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皇太后薨了,整个京城禁止欢乐,街上一片惨淡,家家户户紧闭门窗,就连平日里最热闹的花街都贴上了封条。
三个月不得盈利,会饿着许多姑娘,但是和小命相比,还在忍受范围内。
她们能忍,有些人不能,那些都是花天酒地的贵家公子,习惯了我行我素,怎么甘心被人束缚?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桥梯,明面上不行,那就暗地里来,将姑娘们请进府上,假装成婢女寻欢作乐。
若是一般人倒也罢了,不在乎这点蝇头小利,但是请人的是丞相府的二公子,那就不得不去了。
得罪了丞相府,日后还有好果子吃?
婢女的衣裳不好看,简单没什么花样,导致平日里花容月貌的姑娘们宛如珠宝蒙了尘,竟叫覃二公子一个没看上。
明生很是无奈,“雀仙楼的朱莹姑娘,清风斋的宝钗姑娘,红尘院的明月姑娘,采花阁的婉茹姑娘,京城四大美人都在这了,公子若还是瞧不上,那我们可走了。”
四个美人以美貌与才华并齐出名,每人各会一样绝技,可惜今儿日子不对,乐器不能带上,还要穿一身朴实的衣裳,将姑娘们的美貌发挥的不足一半,尽管如此也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他亲手挑选培养的,没一个差的。
不说旁的,单说清风斋的宝钗姑娘,没出阁之前可是官家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若不是家道中落,又怎会沦落成红尘女子?
雀仙楼的朱莹姑娘弹的一手好琴,红尘院的明月姑娘画的一手好画,采花阁的婉茹姑娘下的一手好棋,都是一顶一的才女,若不是非常时期,想见一人便难如登天,如今四个齐聚,竟一个都没被挑中,若是说出去,旁人要骂死覃二公子。
身在福中不知福。
“还有其他的吗?”覃二公子坐在首位,并不着急,目光在四大美人身上略微停留,便落在了领头的男子身上。
那男子面容白皙,五官精致,是少有的美男子。
身形很是消瘦,藏在偌大的衣袍中,一阵风就能吹跑似的。
“全都在这里了。”明生手里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青楼,但并不是每一个楼里都有花魁镇压,美人多了,就不值钱了。
且美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知道这人挑剔,最顶尖的四大花魁,全京城的梦中情人,都被他领了过来。
还看不上,那就真的是有缘无分了。
覃二公子稳稳坐着,视线又从四大美人身上扫过,搁下茶,语气淡然道,“不过是些庸脂俗粉罢了。”
四大美人大惊,转而愤怒起来,领头的朱莹行了一礼,道:“看来咱们的凡姿入不得覃二公子的眼,是咱们没福,告辞。”
她又示意其他姑娘,“姑娘们,咱们走。”
再留下来就是自取其辱,姑娘们很是个性的冷哼一声,手拉着手一道出了门。
明生耸耸肩,“任性惯了,小人也管不住,告辞。”
他双手抱拳,也想走,但是并没有成功,被人拦了下来。
门口守着两个人,方才姑娘们出去时没人拦着,单单拦了他。
明生眯起眼,“覃二公子这是何意?”
覃二公子一双瞳子牢牢盯着他,“你说呢?”
明生突然笑了,笑的花枝招展,很是好看,“原来覃二公子醉翁之意不在酒,没瞧上姑娘们,反而看上小人了。”
谁都没拦,就拦了他一个人,很显然,冲着他来的,他可不信主子和奴才的配合这么好,一下子就什么都懂了,是早有预谋,就为了骗他来。
早该看出来了,这厮每次上青楼,碰不上花魁也不着急,慢悠悠让他陪着喝茶,他心说丞相的儿子,不好得罪,次次应允,还同情了这厮半天,运气不好,就从来没遇到过花魁有空的时候,临走了都碰不上面,感情人家根本不是冲着花魁去的,是冲着他。
他居然才看出来,失利失利。
“覃二公子可要瞧清楚了,小人是个男的。”他拉开衣口,给覃二公子看平坦一片的胸膛,“没可能女扮男装。”
他的身形也不像女扮男装,不说多高吧,在男子里头也是拔尖的,覃二公子是瞎了眼了?把他当成女扮男装。
覃二公子是正常的,他知道,有过好几个妾室,还有个儿子,没可能是断袖吧?
语气慢慢不确定了,因为覃二公子看他的眼神,如狼似虎,他开青楼的,怎么可能不知道什么意思?
“采花采多了,偶尔也会想采采草。”覃二公子站起身,缓缓朝他走来。
明生本能后退一步,转身推开那两个守门的就想跑,没成想门外还有人看守,他与那些人扭打成一团,肚子上不小心挨了一下,疼的当即蜷缩起身子倒在地上,那几人瞬间欺来,反剪了他的双手压在身下。
覃二公子指了指里间,那几个人当即把他拖进去,用绸缎绑住两只手,横着捆在床上。
明生挣扎了几下,没挣开,倒把身上的衣裳弄的散了散,袖子滑落,露出干净白皙的手臂,方才拉过衣襟,脖间也有大片大片的肌肤暴露在空中。
明生缩了缩身子,强颜欢笑,“覃二公子,强扭的瓜不甜,不如慢慢来,先熟悉一段时间,等小人适应了,还怕不从了公子吗?”
“不是已经适应过了吗?”覃二并不上当,“我日日去你清风斋,每天吃酒喝茶,不是相谈甚欢吗?”
他打听过,清风斋是这厮新开的,格外重视,每天都会过来顾着生意,他无意间瞧见了这人,当即便被吸引,端是个如玉似的美人。
明生闭上眼,心道那是不知道你这个畜牲心里抱着这样的想法。
“覃二!”他重新睁开眼,瞳子里有一丝冷意,“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动了我,你吃不了兜着走!”
“不就是扶月公主的人吗?那又如何?她敢为了你得罪我爹?”覃二笑了,“若不是时机不对,我就找她要人,看她许不许。”
明生面色惨白。
覃二话不中听,但是在理,扶月公主不可能为了他得罪当朝宰相。
况且只是失个身,不是要他的命,扶月公主为了不去封地,也是有求于丞相的,假如覃二真的管她要人,搞不好扶月公主会点头。
“我可是扶月公主的摇钱树,她不会肯的。”骗也要过了这关。
覃二冷笑,“扶月公主去了封地,这摇钱树一样保不住,不如拿它做些什么,你说对不对?”
这块生意做的太大,已经变成了一块肥肉,扶月公主去了封地,人不在,又怎么护得住这么大一颗摇钱树?
覃二解开腰带,外衣还没来得及褪下,便迫不及待压了过来,行到床边,便再也无法往前。
明生一只脚踩在他胸口,“覃二公子慎重,若是我现在喊一声,将令堂引来,你猜会发生什么?”
“那还真是抱歉呢,我爹不在。”就是不在他才敢糊弄的。
明生面上又白了几分,那只抬起的脚被人握住,朝下狠狠一扳,压过了他的头顶。
明生额间冷汗蓦地冒出,疼的浑身发颤。
覃二凑了过来,在他脖间嗅了嗅,“香的。”
明生脑中陡然想起了几年前,也有人如此这般,在他耳边说,‘明生真好看。’
‘明生是香的。’
‘明生不要躲,我就亲两口。’
呕!
他从喉咙里泛起恶心,想吐,一双手抓紧了头顶的绸缎,用力到指尖发白。
“几年前也有人跟你一样。”他瞳子里染上了寒意,“我恨他恨的入骨,后来我杀了他。”
覃二一惊,手底下不由自主松了松。
明生又笑了,笑的有些狼狈和惊艳,“覃二公子是真的喜欢我吗?”
他动了动,衣裳更乱,露出更多的肌肤。
覃二眼都直了,愣愣点头。
“那你是想玩一次?还是一直玩?”
“自然是……后者。”‘玩’这个字眼让他蹙了蹙眉。
“那就听我的,松开我,我们来玩个游戏,我赢了,您高抬贵手放了我,以后还有机会当朋友,我输了,就任您处置,您想玩多久玩多久,想玩几天玩几天。”
覃二眉头蹙的更紧,知道是他的诡计,自然不会那么轻易上当,毕竟人就在身下,他想的话现在就可以,玩什么游戏?
“公子~”耐心劝他,“我不肯的话,您能玩的开心吗?”
“而且吧,小人被你逮住了一次,下次您再想小人,可就没那么轻易让您逮着了,只要玩个游戏,以后小人都是您的,是您擅长的喝酒,小人早就听说过,您千杯不醉,要是把小人喝倒了,小人任您处置。”
做了很大的让步,万一真没喝过,往后就惨了。
相反覃二一点损失都没有,这事过后还是朋友,这是他给的承诺。
覃二衡量了一下得失,笑了,“就依你。”
别的不说,喝酒这方面他还真没输过谁。
“来人!”他喊了一声。
立马有人进来,“少爷有什么吩咐?”
“去端几坛子酒来,我和美人比喝酒,我输了,你们都别拦着他,让他走,我赢了……嘿嘿。”
那几个人点头哈腰提前庆祝,“那肯定是少爷赢,少爷喝酒就没输过。”
所有人都觉得这事是板上钉钉的,覃二也这么觉得,半个时辰后……
明生晃了晃覃二公子的肩膀,笑的很是奸诈,“覃二公子,还能喝不?”
覃二哼了一声,醉的头都抬不起来。
明生哈哈大笑,“那我走了。”
他站起身,摇摇晃晃朝门外走去,覃二公子确实很能喝,再多喝一些,他也会被放倒,还好他随身带着解酒丸,上了几次茅房催吐,才堪堪比过覃二公子。
门口的小厮还想拦他,他挑眉,“怎么?覃二公子都答应的事,你想替他反悔?”
那小厮想了想,还是让开,放他离开了。
明生走出房门,出了覃府,瞧见不远处停着的马车才松了一口气。
姑娘们虽然早一步出了府,不过不放心,在门口等着,发现他连忙奔了过来,几个人七手八脚将他抬上马车,不敢停留,吩咐一声马夫,立马趁着夜色离开。
“怎么弄成这样?”宝钗边给他顺胸口,边担心问。
明生摇摇头,“我没事。”
只是有些困,他眨了眨眼,虚弱道,“把我送到清风斋隔壁的棺材铺,有人照顾我。”
几个姑娘点头,“是那家的东家对不对?”
“公子,”说来也怪,“你是怎么认识那种怪人的?”
“就是,那家伙上次还瞪了奴家一眼,吓到奴家了。”
“凶巴巴的,还开了家棺材铺,看谁以后敢嫁给他?”
“就是就是,一点不懂怜香惜玉,我多看他两眼他就让我滚,嘤嘤嘤,我祝他孤老终生。”
明生嘴角勾起,由衷的笑了起来,“他就那种脾气。”
余欢从前在宫里时就拽不拉几的,经常挨打,还是那么拽,脾气一点没改,就算在挨打的时候,都能一如既往的拽,更何况现在不需要掩盖,更拽了。
看谁不顺眼就冷眼相待。
他长得俊俏,偏生旁边就是清风斋,清风斋的姑娘们对爱情向往的很,瞧见这么清隽的人,忍不住就想勾搭勾搭,结果碰上硬钉子。
今儿如果被看中的人换成了余欢,八成已经一剑射去,将那厮手脚砍断了。
他做事就是这般,快狠准,无所顾虑,潇洒的很,尤其是在报完仇之后,他能感觉的到,余欢身上已经没有了束缚。
他也想像余欢一样,可惜性子是天生的,余欢从小这般,那种潇洒他学不来,余欢的实力,他更没有。
“我到了。”他从被风吹开的缝隙里瞧见了清风斋三个大字,大家是不同楼里的姑娘,除了宝钗是住在清风斋的,其他人各奔东西。
宝钗扶着他下车,明生示意她先进去吧,前门被封,只能走后门,要绕远路,亥时冷冷清清,一个小姑娘家在外多待有危险。
明生自个儿就在旁边,又是男子,所以没关系,目送她离开,马车也走之后才苦笑。
真的没关系吗?
现如今这个当下,男子一个人走在街上,也是很危险的。
只要长得好看,都会被人觊觎,无论男女,他很早之前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今儿只是重温了一下而已。
又不是第一次了,有什么关系呢?
明生深吸一口气,收拾了一下沉重的心情朝棺材铺走去。
这边是青楼一条街,一被封,整条街都被封了,街上一个人都没有,颇显得萧条,只清风斋的隔壁开了一家棺材铺还亮着光。
寸金寸土的地方,开了这个一家棺材铺,不知道多少人惋惜,花重金想买下,主子是个硬骨头,不卖,给再多钱也不卖。
想使阴招,不好意思,打不过人家,想收买官差捣乱,不好意思,官差都怕人家。
总而言之,没人搞得定,这家棺材铺依旧牢牢顶立,就算东西卖不出去也无所谓,东家根本不在乎钱。
明生过去的时候东家正坐在椅子里糊白色灯笼,一个几文钱,便宜的和铺子不成正比。
这间铺子这个位置,一天最少要吸十金才能回本,就照他这个卖法,一辈子也赚不了十金。
太皇太后薨了,家家户户都要买这玩意儿,生意还挺好,门前有两个人挑选,挑完问东家,“多少钱一捆?”
“自己猜。”东家很是没有诚意的说道。
客人都被他搞糊涂了,“我怎么知道你卖多少钱?”
还有人做生意让客人猜的?东西真的有人买吗?
他丢下一个铜板,报复似的说,“钱给了,东西我拿走了。”
东家甩都不甩他一下。
另一个人瞧见有便宜可占,依样画葫芦,也拿了一捆,只给了一个铜板,东家头都没抬,任他拿。
那人似乎觉得自己亏了,回过头又拿了一捆黄纸,刚要走,与明生打了个照面,被人瞧见贪小便宜,脸一下子涨红,又掏出几个铜板放在桌子上,才心虚的离开。
明生等他走后直接趴在桌子上,“接我一下,我喝多了,腿软。”
东家终于转过脑袋,瞧见他眉头拧紧,“你怎么没死在外面?”
话是这么说的,人还是放下灯笼走了过来,架起他的胳膊,把人抬了进来。
门口不知何时又站了一个人,“东家,我要几捆纸。”
“不卖!”
客人很是委屈,“不卖就不卖,凶什么凶嘛。”
余欢把人放在椅子里,嫌烦,索性将店门关上,去阁楼上打了热水,拿了毛巾过来给椅子上的人擦脸。
明生挪了挪屁股,更舒服的躺在里头,“方才我楼里的姑娘说,隔壁的棺材铺老板可凶了,又瞪人家又骂人家,一点不懂的怜香惜玉,这不是挺好的吗?还知道喝醉的人要用热毛巾擦脸……呜呜。”
那热毛巾糊在他脸上,明生懒得动,又呜呜了几声,毛巾被人拿了下来,然后粗鲁的顺着他的脸往下擦。
脖间一热,热毛巾伸进里头,绕着他脖颈擦了一圈。
啪!
毛巾被人丢进桶里,过了一遍水,拧干之后给他擦手,然后脱了他的鞋子,动到他腿的时候,明生缩了缩。
余欢是练武的人,敏锐的感觉到了不对劲,“怎么弄的?”
“摔的。”明生双手一摊,“喝多了没站稳,啪的一下就摔了。”
如果是摔的,应该疼在膝盖上,但是他掀开明生的裤腿,膝盖上什么都没有,所以肯定不是摔的。
明生不说,他也不问,继续折起明生的裤腿,把他一双足放进桶里。
明生经常喝醉,他一开始把人丢在床上,后来知道了怎么处理,用热水泡泡脚对他有好处。
突然想起来忘记给他擦耳朵,毛巾再度丢进水里,然后拧干,给他擦耳后。
明生怒骂,“你个混蛋!”
用洗脚水给他擦耳朵!
“反正是你自己的。”余欢一点不以为然,擦完把毛巾折好,敷在他脑门上。
“混蛋!”明生摇了摇脑袋,好不容易把毛巾摇了下来,又被余欢盖上去,他再摇,余欢再盖,锲而不舍。
明生没劲了,只用眼神挖他,他平时有劲的时候尚且斗不过余欢,现在没劲就像砧板上的鱼一般,任人宰割。
余欢瞧他泡的差不多了,拽下他额头上的毛巾,放进洗脚盆里过一遍,拧干后给他擦脚,擦完放在盆上。
明生才留神这盆是上次给他洗脸的,磕破了一个角,他记忆犹新。
“你这个龟孙!”
一个盆一条毛巾又给他洗脚又给他洗脸,上次还给他擦澡了。
明明给他买了好几个盆,特意分开了,这王八蛋还用一个,还是那个破的。
用了不知道多少年,破了补,补了破,就是不舍得扔。
上次被他扔了,又被余欢捡了回来,继续给他用,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
余欢只当没听见,将洗脚盆踢远,在他身前蹲下,拉起他两条胳膊架在背上,背着上了阁楼。
他这个地方是双层的,下面开店,上面住人,不大,不过他就一个人住,够了,当然如果明生不来挤更好。
青楼这行业就是销金窟,摇钱树,太赚钱了,很多人盯着,他自己有个宅子,像个窟窿似的,在里头遇到过好几次刺杀,吓的这厮再也不敢睡在那边,每天晚上跟他挤。
楼上小,住两个人真的有点挤,但是也凑合吧。
余欢把人扔在床上,自个儿下楼收拾,门锁起来,灯吹了,洗脚盆和明生的鞋袜拿到楼上,小门一关,打算睡了。
明生一个人霸占了他的床,打开窗户,瞧着外头黑乎乎的街上。
他的床和以前一样,还靠着窗户,别人视这个地方如猛虎野兽,避之不及,也只有他觉得靠窗好。
比如说如果有人来抓他,他可以第一瞬间跳窗离开,亦或是窗外有什么动静,他能第一时间听到。
他是个杀手,保持警惕是他应有的本领。
“换一下衣服。”
某人得寸进尺,让他伺候伺候习惯了,这话说的一点不带不好意思。
“在左边第一个衣柜。”
余欢去拿,打开衣柜发现里头自己的衣裳都很少,塞满了明生的衣裳。
明生是青楼东家,经常招待这个招待那个,见那些贵客自然要打扮一番,今儿拿一套来,明儿拿一套来,不知不觉大半全都是他的。
余欢回头看了一眼,可不止是衣柜里,床上,床下,角角落落摆满了他穿过的鞋子和带来的各种东西,把不大的屋子装的满满的,像垃圾房一样。
难怪越来越挤了,开始还以为是错觉,今儿才陡然发现,不是挤了,是因为里面放的东西太多了,而且还不是他的,是某个累赘的。
累赘四仰八叉的躺在他床上,催促他,“快点,冻死了,顺便把窗户关上。”
只有开窗的力气,没有关窗的,况且余欢在,不使唤他,干嘛要自己来?
余欢脱了鞋上床,先把窗户关了,之后过来给明生换衣裳,明生瞧见了他手里的中衣,抗拒道,“不是中衣,是亵衣。”
谁管他的意见,腰带一解,衣裳一扒,无视他挣扎的小手,强逼着给他换上中衣。
明生抱怨,“认识你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屁股上一疼,余欢换完衣裳,一脚把他踹进床里,依着墙趴着。
明生将脑袋转过来,还想再抱怨两声,瞧见余欢在给自己换衣裳才禁声,把头埋进枕头里,声音闷闷的,“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都已经是十几家铺子的主子,怎么每次还是这么狼狈?
有时候他就在想,还不如跟余欢一起卖棺材呢,好歹不用担心旁的。
其实他现在钱也赚够了,想全身而退了,但是没有路子给他全身而退,只能拼命的往上爬,认识更多的贵人,织成一张大网,这是他当初许诺扶月公主的,所以扶月公主才会拿出所有的积蓄成全他。
现在开始了,才走在半路上,不可能让他抽身离开。
做人可真难啊。
“你不想,随时可以停下来,过别的日子。”余欢衣裳换好了,躺在他身侧。
余欢翻了个白眼,“你的脑子是一根筋吗?哪有那么简单?”
就像当初还在宫里时一样,余欢也理解不了他做的,在他看来很简单,是很简单,一刀杀了,然后浪迹天涯,再找机会刺杀皇上?
他的脑子就是一根筋,不会拐弯的。
他想报仇,就全心全意在这个上面,从来没有旁的烦恼,只有复仇,现在仇报了,开了个不赚钱还光赔钱的店,就一心一意赔钱。
这要是别人,早就被钱逼死了,他就不在一般人的范围内。
他是个杀手,接任务的那种,过惯了刀尖上舔伤口的日子,已经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了,开棺材铺只是他的掩盖罢了。
他是天字第一号的杀手,专门杀一些他觉得可以杀的人,会有人出钱,然后他接。
一些棘手的任务千金,万金都有人肯出,根本不差钱,单纯是因为闲不下来。
如果停下来,他会迷茫,不知道他生来何用?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从他母妃和姥爷一家死后,他的人生就完全改变了,是为了某个目的活着,不是为了自己。
很可悲,但就是有这样的人。
“你想走的话,我可以带你走。”
果然,他的脑子就是一根筋。
“我不能走,我走了,那些姑娘们没人依靠,会被人欺负,而且我可以走,我的爹娘肯定不愿意,我不能连累他们。”
他不像余欢一样,是孤家寡人,所以余欢理解不了他。
“滥好人。”
又来了。
明生气不过,踹了他一脚,“冷血鬼。”
“滥好人。”
“冷血鬼。”
互相骂了几声,双方都觉得没意思,各自躺好,“有时候真羡慕你,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其实更羡慕他旁的。
比如说明明一样都长得这般好看,为什么从来没人觊觎他?
可能也是有的吧?但是余欢太凶了,谁敢觊觎?
难道是他太好欺负的原因?所以才被惦记?
余欢闭上眼,没跟他一般见识。
明生叹息一声,“把灯吹了吧,该睡觉了。”
余欢没起身,直接伸手将蜡烛捏灭了,屋里登时陷入一片黑暗。
明生望着屋顶,心说明天一定要把余欢那个盆扔掉,扔的远远的,让他捡不回来。
闭上眼,盖上被子,呼吸渐渐均匀。
*
深夜三更,古扉回来的路上听到屋顶的瓦片咔嚓响了一声,像是被人踩断了一样,知道有人在屋顶上,他往四周瞧了瞧,寻着一个点翻了上去,果然瞧见一道身影一闪而过。
“站住!”
那身影边追人边喊,声音熟悉异常,不是古修还能有谁?
古扉跟着追去,离得不算特别远,他速度也快,很快叫他赶了过去,没来得及喊古修,便听到噗通一声,这人跳进了水里。
差点忘了,前面是御花园的大池塘,现在还是冬末初春,刚过完节的时候,天气不是一般的冷,夜晚的风像刀子似的,刮在脸上生疼生疼,他居然跳下去了。
他不要命了吗?
为了追一个人那么拼?
古扉从空间拿了一盏灯笼出来,又拿出火折子点上,借着火光朝下看去,站的有些远,瞧的不是很清楚,只望见湖面一片安静,没人露出水面。
“古修?”
他喊了一声。
古修没反应。
“古修?”
古修还是没反应。
“你自己能上来吗?”
依旧没反应。
看来是挂了,挂了就不用救了。
大冬天的,跳下去有点恐怖。
古扉打算往回走了,刚走两步又停了下来,算了,还是救吧,不救真死了没法子交代。
古扉解开披风的带子,他要下水肯定不能穿着这个,会拖累他,外衣也脱了,面具摘下来,鞋子丢去一边,暗骂一声自己也犯傻了,扑腾跳了进去。
古修追人的时候没多想,跳下去才发现那水有多凉,瞬间冻的他全身血液凝固,脑子麻木,一点感觉都没有,他只挣扎了两下人便往下沉了下去,心中隐隐有一种感觉,我命休也。
可惜了,还没超过王卿那个家伙,也没能给父王争口气,就这样歇气了?
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他知道,父王以他为傲,他的大理寺腰牌,父王时常会拿出来帮他擦一擦,官袍往那一放,都没人敢碰。
父王年轻时也是有理想的,想当太子,想做皇帝,后来发现上一代的太子太强太狠,无奈之下只能龟缩着,为了保命砸断了自己一条腿,每天颠簸着走路,一职半官都没得做,所以羡慕他。
新皇登基,是新的开始,没有上一代那么残忍,新皇已经是皇帝了,连自己的兄弟都容了下来,更何况他这个堂哥,于是光明正大上了朝堂,展露一番拳脚。
他很感谢,感谢自己生在了好年代,不用像父王一样,矜矜战战,可怜兮兮生活。
真好。
唯一比较遗憾的是,死的太早了。
头皮突然一紧,像是被什么拽住了一样。
不会吧?
难道死了是这样的?
他感觉自己飘了起来,被什么拉动,没多久上了水面。
???
他还活着?
古修张大嘴,拼命的呼吸新鲜空气,带着冷气和湿意的空气进肺,竟觉得那般美好。
头皮又是一疼,他被人拉着头发生生拽上了岸。
敢不敢对他好一点?
俩个人都上了岸后,古修心道。
好歹也是他表哥,就这么对他?
“喂,怎么没反应?救晚了吗?”没道理了,才多少时间?
【需要做人工呼吸。】
器灵提醒他,【嘴对嘴给他呼气。】
“想都别想。”古扉一口回绝。
???
是在跟他说话?
“看来真的死了。”古扉拍了拍古修的脸,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没死,只是冻的睁不开眼,说不了话而已。
身上突然盖了件东西,很厚,将他牢牢包住,“算你运气好,遇到的人是我,要是别人,你早就凉了。”
已经发现他在微微发抖,用自己的狐毛披风给他盖上,他自己也抱着古修,将体温传递过去。
那水虽然冷,但是他是常年洗冷水澡的人,而且经常和井水,对冷的感觉没那么敏感,简而言之,不怕冷。
古修冻成了熊样,他依旧好好的。
捡了一点柴,加上自己空间拿出来的,就那么明晃晃的烧了起来。
边烧边问,“怎么那么想不开?”
古修已经缓过来一点,“很……很重要。”
“多重要也没有自己小命重要。”古扉把自己的帕子拧干,给他擦一擦冻出的鼻涕,挺俊的小伙子,被这么一冻,丑态百出。
“凶……凶手。”
他从宗人府出来后,和宗人府互相换了证据,双方都有了对方知道的,没道理还跟踪他,所以那个跟踪他的人一定是凶手。
凶手不知道他们掌握了多少证据,有没有对他有害的,很害怕,所以想探一探,当时他们抱着许多资料,路上还聊起了针的事,讨论什么人能把绣花针插入头骨里?
头骨啊,头骨多硬了,这个人不仅有功夫底子,还有作案工具,类似于锤子之类的东西,一下子把针敲进去了。
也就是讲到这里的时候,那个跟踪他们的人失手踩到了一根树杈,发出了声响。
一定是被说中了,害怕,一时没留神踩中的,所以他八成就是凶手。
他瞧见那人跳进池塘里,想也没想跟着跳了进去,还好遇到了皇上,否则今儿真交代在这了。
说来也怪,那人居然在水里安然无恙,还从他眼皮子底下游走的。
可去他的。
这说明他不如那人,还不如皇上。
同样是跳水,他瞬间就没知觉了,感觉不到手脚的存在,皇上还完好无损,没什么异样,寒颤都不打一个,太气人了。
“你能确定吗?”古扉面上正经了些。
古修点头,“能。”
他可以保证,就算不是凶手,也**不离十。
白天摄政王问过他话,他故意假装尽在掌握的样子,像是手里捏着什么证据一样,那人八成慌了,如此他布的局就可以收了。
“既然如此……”古扉掀开他的披风一角,从里头拿出一卷圣旨,披风里有口袋的,方才古修惊魂未定,肯定没有注意里面是不是有东西,他身上湿了,不湿的东西只能从披风里拿,披风是干的。
“那就大肆搜查皇宫吧。”
把圣旨扔给他,“你跳了一水搞成这样,他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现在搜查最好不过了。”
古修抖着手接过圣旨,打开一看,里面什么都没写,是空白的,但是盖了印,它就是真的。
古扉扬了扬下巴,示意圣旨,“随你发挥。”
空白的圣旨,可不就是随他发挥嘛,几乎等于一张免死金牌。
“谢,谢主隆恩。”他想跪下来,浑身抖得宛如筛子,跪不下来。
“行了,快去查案吧,明天太皇太后下葬,再查不出来,真是办事不利了。”
古修摇头,开始是因为诸多不利,很多人证在宗人府手里,他们是协力办案,拿不到关键的东西,迟迟没有进展,而且他们大理寺都是正儿八经的男人,后宫之地多有不便。
宗人府都是太监,随便进随便出,不要太爽。
古扉站起来,“还能走不?”
古修尝试了一下,腿软的站不起来。
“算了,我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吧。”
古修眼前一亮,“你愿意背我?”
“你想的美!”
古扉还从来没背过旁人呢,就花溪和古熙,古熙是小时候被逼的。
他小时候可烦人了,古扉那时候很不喜欢他,一旦分别,就像元吉似的,后悔莫及,当初应该对他好点的。
毕竟那时候古熙才三岁,他七岁尚且什么都做不了,更何况三岁稚童。
经历过更残酷的事之后,就会发现以前那些小恩怨都没那么重要了。
至少古熙还愿意喊他一声哥,当初在长清宫门口时。
“我去帮你喊大理寺的人来。”
他拧了拧袖子上的水,戴上他的面具,提着灯笼离开。
古修望着他的背影出神,明明才十二岁,自己差一点就大他一轮,为什么还是觉得他更有安全感呢?
是错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