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8向死而生

这是一位有钱人的葬礼。

与生前的风光相比,这位富豪的死很仓促,抑郁症在他四十五岁时,就夺去了他的生命。

简渊在主持葬礼之前,总会去了解逝者的生平。富豪的妻子给简渊看了大量逝者生前的日记。

财富对这位逝者来说早已成了数字,他的使命是管理这堆数量庞大的数字还有数百员工的命运。很多事务已经与个人喜好和利益没有多少关系。他完全可以选择停下来,换一个职业。

看着日子,简渊觉得,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一定会成为非常优秀的作家。但他并没有。他依然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一边处理集团内部的争斗,一边应付来自市场的压力。

简渊读着这位富豪的生前日记,想着如同这位富豪一样匆匆的赶路人,敬意有之,叹惋有之,悲凉亦有之......

这样的事情,给了简渊极大的震撼!

逝者已矣,但简渊决定做点什么来改变还活着的人。

于是在这个富豪的葬礼上,简渊公布了这位富豪一天的开销。

36元!

这个数字甚至还不及一个中产之家小孩子一天的花费。

因为没有时间,他拼命赚钱,却丝毫享受不到金钱带来的愉悦。

在日记中这位富豪写着,他可以追忆起来的快乐,竟然来自于一次汽车在路上抛锚,他让司机等拖车来,自己则一个人步行去公司。

这时候,他惊奇地发现,路边有那么多有趣的店铺,还有那么多的新奇建筑。他甚至看到了路边的狗尾巴草。如果没记错的话,最后一次见狗尾巴草应该是在大学毕业那一年,他叼着狗尾巴草,步伐轻快的去参加毕业典礼。

这,震惊了在场所有的人。

简渊站在台前说道:“他不是在车上,就是在飞机上,也有可能是在会议室里。他的生命自从承担起百人的企业之后,就再也没有了四季。他最美丽的记忆不是赚得第一桶金的激动,也不是公司十周年庆典上的高朋满座,而是那个步行的午后,那一路惊奇的发现。我想,最后的时光里,他一定为自己铺设了一条芬芳的小路,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他应该是笑着走过那条通往天堂的小路,甚至还哼起了快乐的歌。所以,在此,让我们一起向一个人的死因致敬。”

掌声按道理不应该出现在葬礼上,可是现在就这样出现了。

这是简渊第一次在葬礼上听到掌声,但是他知道那不是对逝者的不恭,而是大家情不自禁用这种方式表达内心最真挚的尊敬。

每到疲于奔命的时候,忙到快要失去知觉的时候,请告诉自己,慢一点,再慢一点,时间不用拿着鞭子追赶也会走过,等一等自己的灵魂,在还来得及的时候。

葬礼结束后,简渊与富豪之子成为很好的朋友。这位富二代并没有子承父业,而是将公司交给了经理人,他自己则在一个小公司上班,业余时间开了一间不盈利也不赔钱的书吧。日子过得很平静,也很快乐。

简渊偶尔去他的书吧,叫上一杯咖啡,捧一本闲书,消遣一段闲适的时光。

最后一次主持葬礼,死者......还活着。

这有些难以理解,但实际上这是死者本人的要求。因为他想要一场安乐死,病魔已经让他想结束这一切了。

他,二十一岁。

最终,他选择在瑞士申请了安乐死,然后在瑞士的医院里举行了一场属于自己的葬礼。

简渊自费主持了这场活人的葬礼。

小亮,他是逝者,但是他还活着。或者说几分钟,他就是逝者了。

一个饱受病魔折磨的人,最终选择了安乐死。在征得家人的同意之后,他在医院还和曾经的同学朋友开了视频,做做好的告别。

临走之前,他向每一个朋友挥手,说了再见。然后喝了医生给的药物。

一共两杯,第一杯,是促进胃肠消化,第二杯,是让人安然离去的药物。

喝药之前,医生再三确认了小亮的想法,小亮只是笑着说道:“是的,我知道,我需要。”

随后,小亮喝下了第二杯药。然后看着前来参加葬礼的亲人,还有视频连线的亲朋好友,微笑着:“这一生和你们相识,真的很荣幸。”

谷/span“好同桌,我会永远记得你!”

“下辈子,我们还是好兄弟,永远是!”

“我也是,小亮,你是我一生的挚友。”

“我尊重你的选择,我会想你的。”

小亮最后把头靠在父母的身上,喃喃道:“今天天气可真好,你们一会出门的时候,记得摘一些鲜花。爸,妈,我太难受了,我先走了。以后没办法给你摘花了,你们保重。”

小亮的父母默然流泪。

“你们好好的,我走了之后,别怕。注意点身体......”

“要不要来根烟?其实我们都知道你会抽烟的,但是你病了之后戒了那么长时间。”

小亮慢慢靠在了父母的怀里,低语着:“不了,抽烟太多,对身体不好。呵呵......”

这是一个冷到不能再冷的冷笑话,也是小亮这一生,开的最后一个玩笑。

最后,当小亮的意识渐渐模糊,甚至已经失去只觉得时候,他还紧紧攥着父母的手,嘴里念着:“累......累......”

父母抱着小亮已经渐渐冰冷的身体,一动不动。旁边的人想去扶,却被拒绝了。

“让我们最后多抱一会他吧!以后,就再也没机会了。”

简渊沉默良久,死亡到底是什么呢?

葬礼结束之后,简渊思来想去,决定问一问顾异同先生的看法。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在内心境界上为数不多能和他对话的人。

顾异同的回答很简单:“曾经我也害怕死亡,但是后来遇见了喜欢的人,结了婚,成了家。结婚以后心情又发生了些变化,开始以一辈子为度量憧憬计划我的小家。开始憧憬以后有娃,把娃养大,有个快乐的家,然后如果这些都做到了,好像也不那么怕有个终点了。现在偶尔还会半夜突然想到死亡这回事,但发现有个枕边人,以后苦难幸福都能一起承担,就会翻个身继续睡着了,一夜安眠。”

得到这个答案后,简渊忽然想通了很多。人不可能活成孤岛,人也不是飘摇的芦苇。

在热力学里,有一个第一定律:宇宙中的能量不会被制造出来,也不会被毁灭。

这意味着我们体内蕴含的所有能量,每一个粒子都会成为别的事物的一部分。或许是海蛾鱼,也许是微生物。也许会在百亿年后被超新星燃烧掉。

而现在构成我们身体的每个粒子,都曾经是别的事物的一分子。可能来自月亮,积雨云,或者猛犸象,或者是猴子。成千上万美丽的生物就像我们一样惧怕死亡。

人本就是由和地球一样古老的物质组成的,其中的三分之一年龄甚至和宇宙相当。不过,这是这些原子第一次以这种方式聚集在一起,并且认为它们就是你自己。

所以!死,到底有什么好怕的呢?尘归尘,土归土了而已!

所谓死亡,就是一个人体内原子的特定组合打散重组的过程。诚然,这些被拆散的原子不会意识到它们曾是每一个人。但即使它们天各一方,也会永远存在下去。能成为这种永恒的一部分。

这样想,似乎让人感到一种妙不可言的慰藉。

更进一步,如果原子可以无休无止一直组合下去,说不定哪天,这些雄心勃勃的原子会再次组合成一个自己。

毕竟,永恒之中有的是时间让这些特定的原子组合,再来一场表演。

我们赋予他们新生,他们也曾组成了我们。

这里本来就是地球上所有生命的源头

而一切到这,终于到了结束。

这就是向死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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