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前,周时雨坐在酒店包厢里,面对一位珠光宝气、漂亮优雅的女人,那是他的妈妈,特地从京市赶回来看他一眼。
周时雨的妈妈叫朱雅丽,生于书香门第,父亲是京市某大学校长,母亲是京市作协主席,朱家上至三代,皆是享有社会威望的知识分子,就连周时雨最没出息的舅舅,都是美国MBA博士毕业,如今是一位赫赫有名的金牌律师。
就这样从小衣食无忧、备受诗书熏陶的女人,最后嫁给一个比她大十五岁的男人,成为周正茂的二婚妻子,还爱得那么卑微。
周时雨一直看不懂自己的妈妈,她为扮演好妻子、好继母的角色,对她的丈夫,以及丈夫前妻的孩子照顾得无微不至,唯独对他疏忽漠视,陪伴的时间最少。
作为妻子和继母,朱雅丽都做得很好,但作为母亲,她显然是失职的。
就如此刻,她来老家看望周时雨,也不过是抽空来一趟,和他见面吃饭,关心关心他的身体状况,便要匆匆离开江河城,然后坐飞机返回京市,回去陪伴她的丈夫。
周时雨借口去洗手间,离开包厢出来透气,对于母亲的探望,他没有多欣喜。
当他站在酒店门前吹风,看这陌生又平静的小城夜景,却遇到了林宛。
此时——
机车在城市道路中穿行,一排排路灯向后倒退。
一路,风很大,呼啸着穿过他们的身体,脑子彻底放空。
“周时雨!兜风舒服么!”
风大,林宛只能大声喊话。
周时雨挂断响个不停的手机铃,将脖子绕过来,下巴贴近她肩膀:“嗯。”
“你为什么来江河城?”
借此机会,林宛想要了解他更多。
江河城不是什么好地方,尤其是学校,学校比不上大城市的学校,江河高中每年过一本线的人数不过几十人,且分数都不高。
这里学习氛围不好,师资生源都不怎样,家长也不够重视,即便关心孩子的学习,也没钱给孩子请家教,或者报补习班。
“小城空气好,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他说。
他没有说关于自己身体的事。
“阿雨,你是从京市来的?”
“嗯。”
“哈哈,我的梦想就在京市。”
“是什么?”他问。
林宛:“这辈子与艺术成婚。”
周时雨:“......”
“哈哈,通俗的说,是想成为一名厉害的舞者,能在京市买一套大房子,然后接我奶奶去享清福。”
周时雨沉默,他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喜欢林宛了,她身上有太多他没有的东西。
在京市,他喜欢在满是绿植的院子里遛鸟,品茶,练毛笔书法,偶尔跟所谓的“京城四少”中其余三少聚在一起玩乐,诸如坐游艇出海、包场玩台球、出入私人会所等,说实在的,他那几位朋友,品味都不怎么样,和他们在一起,更多只是为打发时间。
和很多阔少的生活一样,他的人生一眼到头,慢慢成长、玩、找女人、玩够了结婚,从生到死都在做合格的败家子。
而林宛身上有一股劲儿,一种蓬勃向上的劲儿,说不清是什么,那似乎能燃烧出很多热情和火光,让她看起来更像一个活着的人。
他不说话,林宛也安静下来,只有风呼呼吹响。
机车在市区走了半圈,林宛又问了一句。
“你家在哪里?!”
“江河公园。”
心咯噔一下,谁家住在江河公园里?要是别人说这句话,林宛只会当笑话听听,但是周时雨......她想到那栋古堡别墅。
老人们说,古堡别墅的主人姓周,周时雨姓周。
“你家在公园那栋别墅里?”
“嗯。”
迎面的风很大,林宛肩膀上的外套坠落,她的衣服似乎灌满了风,发出低低的呼呼声。
她沉默了,感觉一切都变得魔幻。
曾几何时,她还羡慕住那栋房子的主人,而那位周氏后人,现在就坐在她身后。
周氏,是小城居民感到神秘又向往的家族,尽管它在小城销声匿迹几十年,却常常被年长的老人津津乐道,若不是公园里那栋古堡别墅,很多年轻人一定怀疑它的存在。
大约十分钟,车子抵达公园门口。
此时,公园大门紧闭,远远能看见古堡建筑四周的霓虹灯,灯光曾暖黄色,在夜晚勾勒出古堡别墅的完美轮廓。
不知道为什么,林宛忽而在想,这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的江河公园,会不会是周氏家的院子呢?后来主人离开了,才允许小城居民进出游玩......
这种家庭的男孩子,她居然带他去吃豆腐花,吃鸡丝冷面,吃糖葫芦......
在林宛发呆之间,周时雨慢慢下车,他将头盔递给林宛,然后拨开林宛头盔上的目镜。
“怎么不说话?”
风起,他身上的淡香忽明忽灭。
目光落在他清俊的脸,林宛胡乱找话题:“你近视了?”
他今天戴金边眼睛呢,看起来斯斯文文,很有知识分子精英的样子。
“一点点,度数不高。”他说。
林宛笑了笑:“哦,那我先走了。”
他默了一会儿,似还想说些什么,终究只是点头:“很晚了,路上小心。”
“那再见!”
“嗯。”
林宛回到家,是晚上十点,这个点回到家,自然要迎来奶奶一顿臭骂。
不过闻到林宛身上的臭汗味,老太太知道她是去跳舞了,也就不再说什么。
林宛很像她爸爸妈妈,那热爱舞蹈的劲儿,早就融化在她的骨血里,老太太拿不住她为舞蹈跃跃起飞的翅膀。
简单吃了点东西,林宛去洗澡,随后躺在床上发呆。
透过房门看过去,奶奶坐在缝纫机前缝补一条围裙,她头发花白,背影佝偻,与墙体斑驳的石灰墙融为一体。
林宛在床上翻滚,心想,林宛啊林宛,你喜欢的男孩子,跟你阶级差距这么大,你要站在怎样的高度,才能够到他的肩膀?
——
自从陆修阳发火事件之后,社团成员练舞进度大大提升。
因为时间赶,大家一有时间,就聚集在一起练舞,中午晚上都不放过。
这样一忙起来,林宛便不再关注周时雨。
她虽不特别关注,但总有消息进入她耳朵里。
比如,周时雨抽屉里的情书多达十几封,还是他从抽屉里抽书包时,情书哗啦掉地,大家才知道,他藏了这么多女孩们羞怯晦涩的爱意......
比如,四班班花对他示好,每天变着花样给他送小甜品,甜品上面贴便签纸,上面写着甜蜜蜜的话......
比如,隔壁职校的女生,为目睹男神的容颜,每天都在校门口成群溜达......
综上所述,他惹的桃花情不少。
倘若女生们知道他住在古堡里,那古堡由无数财富、权势、地位铸就而成,会不会觉得高攀不起呢?会不会觉得自己身上百来快的裙子,几十块的口红,以及几块钱的发夹,太过廉价了呢?
体育课,难得一班和二班同时上课。
所有人列好方块队,夏莎偷偷从衣服里拿出相机,试图偷拍一班周校草。
周男神站最后一排,高高帅帅,眉目清俊。
“宛宛,你让开一点,你挡到我了。”夏莎扬眉,示意林宛配合工作。
林宛往后退半步,然后顺应夏莎镜头的方向,回头看一班的周时雨,却没想到他也在看她,目光不期而遇。
他的表情很淡,目光很浅,像一片羽毛轻飘飘的。
“哎,我怎么感觉被他发现了?”
夏莎缩了缩脖子,胆怯地收起相机。
林宛搭她肩膀,心不在焉道:“嗯,所以别拍了。”
下午三点,太阳火辣,学校操场像一块巨大铁锅。
一等到体育老师喊解散,大家都向小卖部聚集,有人买冰棍,有人买冰水,有人去蹭吃蹭喝。
林宛和夏莎买两个小布丁,走向舞台时,发现周时雨和陆修阳同时坐在舞台旁的石桌前,画面有一种说不清的怪异......
周时雨皮肤偏白,坐态优雅,神色放松,身上从脚底到头发丝,无不透露一股精雕细琢的优雅感,他手上是一本厚实书籍,整体画面清新脱俗。
陆修阳皮肤黝黑,白色校服泛黄,他的寸头很扎眼,通身透着一股粗犷和野蛮生长的气息,他手上是一瓶矿泉水,贴纸不见了。
两个男生都很高,长手长脚的,两人各占一半石桌,空间被占得满满当当。
“宛宛。”
陆修阳喊一声,周时雨慢慢抬头,两个男生同时看着林宛。
林宛靠近,目光落在陆修阳身上,余光却偏向周时雨,女生也是视觉动物,更喜欢看好看的男孩子,陆修阳也不错,却是江河城男生中的精良版,林宛看厌了。
夏莎近距离见到男神,竟紧张地躲在林宛身后。
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陆修阳将林宛拉到自己面前,他岔开双膝,让林宛站在他两条长腿之间。
“给我一个小布丁。”
“自己去买。”
陆修阳要抢,林宛举起来。
“放学给你买十个。”
这下有便宜占了,拍板同意之前,林宛偷偷看了看周时雨,他丹凤眼微垂,单眼皮颇为凌厉,眼眸落在书籍之上,他似乎并不关注她。
也是,周少爷应该不会喜欢吃这种一块钱的垃圾食品,倒也不用献殷勤了。
将小布丁递给陆修阳,林宛:“走了,跟你讨论比赛的事。”
陆修阳接过小布丁,并没有起身,而是转回来在周时雨面前拆开包装袋,然后夸张地来了一句:“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