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微服私访

解决了琼风集团的安置问题之后,刘正带着庞统回到了梅园。

东方月来找刘正,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

刘正问:“小月,这是谁教你的呀?”

东方月回答说:“小宓说的呀!”

她一直在絮絮叨叨的规划着,想要挑一个没有战事的时候大婚。

再来上一个月说走就走的蜜月旅行。

郭颖好像对这件事情,也很上心。

我觉得这个办法不错,才来跟王爷商量一下。

王爷,咱俩微服私访去吧!

刘正揉了揉额头,缓缓的问:“小月,咱们去哪里呀?”

你想好了吗?

毕竟在这个季节微服私访,需要准备的东西特别多。

再说才从外面回来,就得好好休养生息一番。

东方月说:“王爷,兴汉国大了,很多东西得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要是把自己封闭在梅园这个方寸之地,怎么能了解兴汉国中的具体情况呢?

听说霸县环境优美,人文鼎盛,是一个非常理想的去处。

我们就去霸县住上一段时间,好好体验一下,最底层百姓的基本生活吧?

刘正说:“小月,眼看年关将至,这个时候出去,只怕是不太好吧?”

大家都在忙着准备过年的事情,这个时候出门,实在是太麻烦了。

更何况是兴汉国成立的第五个新年,有些庆祝活动必须要参加了。

东方月说:“王爷,现在离过年还有半个月呢?”

咱们就去霸县住上两三天,这总可以了吧!

我还从来都没有体验过呢?

就算是我给你看守梅园的报酬,你该不会拒绝吧?

刘正心想,东方月淡泊名利,这样的要求也算是合情合理。

只不过闲游霸县,也得想个办法才行。

刘正找来郭嘉,让他准备“兴汉国成立四周年暨第五个新春佳节庆典”的筹备工作。

又让赵云和陈到,协助庞统准备婚礼。

最后才把梅园国宴的事情,一股脑儿的丢给林小妖三人。

趁着所有的人都忙碌的功夫,刘正带着东方月,悄悄的离开了梅园,潇潇洒洒的走向了霸县。

两人为了掩饰身份,随便购了两匹大众化的白马,作为代步的工具。

霸县在南山城南面三十里,刘正两人在南山大学略作停留之后,就出了南山城,沿着青幽大道驰马飞奔。

黄昏时分,两人抵达了胜芳。

在英雄酒肆的豪华套房里住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月说:“夫君,咱们去刑部衙门听审吧!”

据说刑部衙门的判罚标准,可以直接的衡量出霸县法制的水平。

刘正说:“也好,就看一下当地的刑部执法人员,是怎么执法的吧!”

两人换了一身游学士子的衣装,走进了听审堂。

听审堂里座无虚席,更是有三十几位各类侯爵。

刘正刚坐下的时候,正堂就开始了审理案件。

冯妇状告冯翁案。

具体的事由是冯妇家翁四旬失妻,并未续弦。

冯妇之夫在外行商,累月未归。

冯妇侍奉家翁,本来无可厚非,然而家翁壮年无妻,见色起意,便调戏了她。

冯妇侥幸脱身之后,出于义愤向刑部衙门报案。

胜芳刑部衙门的主审叫魏铭,听了冯妇陈述的案由之后,对派人寻来冯翁,两人在后堂对质一番。

冯翁理屈词穷,只得认罪。

然而冯翁体弱多病,让魏铭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他更害怕冯妇以此为由,拒绝侍奉冯翁。

侧堂合议的时候,魏铭倾向于偏坦冯翁,薄惩冯妇。

陪审魏义谏阻说:“主审,就事论事,不可轻慢了律法。”

冯翁调戏儿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可乱判,得依法宣判。

魏铭说:“刑部执法十几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案件。”

冯翁可是被人抬着上的堂,要是判他有罪,那冯妇就有了不孝的理由。

万一有恶妇以此为据,行不孝之举,又不利于百姓教化。

魏义说:“不然!”

冯翁调戏儿媳,事情属实,理应受罚。

要是出于教化考虑,判决冯妇有罪,恐伤风化。

更何况冯家是由儿媳妇当家,要是她心中的不平之事,得不到刑部衙门的公道,吃亏的可就是冯翁了。

更可怕的是,万一冯翁变本加厉,把调戏变成欺凌,冯妇求告无门,就会酿成家庭惨剧。

此案过失在于冯翁,要是判罚冯妇,法律不公,虽可以服众,却失了根本和人伦。

魏铭说:“那好,就判冯翁向冯妇赔礼道歉。”

两人进了正堂,当众宣判。

百姓多有不服,毕竟此案一断,冯翁声名狼藉,冯妇名节受损。

东方月问:“夫君,这糊涂官判断糊涂案,拘泥于成法,不是一判毁两人吗?”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

这样一宣判,冯翁还有脸做人吗?

就算是胜讼的冯妇,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刘正说:“小月,你错了。”

法律的标准在于唯一性,和稀泥可以解决冯妇一家人的危机,却不利于教化百姓。

要是按照你的想法,薄惩冯妇,让她谨守孝道,不该以儿媳之身状告家翁,最终落得个两败俱伤。

可是冯妇心中的委屈,又该如何释放呢?

要是无视法律的偏袒冯翁,这人伦大道又该如何坚守呢?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这冯翁壮年失妻而不续弦,调戏儿媳。

他如此这般的枉顾人伦,就应该得到这样的待遇。

冯妇虽然名节受损,但是她的道义得到了伸张,她心中对于法律的敬畏,也会随之强化。

这就是兴汉国以法治国的根本所在。

切不可无视法律,以个人的好恶进行判决。

毕竟执法人员千千万万,走马灯似的换了一茬儿又一茬儿。

这要是因人而异的随意变通,那受苦的始终都是百姓。

以顺从民意的喙头,而行破坏法律的事实。

民意判官流的出现,可以让人获得短暂的利益。

然而民意的混乱,将会让获利的那个人,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

人人都渴望双重标准,弱势的时候希望民意相帮。

然而身处强势的时候,又希望别人依法求告。

这样的好事怎么可能存在呢?

就像这冯翁,以长辈之身调戏了冯妇,还想拿孝道大义来压迫她不得求告。

这样的事情谁敢推波助澜哪?

冯妇受屈,兴汉国法律自有公道给她。

而不是迫于孝道大义,就让冯妇委屈求全,从而坏了人伦根本。

正堂之上的宣判已经结束,冯翁当堂道歉,羞怒交加便晕了过去。

早有医生上前抢救。

东方月疑惑不解,忙上前相问冯妇:“毁坏名节告倒家翁,你这又是何苦呢?”

冯妇回答说:“夫君在外行商,要是家宅不宁,就会有破家之兆。”

如今胜芳刑部衙门秉公而断,至少可以让人伦大道得到宏扬。

至于我,无负夫君无负家,又何必惧怕流言蜚语,坏我的名节呢?

东方月说:“好一个无负夫君无负家!”

这就是你心中的大义吗?

东方月有些难以理解杀敌一千,自损两千。

这样的胜利,又有什么意义呢?

两人回到了英雄酒肆之后,东方月还是觉得想不通。

刘正说:“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自然无所畏惧。”

冯妇可以理直气壮,至于冯翁,既然无视人伦,就得受到惩罚。

东方月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冯妇据法而行,却又让整个冯家沦落为乡邻的笑柄。

这场官司有赢家吗?

要是惹得夫君不快,冯妇又该如何自处呢?

刘正说:“顺势逆势,只在当时。”

若是冯妇忍气吞声,难保冯翁不会变本加厉,最终酿成人伦悲剧。

如今两人都是名声受损,却给了乡邻百姓一个忠告,法律的标准是唯一的,从来都不会因人而异。

依法治国,是教化百姓明辨是非的开始。

要是冯妇隐而不告,那才是法制的悲剧呢?

东方月终于明白了冯妇告状,摆明了就是拿清白换正义。

胜芳刑部衙门的判决,虽然说逆了民意,但是却坚守了法律层面上的对错观。

这是冯妇的坚持,也是法制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