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新房客

无心如今已经成长发育完全,既能见人,也能远行。对于外面光怪陆离的新人间,他真是太有兴趣出去大开眼界了。

他极力赞同了史高飞的逃跑计划,虽然史高飞根本没打算征求他的意见。对于没满岁的外星儿子,史高飞认为自己作为父亲,很有资格为他做主。打开电视调到动画片频道,他让无心看电视,自己则是楼上楼下的四处乱转,想要开始收拾行囊。行囊的内容是有的,然而行囊的躯壳却是缺乏。空荡荡的小楼里先前没人过日子,什么存货都没有。史高飞忙了一晚上,只翻出一个破了洞的蛇皮袋子。把蛇皮袋子往地上一掼,他抬手抓了抓头发,然后出门奔向了村口超市。

无心一直留意倾听着他的动静。听他真是出大门了,无心溜下床去打开了电脑。双手抓着鼠标,他左调右试的移动屏幕上的箭头,根据记忆找到了史高飞多年积攒的精神食粮。随便挑选了一部片子打开,他先是直着眼睛看,看着看着张了嘴,及至史高飞拎着两只小书包回家时,他已经流了口水。史高飞没想到儿子如此早熟,把他从电脑屏幕前扯开之时,裤裆里竟然都支了帐篷。三下五除二的关了电脑,他不耐烦的训斥无心:“地球人有什么好看的?你和我一样没出息!”

无心坐在床上,面红耳赤的仰头看他,眼睛睁得又圆又大,是自知羞愧,所以下意识的模仿了大猫头鹰。和大猫头鹰过了四十年,他学会了不少装模作样的把戏。

史高飞老气横秋的又叹一声,然后继续收拾行装。

如此过了一夜,翌日凌晨天刚刚亮,史家小楼就有了动静。史高飞穿着一身长衣长裤,一手扯着同样装扮的无心。仔仔细细的锁好大门之后,他们蹑手蹑脚的出了巷子踏上柏油路,肩并肩的走向了朝阳升起的地方。两人的背影一高一矮,各自背着村口超市出售的小学生书包。书包是粉红色的,印着美羊羊。

出了村子继续往东,走出不远便是火星镇长途汽车总站,终点是唯一的,除了县城哪儿也不去。史高飞和无心上了首班车,车是空调大巴。无心占据了靠窗的座位,因为过于兴奋,所以坐立不安东张西望。抬手拨弄着头顶上方的空调出风口,他想起了蹲在山里的白琉璃和大猫头鹰,心中别有一种幸灾乐祸式的喜悦,同时又得意的对他们做出了新评价:“两只卑鄙的土鳖。”

时间一到,大巴发动,沿途随叫随停,一路捡客上车。史高飞心跳如擂鼓,生怕下一位拦车人会是史一彪或者史丹凤。双臂横撂在前方座位的靠背上,他向前俯身做睡觉状,把一张脸藏了个严严实实。

大巴一旦驶出了繁华的火星镇地界,因为沿途荒凉,速度自然加快,一路黄烟滚滚,跑了个无影无踪。两个小时之后到了站,史高飞带着无心下了大巴,心中依旧不安,因为史一彪如果昨天没撒谎的话,此刻应该也在县里。他爸是位不显山不露水的高手,虽然一身五花三层的好膘,然而是高人大隐隐于肉,一旦出手,必定打出严重后果。史高飞高得飘飘摇摇,无论如何不敢和他爸单练。一手死死的攥着无心,他鬼鬼祟祟的带着儿子走小路,直接奔了火车站。

史高飞没有真正出过远门,一时间也是茫然无目的。看到最近的一班列车正好能到三百里外的江口市,而江口市他已经去过好几次,于是他没犹豫,当即买下两张车票,带着无心再次出发了。

史高飞说走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导致他都走了三天了,史丹凤才发现弟弟和侄子一起没了。

她敲不开史家小楼的院门,给弟弟打电话,弟弟又是一直关机。亲自翻墙进入院内,她连拍窗户带踢门的叫了一气,一边叫一边预感不妙。等到确定了弟弟的失踪之后,她吓出了一身冷汗,连滚带爬的骑上电动车回了家,又连哭带嚎的告诉赵秀芬:“妈!小飞跑了!”

赵秀芬一口气没上来,在胸口憋成了一个极大的嗝。哆哆嗦嗦的给史一彪打了电话,她没敢哭,只说:“你把小飞给吓跑了!”

史一彪事业缠身,百忙之中回了家,先把母女二人大骂一顿,然后愁得满地乱走,因为近来正要办大事,无暇去找儿子。待到他走出家门了,史丹凤灵机一动,却是追上了他:“爸,你别急,我闲着没事,我去找小飞。”

史一彪扭头看她:“你上哪儿找去?”

史丹凤答道:“我先去县里,县里没有再去市里。小飞也没出过远门,他可能只是一时害怕,想找地方躲一躲。”

史一彪皱起眉头:“行啊,去吧。”

史丹凤紧紧跟着他:“爸,我下午就出发,你给我点儿路费。”

史一彪问道:“你要多少?”

史丹凤不假思索的答道:“有个三万五万也就够了。”

史一彪一瞪眼睛:“你要包机啊?”

史丹凤平心静气:“爸,我不知道我得在外面住多少天啊,穷家富路嘛。”

史一彪被她说的发懵,糊里糊涂的点了头。史丹凤平白无故的得了四万块钱,把钱尽数存入自己的账户里,她因为嫌长途大巴太贵,所以下午走长路去了镇火车站,花三块五毛钱买了一张硬座火车票,往县城去了。

在史丹凤成本低廉的浪迹天涯之时,史高飞已经和无心在江口市安了身。史高飞活了二十五年,第一次品尝到了拮据的滋味——离家出走时手里只有万把块钱,到了江口市之后连吃带住的玩了几天,他也没感觉自己如何挥霍,但是已经连间像样的房子都租不起了。

租不起像样的,只好租不大像样的。市内有一条百年风情老街,老街两边都是奇巧的老店,而老店之间偶尔会有幽深的胡同,狭窄细长,不像是给人走的,倒像是给蛇走的。小胡同两边开着大大小小的院门,有的院子洁净点,有的院子污秽点,无论形象如何,房屋本身是统一的老旧残破。这样的位置,民工不肯来;这样的环境,白领也不肯来。所以老房子的房租很便宜,想要租,随时都能找到空房。

史高飞不想在大街上风餐露宿,所以很果断的进入百年风情老街。老街毫无风情,游人稀少,也正合了他的心意。在一间还算整齐的小院子里,他和无心得到了一间屋子。屋子里家具一应俱全,只差餐具和被褥。

他们不是唯一的租客。院中一共有三间平房,余下两间,据房东说,是属于一对父女。其中正房窗明几净,门口挂了块牌子,写着“易经研究所”五个大字。厢房垂着花窗帘,看不清房内情形。

房东走后,史高飞带着无心也出了门。买到一床被褥回了来,他们刚刚进院不久,院门一响,却是另两位房客出现了。

史高飞正在和无心合力铺床,房门开着,一个大女孩子哼哼唧唧的含糊歌声传进屋内。史高飞警惕的向外望了一眼,看到了一个穿着花裙子和平底凉鞋的女生——说不准是十五六还是十七八,露出的小腿和手臂都是圆滚滚的白皙。手里拎着一篮子青菜,她也好奇的去看史高飞和无心,脸圆,眼睛大,忽然傻乎乎的对着房中二人一笑,她“嘿”的笑出了两个酒窝。

没等她笑完,院里响起了圆润的男子声音:“佳琪,别乱看。”

佳琪很听话的拎着菜回屋了。史高飞转向了无心,低声说道:“她长得有点儿像林嘉欣。”

无心走到床边坐下了,环视着房内的旧桌子旧椅子旧纱窗。还是村里的小楼好,又宽敞又明亮,但自己是不能埋怨史高飞的。史高飞对他太好了,于是他决定和史高飞一起疯一疯。

“爸。”他很自然的对史高飞说:“我饿了。”

史高飞弯腰抹平床单皱褶,然后起身往院外走,要去给儿子找吃的。无心坐在房内,听到他在院子里和男子声音搭起了话。男子有一副华丽的好嗓子,说话时带着隐隐的膛音。三言五语的交谈过后,男子和史高飞一起出了门,同去胡同口买酱肘子。及至把酱肘子买回家,两人已经开始谈笑风生。无心站在窗前往外看,只见男子能有个四五十岁的年纪,穿一身干干净净的灰色唐装,看容貌堪称美男子,鼻高眼大,面孔圆白,又架了副金丝眼镜,富富态态的十分体面。他让他家的佳琪给史高飞切碎了酱肘子,又把自己饭锅里的米饭挖出半锅请客。史高飞碗筷一概没有,索性隔着院子大喊道:“宝宝,来吃饭!”

话音一落,无心推门露了面。

院内摆起一张小圆桌,四人团团围坐,不出一顿饭的工夫,已经互相摸清了底细。原来中年男子名叫白大千,挂着“易经研究所”的牌子,他是神棍;摘了“易经研究所”的牌子,他是无业游民。他女儿白佳琪已经十九岁了,虽然他自己不承认,但是连史高飞都看出了她有点儿傻。

白大千也认定了史高飞和无心全有问题,而且还是精神方面的问题,但是问题不大,即便是疯子,也属于文疯子。他带着个傻女儿,不敢招灾惹祸,所以满面春风,不肯多问。及至吃完了一顿饭,他摇着蒲扇进了正房。打开电脑开始搞事业——为了淘到第一桶金,他在各大论坛注册了马甲无数,使用各种办法自炒。每天晚上频繁的换马甲打广告,生意还没上门,他自己却是快要累得精神错乱。

佳琪在院内的公共水龙头下洗碗。史高飞走到她面前,一本正经的说道:“喂!你长得像林嘉欣。”

佳琪惊讶的抬头看他,一脸傻相:“啊?”

史高飞扭头走了,一边走一边告诉她:“我要哄我儿子去了。我儿子还小,要过很久很久才能长到像你一样大。等他长大了,我就可以享清福了。”

史高飞躺在床上,用一柄蒲扇给无心撵蚊子。无心百无聊赖的仰卧着,忽然扭头去看他:“爸,我们买个电视机好不好?”

史高飞起身拽过粉红色的小书包,从里面翻出一大把钞票。把钞票整理了一遍,他重新躺下了,拿起蒲扇叹了口气:“爸爸的钱不够啊。”

无心又道:“那我们去想办法挣钱吧!”

史高飞刚要回答,冷不防正房忽然传来一声大叫。随即院子里起了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正是白大千穿着拖鞋在疾行。敲开了史高飞的房门,他一脸喜色的低声说道:“老弟,我想求你和你——你儿子帮个忙。一会儿有个客户要来见我,你俩能不能给我当一晚上的徒弟?”

史高飞莫名其妙:“当徒弟?怎么当?”

白大千笑道:“很简单,很简单。有人敲大门的时候,你去开门,然后问他:‘是来找我师父的吗’,他说是,你侧身往正房的方向一指,告诉他‘师父在等你’。”

史高飞又问:“我儿子呢?我儿子干什么?”

白大千笑得满面红光:“他的工作更容易了,站在正房门口,负责给客人开门。”

史高飞想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