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晋江首发

江河城地势低矮,四周群山环抱。

每至下雨,城市上空都笼罩一层雾,使得老旧江河城富有了诗的意境。

周时雨和京市几位阔少从电梯里下来,他们经过破旧商业楼廊道,一路迎来太多好奇和仰慕的目光。

京市的少爷们来到江河城,一个个打扮得人模狗样,头发打理得根根精细,他们从贴满传单或广告的电梯里出来,又穿过脏乱差的商业楼廊道,一切都是那么格格不入。

除了几位少爷,同行还有两个美女,不说她们家世显赫,穿衣打扮却也精致甜美,有着江河城的普通女孩们,根本无法比敌的气质和美貌。

“啧啧,哥第一次下乡就喝到假酒,这KTV的皇家礼炮哈哈哈......真有意思。”

尚翰飞嗤笑了一声,用手拍了拍周时雨肩膀:“周爷,这小县城你也待得下去?太逗了,也就你家那栋别墅能入眼,别的哈哈哈......”

尚翰飞笑声太魔性,其他人都笑了。

几位少爷都是京市有名的富三代,他们一出生就在京市,从小含金汤匙长大,还没来过这样的小城镇,包括周时雨。

周时雨生在京市,长在京市,这是他第一次来到江河城,即周氏家族的老家。

周时雨轻拍自己的肩膀,那是尚翰飞碰过的地方,淡淡道:“所以,你们千里迢迢赶过来,都是来嘲笑我的?”

对于周时雨下意识的洁癖动作,尚翰飞也不在意,他早已经习惯。

几位爷中,周时雨的品味最独特,有人喜欢吃喝玩乐,有人喜欢泡妞劈腿,大家追求的方向大抵一致,就是好玩和刺激。唯独周时雨喜欢养鸟、品茶、练字作画,最是附庸风雅,也不知道这些清心寡欲的爱好,是否和他的心脏病有关,毕竟他玩不了太刺激的。

“哪里敢嘲笑周爷,啧啧,我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来这里养病?我是没看出来这里哪里好,哦,空气好,我承认。”

瞥了尚翰飞一眼,周时雨:“这就够了,而且这里没有你。”

其他人憋笑,尚翰飞扬眉:“不是,周爷,你怎么能这样说话......”

商业楼外,雨势密密麻麻,雨声磅礴浩大。

周时雨走出来时,楼檐下躲雨的人,下意识地让出一块地,留给这群少爷美女一块合适的空间。

气场或许看似无形,实则有迹可循,周时雨和他身后几位爷,气场都太显明,他们自然而然形成一个引力场,江河城的人们不敢靠近,可目光却都被吸引。

林宛和周时雨站在同一个房檐下,相距十米,中间相隔二十几人。

直到听到大家的议论声,林宛才看到周时雨,眼里也只有周时雨。

拨开人群,林宛走向他,漂亮的杏仁眼闪闪发亮。

等靠近他,她笑道:“嘿,真巧。”

林宛之前淋雨了,头发塌下来贴近头皮,白色衣服湿透,露出她若隐若现的肉色肩膀。

她的形象不太好,好在她的笑容很好,有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

当然,除了她自己,没人懂得她的心思。

周时雨看到林宛,神色一顿,眼睛滑过一抹亮光,微乎其微,不易察觉。

身后众人:“???”

“你这几天怎么不去学校?好多人说你回京市了,我也以为......”明明心里欢呼雀跃,林宛却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平静且无所谓,不过.......她的眼睛什么都藏不住。

她的眼底,是满满的欢喜。

“哈哈,我还说你太不够意思了,都不跟我说一声,好歹我们是朋友。”林宛继续笑着。

身后尚翰飞看了看旁边的黎少,不怀好意地笑了笑,用眼神道:周爷被村姑看上了,啥整?

和京市来的漂亮女生相比,林宛真的算是“村姑”了,一来她是半个落汤鸡,二来她不施粉黛,三来她衣服朴素,与搽脂抹粉、打扮精致的城市女孩相比,一下子就被比下去了。

从京市一起来的两个美女中,有一位是白氏家族的千金,家世背景比不上周家,却也是妥妥的白富美。

这次出行,她是冲周时雨来的,她爱恋他,所有人都知道,看到林宛在周时雨面前“卖笑”,她心里很不舒服,刚要走过去打断他们,却被同行的姐妹制止了。

“急什么,等着看笑话。”那女生低笑道。

尚翰飞之所以称周时雨为周爷,不止是周氏的家底深不可测,更是周时雨太聪明了,他的聪明不仅在于学习能力,还在于他精通谋略,总之,尚翰飞几位阔少的脑瓜子,根本没法和他比敌。

往往聪明的人都骄傲,目光挑剔,眼高于顶,自然不会理会眼前这个女生的搭讪,实质上,周时雨面对女生的态度,大多是冷漠。

然而——

让所有人失望了。

周时雨仔细打量林宛的脸,从她粘黏在脸上的头发丝,到她漂亮的杏仁眼,然后是她浅粉的唇,目光变得柔和。

“你以为我走了?”

“嗯,还难过了好久。”林宛点头,继续道:“所以,你下次要走一定要跟我道别,然后告诉我后会有期,这样的话等我毕业了去京市,还能找到你。”

周时雨笑了笑,从衬衫衣兜里拿出手帕,轻轻为她擦去脸上的潮湿。

“嗯。”

众人:“???”

剧情没有朝大家期待的方向发展,并且周少亲自给人家“村姑”擦脸,简直颠覆了所有人的想象,这特么...哪个女生顶得住?

他真不是故意引诱人家女生?可是为什么呢?

身后的白千金脸色微变,她有点难以置信,眼前的女生样样不如她,周时雨怎么可能......唯一的可能是,周时雨被人下蛊了。

“阿雨,这位是?”白小姐走上前,她高高扬起胸脯,美眸高傲地轻瞟林宛。

女人打败女人的最直接的武器,是美貌和气场,她想让林宛有点儿自知之明。

然而,周时雨没有回答她的话,也没有看白小姐一眼,目光仍在林宛身上。

“难过了,怎么不知道给我打电话?”

林宛看了看白小姐,又看了看后面一群少爷,快速捋顺自己的头发,道:“额,不好意思打给你。”

众人:“......”

他们是恋爱了?

“他们是你朋友么?”林宛问。

回头看众人一眼,周时雨淡淡点头:“嗯。”

看到他的朋友,林宛也知道自己现在不够体面,道:“哦,那你陪朋友吧,我走了,回头见。”

然而林宛刚要离开,周时雨牵她手腕:“别......我让他们回去。”

众人:“?!!”

——

二十分钟后。

夏莎怎么都想不到,她的林宛女神,居然能把周男神拐到披萨店。

看对面的俊男美女,夏莎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余的电灯泡。

对面,林宛和周时雨并排坐,两人头发和肩膀都略显潮湿,他们肩膀离得很近,一高一低,竟莫名地和谐且富有美感。

他们都不看对方,可能不知道看哪里,所以两人都将目光落在夏莎身上,这让夏莎倍感压力,她腰板下意识地挺直,像是接受班主任审视的差等生。

她觉得,她要开始嗑这对CP了,刚才周时雨给林宛擦脸的样子,实在太温馨了,他轻轻给她擦脸,她抬头仰视他,目光交织,莫名的甜。

林宛给男神倒一杯水,后者轻轻点头。

林宛:“不用谢。”

夏莎:“......”

心道,这真是怪异的气氛……

宛女神能让周男神心甘情愿跟来,还让他安安静静坐在她身旁,现在据她观察,林宛对她的魅力好像一无所知?

夏莎忍不住大胆想象,林宛如果主动牵周男神的手,他应该会允许吧

“要不要再多点一份披萨?”夏莎僵硬微笑。

很快,男神丹凤眼落在她身上,表情略显严肃:“不用,我不吃。”

夏莎保持微笑。

他不吃!他不吃!!啊啊啊!!!他是来陪林宛吃的!!!!

“那你想吃什么?我请你呀。”

林宛拉开书包找钱包,男神的手伸过来,制止了某位穷鬼的穷大方。

他的手按在她书包上,就在她眼皮底下,很轻,林宛能看到他修长白皙、指节分明的漂亮的手,以及他手腕上精致手表。

手表很别致,表带是黑色,表盘也是黑色,唯独表针和里面的时间刻度,是张扬的金色,整支手表都透着一股低调的奢华。

看他的手,看他的手表,再看看自己的帆布包,林宛觉得这一切真奇妙。

“我陪你坐一会儿,想跟你说几句话。”

林宛抬眼,他帅气逼人的脸近在迟尺。

“嗯,你说。”

她讷讷点头,这么近距离看他,她感到那么一丝晕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