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二章

那头熊可能也是第一次见到人类,也可能是饿了,立即向晨曦扑了过来,想要把晨曦当做今天的午餐。可是晨曦怎么会给它这样的机会呢?说时迟,那时快,晨曦拿出黑暗风暴,一剑刺在了那头熊的嘴中,黑暗风暴的长度达到了两米多,是一把浑身黑色的巨剑,这一下刺到底,直接穿透了心脏,当时毙命。

但是它那巨大的身躯,还是朝着晨曦扑过来。晨曦快速抽出宝剑,往旁边一闪,白熊就落在了身边的空地上。都说熊掌是美味,自己还没有吃过熊掌呢,今天正好尝一尝。于是他剁下了两只熊掌,架起了火,开始烧烤起来,另外把白熊的尸体收了起来,这么大的白熊,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卖个好价钱。放在自己的戒指里,尸体也不会腐烂。烧烤了一会,熊掌上就发出了阵阵香味,他撒上早就准备好的佐料,开始大吃起来,感觉的确是人间美味,况且这么大的熊掌,实在是太好吃了。

吃完了熊掌之后,他继续往前走去,忽然看到几十条巨大的蜈蚣朝着自己爬了过来,这几十条蜈蚣都是差不多大小,都有将近一米的长度,那粗细也达到了五六公分,就像成精的蜈蚣精似的,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蜈蚣,虽然以前在逍遥山上经常见到蜈蚣,可是那都是小的要命,只有三五公分的长度。可是这么大的蜈蚣,自己的确没有见过。他不惊反喜,因为他有看到一大堆好吃的在向他招手,他在逍遥山的时候,就经常抓蝎子蜈蚣吃。

刚开始的时候,是他的大师傅阎王敌孙思宇带着他一起抓,并且教他如何抓蜈蚣,如何抓蝎子。抓蜈蚣的方法就是在他发现蜈蚣的地方埋上一只大公鸡,由于大公鸡是蜈蚣的天敌,所以蜈蚣也特别想吃掉大公鸡,一旦蜈蚣们闻到了鸡肉的味道,那是肯定要去吃的,等上半夜,那时候再把大公鸡挖出来,里面肯定是钻满了蜈蚣,大公鸡的肉也已经被吃的差不多了。这时候的蜈蚣是味道鲜美的,而且特别的营养好吃。把蜈蚣抖落出来,在开水里洗涮四五次,把身上的毒液全部洗掉,然后再放入佐料烹炒,的确是难得的美味,吃起来比海鲜还好吃。

眼前的这些大蜈蚣,就让晨曦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与师傅一起抓武功的情形,可是这些蜈蚣不用大公鸡去当诱饵了,自己直接抓起来就是了,这些小小的毒虫对自己根本构不成威胁,自己可以把这些蜈蚣养在自己的戒指里,什么时候想吃了,什么时候再拿出来,回去之后,也让自己的老婆们尝一尝蜈蚣的美味。

他在戒指里单独开辟了一个空间,就是为了豢养动物的,这里营养充足,完全可以让那些动物们继续成长。只见他一伸手,前面的那些蜈蚣们就消失了。晨曦在戒指里感受了一下,这次真是发达了,竟然一下子捉到了五百多只大蜈蚣,够自己吃很久的了。也不知道这么大的蜈蚣,味道是不是还是那么鲜美。

现在想来刚才在地上看到的那些痕迹,的确是这些毒虫留下的,这还只是刚进入动物的活动区域,就有这么大的蜈蚣,那么往里走会有什么样的动物呢?

自己这一次真是可以大发一笔,谁能想到自己有这样一个神奇的戒指呢?既可以装东西,还可以装动物呢?其实他想要大树的话,完全可以自己在混沌神戒里面自己培养,比外面种植好得多,可是他不想把这些宝贝一样的东西留给美国,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决定。

收了那些武功之后,他继续往前走,看到最多的还是特别粗的大树。然后就是特别大的蝎子了,刚开始的时候看到的还是一只两只单独行走,可是不一会儿,竟然聚集了很大的一片,这蝎子的长度竟然达到了一米多,比刚才见到的蜈蚣还要长,这说明了越往里面走,里面的东西越大。刚才自己见到的那一头白熊,可能是出来觅食的,可是看到的都是这些毒虫,所以才跑的那么远的,这正好便宜了自己。

他看到这些蝎子也是聚集起来向自己冲来,几百只大蝎子一起爬过来,如果是普通人的话,早就被吓的拔腿就跑了。可是晨曦就喜欢这样的东西,既然已经有了蜈蚣,怎么能没有蝎子这样的美味呢?他再一次招手,把这几百只蝎子也收了起来。在别人看来可怕至极的毒虫,就这样被他收了起来,还要当做盘中菜吃下去,不知道被别人知道了,回事什么反应。

他呵呵笑了几声,庆祝自己刚进来就得到了这些好东西,更加期待后面的动物了,如果真的有三百多米的巨蟒,那可是非常有营养的食物,小时候就喜欢吃烤蛇肉的他,怎么会不希望巨蟒的出现呢?

在神医师傅的教导下,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东西不可以吃,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还有就是那些有毒的东西,基本都是美味的,只要处理好毒,那么久可以放心的吃。就像世人喜欢吃河豚,明知河豚有毒,可是去吃的人还是很多,这就看厨师的水平了,只要把河豚的毒处理好,那就是时间美味,如果处理不好,那就是致命毒药。

现在他不知道这座死亡森林到底有多深,可是他测试的距离非常准确,杂草丛大概有三公里的长度,现在自己往里面走了五百多米,就碰到了谢谢蜈蚣和蝎子,那么里面的东西更是让人期待,因为蜈蚣和蝎子在昆虫界虽然有名,可是并不是最毒的东西。昆虫界的毒物很多,譬如美国南部存在的毒蜘蛛黑寡妇、与蜈蚣长相差不多的一种毒虫蚰蜒、最致命的还是称霸昆虫界的蛇类,眼镜蛇、花雕蛇都是致命的毒虫。

晨曦早就在阎王敌的训练下,对各种毒虫的只是了解的相当透彻了,无论是遇到什么样的毒虫,他都可以轻松自如的去应对。继续往前走,看到了很多巨大的蜜蜂,按照他的推测,蜜蜂不应该在这样的环境里出现啊?既然被自己发现了,自己就去看一看这样的蜜蜂的蜂蜜如何,如果真是美味的话,自己就把这些蜜蜂和它们的蜂王和女王蜂都收到自己的戒指里面去,让它们在自己的戒指里为自己酿造蜂蜜,岂不是比这里好得多?他顺着蜜蜂飞过的路线跟了过去,中间又遇到了一些蝎子和武功,都是比前面的大很多的,他也不客气的收了起来,他现在的心思都在蜜蜂的身上,也没有去管这次收起来的武功和蝎子已经比之前的大了一倍。

他跟着巨大的蜜蜂到了一个蜂巢前,看到这蜂巢的规模之后,他也吃了一惊。这蜂巢的规模足有一千多米大小,仔细一想也就释然了,这里的每一个蜜蜂的大小都有半米,这样一千多米的蜂巢,恐怕还钻不了多少蜜蜂呢?不知道里面能有多少蜂蜜呢?他虽然高,但是并不胖,顺着蜜蜂飞进去的通道飞了进去。

大概飞了四五米的距离,就看到一个巨大的空间,他看到这里的蜂蜜都是成块儿的,一块块金黄色的巨大蜂蜜块儿,就像超市里面摆放的蜜糖似的,区别就是超市里面的是用纸包着的,现在看到的就是金黄色的蜂蜜。也不知道这些蜜蜂是怎样弄成这样的。

当他在一个巨大的巢穴里看到女王蜂的时候,更是吃惊,这一只女王蜂的身形更大,身长能有五米五长,粗细也有一米多,这的确是一个庞然大物,在晨曦看来,这只女王蜂还是非常年轻的,还有很多的潜力,不如把这个蜂巢全部挪移到自己的混沌神戒的植物空间里面去。自己戒指里的那些植物可是经常开花的,就需要蜜蜂这样的小动物们去传播花粉,可是仔细想一想,这样的蜜蜂有太大了。所以只要这一只女王蜂和这里的蜂蜜就可以了,其他的大蜜蜂就不要了,想到就干是他的风格,他快速把那些蜂蜜块儿都收了起来,有好几百斤的重量。

他退出了巨大的蜂巢,出来的时候,把女王蜂收进了自己的混沌神戒的植物空间里,顺便把女王蜂隔壁的两只蜂王也收了起来,好让它们繁殖啊,至于现在的蜂巢,实在是太大了,但是如果没有巨大的蜂巢,那么蜂王和女王蜂住在哪儿呢?于是他把整个巨大的蜂巢也收了起来,等以后女王蜂繁殖了小的蜜蜂之后,自己再用这材料给他们构筑小的蜂巢。这里的动物这么大,完全是受到了什么东西的影响,这里的动物越来越大,也更加肯定了晨曦的猜测。

收了那个巨大的蜂巢之后,前面的这一片空地显的空荡荡的了,原来在这里活动的巨大昆虫都被晨曦收了起来,可是晨曦收起来的还只是他遇到的这一部分,整个死亡森林这么大,他现在还没有想到完全收起来。他现在的心思完全在寻宝身上,寻宝可能是每个人都有的思想,都想着自己能得到一份儿藏宝图去寻宝,可是到头来什么都没有得到,还损失了很多的时间。

可是这一次晨曦的见闻和猜测,都是有依据的,如果里面没有什么宝物的话,这座普通的森林里面为什么会出现这么高的大树呢?哪儿的杂草能长的像树一样?还有这里的昆虫都是变异的,世界各国,就属这儿的昆虫最大,说明什么,这里的确存在着秘密。

继续往前走,他看到了一片绿色的土地,而且这一片土地上没有任何树木的存在,自己看到的好像是水藻一样的东西。想到以前自己见到的情形,猜测到这可能是沼泽,于是就想试一下自己的猜测,他在地上捡起了一块儿四五十斤大石头,扔在了五十米外的地上,刚开始还没有什么反应,他还以为自己猜错了呢?正想抬脚走上去呢,谁知那块儿石头咕嘟一声就沉下去了,印证了晨曦的猜测,这的确是一片沼泽地。而且是深不见底的沼泽地。

其实沼泽地完全难不住他,他只要离地十公分左右飘过去就可以了。他果然这样做了,飘着离地十几公分就往前飘去,忽然感觉到地下有东西涌动,他快速升到空中二十多米,往下看,忽然看到一张巨大的嘴伸了出来,咬向了刚才他的位置。他看到这是一条巨大的鳄鱼,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鳄鱼,怎么会在沼泽里面生存呢?在那条鳄鱼落下去的时候,他看清楚了,原来这并不是沼泽,而是一个湖,只是上面青色的水藻长的比较厚而已,刚才自己扔的那块儿石头,正好落在了一条鳄鱼的身上,所以才没有沉下去的。现在看来,这湖里也存在着不少大型动物,自己就去看一看吧。

起码要把刚才要咬自己的那条鳄鱼抓到,自己还没有见到真实的鳄鱼呢。真是在电视上看到过,这么大的鳄鱼,抓回去玩也可以啊。如果能在这里抓到一些大鱼,养在自己的空间里,以后也可以吃到新鲜的鱼肉了。他也不管水里有没有危险,给自己使用了一个防护罩,就钻到水里去了,其实他完全可以直接下去,这次是为了观察水里的情况,所以给自己使用了一个透明的魔法防护罩。

刚下到水里就看到这水还是很清的,刚才扑向自己的那条鳄鱼足有十五米,这是多么庞大的一条鳄鱼啊,据电视上介绍,正常的鳄鱼也就三米左右,可是这条十五米的鳄鱼,一定也是受到了那个东西的影响。自从晨曦进到这座死亡森林之后,看到的东西都是巨大的,所以现在看到这条鳄鱼,也不足为奇了。他挥手把这条鳄鱼收了起来,他把那些海里收到的鱼类放在一起,把那些食肉动物单独存放,省的伤害了其他的动物。

继续向下去,看到了一个闪闪发光的亮点,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他看到很多大鱼都在围绕着那道亮光在徘徊,看到有人来了,也不游走还是在那里游来游去的。晨曦伸手把那些大鱼都收了起来,想看一看这个发光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这才是湖的一半,这是一个卡在土里的一个圆珠子,晨曦摸上去的时候,感觉到里面发出了强大的能量,微微的还有热量自里面传出来,也不知道这些动物和植物变大,到底是不是这个东西的影响。

不管是不是受到这东西的影响,自己先把这东西收起来,会发光的珠子,而且是那么大的一颗,足有二十公分的直径,看样子比一个篮球还大,肯定也是价值不菲的。收起来这个珠子之后,继续向下去,看到了惊人的一幕,下面竟然有一条达到一百多米的大鱼,看样子像是传说中的狗头鱼俗称黑鱼,这可是巨大的鱼王啊,如果吃了这样的鱼,普通人也会延年益寿的,对于修炼武功的人来说,这就是大补之物。一定要捉起来,回去慢慢的享用。

他悄无声息的到了那条黑鱼旁,在那条鱼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把那条鱼收到了自己的戒指里。他在海里收鲸鱼和鲨鱼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方法,现在他的戒指里有很多的鲸鱼和鲨鱼呢。把这条鱼放在了淡水区里,因为海水是咸的,淡水鱼是受不了那样的环境的,所以只能把这些鱼分开存放。

他在湖里收到了很多的大鱼,直到在这个湖里待了四个多小时,到达了水底,来回游了四五圈,把这里所有的鱼都捉了起来,才想着离开这里,本来想着湖底还会有宝贝呢,谁知道湖底竟然什么都没有,就是淤泥而已。他在这个湖里捉的鱼起码有五万条,至于多少吨,他现在自己也不知道。

晨曦把这些与捉起来,是有原因的。如果这些鱼和动物们真的是因为宝贝的原因变大的,那么自己取走宝贝之后,这些鱼会不会成为其他鱼类的克星?动物们会不会受到灭顶之灾,所以他才把看到的东西都收了起来,现在剩下的就是自己刚进来的时候看到的那一群蚂蚁没有收起来了,但是蚂蚁应该构不成威胁,也不用在乎。搜索了整个湖,收获也不小,虽然只是找到了一个会发光的珠子,可是已经算是找到东西了。

从湖里上来,判别了方向,继续往森林深处走去。刚走没有多远,就听到了“嗷嗷”的声音,而且不是一声两声,而是很多个这样的声音,仔细一想,这不是狼发出的声音吗?听着声音应该是几十头头狼甚至上百头狼一起发出的声音。但是依然没有停止他的脚步,继续往前走去,果然看到了狼群,这狼群的数量一时之间也看不清楚,因为现在他在狼群的面前显得非常渺小,这群狼的高度达到了五六米,身长能有十四五米,看起来比成年的大象还要壮硕。

站在地上看不到狼群的数量,他也只好飞到空中去看了,他升到了十五米的空中,往狼群中间看去,只见密密麻麻的一片,全是灰色的野狼,好像在等什么东西似的,一个个的排列的非常整齐。他又升高了一点儿,慢慢的往狼群中间飞去,看到了四头比其他狼又大一圈的狼,想到这可能是头狼。四头头狼的中间,还蹲坐着一头浑身雪白的大狼,这头狼足有十米的高度,三十多米的身长,晨曦猜测这就是这些野狼的狼王了,难道今天自己遇到了狼王出巡?这可是几十年难得一见的事情啊!没有想到自己的运气这么好,竟然能遇到这样的事情。

亏他这么想,如果是别人的话,不要说遇到这样一群狼了,哪怕是遇到这么大的一头狼,那也是吓的拔腿就跑了。别人见到狼王出巡,哪怕是熟人组合在一起,那都是死伤大半,才能逃出去。可是他见到了狼王出巡,不但没有感觉到还怕,而且还感觉到运气真好。只听晨曦喃喃自语道:“如果我把这些狼群收起来,豢养着,以后遇到西方的那些狼人的时候,把这些狼放出来,倒要看一看是那些狼人厉害,还是这些变异的狼更厉害一些。”

可惜的是,现在他不会使用契约,如果会的话,他肯定会给这头巨大无比的狼王使用契约的。上次与龙王敖广签订心灵契约也是敖广主动地,加上自己的精血,才有了那样的契约,可是现在,只能把这些野狼先全部收到自己的戒指里面去了。自己慢慢的去调养它们,也可以把他们交给敖广,让敖广去训练这些野生动物,这还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自己不会兽语,但是敖广身为龙族的族长,肯定会兽语啊,那样训练起来这些野生动物就简单多了。

他从狼王收起,一头头的野狼都被他收了起来。一群狼全部收完的时候,他在戒指里面数了数,乖乖不得了,这也野狼的数量竟然达到了一千二百头,难怪自己一眼看不到边呢?这的确是一大群狼,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狼与这些狼是一起的,如果还有的话,自己再收起来就是了。他感受到那些狼忽然换了个环境,都感觉特别的焦急,都不住的在那里跑了起来,唯独那头雪白的狼王和那四头银灰色的头狼还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忽然狼王“嗷呜”的一声嚎叫,所有的野狼都安静了下来。

晨曦想到既然这些狼都是食肉动物,自己这里也没有肉可以喂给它们,怎么办呢?于是他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给每头狼吃一粒仙豆,给它们吃一粒极品仙豆,那可是吃一粒一百年都不用吃东西的。想到就做,他让神灵帮忙,给每头狼喂了一粒极品仙豆,然后就放任那些野狼的自由了。反正在自己的空间里,它们也不会跑了。

相比晨曦在那里高兴的收着动物,其他人则是遇到了巨大的麻烦,英国的队伍虽然得到了她们的长公主伊丽莎白詹姆斯的安慰,可是这一群女子组成的队伍却是陷入了危险的境地,这是由五十五个女子组成的队伍,也不知道英国政府是怎么想的,让这些女子来参加世界特种兵大赛。它们首先遇到了巨大的杂草丛,在杂草从里行走了四个多小时,一边走,一边拔掉她们遇到的那些杂草,可是到后来,杂草越来越高的时候,就拔不掉了,也只好用脚把那些杂草踹倒了。她们本来想伐木做一些木剑防身的,可是看到的都是巨大的参天大树,她们也没有能力去把这些树木弄断。

可是拔起来的那些草看起来很结实,可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根本没有任何用途,所以现在的她们还是空着手。虽然现在是七月的天,但是她们每个人都把自己包裹的特别严实,因为她们也知道,这里面到处充满了毒虫和毒物,她们还带着防毒面具。

虽然走出了杂草丛,可是她们看到的情况却让她们非常吃惊,她们首先看到的就是巨大的蚂蚁,这些蚂蚁也没有去招惹她们,继续往里走,她们却看到了让她们惊悚的一幕,几十条一米多的武功想他们发起了冲击。这些女人们临危不乱,一个个的有秩序的往后退,虽然是赤手空拳,但是也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她们按照原路返回,很快的就返回到了她们开辟出的那一条杂草路,都钻了进去。这一钻,她们的队伍就乱了。然后就各自为战了。有的遇到了其他国家的队伍被抢走了徽章,有的遇到了毒虫与毒虫搏杀起来。

迄今为止,除了晨曦和瞿丽颖他们之外,还没有热让你突破蜈蚣的防御呢?可能是其他国家的人也接到了领导的任务,这些人都是往死亡森林的内部而去,尽管遇到了这些毒虫,可是还是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心,死在那些毒虫手里的特种兵不在少数。

瞿丽颖他们五十四个人则是组成了一个巨大的阵法,对付蜈蚣时,每人轮流上前,打出自己最强的一招,击飞一条蜈蚣后,立即后退,让其他的人员来继续击打,自己到后面去休息,这样就不会感觉到累了。只用了五分钟,他们就杀死了他们遇到的这一批武功,数了数,竟然有八十多条。但是他们没有学过吃蜈蚣的方法,也没有想着把这些蜈蚣收起来的想法。

独孤明说道:“咱们现在应该想办法制造一批武器了,咱们这样赤手空拳的对付笑道东西还行,如果遇到大的动物,那是很吃亏的,咱们伐木制造木剑和木枪吧。”

瞿丽颖和打击都点了点头,吕宸说道:“好的,咱们合力,推倒一棵大树,再制造自己适合的武器。”

瞿丽颖说道:“不用合力了,看我的。”于是伸腿在一颗两米粗的大树上踹了一脚,大树被踢的震动了,可是并没有折断。瞿丽颖往复踢了十几脚,终于把这棵大树踢断了,倒下来的时候,众人看到这棵大树的高度竟然达到了二百六十多米,难怪不容易踢断呢?

他们根据自己的需求,自己在树上挖下来了自己需要的木材,然后就用手刀劈砍起来,制造自己想要的的武器,瞿丽颖看到,很多人都选择了一根长木棒,并没有多少人继续劈砍,肯能是大树比较湿的缘故,不好弄,所以大家一致选择了木棍,这棵树的质量还是很好的。但是他们这些人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树,只知道很结束而已。

每人一根三米长,碗口粗细的木棍,拿在手里就像孙悟空拿着的金箍棒一样。既然手里有了武器,他们就大胆的往前走了,一路上也遇到了蝎子和蜈蚣,然后就在原地休息,这时候他们是很希望来一只哺乳动物那他们烤着吃的,因为现在他们忙碌了那么久,肚子早就饿了。真是想什么就有什么,这时只见一头四米多高的大野猪向他们冲了过来。独孤明拿起自己刚刚制造号的一根长枪,向着野猪的脑袋掷去,那根长枪虽然是木质的,可是独孤明现在的臂力是非常大的,那根长枪一下子穿透了野猪的身子,把它钉在了地上,死的不能再死了。众人对独孤明鼓掌,独孤明摆了摆手,因为他知道,这里的每个人都可以做到这样的程度,只是自己出手快点儿而已。

他们用自己杀死的蝎子的钳子,刮成了自己喜欢使用的军刀,也有很多人除了军刀之外还刮成了很多的武器,都是随时用来投掷的,独孤明的那根长枪,就是刚才制作好的。

现在既然有了肉,他们有人去捡柴火,开始钻木取火,开始生火,准备烤肉吃。众人合力,把野猪放了下来,剥了皮,用自己的木刀,开始切割起来,虽然没有铁刀用着锋利,可是有这样的烤肉就已经很不错了。虽然没有佐料,瞿丽颖不愧是学医的,她去找了一些植物涂抹在烤肉上,烤肉就散发出了特别的香味。虽然没有将军做的好吃,可是烤肉的香味还是让每一个人都吃的津津有味的。

吃完之后,又把剩下的野猪肉都烤了,背在身上,留作下一次吃,谁能保证晚上就一定能打到物呢?况且野猪肉可以说是美味的野味了,他们也不舍得丢掉这样的美味啊。他们并没有收到一直往里面去的命令,吃完野猪肉之后,众人就背靠背的休息起来,众人休息的时候,派了四个人分别在四周巡逻,他们轮换着来,休息好之后,就横向挪移了,他们想去看一看其他国家的人有没有落单的,有落单的人,就可以直接抢夺徽章了。

此时的死亡森林里,到处发生着抢夺与被抢夺的事情,那些抢夺者,基本都是组团在一起的,那些被抢夺着要么是单独行动的,还有就是几个人在一起的,人家是三十人到五十人的队伍,那些人少的,怎么会是那些人多的对手呢?所以被抢了也无话可说。

世界特种兵大赛已经开始了,地点就在美国休斯敦的死亡森林,全部的参赛选手已经进去一上午了,那些国家领导人们也都离开了那个地方,只留下这次负责统计数据的几个工作人员。他们就在死亡森林的外围搭起了帐篷,电脑连接着死亡森林外围的感应器,还有徽章的感应器,此时他们的电脑上有一张死亡森林的地图,地图上红色的小点达到了差不多一万个,仔细看去,那就是这次参赛选手的位置,只是什么人在什么样的位置,这些人就不知道了。

他们看到所有的徽章的位置都是在离这里五公里的地方停止了,就在那几十米的地方徘徊,难道这些人都遇到了什么难题吗?还有一些徽章是往回走的,这是怎么回事?他们也不知道。

晨曦是没有被发现的,因为他从进入死亡森林的时候起,就把举办方发下来的徽章收到了自己的戒指里,在自己的戒指里,无论是世界上什么先进的仪器,都不能检测到。所以那些工作人员不知道已经有人冲到了森林的内部。

晨曦搜收了那些狼之后,继续往里面行走。他看到这里的大树更粗了,于是他拿出了自己的宝剑,一剑不能斩断一棵大树了,于是换成了如意金箍棒,他把金箍棒变成了一柄巨大的宝剑,剑刃达到了十五米,这才一剑斩断了一棵大树。收起了大树,查看年轮,这里的数与刚才在外面看到的树,年轮是一样的,说明这里的树得到的养分更多。现在看到的树,直径达到十几米之多,就像一座房子一样,如果中间是空的,现在真的像一座座高楼大厦,只是这些只是树木而已。

在晨曦继续前行的路上,他看到一只巨大的金钱豹,衔着一只巨大的獐子快速爬上了树,可是在十几米的树杈上就停了下来。那只金钱豹把那只獐子挂在树枝上,休息了一会儿才开始享用起来。这只金钱豹比刚才自己见到的狼王还要巨大,如果不是这里的树木结实,肯定会被这样的巨大动物压倒的,可是现在两个动物一起在那个树杈上,树杈还晃都不晃一下,可见这棵树的坚实程度。

四十多米的金钱豹,让晨曦看到眼馋不已,只等他饱餐一顿之后,立即把这样的动物收起来,纵然是自己观赏,那也比让这样的珍惜动物在这里自生自灭的好啊。况且自己如果找到了宝贝带走了,那么这里的东西,自己一定会全部收走的,否则就会危害到平民百姓的安全。

过了半个小时,那头金钱豹就吃饱了,晨曦看到他吃的食物只是一只獐子的三分之一,剩下的肉可能就浪费了。他知道,豹子是一种骄傲的动物,每次吃肉都吃新鲜的,绝对不吃腐肉,剩下的肉也就是其他喜欢吃腐肉的动物的食物了。

他顺着豹子所在的地方一指,就把那只巨大的金钱豹收了起来。也不知道这样的金钱豹还能不能在遇到一只,如果只是一只的话,那样它岂不是太寂寞了,一会儿看情况吧,如果见到的话,就收起来,见不到的话,也只能让这只金钱豹孤独了。他想到刚才金钱豹叼着的獐子,那是一只不大的獐子也就二百多斤的样子,这里的豹子这么大,可是为什么獐子会那么小呢?难道獐子没有吸收这里蕴含的灵气?自己在这里就能感受到里面散发出啦阵阵柔和的光晕,好像充满了能量似的,就像自己刚才在那个水池里摸着的那个发光的珠子一样。

他从戒指里取出了那个发光的珠子,拿在手里,果然感受到与前面发出的能量是一样的,让他欣喜若狂,看来自己拿到的就是一块儿宝贝了,只是这一块比较小而已,怪不得那个湖里会出现一百多米的鱼王呢?原来是这样的宝物影响的。

他把那个发光的珠子收了起来,继续朝散发能量的地方走去。果然又看到了一只金钱豹,只是这只豹子正在睡觉,他二话不说的就把那只豹子收到了自己的戒指里,把它与刚才收起来的豹子放在了一起,只是中间隔了一层透明的膜而已,省的两只豹子相互撕咬起来。须知一山不容二虎,不然一公一母的说法。如果是两只公豹子或者两只母豹子,那么它们撕咬起来,自己岂不是不知道吗?等出了这个死亡森林之后,自己再去好好的观察一下,看看这两只豹子是不是一公一母,再把它们放在一起。

他正在发呆呢,忽然听到一声虎啸。“吼”的一声,把他拉回了现实。他快速朝着虎啸发出的声音跑去,看到了一只巨大的白虎,只见这头白虎浑身雪白的皮毛只见映衬着一道道黑色的虎纹,这只老虎足有三十米的高度,长度更是达到了百十米,看样子自己要找的宝物就在这附近了,因为自己一路走来,看到的东西时越来越大,越来越厉害。他站在老虎的面前,甚至连老虎的爪子高都没有,但是这样也难不倒他,现在是越大的动物,他越喜欢,这只老虎也是他的囊中之物了。他正想着把这只老虎收起来呢,可是忽然感觉到了大地的震颤,他知道这肯定是另一个庞然大物向这边奔了过来。

等了一分钟,果然有看到一直同样大小的白老虎跑了过来,到了这只老虎的身边,两只老虎亲昵的腻在了一起。然后开始交配。晨曦这才知道,刚才自己见到的那一只是母老虎,发出的声音是吸引公老虎的,幸亏自己没有冲动,否则公老虎跑到这里找不到母老虎,岂不是要大发脾气?

等了几分钟,就看到公老虎从母老虎的身上下来了,母老虎也发出了欢快的叫声。晨曦想到“趁现在!”于是他把两只老虎都收了起来,这只母老虎授精了,以后会不会生下白虎仔,这是令人期待的事情。他想,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啊!刚才还想一山不容二虎呢,现在就见到了真是的一公一母的白老虎,运气真是不错。而且是这么大的白虎,少见的很啊。

他收了那两只白虎之后,在原地又砍了一棵树,看到还是与之前看到的年轮一样,只是又粗了很多。于是收了树干,继续往里面走去。又走了两公里左右,又看到了两只白虎,形体比刚才收起来的还要大一圈,看样子也是在交配的样子。现在想起来这是七月天,正是各种哺乳动物授精的时候,这时候就该发春准备怀孕了,经过几个月的怀孕期,明年生虎崽的时候,正是不热不冷的时候,方便照顾虎崽。否则冬天里生虎崽,多半会被冻死。这也会晨曦在动物世界上学到的常识,还有一些书上的介绍也是这样的。

他心念一动,等这两只老虎交配结束后,又把这两只老虎收了起来。想着以后如果真的跟着敖广和混沌神大人到了另一个大陆,自己就找一座山,把这些野生动物在放进去,当做自己的动物园,想念地球的时候再去看一看这些动物。

他看到不远处还有一群不大的獐子和麋鹿,还有一部分水牛,都是外面见到的正常大小。这就是怪事了,难道这里只有食肉动物变大了吗?这些食草动物为什么没有变化?难道地上这些杂草是没有能量的啊?难道真的是因为吃地上的这些杂草导致身体保持原样的吗?

他弯腰拔了几棵地上的杂草,发现杂草里不但没有任何影响,而且好像还是有毒的,这种毒虽然不是很毒,但是就相当于慢性毒药,如果用这种杂草去减肥,肯定是效果显著,难怪那些食草动物懂事正常大小呢。原来都是吃了“减肥药”的缘故。

那些食肉动物本来就吸收着空气中爆棚的能量,再吃掉那些身体里充满能量的动物的肉,所以成长的更加快速了。他正看着那些水牛和麋鹿发呆呢,忽然看到几只巨大的狮子出现在自己的视线中,定睛看去,原来是十几头一百多米长的狮子出来狩了,他知道狮子是群居动物,号称森林之王,就是因为其团结的精神,所以狮子很少有饿肚子的时候。没有想到这么大的狮子出来狩还是十几头一起,他看到的都是母狮子。又想起了自己在动物世界上了解到的狮子的情况,狮子族群当中,有母狮子出去狩,雄狮则是负责看守自己的领地,一旦受到别的动物的侵犯,雄狮就会立即出动,去咬死侵犯自己领地的动物,所有的母狮子狩之后,必须由雄狮先享用,然后才是自己吃。

晨曦还知道,狮子族群里是一头雄狮配着几十头母狮子,就好比雄狮是这几十头母狮子的丈夫一样。晨曦看到这些大狮子狩那些小水牛和麋鹿都非常简单,不一会儿,每头狮子的嘴里就衔着一只动物往回走。晨曦跟着那些母狮子走去,果然看到了一头巨大的雄狮等在那里,这头熊是大概有百米的高度,长度更是达到了两百米左右。只见他叼起一头水牛,到一遍独自享受去了。晨曦知道,普通的一头雄狮,大概一顿能吃掉四十公斤的生肉,这样大的一头雄狮,到底能吃多少肉呢?那头水牛起码有一吨的重量,难道这头雄狮能一次吃完吗?那饭量是在是太吓人了。

等了一会儿,就看到那头雄狮又叼着半头牛出来了,把那些剩下的肉扔在了母狮子群里,就继续趴在地上了。这时边上出现了呜呜的叫声,可能是某些动物闻到了血腥味,过来争夺狮子的食物了。晨曦扭头一看,果然如此,一群巨大的鬣狗,看着母狮子嘴里的肉眼冒绿光,可是看到雄狮那威武的身躯,没有一个敢上来抢食的。雄狮也是虎视眈眈的看着那些鬣狗,鬣狗被称为草原强盗,可是也怕雄狮,因为雄狮的体重是鬣狗的好几倍,所以所有的鬣狗都惧怕雄狮。

鬣狗就是草原上臭名昭著的草原强盗,它们敢抢食任何动物的食物,只是狮子的食物它们抢食的时候,必须小心翼翼的。因为它们知道,狮子也是群居动物,而且雄狮在场的时候,一般的鬣狗是不敢去抢食的。但是这次可能是一只鬣狗实在是太饿了,上去抢食母狮子的食物,母狮子还没有做出反应呢,那头雄狮一下子扑到了母狮子群中,一口咬死了那个想要抢食的鬣狗,并且把那只鬣狗的尸体扔到了鬣狗的群中。那些鬣狗也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同伴的尸体,立即争着抢食起来。

晨曦原来就知道狮子不吃鬣狗肉,据说鬣狗的肉是臭的,原来这个事情是真的。

难道这头雄狮就是这里最厉害的动物了?自己把这些狮子和鬣狗收起来之后,还有其他的动物吗?他是想到就干,等那些狮子和鬣狗吃完了各自的食物之后,就把这些庞然大物收了起来。看着空旷的草地,再看看远处的麋鹿和獐子还有水牛等食草动物,就让这些食草动物在这里自生自灭吧。

想着这里的事情真有意思,原来狮子和老虎不应该在一个地方的,可是这里竟然同时出现了狮子和老虎,难道是有人特意安排的这个死亡森林吗?还是有别的原因呢?这些生物到底是因为什么长大的呢?难道真的因为刚才自己发现的那颗发光的珠子,这个珠子到底有什么作用呢?想着如果现在有个人给自己说一下这里的情况和原因就好了,既可以增加自己的见识,也能顺利的找到宝物,自己虽然把那些动物们收了起来,可是以后这里怎么办?还会不会长出特别大的动物呢?但是现在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继续往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