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我们或许就更理解了“雷”字和“虹”字何以打开始就以这怪异长相出来,也让造字之始的所谓“象形字”意义深沉起来正确起来——生物学者告诉我们,人眼的物理构造没变,不一样的地方源自于人的内心深处脑子和心灵,当然它不是唯心的,而是眼前客体和内心思维记忆的叠合,眼睛所投射的干净素朴线条遂有了变化,开始模糊起来,摇曳生姿起来,甚至冒犯我们地扭曲变形起来。这样的不尽忠于眼前实像当然是有意的,在摹画者的知觉之中的,就像最初摹写彩虹那个人不可能不晓得他其实添加了不在眼前的两端龙头,但对摹画者而言,这样的选择变形添加却极可能是“很自然”的,他认为这才对,才完整,才负责忠实,他从头到尾没讲一句他要象形,讲他只使用他知觉中只占一小部分的视觉而已,象形是我们事后方便贴给他们的,既非造字原则也不是美学标准。
因此,如果“象形”这个标签有问题,会误导我们的认知,会因小失大,我个人建议我们当下就可以取消它丢开它。
这便碰到“真实”和“实在”的麻烦认识论问题了。这里我们只再说一次,造字之始,是艰辛且开天辟地性的创造大事,造字的人心中有事不能解,不只是想当个拍照留念的悠哉游客而已——这不足以驱动他们,他们的想望和野心明显要比这大多了——他们就连物象之外那些没形没状的,眼睛功能不足看不到的,甚至一闪而逝的东西也想一并给抓下来,而在他们所身处那样一个万物俱灵的现实里,这些满天飞舞却肉眼“几乎”不可得见的东西,的确远比今天我们所相信的要多,也要“真实不疑”。
看结果好了,看结果出来的成品有时也是个情非得已的好办法:你喜欢科幻电影片头那种典型的仿照相繁星画面呢?还是凡·高星光古怪旋动流转的《星夜》呢?老实说哪个更“真实”且淋漓地抓住我们和抬头满天亘古星图的心悸感受的无可言喻命运联系呢?
有眼睛是很好的,是无上恩赐,但除此而外,我们也还有其他有意义而且精致的知觉,没必要让两只眼睛单独得胜而遂行专制统治。
加西亚·马尔克斯又是另一个好结果,他同时也是“眼睛和我们长不一样”的人——据他自己回忆,他眼睛的改变从最早的童年时光就开始了。他诞生在外祖父母所居的阿拉卡塔卡镇大宅之中,跟内战英雄的上校外祖父和满脑子鬼神迷信的外祖母长大。外祖父跟他讲哥伦比亚乃至于整个拉丁美洲的无止无休革命暨内战传奇,让他浸泡在真实的死人之中;外祖母则为了让她这位日后拿诺贝尔奖的小外孙乖乖坐椅子上不乱跑,不断用形形色色的鬼故事吓他,各种鬼魂,各种凶兆,在茉莉花香气和蟋蟀鸣叫声中,小马尔克斯看过带着死亡信息的黑蝴蝶飞进屋里,看过做弥撒途中忽然腾空而起的神父,看过和活人一般无二地住屋、起居、活动的安安静静死人,以及黑夜一到,便满空气中来来往往的阴魂幽灵。
这是什么?马尔克斯自己下的定义是,“非现实事物的现实主义”,或者是,“十分合情合理的非现实”。为他写传记的萨尔迪瓦尔注释得非常好,他说:“(这是)神话、传说、信仰、迷信构成一种与客观现实本身同样强大抑或比它更为强大的准现实框架,并且决定人们的思想与行为。所以在他的作品中,‘现实’这一概念的内涵将要扩大,将要变得较为复杂,他为这种现实所承担的作家责任也将随之扩展和变得较为复杂。”
而最重要的,这就是《百年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