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强
1664年岁末,伦敦爆发了瘟疫。在伦敦东部的圣迦尔斯教区,起初只有3人死于瘟疫,惊惶的谣言却传遍全城。官方发布的每周的《死亡统计表》的数字时高时低,市民的情绪阴晴不定。到次年春季,即1665年四月,就在人们认为疫疾几乎消失的时候,传染病已悄悄蔓延至其他两三个教区。随着炎热天气到来,瘟疫逐渐从城市东部朝西部推进。市政当局已无法隐瞒病情,而一直自以为还有希望的市民,再也不愿受蒙蔽了,索性开始搜查房子,发现瘟疫到处都是。在圣迦尔斯教区,好些街道被传染上了,好些人家都病倒了;该教区一周内就被埋掉120个人。大街小巷到处听到吊丧的哭喊声;通常是熙熙攘攘的街市,顿时变得荒芜凄凉;法学会门窗紧闭,律师无事可干;为避免街旁房屋飘出来的香臭气味,街上行人走在道路中央,这是一幅奇怪的城市白昼图景。有人在街上大叫大嚷:“再过四十天,伦敦就要灭亡了。”有个人赤身裸体在街上跑来跑去,腰间只拴条衬裤,彻夜奔走,彻夜号叫:“噢,无上而威严的上帝呀!”
这是伦敦历史上空前的大劫难,让全体居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随着传染病愈演愈烈,有些教区的运尸车几乎通宵奔忙。夜晚的街道上,时而见到满载尸体的运尸车燃着火炬缓缓行进,时而见到黑暗的人群念着祈祷文拥向教堂。不少教堂的牧师都逃走了,留下来的空位被那些非国教牧师占据,而不同教派的人济济一堂,常常在同一个教堂里听取布道。灾难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一方面,宗教生活变得空前团结和虔诚,就连那些铁石心肠的杀人犯也开始大声忏悔,痛哭流涕对人供认隐瞒已久的罪状;另一方面,人们互相提防,偶尔碰面也都绕道避开,怕的是染上瘟病。层出不穷的江湖医生、魔术师、星相家、智多星、预言家,他们信口开河,趁机诈骗穷人和病人的钱财。在瘟疫的痛苦和瘟疫的恐怖达到高峰时,人们多半分不清谣言和真相的区别。《死亡统计表》的数字是不可全信的。护理员用湿布蒙住病人的脸,将他们闷死之后窃取财物,这样的传闻未必是不可信的。市政当局制定严格法规,将染上瘟病的房屋强行关闭起来,事实上常常是将有病的人和没病的人关在同一个屋子里,造成出乎预料的悲惨后果。许多有瘟病在身的人,不知是由于痛苦至极还是由于恐怖难耐,裸身裹着毯子跳进坟坑里,自己将自己埋葬。如果有人因此情景而默默流泪,甚至相信世界末日的预言,这是一点不奇怪的。要是他们知道,这场大规模的传染病结束之后的次年,伦敦还会发生大火灾,将这个城市的四分之三夷为平地,他们大概不得不相信,上帝的审判已经降临,播下时疫和大火,注定要将地球上的这块地方铲除干净。
让伦敦数以万计的人痛不欲生的瘟病,是一种腺鼠疫,和《十日谈》开篇描绘的那种瘟疫症状一模一样。染上此病的人,身上会出现所谓的“标记”(token),然后头痛,呕吐,往往很快死去。有些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染上了病,在街上行走或在集市里购物时,突然倒毙,被人扒开衣服,发现身上布满“标记”。患者通常是在脖颈、腋窝和外阴部出现这种“标记”,也就是黑色小肿块,“其实是坏疽斑点,或者说是坏死的肉,结成一颗颗小瘤,宽如一便士小银币”。这是史书中屡屡描述的欧洲“黑死病”症状。因肿块疼痛难忍而变得谵妄发狂,甚至跳楼或开枪自杀的大有人在。有时候痛得发狂,其行状和欣喜若狂倒是并无二致:病人突然从家里冲到街上,边走边跳舞,做出上百个滑稽动作,身后跟着追赶他的老婆和孩子,大声呼救,悲泣号叫。这种可笑又悲惨的情景,让人恍惚觉得是进了疯人院。而在1665年伦敦大瘟疫高峰时期,最恐怖的还不是患者谵妄发狂或暴尸街头,而是大量的人被强行关闭在自家屋子里,门上画上红十字,像是活活被关进坟墓。
笛福出版于1722年的《瘟疫年纪事》(A 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以栩栩如生的笔触描述伦敦大瘟疫的惨象,告诉我们这段黑暗恐怖的历史。这是一部内容翔实的见闻录,是从瘟疫第一线发来的报道。当时伦敦97个教区,城市和市郊管辖地,泰晤士河两岸地区,股票交易所和土地拍卖市场,白厅和伦敦塔,格林尼治和索斯沃克,那些城门和栅栏,还有数不清的大街小巷和教堂墓地,是以全景的方式展示在这本书中。我们看到有关欧洲中世纪“黑死病”的插画图片,其描述的灾情给人以深刻印象,但是跟笛福的《纪事》相比就显得颇为有限了。画中建筑物高大坚实的廊柱和尸体模糊堆积的暗影,呈现富于象征意义的透视一角;那些插画图片是语言的助手和历史的注脚,而笛福的《纪事》是历史的还原,是深入现场的报道,让1665年瘟疫猖獗的伦敦城得以在时空中复活。
从历史的角度看,欧洲人对瘟疫并不陌生。欧洲历史上最为著名的三次瘟疫,其中的第三次就是本书所描述的那一次,被冠以“黑死病”的称号,它与十四世纪的第二次大流行间隔300年,疫情在这中间此起彼落未曾中断,到1665年是个高峰,在欧洲造成2500万人死亡,占当时欧洲人口的四分之一。但当时的伦敦人显然对瘟疫缺乏清楚记忆;和我们现代大都市的芸芸众生一样,正处在某种健康和繁荣的幻觉之中,而非带着历史的教训和记忆生活。从伦敦市政当局的应对措施、医生对于“标记”的辨认及广大市民的行状来看,瘟疫的出现如同是神秘莫测的第一次,令人惊骇万分,猝不及防。这个遭受劫难的城市,它的反应更像是个体对于死亡的某种认知,而不像是那种引领部族突围的古老历史行为。当城市里几十万“个体”面对传染病侵袭,显得惊慌失措,疑神疑鬼时,人们实质是从一种幻觉进入另一种幻觉,使得悲剧的惨象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一系列闹剧。而这便是《纪事》的报道所要面对和深入的“现场”。
瘟疫起先是从荷兰被带过来,夹在货物当中,在德鲁里胡同的一座房子里爆发,随后不可遏止地蔓延开来,而伦敦人要在此后近两年时间里和“它”打交道,历经痛苦绝望,直到“它”又神秘莫测地消失。这个伦敦是王政复辟时期的伦敦,当时人口暴涨,市面繁华,泰晤士河畔贸易兴隆,因此尽管在瘟疫之初已经有许许多多人逃离城市,到乡下避难,伦敦城里还是显得人满为患。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以纺织工居多),各行会的学徒工,男女仆人,底层贫民和流浪汉,他们是这个城市最为穷苦的人,其境况也最为凄惨。此外便是构成城市主体的普通市民,他们多半无处可逃,困守危城,在疫情此起彼落的蔓延中,处境极为不利。《纪事》讲述的主要是穷人和市民的状况,也就是“黑死病”插画图片中跪在尸首旁边神色茫然或掩面无力的那些人;他们的迷信、恐惧、匮乏、冒险和忧戚,他们值得同情的遭遇和可悲可叹的行为,在书中得到形形色色的描绘。任何一场大灾难只要被如实报道出来,似乎都具有史诗(epic)恢弘不凡的气度。笛福的《瘟疫年纪事》以其严谨忠实的叙述,为十七世纪中叶的伦敦城谱写了一曲史诗。它用编年体的撰写方式记述这场大灾难;从1664年九月到1665年年底,几乎是逐月报道它的起落和进程,让我们看到,瘟疫改变了城市的面貌,也以特殊的情态呈现其面貌。书中“提到175处以上的不同街道、建筑、教堂、酒馆、客栈、房屋、村庄、路标和州郡”,把伦敦及周边地区标志出来,令人身临其境。阅读这本书,如同穿行于城市蜿蜒曲折的街巷,和不计其数的穷人和市民一起经历生死患难。
《瘟疫年纪事》是笛福创作的一部小说,并非发自第一线的报道。伦敦爆发瘟疫那年,笛福只有五岁,对灾情谈不上有详细的记忆。他写成此书出版时,那场灾难已过去半个世纪。伦敦的中世纪木结构房屋,在1666年的大火灾中付之一炬,早已被砖石房屋所取代。读者打开这本书,多半是把它当做历史读物,甚至是当做“真实的回忆录”。事实上,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这是一个“机巧的艺术品”(a cunning work of art),其栩栩如生的描述主要是出于笛福的想象。
笛福为何要写这样一本书?为何将它做成虚构的回忆录形式?
英国作家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曾为该书1966年企鹅版撰写导言,认为笛福不管是作为小说家还是新闻记者,他都丢不开这个题材。1720年,马赛刚好爆发瘟疫,英国报纸对此反响较大,由于当年的瘟疫就是从荷兰传来,人们难免提心吊胆,生怕英格兰再次遭到侵袭;作为新闻记者,笛福善于捕捉热门话题,也总是选择热门话题创作小说;而以瘟疫题材创作一部小说,可以利用公众想象处理私人经验,将他童年的混沌经验组织成形,因此作为小说家,他也会对这个题材感兴趣。至于这篇小说所采取的形式,安东尼·伯吉斯认为,作者是故意让它读来像一篇真实回忆录;在若干种参考书的基础上,他想再写一部像《鲁滨逊漂流记》那样广为流行的小说。
但是读者看到,《瘟疫年纪事》既无主角也无情节,读来不像一部小说。以文学史衡量,“伊丽莎白时代以来的作家,包括像理查德森那样的流行小说家,行文讲究典故暗示,显示古典文化修养,操纵人物和情节如同木偶剧大师,可谓是高度自觉,相比之下,笛福的小说显得缺乏艺术性,语言也不够雅驯”。该书2003年企鹅版编辑辛西娅·沃尔(Cynthia Wall),在其《导言》中也说到,“这个作品因其显而易见的东拉西扯,因其‘非线性’情节而经常遭受批评;作者往往是一个故事还没有讲完,就开始讲另一个故事,然后回过头来做补充叙述,而那些层出不穷的离题话无疑是分散了读者的注意力。”辛西娅·沃尔把《瘟疫年纪事》的写作形式归结为“介于长篇小说、死亡警告书(a memento mori)和自助读物之间的杂交类型”,认为这是笛福讲述故事的一种模式。
说笛福的叙事缺乏组织,有点东拉西扯,也不算是一种苛评。书中评议伦敦市政府将房屋关闭起来的政策,大有重复累赘之嫌;有关“三人行”的叙述,原文中间隔了五十多页,差点让人以为没了下文;叙事人屡屡交代“……这一点我稍后会详细讲到的”,有时也像是遗忘了似的并未兑现诺言……这种行文倒是适合一个“伦敦鞍具商”的私人札记,有点东拉西扯也无伤大雅。值得注意的是那个“非国教教徒”的观察视角。
丹尼尔·笛福作为非国教教徒,某种意义上讲,这个身份比小说家和新闻记者重要。安东尼·伯吉斯的《导言》用相当篇幅谈这个问题。他说笛福的父亲是一名脂烛商人,既不属于有钱人也不属于地主阶级;身为长老会成员,与复辟的君主政体和英国国教势不两立,其信仰受到外部世界威胁;因此努力工作,从《圣经》中汲取力量,并把这两点基本的生活态度传给儿子。童年的笛福抄写《圣经》,后在长老会的学校读书,接受的不是牛津、剑桥的古典教育,而是偏于现代语言和科学。斯威夫特曾把笛福说成是“一个大字不识的人,他的名字我忘记了”——语气轻蔑得很。笛福的兴趣的确是偏向于实际;他对政治比对神学感兴趣,而他最感兴趣的还是现世成功。安东尼·伯吉斯指出:“笛福在《纪事》中把他成年后的身份——非国教教徒、商人、业余作家——派给了笔下的叙事人,让这个角色出现在他童年的世界里,以成人的控制力处理他儿时的可怕经历。”
书中名叫H.F.的叙事人,伦敦小有资产的鞍具商,把性命托付给上帝,独自留在瘟疫蔓延的城市,把他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他说写作此书的宗旨是要给后人留下一份“备忘录”,万一再有类似的灾难发生,也好给人提供指导。他把瘟疫看做是“上帝的复仇”,把自己的侥幸存活视为“上帝的赐福”,活脱脱一副非国教教徒口吻。和笛福父亲一样,叙事人被他内在的宗教情感支配,认为自己是在一个堕落的世界里,充当上帝的“复仇”和“赐福”的见证人。因此,阅读瘟疫有时也等于是在阅读上帝的“征象”(signs),——生与死、征兆和启示、毁灭和救赎……离开对“征象”的理解,这个世界是不完整的。可以说,正是这种对“征象”的潜心阅读,而非通常所谓的客观记录,构成此书叙述的视角。
乔治·奥威尔谈到英国清教传统时说,清教徒所属的阶级“在政治上没有权力”;“对这个阶层的人来说,政府不是意味着干预,就是意味着迫害”,“因此,这个阶级缺少服务公众的传统,对社会也殊属无用”;“他们从个人成功的角度看待一切,几乎没有任何社会意识”。这是奥威尔在评论狄更斯的那篇文章里下的结论。说英国清教徒“几乎没有任何社会意识”,这是言之过甚了,但是我们看到,《纪事》中的叙事人谈到自己被任命为教区检查员时,他是如何竭力抗拒政府的任命,——既不愿承担检查员一职的风险,也不赞同将房屋关闭起来的政策,并且毫不讳言他个人的权利和福祉,从这个细节看,奥威尔的说法是有点道理的。功利思想和现代个体主义,在笛福笔下确实是表现得很鲜明了,而这些思想的表达倒是合乎情理的,而且是诚恳的,是一个真实的声音在说话,——没有一点迂腐和怯弱。
笛福以非国教教徒的立场组织材料和叙事,也是以现代小说家的精神进行想象和观察。从H.F.这个叙事人身上,我们时时能够读出和笛福非常接近的精神气质,即,政治上受压制的流亡状态,抗拒主流和权威的态度,对现世利益的浓厚兴趣,对死亡和恐惧的好奇心,……这些都渗透在叙述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正直的教徒,新教传统中那类富于激情的“小先知”和“道德家”,生来是要教训人的,要在不屈不挠的布道中匡扶世道人心;同时我们也看到,此人万般顾惜自身福祉,是个清醒的现实主义者和个人主义者,对于受到“赐福”不免有些沾沾自喜;他身上那种趋利避害的本能,其灵敏程度和一个金融投机分子差不多。叙事人的这个形象跃然纸上,实在也是不乏生动有趣。他让人想起《鲁滨逊漂流记》的主角,把当下的灾难当做上帝的“征象”阅读,在孤立的处境中靠宗教和反思的力量生活,而其诚挚孤独的反思给叙述注入一种活力。这种我们可以称之为“反思的戏剧性”的力量,推动《纪事》的叙述,使这部既无主角也无情节的小说,读来照样引人入胜,有着潜移默化的感染力。书中有关“三人行”(老兵、海员和小木匠)的叙述,算是最完整的一段故事了,也是十足的笛福写法,包含道德训诫的意图;那种乌托邦的光晕,凄凉而温暖的调子,构成此书美丽而不乏幽默的篇章。
随着时间推移,人们对笛福写作艺术的关注越来越多。南非作家安德烈·布林克在其《小说的语言和叙事》一书中,对笛福作品做了颇具现代色彩的解读。弗吉尼亚·伍尔夫、安东尼·伯吉斯等人,对笛福的叙事艺术赞赏有加。这位英国现代小说鼻祖是个热衷于技巧实验的人。我们固然不能把《瘟疫年纪事》说成是魔幻小说,但它那种纪实和虚构的融合,造就了一个艺术上颇具原创性的文本。笛福模仿业余作者的口吻讲故事,并将大量统计数字、图表、符箓、广告和政府公告编织在文本之中;他的小说看起来不像小说,主要是因为他对艺术作为人工制品的性质有不同理解;他不仅要让小说读起来像一篇真实的回忆录,而且要让它显得像一个匿名的抄本,仿佛它是撰写于瘟疫流行时期的伦敦,在大火灾中幸存下来,终于交到读者手中;而读者翻阅这本书,正如十九世纪一位批评家说的那样,“……还没有翻过二十页就完全信服了,我们是在和那样一个人交谈,此人经历了他所描写的种种恐怖并且存活了下来”。
笛福的故事令人刻骨铭心。弗吉尼亚·伍尔夫谈起《鲁滨逊漂流记》,认为这类作品是“在那些事实与虚构融为一体的童年岁月里口述的故事,所以也属于生活的追忆和神话,而不是生活的审美体验”。这些作品有着经久不衰的影响,仿佛是以生活本身的面目在说话,以其口述的“事实”在岁月长河里复活,成为“追忆和神话”的组成部分。它们不属于那个过于雅致和个人化的文学博物馆。
H.F.的伦敦已经成为这座城市永久记忆的一个部分,连同其教堂墓地、济贫院、菜市场、市政厅以及城门栅栏外铺石路夹缝里生长的青草,被打上了灾难和恐怖的烙印,勇气和生存的烙印,或许还有上帝的愤怒和赐福的烙印……跟随这位姓名不详的叙事人,目睹一座城市和瘟疫之间所发生的联系,那些可歌可泣的事迹,有人性的愚昧和卑劣的种种表现,自然也有互助友爱和慷慨慈善的插曲……人们把H.F.的备忘录视为历史真实的记录,是发自瘟疫第一线的报道,是有关“大疫年”的一部百科全书。其实,描写伦敦瘟疫的书有不少,包括笛福参考的那些档案、官方小册子和医学论文,它们多半已湮没无闻,唯有他的这部小说真正流传下来,影响也最大。
安东尼·伯吉斯谈到此书在文学史上的影响,例举加缪的《鼠疫》和H.G.威尔斯等人的作品,认为题材和构思模式都有明显的亲缘关系。说起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个方面其实是谈不完的。若泽·萨拉马戈的《失明症漫记》(1995)亦可归入这个系列,延续“大灾难”的寓言式叙事。我们读乔治·奥威尔的文学评论,他的求真务实的态度,百科全书式的视野,思想之不甘卑弱以及对陈规愚见的否定,何尝没有笛福的影子。
加西亚·马尔克斯几乎在所有访谈中都谈到笛福。他最推崇的作品是《瘟疫年纪事》。这位拉美魔幻叙事大师,善于在末世论基调中阐释纪实与虚构之间的关系,追随的正是笛福的艺术。从《百年孤独》到《霍乱时期的爱情》,笛福的影响几乎是无处不在。从《纪事》中随手摘取一个段落,不难看到这种影响的痕迹:
我听说有个被传染的家伙,穿着衬衫从床上跳下来,正为他的肿块痛不欲生,而那种肿块在他身上有三处,他穿上鞋子,然后走过去穿外套,但是那位护理员不让他穿,还把外套从他手上夺过来,他将她推倒在地,从她身上踩过去,跑下楼梯,进了街道,穿着衬衫径直朝泰晤士河跑去,护理员在后面追赶他,呼叫看守拦住他;但是那些看守人对那个人恐惧,怕去碰他,便让他跑走了;他因此跑到了运输码头的台阶上,扔掉衬衫,然后一头扎进泰晤士河,然后,由于他是个游泳好手,便完全游过了河去;然后潮水涌了进来,按照他们的说法,正在向西流动,他游到佛肯台阶才靠岸,在那儿上岸,发现那儿没有人,由于是在夜里,他就在那儿的街上跑来跑去,赤裸着身体,跑了好一会儿,到了水位涨高的时候,他又跳进河里,游回到酒厂,登上岸,沿着街道又跑到自己家里,敲开屋门,登上楼梯,又躺到他的床上去了;而这个可怕的尝试治好了他的瘟疫,也就是说,他的手臂和大腿的剧烈动作,让他生了肿块的那些部位,也就是说他的腋下和外阴部得到了伸张,导致它们化脓和破裂;而冰冷的河水减轻了他血液中的热病。
笛福描述奇闻轶事的不动声色的风格,包括它所蕴含的那种幽默,也许是要仔细品尝才能感觉到其中的滋味。在泰晤士河里游了泳就把瘟病给治好,这种事情是让人难以置信的,连叙事人自己也说“这个不可能”。但是描写病人的谵妄发狂,这类表述自有其妙处;它把流言和真相、夸张和事实十分机智地协调起来。这种讲述奇闻异事的兴趣,或者说这种插曲式叙事的方式,我们是在笛福的《瘟疫年纪事》中找到其旺盛的源泉。
我的一个邻居和熟人,由于怀特-克劳斯街或是那儿附近的一个店主欠他一些钱,便差遣他的徒弟,一个年纪大概18岁的年轻人,尽力去弄那笔钱:他来到门口,发现门关着,便重重地敲门,而正如他所认为的那样,听见屋子里有人应答,但是并没有把握,于是他便等候,逗留片刻之后又敲门,然后又敲了第三次,这个时候他听见有人下楼来。
终于,这户人家的那个人来开门了;他穿着短裤或衬裤,一件黄色的法兰绒马甲;没有穿长袜子,穿着一双拖鞋,头戴一顶白帽子;而且正如这位年轻人说的那样,死神就在他的脸上。
他把门打开,这个时候他说道,干嘛你要这样来打扰我呢?那个男孩,虽说有点儿吃惊,却还是回答道,我是从某某人那里来的,我的师傅派我来要钱,这个他说你知道的:太好了孩子,这个活着的幽灵回答道,你在克里普尔盖特的教堂经过时,叫他们一声,让他们把钟敲起来吧,说完这些话,又把门给关上,然后又上楼去了,然后在这同一天里;不,说不定是在同一个时辰里,死掉了……
死者预先报道他自己的死亡,还不止上述这一例。原文有个段落,说的是市政府开辟的坟场有些被派了别的用途;其中一块地,在摩尔-菲尔兹,叙事人顺便交代说:“本篇纪事的作者,正是埋葬在那块地里,出于他自己的意愿,而他姐姐是几年前埋葬在那里的。”
仔细想想,H.F.撰写的备忘录里出现这句话是奇怪的,甚至多少让人觉得有点儿惊悚,——叙事人如何报道他自己死后的状况?!
200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J.M.库切,其获奖演说《他和他的人》通篇都是在谈笛福和瘟疫,也就是这本书中出现的一些细节和意象:叙事人如何用《圣经》占卜获得勇气;街上的妇女如何看见云中天使;船工罗伯特如何将盛放食品的袋子留在河边,让他患瘟病的老婆孩子自己来取;吹笛人喝醉了酒睡在人家门口,如何被人用运尸车拉去差点儿活埋……库切引用这些细节,却诡异地交代说,写书的人不是笛福,而是那个从热带荒岛回来的鲁滨逊,带着鹦鹉和凉伞,在海边客栈租下一间客房,削尖鹅毛笔,靠写作消磨夜晚时光……
甚至也不是鲁滨逊在写,而是“他和他的他”一起写下这些故事……库切告诉我们说,“他”——鲁滨逊——对林肯郡泽国的鸭子、哈利法克斯的断头台和伦敦城的瘟疫其实一无所知,直到“他的他”送来各种报道,化身为各个叙事人,才有了白纸上蘸着绿墨水写下的故事;甚至“他”只有屈服于“他的他”的力量,这个本来只会写点账目的人才能“掌握这管生花妙笔”,才能写出“灰白马背上的死神”那种句子。
库切的演说词写得冷感、机巧,是一种典型的后现代写法,把笛福的生平和创作扭曲变形,写成一个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双胞胎”故事,也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难免陷入“他和他的他”绕来绕去的迷宫之中,让人读来一头雾水。不过,那些结论和教训倒是明白易懂的;他试图告诉我们,笛福本人的经历,——砖瓦厂洪水,破产,逃债,躲藏,孤独凄凉,“这一切构成了那艘失事船上的人物和那个荒岛的故事”,而在瘟疫中差点被活埋的吹笛人,他的故事也是“荒岛上的他的写照”。谈到那些自以为健康却被瘟疫击中的伦敦市民,库切阐释说:
这是一个生活本身的故事,是整个人生的故事。要早作准备,我们应该对死亡的来临早作准备,否则随时随地会被它击中倒地死去。
以死亡和孤独的严峻寓言阐释笛福;将《鲁滨逊漂流记》和《瘟疫年纪事》的主题等量齐观,终究也不算是一种扭曲。重要的事情莫过于,在种种征象中阅读“真理的实质”;因此,“写魔鬼故事的人也好,写瘟疫故事的人也好,都不应被视作造假者或剽窃者”。
如此说来,模仿笛福、取食于笛福作品的无数写作者(包括库切本人),他们的做法也是情有可原。古往今来,真正的历险故事也许只有一个;甚至可以说,“为灵魂黑暗面和光明面写照”,这个过程中的分裂和分身也大致相仿。于是我们看到,“他”,此时此刻正坐在“这个辽阔的国度租来的客房里”对着白纸苦思冥想,而“他的他”则在“这个国度里疾速飞跑着探寻自己的见闻”……
我们看到,笛福笔下那位叙事人,在瘟疫蔓延的伦敦城里出没,耳闻目睹各种惨淡的景象,不失时机地记录“他”的所思所悟……所幸的是,他的好奇心并未使他染上疫疾。在对上帝的感恩和喜悦赞美之中,他终于结束本篇的叙述,并且用一个清教徒不乏自得的口吻,为伦敦大劫难画上句号:伦敦发生一场可怕的瘟疫,/……把十万人的生命一扫/而光,/而我却活了下来!
译作前后费去了将近两年的业余时间,部分章节是2009—2010年在韩国东国大学执教时完成的。英语国家一些朋友告诉我,此书有些句段不容易读懂。我在翻译时也深有同感,因此有两点顾虑:一是我的译文不免有错讹,有些地方会给读者的理解造成困惑;二是我的翻译是否有“辅助解释”之嫌疑,为了通顺而失掉了原文的口吻、意旨和思想的曲折度?对这样一本书的翻译来说,译者的顾虑是必然的。笛福笔力甚健,语言时而直白,时而迂回,含有反讽;其叙述之宽闳翔实,堪与恺撒的《高卢战记》媲美。但愿中译多少能传达一点他行文的魅力。
本书是根据辛西娅·沃尔编辑的2003年企鹅版译出;该文本“取自于1722年版本——笛福在世时唯一出版的版本”,编辑除个别地方做了现代化处理,基本“保留原来的拼写、斜体和标点”。中译尽量保留这个版本的面貌;读者看到那些奇怪的标点及格式,或可领略笛福独特的文体和表达。
文中脚注为编者所加,译者删除了个别重复的脚注。原作者和中译者的注释,具体均有注明。
汉娜·施米基(Hanah Schmiege)、丹尼尔·施瓦茨(Daniel Armin Schwartz)和张婷婷,解答翻译中的疑难问题,在此谨表感谢。也感谢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这个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