔朱硕道:“放屁,咱们这一群马,他的马从此处走,能找不回来?”

尔朱硕道:“隔得远了,你不留味母,再好的马也寻不回来了。”

“怎么远了。”薛凌嗤过一声,不屑去瞧那马。她小的时候,城中马跑百里,也不耽误回窝。所谓老马识途,正是这个理。

也正因为如此,午间才由着霍知二人随意去,短距离间,马自会将人带回来。至于尔朱硕说的味母,是距离实在太远,那就要在原地留些独有的味道让马得以识别,这会显用不到。

不过她懒得争论,大抵是拓跋铣多疑,将人盘查的久了些,故而编借口来说场面话,无关痛痒。

她往歇马处去,旁人再没多话,薛暝瞪了眼尔朱硕,跟着转身去牵马。待人走出一段距离,尔朱硕驭马与薛凌凑的近了些,叮嘱道:“真的要留味母了,咱们那还好,马多气味大,你们这人少马少,走远了,马回不来的。”

薛凌懒洋洋颠簸着身体,看着前方落日将近,暗想这狗就是不会说话,人跑远了都回不来,马回不来不是很正常?嘴上却道:“怎么就回不来。”

“近处人死的多,血味大,马鼻子不好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