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铮走过天河之畔,又来到了当年的那个驿站。
高高的旗杆还在迎风招展,黑沉沉的天犹如狂风泼墨,大片大片的黑云被撕扯开来,仿佛将要落雨,却又迟迟不落。
芦苇在风中折腰,那芦絮是红色的。
红色的芦絮漫天飞舞,落进沼泽地,飘落在森森白骨上。黎铮从那儿走过,看了一眼,却没有停留。
这一次黎铮没有带老,他是一个人来的。但他在这里见到了阙歌和她的搭档,同为一分队新人的连山。
阙歌已经等了一会儿了,看到黎铮过来,赶紧迎上去,“学长。”
连山快步跟上,毕恭毕敬地喊了一声“黎老板”。黎铮淡然地点头,看向驿站的大门口,问:“确定人在里面?”
阙歌:“是,而且我们确认过了,没有不小心掉进缝隙的流浪者在里面,都是NPC。那个赌徒就坐在院子里喝酒,叫了一两猪头肉。”
连山补充道:“还有韭菜鸡蛋馅的饺子。”
隔着老远,连山都闻到饺子出锅的香味了,混合着浓烈的酒香,叫人瞬间便感觉到饥肠辘辘。连山忍不住揉了揉肚子,天知道他怎么混着混着就跟阙歌成固定搭档了,本来只想当个普普通通、本本分分小搜救队员的,被这位卷王带着卷生卷死,一路卷到了天河之畔。
老队员都没来呢,他们两个新人来了,生动诠释了什么叫初生牛犊不怕虎。
再看眼前这位大佬,连山只觉得心里打鼓。
阙歌:“直接动手吗?”
什么?这就直接动手了?连山惶恐,刚想劝两句,就听黎铮道:“不用,我们先礼后兵。”
人走到了驿站门口。
阙歌和连山一左一右跟在黎铮身后,阙歌解释道:“刚才检查过了,门关着,得里头的人开门。我们敲门吗?”
黎铮:“踹开。”
连山:“?”
不是先礼后兵吗!
连山不懂啊,但是阙歌已经大步流星地上前了。他又急忙看向黎铮,只见这位大佬解下了手腕上的长长的水晶珠串,慢条斯理地将它缠绕在手掌上。
他明明没有转过头来看他,却仿佛接收到了他的疑惑,解释道:“驿站一共有种人,一种是驿站的人,一种是客人,还有一种,是匪。你的进门方式,决定了你是哪种人。”
连山发现,黎铮说话有种特殊的韵律。听感上很从容,慢悠悠的,但实际上并不拖沓,声音不重,但很清晰。
不过眨眼间,“砰!”阙歌一脚踹开了驿站大门,干脆利落。而黎铮也缠好了水晶珠串,小小的珠子带着淡雅的紫色,每一颗都有无数的横切面,让连山的大脑中下意识地弹出一个念头——被这串珠子缠绕着的拳头打中,一定很痛。
但是他眨眨眼,再看那只手,又觉得很漂亮。
淡紫色的水晶珠子在并不明亮的天光里,闪烁着细碎的光。红色的芦絮飘舞,点缀其间,好像天
地间所有的亮色都集中到了这里。
那是一双在男人看来都很漂亮的手。
连山有些微的失神,
直到黎铮和阙歌都走进了门内,
他连忙跟上。
驿站里的人齐刷刷看过来,有面露不善的,有吹着口哨的,风格各异。院子一角堆满了碎裂的酒碗,就像现世里许多旅游景区的噱头一样,喝酒摔碗,堆叠成山。
黎铮无视了所有人的目光,径自走到一个戴着斗笠的人对面坐下。
一阵风吹过,吹起斗笠上垂下的半透明黑纱。黑纱的。
连山心中警铃大作,身体自动紧绷。
尖嘴猴腮的小一第一时间跑过来,搓着手问几位客人要点些什么。阙歌抱臂看着他,反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是客人了?”
小一:“这……”
黎铮:“阙歌。”
“明白。”阙歌应了一声。
连山还不知道她究竟明白了什么,就见阙歌倏然抽出了武装带上藏着的匕首,一道寒光闪过,那匕首就架在了小一的脖子上,把人死死地摁在了桌上。
刀尖对准了眼睛。
阙歌就好似那下山的女土匪,一只脚踩着凳子,一只手压着他,俯身询问:“你现在明白了吗?”
小一瞳孔骤缩,连连求饶,“明白、明白,姑奶奶饶命!”
阙歌这才放开他,“滚。”
小一忙不迭跑走。
其他桌的客人对上阙歌扫视的眼眸,要么重新坐回去,要么压低了声音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什么。没有人轻举妄动。
这时,戴斗笠的人开口了,“黎铮。”
他直接叫出了黎铮的名字,而且声音很奇特,仿佛金石摩擦之声。黎铮直入正题,“你怎么从胡地离开了?”
“我,离开,很久了。”
“不打算再回去吗?”
“回不去。”
“天河上也没有通路?”
“天河,改道了。”斗笠男的声音平直得没有什么情感,带着金属特有的冷意,“胡地的源头,大约,成为了一个湖泊。”
阙歌用眼神请示黎铮,见他没有反对,试探着问:“你没有回去,怎么知道?”
斗笠男指了指自己脸上的黑洞,“风告诉我的。”
连山可完全搞不懂那黑洞是什么东西,又是什么运行原理。他只记得听前辈们说过,天河的源头在胡地,这是一条很神奇的贯穿了很多缝隙的河流。倚红船去胡地,大约走的也是这条水路。
“再来赌一把吗?”黎铮忽然问。
“上一次,你赢走了一座花园。”斗笠男道,“这一次,你又想赌点什么?”
黎铮的袖中滑落一枚金币,落入掌心。他将金币放在桌上,再推到斗笠男面前,“来自黄金国的金币,你赢了,它就是你的。反之,你把斗笠留下。”
斗笠男低头,仿佛“看着”那
枚金币,沉默两秒,“可以。”
赌徒从来不会说“不”
,但赌局的内容,必须由他来定。这是规则。
“我们今天赌,驿站里最终能有几个人活着。”斗笠男此话一出,其他客人纷纷警觉。刹那间,驿站里的紧张气氛好像就被拉满了,仿佛空气中有无数紧绷的弦,稍微往前走几步,喉咙就会被切断。
连山下意识地摸到了腰间的武器,悄悄跟阙歌对视一眼,时刻警戒。
黎铮还镇定从容,“人的范围?”
斗笠男:“目之所及,能呼吸、能思考的活物。”
黎铮:“时间?”
斗笠男:“日落月升。”
黎铮:“几个?”
斗笠男扫视一圈:“。”
这个“”字,带着明显的金属嗡鸣之声。黑洞好似成了一个扩音器,震得人头脑发昏,甚至耳朵里要流下血来。
下一瞬,斗笠男动了,那身影如同瞬移,让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人好像就要消失不见。可说时迟那时快,那只缠绕着水晶珠串的手,看似缓慢地伸出,却恰到时机地抓住了他。
“不要那么着急。”黎铮不知何时已经站了起来,并且走了过去,按着他的肩膀,让他重新坐回去,“杀人不过头点地。”
说着,他又看了眼桌上的饺子,“你的饺子要凉了。”
他的语气略带嫌弃,因为——韭菜难吃。
连山此时也终于明白过来赌约的内容,在太阳落山、月亮升起的时候,斗笠男要这驿站里只剩下个活人。如果达到这个要求,他赢,反之,则黎铮赢。
达到要求的方法也很简单,杀到只剩个。
黎铮、阙歌,和他,正好个人。
可连山看向其他人,他们也不跑,一双双眼睛盯着他们,让人完全猜不透这群NPC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只觉得很诡异,毛骨悚然的。
与此同时,燕月明下班回到了花园路。
推开门,闻人景要补课不在家,老师黎和平不知道是不是去接他了,也不在。学长和学姐更不在,偌大的别墅里,竟难得地只剩下了燕月明自己一个人。
等等。
大黄呢?
“大黄?”燕月明叫着大黄的名字,开始到处找狗。可是楼上楼下都找遍了,都没看到熟悉的身影。
燕月明又给老师打电话,想问问大黄有没有跟他出门,得到的答案是没有。
“别急,它可能在附近玩儿。”黎和平迅速冷静下来安抚燕月明,“我马上回来,你就先在公园里找找,最远可以到社区的棋牌室看看,它跟我去过很多次,那儿的人都认识它。”
燕月明定了定心,“好。”
出门时,燕月明又下意识地在门口搜罗了一圈。余光瞥见草丛里好像有个彩色的东西,过去一看,发现是黎铮给大黄做的彩色毛线球。
大黄很喜欢这个毛线球,最近天天都跟它睡一块儿。
看到这个毛线球的刹那,燕月明心里又咯噔一下,连忙把球揣进兜里,跑出去找狗。黄昏的公园里,行人不多。
附近的居民们都回去吃晚饭了,鲜有几个还在外面溜达的。燕月明一个个问过去,终于问到一个清洁工大叔,告诉他:“你说那条狗啊,我确实看到它了。就大概、大概多久之前来着,反正太阳还没下山的时候,下午吧,我好像看到它出去了。”
“去哪儿了?”
“往那边跑了吧。”
燕月明又顺着他指的方向一路找过去,得益于附近居民对大黄的熟稔,路边小商店里的老板们和顾客们大多都认识它,还真有人看到了它过去了。
而燕月明顺着他们指的方向望出去,那个地方……难道是和平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