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终有报,天地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杨明浩88年出生,今年35岁,算起来还是这两个怨婴的生物学父亲。
两个怨婴的母亲都是长相漂亮,身材绝佳,但家境贫寒的农村大学生,先后被杨明浩的花言巧语和金钱炮弹攻陷。
原本都是天真单纯的女孩,被杨明浩拿下时,都还不到20岁。
杨明浩家就他一个男孩,家境又不是一般的好,自然受到百般宠溺。
不管大错小错,家里都能出面摆平。
这小子从十几岁便到处猎“艳”,十多年间,毁在他手里的女孩,怎么也有大几十。
可能自己不是上学的料,羡慕嫉妒恨,这小子有个癖好——喜欢搞大女大学生肚子。
俩怨婴的母亲就是他特殊癖好下的受害者。
更可气的是,两个怨婴母亲怀上他们的时间,间隔不到一个月。
简直是畜生啊!
原本就是单纯的农村女大学生,发现自己怀孕时,已经几个月下去了。
恐惧,慌张,没了主意,肯定第一时间想和杨明浩商量怎么办。
和天下所有提上裤子便不认账的渣男一样,杨明浩扔下一万块钱,便玩起了人间蒸发。
发觉自己已经被拉黑,女孩第一次感受到了无助,随后是绝望。
遭遇这种事又不能和父母、同学商量,等到她们去医院打胎,时间又过去了一两个月。
胎儿已经很大了。
见此情景,医生护士也很惋惜!
都是健康的男孩,而且已经成形。
胎儿超过了三个月,打胎的伤害和风险极大,弄不好女人会永远失去做母亲的机会。
而且也相当于做了一次月子,多多少少都会留下后遗症。
这还不考虑以后对她婚姻生活的影响。
虽然已经是二十一世纪,可还有很多男同胞在乎他们娶进家的媳妇是不是处女。
即便不在乎是不是处女,可肯定在意是否打过胎。
如果这段历史一旦被之后的老公发现,她的婚姻定会出现无法愈合的裂痕。
要么离婚。
否则将就一辈子。
总之,难得善终。
同样可怜的还有被打掉的孩子。
冥界有规定,胎死的孩子在下一世是不能重新投胎为人的,只能进入畜生道,下辈子当只狗猫,也许是苍蝇蚊子。
所以这两个怨婴趁着没被阴差带走,来报复害了自己和母亲的渣男。
原本我答应帮孙菲菲救杨明浩,此时又答应两个怨婴的请求。
答应别人时很容易,也很痛快,只需两片嘴一吧嗒就行了,可答应完呢?
想想还真没好办法,实在有些头大。
看来只得请
两个怨婴不再施加迫害,病床上昏迷的杨明浩伤情也就稳住了。
当然对孙菲菲和她刁钻的婆婆可不能实话实话。
在我一再承诺下,婆媳俩才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
因为有事,今天我特意早到了一小时。
把事情大概和张大海说了一遍。
“小事!别忘了你
说着他伸手要过我手机。
“先拉你进个微信群,也学着跟前辈们长长见识!”
“啥群啊?”
“好了!自己看看吧!”
拿回手机,扫了一眼,看到群名后,我先是吓一跳,紧接着忍不住笑了:“地府微信群?还群名真霸气!”
听明白明天该怎么做后,觉得心里更舒坦了。
看看时间换班还早,又没顾客,张大海便和我聊起天来。
他给我讲了杂货铺的历史。
算起来这家店开了有上百年了,清末民初就有,不过那时候是茶馆。
当时的走阴人还有个更高大上的称呼,叫灵魂摆渡人。
鬼走阴,人走阳,灵魂摆渡穿阴阳。
他还告诉我,走阴人有不少忌讳,就说我们杂货铺,有几种顾客必须特别注意。
除了上次他提到的浑身红装的顾客进店后,千万不能搭理,最好是假装看不见。
此外,还有另外两类顾客。
如果是浑身黑色的顾客进店,不管他买什么,都不能收钱,还得高接远送,态度恭恭敬敬,不过这类人只有初一和农历十五才可能出现。
第三种就是浑身绿衣服的,招待绿衣服顾客需更谨慎,因为他们多半会不给钱,而且脾气暴躁,如果绿衣服顾客动手打人,或是抢东西,可以用刀捅死。
好在穿绿衣服的顾客只有雷雨电才可能出现。
另外张大海还提醒我,别看杂货铺内面积不大,可内藏乾坤,只要是顾客说出的商品,一定能找到。
第四次上夜班,心情已大不一样,我对杂货铺销售员的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
咋说呢!能干上这工作我挺自豪的。
话又说回来,这工作也不是谁想干都能干上的,毕竟我
今晚既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而且是个繁星点点的晴朗夜,不用担心有黑衣服或绿衣服顾客进店。
至于红衣服顾客,已经领教了,其实不足为惧!
和前三晚的情况一样,十点后开始上顾客了。
今晚干得很轻松,我还特意观察进来的每一名顾客。
还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我先后观察了十来个。
发现这些顾客的脸色分两种,要么是惨白色的,要么是铁青色的。
果然都不是活人脸色。
顾客们买的物品大都简单,有买梳子的,买镜子的,买衣服的……
我似乎也观察出一个简单规律——顾客下去前缺啥买啥。
很快到了凌晨四点半。
眼看就到凌晨五点了,张大海说过,一般情况下,凌晨五点公鸡一打鸣,就不会再来顾客。
眼看着天就要亮了,我正准备去里屋床上躺会儿。
这时候店门开了。
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走了进来。
看到俩人的样子,我睡意瞬间全无。
男的身上缠着电线,脖子更是缠了好几层。
女人蓬头垢面,衣衫不整,左胸部位还插着一根竹签子。
更让我觉得诧异的是这俩人脸上还有淡淡的红晕。
难不成这是俩活人?
不应该啊!
俩人一瘸一拐地走到柜台前。
男的手里端着个沉甸甸的铁炒勺,锅里还冒着热气,俩人走近一些后,我立刻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
使劲闻了闻,这是猪头肉的气味。
算上今晚,我也在这家杂货铺连续上了四天夜班,此前进店的顾客都是空着手来,而这人却抱着个热气腾腾的铁炒勺。
我踮脚往锅里一瞅,果然是半锅热气腾腾的猪头肉。
这就怪了,抱着半炒勺猪头肉来我们阴阳杂货铺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