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我们既吃了邻家的兔子,好歹需上门道歉才是。”这日,我对王公子说道。
“道歉?不过是一只兔子而已。”他挑了挑眉,感到不可思议。
“我的邻人,生活艰难,一只兔子,也是生计。”
这位邻人,正是周二郎的侄儿周义。
第一次见到这个男孩,是在周家大母的丧仪上。
他那时只有十二岁,因相依为命的大母自绝于世,而惶然无措。
一旁的屋室挂着白帷,里面传来高一声低一声的哭泣。天地间一片萧瑟,日轮不见踪影,天色惨淡,像是一张巨大的灵幡。
正是八月秋高,风只是呜咽,号声却不绝于耳。
妹妹悄声同我说道:“这是周家大母的大孙子,如今十二。听说,他自阿母离开之后就变得孤绝了,如今养大他的大母走了,他竟是一滴泪都不流,真是个怪人!怪哉!”她说罢,转身与悼唁的众人一同那走进了间挂满了白帷的屋室。
而我朝那个男孩走了过去,并不知道我能为他做些什么。那些慰藉与节哀的话,太无力了。
“哭出来吧。”我情不自禁对他说。不知怎的,我自己也鼻子一酸。
他抬起头,呆呆地看着我,仿佛不知道我从哪里来的,怎么突然来到了他的面前。我们并不熟识。
“阿弟,哭出来吧。”我这样说,我的眼泪不知为何也往下淌。我说不清我在悲戚什么,也许是悲戚自己,也许是悲戚命如草芥,生如蜉蝣。
“姊姊,我没有大母了。”他低低地对我说。我淌着泪水,点了点头。
“姊姊,我没有大母了。”他的眼眶慢慢地变红了,从那眼底里泛起了泪花。我淌着泪水,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姊姊,我没有大母了。”他一遍一遍说着,这哽咽终于变成了嚎啕,这泪水压抑了太久,就像堰塞的河流一样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变成了波涛汹涌的洪水,滔滔不绝,绵绵不断。
大母逝世,叔父服役,随即又从长安传来了亡殁的丧音,侄儿早产,叔母悲痛欲绝。接踵而至的悲伤让这个男孩越发像一株飘摇的竹子,脸庞瘦削,骨骼分明,倒是显出一丝坚毅和倔强。
后来,他在寒天雪地中帮我阿父担水,我同他有了第二次交集:“快进屋来吧,不如一同用晌午饭?”
他的脸经过了寒风,又突然迎了屋里的热气,变得很红:“不必了。我家去就成。”他的目光却落在了案几的书卷上,露出了些许好奇的神色。那正是我从墙根脚下寻得的书卷,正好用来打发漫长的冬日时光。
我心里一动,问道:“你可识字?”
他摇了摇头:“先前听闻阿爷是文人,同咱乡里人都不一样。”他停顿了一回,又问,“姊姊也识得字?”
我点头道:“你若是想识字,得闲之时,可随时来这里,我虽不才,但应当可以教你。”
他犹疑着问:“我不明白,一个农人,识字有何益?”
我正色对他说道:“你以农人自居,觉得农人不该读书,或是,读了书,便不应成为农人。是不是?不过,我要告诉你,自古以来,农人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你可知秦末的陈涉?”
他摇了摇头。
“这也是一个农人,甚至比你还不如,他无产无地,只是一个佣耕之人,可他又与他人不同,有一日,他对其他一同佣耕之人说道:苟富贵,勿相忘。其他人笑话他,佣耕之人,何来富贵?可他却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他大惑不解:“鸿鹄之志?这个佣耕之人既有远大志向,后来又成了什么事业呢?”
“他年稍长,便带领一众农人戍卒揭竿起义,暴秦覆灭,其有首倡之功。他还说过一句尤其鼓舞人心的话。”
我说罢,便拾起了一根已经烧成焦炭的木柴,在雪地里写下了这几个字: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他皱了皱眉头:“这是何意?”
“西楚霸王项羽当年观秦始皇帝游会稽,看着秦始皇的车驾,他说:‘彼可取而代也。’与这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一样的。”
“彼可取而代也?”他神色愈加迷惘。
“是,无论一个人出身如何,都不能自轻自贱,无论是项籍一般的落魄贵族,还是陈胜吴广一般的佣耕农人,都有自己的力量。这力量可大可小,小可以做好自己的本职,养一个家庭,而大,可以突破自己的出身,成王成侯,也未可知。大汉的太祖皇帝,也不过是沛县的一个小吏,一个亭长。”
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如今你虽是一个农人,但要知道,人生之路漫长,前面有无数的可能在等着你,倘若你如今就觉得自己一辈子只能与这黄土地结缘,与这片山水为伍了,那就是平白限制了自己的人生。但是若是要走到更大的世界中去,读书识礼当是第一步。”
他似乎收到了鼓舞,眸子里闪过了微光:“阿姝姊姊的意思我明白了。”
我惊异于他的灵透,便问道:“那你告诉我,明白什么了?”
“我若是识字识礼,便能如同这陈涉一般,哪一日指不定能揭竿而起,推翻昏君暴政,为我的大母,为我的阿叔报仇。”他握紧了拳头,挺了挺并不挺拔的胸脯道。
我摇了摇头,赶紧止住了他的话:“我的意思是,你若是识字,便能读圣人之学,读史书,你可以有远大的志向,不当那燕雀,而是成为高飞的鸿鹄,你若是识字,农人的身份便不能束缚你的脚步。等你懂了圣贤的道理,你便知道,你的大母,你的二叔,他们并不希望你用微不足道的一己之力去复仇,他们只希望你好好活着,活得比他们好。”
也许识字念书,能稍许解决你心中的怨愤。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他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不知道是否能明白我的心意。
所有人学习汉字,第一个字必然是“人”。我教周义也不例外。
“你看,这个人字,原先它的篆文,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人形象。”我如是说,一边拣了一根烧焦的木柴,在雪地上写出了篆书的人字“人”。
“还真是!弓着背,垂手而立,岂不是在田里头劳作?”周义惊喜地说道。
屋外风不大,但依旧寒冷,吹得他的脸颊与鼻尖都红彤彤的,看着有些羞赧。
“所以,你虽然觉得农人无足轻重,也总是自怨自艾,觉得农人只有被压迫,被欺侮的份儿,可事实上,农人却是人的根本,也是国家的根本。连人这个字都是以农人为形象化出来的,可以这样说,在世界的本初,没有什么皇帝,没有什么王侯,也没有什么贵族,只有农人,只有劳作之人。”
我这样说着,自己也备受鼓舞。
周义的脸上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情。他也学着我,捡起了一根焦黑的木柴,开始模仿着我的笔画,在雪地上一遍一遍地练习这习得的第一个字。
我笑着,继续说道:“礼记中有一句话,‘人者,天地之心也’。天地之间,有草木,有禽兽,有高山巨石,有大江大河,有日月星辰,可是唯有人是天地之心,是最为贵的,因为人与草木禽兽不同,是有情感的,是能思考的,还能受到教化,知道何为仁,何为义,何为德。”
我说罢,又在“人”字旁边,写了一个“天”字,也就是在垂手而立的人的头顶上,加了一个天空穹顶。
周义听了我方才的话,却大为不解:“可是,人与天地比起来,怎会是人最为贵?上天造出万物,应当是天为贵才对,连皇帝都要祭天。”
我思忖了片刻,说道:“天是永恒不变的,一千年如是,一万年如是,一千万年,依旧如是,亘古如斯。有一句话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也就是说,天与地遵循着它们的规律,一直如是,对待万物都是一视同仁的,对人也好,对草木也好,对猪狗家畜也好,皆是一样。”
看他脸上依然困惑的表情,我接着解释道:
“你看这冬日的寒风,它不会因为吹到了人的身上,而变得温暖,也不会因为吹到了牲畜身上,便变得更加凛冽。
“你看这太阳,它照着这个世界,每一个角落里都有阳光,不会因为这个角落更为富有,而多给予光芒,也不会因为这个角落过于贫穷,而收敛了它的光。
“天地之间,日月星辰,高山流水,都是如此。你看天最为贵,那也是因为你拥有一双人的眼睛,你作为人,是有心的,是有情感的,是有智慧的,所以看那天,会觉得高,会觉得不可及,会觉得它能降下天灾来,也能降下福祉来。
“说到底,你觉得天地为贵,也是你作为一个人的判断而已。没有这个人,便没有了这样的思想,自然也就不存在天为贵了。”
周义蹙着眉头,缓缓点了点头。
我用手上的木柴指了指“天”字的下半部分,“故而,哪怕是这个‘天’字,下面也是站着一个人的,没有人,天造万物又如何?谁能觉得上天伟大?草木,还是禽兽?”
这样的思考,对我来说也是第一次。在现代的教育中,自然崇拜已经变得鲜见。经历过漫长岁月的思想启蒙与科技革命,人为贵这句话似乎是根植在脑子里的,几乎不会有人对此提出怀疑,就像“人生而平等”一样。
可是在这里,人不是最珍贵的,人们跪着,匍匐着,折着腰,对上天,对大地,对本当同他们一样的人。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猪狗?姊姊,这话可真奇了。天与地都不仁不爱,将万物都当做猪和狗,说这话的人,可是经历了什么样的祸患?只能像猪一般,像狗一般生活?真是可怜,他还将这句话记了下来,说给后人听。”
妹妹笑嘻嘻地从屋子里出来,手里捧着一个陶碗,腾腾冒着热气。
“你倒是个细心的,知道姊姊讲了许多话,已经渴了。”我笑着说,欲从她手里接过热水来,“你可要一同识字?”
她却手一缩,将陶碗移开了:“谁说是给你的?你要喝水,自己去屋里的案上取去。我这个热茶是给周义的,人家来此,便是客了。这是待客之道。”
接着,她又瞧了瞧地上写的几个大字,摇了摇头:“我才不识字,一个女娘要识得字做什么?我一见着字,就犯困了。”
她双手把热茶递到了周义的手里,眉眼之间皆是笑。周义连忙接过了水,他的脸很快掩在了蒸腾的水汽中,看不清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