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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我生活在一个世外桃源,即使外人都叫我们蛮夷,但我仍然很喜爱这里。那时候,我的名字是木端。
但是,很快,寒冬来临,由于这里遍草不生,更没有食物,所以我们遇到了百年难遇的生存难关。为了生存,我们只好背井离乡,来到了这千里之外的外乡。
这里的居民在一个叫做大燕国家的治理下,安居乐业,无忧无虑,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令人艳羡的笑容,手里捧着吃不完的窝窝头,即使他们弱得连一只老虎都举不起来。但据我们族长说,这应该就叫傻人有傻福吧。
我狠狠地赞同了,是的,这么弱还笑得出来,也是没谁了……
为了融入这里,我拼命地学习官话,比如「你好」「我很好」「再见」……在我的废寝忘食、昼耕夜诵之下,终于,我可以流利地说出一口汉话。不是我吹,就我这口气,混到汉人堆里,绝对没人认得出来。再披上当地人的麻袋,哦,他们说这叫衣服,往那一站,绝对和汉人一毛一样。
准备好一切的我终于在一个黑夜,背上我的小包袱,带着我的小跟班,离开了族长为我们建立的安乐窝。无他,道不同不相为谋,我要靠自己闯出一条通天大道。
然而,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在我刚刚出了镇子,就遭遇了飞天大盗,他就那么一摸一抹,我的包袱就不翼而飞了。蹲在地上想了半晌,我怎么都想不明白,那么弱一个人,他怎么就能把我那么大的包袱一眨眼就薅走了呢,我不服,有本事来单挑啊!
「哥……」
我那憨货弟弟紧紧拉着我的衣袖,看着街上琳琅满目的食物,口水直流:「哥,我饿,我饿……」
十分后悔,我真的十分后悔带他出来,除了吃,干啥啥不成,就连洗盆子,他们都嫌我们粗手粗脚,还怪我们捏破了他们和脆饼子一样脆的瓷盘。
真是岂有此理!
原本我打算同他们好好讲讲道理,但奈何我并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那些人几句话就把我说得哑口无言。当然,这也是我顾忌他们比瓷盘还脆的身体,没敢动手。
低调有低调的坏处,很快,我和我的宝贝弟弟就流落街头,虽然我们本来就在街头,但这次不一样,我连最便宜的窝窝头都买不起了。
痛定思痛,在找工作处处碰壁之后,我终于不可避免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打算去抢劫。咬咬牙关,勒紧肚子,我带着傻弟弟来到了城外的一座山坡上,这里,将会是我们事业的开端。
当然,每一段事业的开始,都伴随着腥风血雨,而在这苦难中成长的我们,终于在第二天的下午,等来了两辆豪华的马车。
最先吸引我目光的,是迎头走来的那辆五彩斑斓的马车,简直闪瞎人的狗眼,呵,这种变态的审美,非达官贵人所不能拥有。第二眼吸引我的,是豪华马车后面那一辆灰扑扑的小马车,不用说,这一定就是所谓的掩耳盗铃,不出意外的话,那辆小马车里面才是真正的主人。
不过,这一点都不重要,管他是主是仆,今日他们既然路过此地,那我燕过无痕,一根汗毛都不给他们带走。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虽然这条路不是我开的,这附近也没有树,但话本里就是这么说的,每一位劫匪,只有念出这几句话,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劫匪。我自然不甘示弱,宣读着从话本中学来的精华,和傻弟弟一前一后,争相从石头后面钻了出来。为了表示我们的凶恶,我手里拿着的,是傻弟弟的腰带,看吧,不交出金银珠宝,我勒死你们。
岂料,马车只是停了一瞬,然后从侧面忽然冒出来一个五官狰狞的小子,我着实没有看见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说时迟那时快,我加快语速,正读到「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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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他已经握着拳头上来了。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出手的,当时的现场实在太过杂乱,只听到几声鬼哭狼嚎之后,我的身上传来了阵阵痛意,这疼痛,别说,很想我和我弟弟幼时打架所感受到的疼痛几乎一毛一样。不过我也不甘示弱,伸手我的十指,挠挠挠,连挠他好几下,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挠到。
最终我还是率先败下阵来,无他,这家伙打人也太疼了,简直和我那傻弟弟一样,下手没轻没重。呜呜呜,是谁说这里的人都弱得和鸡一样,等我回到族里,一定好好找他交流交流。
但是现在,那个人居然威胁我们要送我们去官府,呵呵呵……呜呜呜,我最怕这个了。不说其他的,我们族人混迹于此很不容易的,所以族长再三强调我们要低调,低调……如果这次被送到官府,事情一定会闹大,说不定我们还会因此背井离乡,流落街头?
正当我打算拉下脸面抱着他的双腿求饶的时候,马车上传来一声极淡的声音,紧接着我就看到一个天仙般的人物露出了他的庐山真面目。
真的,有一句话倒是没错,这里的人虽然都弱得和什么是的,但这长相是真不戳,一个赛一个好看。就说这个美人吧,在我见过的人里面,当属第一。至于第二,当然是旁边那个凶神恶煞的小子,不过我不喜欢他,所以他就做万年老二吧,哼。
那个美人果然人美心美,很讲道理,让我们留下了给他赶车。虽然我没有赶过车,但我知道,这是我们不被送到官府的唯一机会,所以,不会就现学呗,我见他们那马,和我们族里的驴挺像的,虽然我没有赶过马,但我赶过驴啊,万事万物都是想通的,所以我一口就答应了下来。至于旁边那个小子向我投来恶狠狠的眼光,哼,我当然装作看不见了,抖抖身上的沙土,我殷勤地扬起笑脸,走向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