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章 好汉钟离昧
好一个大汉!
刘阚看清楚那大汉之后,忍不住在心里暗赞一声。
身材并不算高,大约八尺上下。一张国字脸,浓眉虎目,相貌堂堂。看年纪,大约在二十一二岁,虎背熊腰,魁伟异常。一件黑色大袍,腰扎虎皮带。跨弓背箭,掌中一根青铜棍。
说是棍,又不是棍。
约儿臂粗细,近两丈长短。
一头是柄,一头却呈现出一个椭圆形的弧度,好像冬瓜锤似地,但在锤头又拉出一段突刺。
这玩意儿可以当棍,可以当锤,也可以当枪使。
看份量,应该有八十斤左右。如果施展起来,绝对是杀伤力惊人。
大汉还算心细,没有推倒屏风,而是拉到了屏风。这也让刘阚对他多了几分好感,轻轻点头。
可刘阚称赞此人,却不代表其他人也会称赞。
曹无伤立刻暴跳如雷,“好你个家伙,想要打架不成?”
这汉子看清楚刘阚等人后,也有点后悔了。刘阚五个人当中,有三人享有军功爵。刘阚呢,倒是没有戴冠到处招摇。可审食其和曹无伤,都顶着进贤冠呢。这些人,可不是普通人!
汉子见此情况,有心道歉。
曹无伤已然跳了过来,二话不说,挥拳就打。
大汉闪身让了开去,口中还说道:“这位兄弟,我不是要和你打架,是这店家太欺负人了……”
“废话少说。看拳!”
无端端被人扰了酒兴,曹无伤怎肯轻易把守,横里一个跨步,这叫做跨涧逐虎,摔膀子就是一招铁门闩。大汉也不是个善茬子,只是刚才看见审食其和曹无伤带着黑冠,不免示弱。
可曹无伤连续两招,却也激起了他的怒气。
“你这汉子,毫不讲理……既然如此。休怪我无礼。”
说着话,甩掉手中的青铜棍,双臂交差一起,恶狠狠的和曹无伤撞在了一起。
要说,曹无伤这两年本事可比以前高出了不少。特别是拳脚上地功夫,虽距离刘阚还有一大截子,可在沛县,除了樊哙和周勃之外,也只有夏侯婴能和他平分秋色。蓬的一声。曹无伤却是马步虚浮,连退两步。心道一声不好,他立刻明白了,眼前之人的力气,可比他大。
那汉子身后,还跟着十几个人青壮,紧张的看着两人,但没有人站出来帮忙。
五百年春秋战国的动荡。培养出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尚武之气。即便是儒风极盛的齐鲁之地,也同样有这是崇敬英雄好汉。虽然,秦法严禁私斗,可在市井之中,一言不和大打出手的事情,却屡禁不止。只不过,如果不是什么深仇大恨的话,基本上是不会拔剑相向。
“这家伙倒是个好汉,没有用兵器。”
刘阚笑着对审食其说:“不过依我看。老曹不是对手。”
审食其自顾自地斟上一杯酒,喝了一口后笑道:“废话,用兵器的话,那可不是普通的斗殴了。”
王信突然闷声道:“五个回合?”
“信,你说什么?”审食其问道。
刘阚说:“信的意思是说,老曹撑不住五个回合!”
“不会吧,怎么着也能顶十个回合不败吧……”
审食其这边话还没有说完,那大汉突然猱身而近,招出一式黑虎掏心,快若闪电一般。
曹无伤躲闪不及。被大汉正打中了胸口。只觉一股巨力传来,一下子把他给砸翻在地……
“老曹,你真没用!”
审食其拍着食案大叫:“亏老子还说你能撑过去十招呢。”
“废话,这家伙的力气不比老灌的小,甚至还盛几分……我不行了,阿阚……给我报仇啊!”
刘阚噗的喷出口中的酒,很无奈的看了一眼曹无伤。
摇摇头。长身站了起来。迈步向那大汉走去。足足比大汉高了一大截子,那浑实若山一样地身材。令大汉平生了一股莫名的压力。心道一声不好,连忙向后退了两步,守好门户,沉声道:“这位老兄,刚才只是一个误会,别……”
“那你先让我揍你一顿,然后我再说是误会,向你道歉如何?”
刘阚倒也不是生气,只是有些见猎心喜。再加上曹无伤在旁边装死狗,如果不出手说不过去。
大汉闻听,勃然大怒。
“你这老罴,难不成我还怕你?”
俗话说的好,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大汉健步冲上,故技重施,甚至比刚才还要迅猛。
如果是曹无伤,这一下子怕又要飞起来了。
可他现在面对的是刘阚,却毫不退却,跨步屈肘,同样是一招铁门闩,但力道却猛了数倍。
“开!”
刘阚口中一声喊喝,崩开了大汉的拳头。
“信,你说说,阿阚几招能胜?”
“十招!”
王信憨憨的说:“那个人的力气和灌叔差不多,但是比灌叔灵活。主人肯定能胜,不过却需费些手脚。”
说话间,刘阚和那大汉拳来脚往,已过了七八招。
暗赞一声这汉子好本事,不过手上却没有放慢,拳挂风声,呼的轰出。眼见那汉子已做好了准备,在中途又突然变招,身体腾空而起,屈肘下劈,蓬地把那汉子砸的连退了数步,一**坐在地上。
“主人,好一招斩葫芦!”
那大汉一个懒驴打滚,顺势抄起了青铜棍。
在他身后的青壮,呼啦啦涌上前来……
“喂,不要打了!”
刘阚却在这时候收手,笑着退回席上,“这大好的天气,打架多煞风景,不如坐下来喝酒吧。”
大汉一怔,有些犹豫的看了刘阚一眼。
摆手示意身后的青壮退下,同时把青铜棍交给同伴,上前两步一拱手:“在下伊芦(今连云港市灌云县伊芦乡)钟离昧,刚才是我莽撞了些,还请见谅。”
钟离昧?
刘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不由得微微一怔。
有点耳熟,但记太清楚了……钟离昧,好像是项羽的人吧……哈,难道还是名人不成?[!--empirenews.page--]
曹无伤忍不住插嘴道:“伊芦在什么地方,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你不说话会死人吗?”审食其如何看不出,刘阚对这个叫钟离昧的家伙,产生了兴趣,忍不住端起酒杯,“喝酒吧,话真他娘地多。你这家伙,迟早死在你这张嘴上,喝酒喝酒。”
刘阚也不知道伊芦在什么地方。不过他不会像曹无伤那样的莽撞询问,而是说:“好汉,刚才我们喝酒,不知怎得罪了阁下?”
“啊,这个……”
钟离昧有些不好意思,看了一眼那食案旁边的酒瓿。
这时候,客栈主人从柜台后钻了出来,陪着笑说:“客官,客官……事情是这样。这几位也算是我店中的常客,就住在郯县以东的伊芦乡,路途有点远,走路大约要一天的时间。平日里会打些野味,来我这里贩卖,还好两杯杯中之物。几位客官的酒好,他以为是我不卖他。
所以……误会了,真的是误会了!
钟离,你这小子也是,叔这里有好酒,难道还会不卖给你?这酒,是客官们自己带来的酒水。
知道这是什么酒吗?这叫做窖酒……我这小地方哪有可能进到?”
钟离昧面红耳赤,挠着头连连道歉。
“哈,这又算得了甚大事?”
刘阚过去一把拉住了钟离昧的胳膊,笑道:“钟离兄喜欢我们这自酿地酒水,也是我等的缘分。店家,莫要再解释了,我不会生气……哥几个若不嫌弃,我们不如同席而作,畅饮一番如何?”
说着话,刘阚对审食其说:“其哥,你带了多少酒?”
“没多少,十瓿而已。”
那店家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十瓿,还不多?估计这酒在市面上,至少要三五千钱才能喝道吧。
“这是你酿的酒?”
钟离昧诧异的看着刘阚,“还未请教您尊姓大名。”
刘阚微微一笑,“在下刘阚,早先住在沛县,如今居于楼仓……怎么,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你就是刘阚?”
钟离昧露出一抹惊色,失声叫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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