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许早该实话实说。和其他人不一样,我并不像大多数人那样循规蹈矩,或是值得信赖。不过至少我还有自知之明。每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这其中似乎也有规律。我总会等到最后一刻,直到自己快要崩溃,生活濒临破碎,才会寻求帮助。每一次都是一位不同的心理医生。同一个医生我绝不会去看第二次。
每周一次,偶尔次数更频繁。我坐在一张磨破的扶手椅上,面前还坐着另外一群人,千人一面,都有着不幸的灵魂。待我起身离去,又会有人补坐上来。候诊室并非千篇一律,但全部似曾相识。端坐在我对面的,是一张和蔼而又饱含同情的脸,中间隔着一张桌子,上面摆了一盒纸巾。然后,我们开始聊天。好吧,也许说它是“聊天”并不恰当。我才是那个应该多开口说话的人,这是自然的。去解释,去说明,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和盘托出。
每换一次医生,我都希望会有与众不同的效果。我会期望这次坐在我对面的那位能够比上一位更加无所顾忌。不会仅仅满足于问我,父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干巴巴地听我自己做回答。而是勇敢到直视我的双眼,大胆说出他们的想法。说他们摸清了来龙去脉,接着将真相娓娓道来。省得我自己去说。必须找到这么一个人帮我解脱。我一个人已经不堪重负。可每次这个设想都落了空。
这个过程一般会持续几周,甚至数月之久。到那以后的经历最折磨人——换而言之,我们原地打转,毫无进展。
医生俯身向前,耐心地问我问题:那后来发生了什么?它从我记忆里“溜走”了,我坚持己见,而那张慈眉善目、饱含同情的脸一下子拧了起来。医生知难而退,想换一个角度,接着问道:那你觉得……你凭什么认为……除了问题还是问题,没有任何结论。于是,我买了单,说自己感觉好多了,然后走出了他们的办公室,再没有回来。他们并未表示异议,也由着我走了。
只有一个人,曾经试过要挽留我。真的。
那是一年以前的事了,当时还没有认识亚历克斯。心理医生是一名金发女郎,年龄不比我大多少。我总是觉得她身上有某种温婉柔弱的气质,可当我站起来说,过了这个疗程我就再也不来,再也不打算找她复诊时,她却拉住我的手腕,不放我走。动作虽然轻柔,却又带着一股子坚定认真,叫人讶异。
“如果你现在离开,那就意味着你仍然没有吸取教训,以后不论是面对过去,还是未来,都谈不上准备充分。下次再遭遇一个措手不及或者意料之外的情况,你这心病准会故态复萌。”
她依旧坐在扶手椅上,我低头一看,注意到她穿着一件短袖连衣裙。时值盛夏,房间很热。可那件裙子总有一股魔力吸引着我。我不禁蹙眉。
“羊毛衫和夹克,”我对她说道,“我还从来没有看过你穿短袖。”
她摇了摇头,没有分神的意思。
“你的情况会越来越糟,”她继续道,“你在冒着失去平衡、濒临崩溃的风险。在最糟糕的情况下,你这种心态会导致非常不幸的结局,就降临在你自己,或者那些和你亲近的人身上。”
我大可挣脱手,冲出房间,却没有这么做。
“你这话什么意思?”
“很小的时候,你就学会了用某种策略来应对危机。成年以后你一直在重复同样的策略,只是它们并不奏效。”
“你们这些心理医生都是怎么一回事?就不能说些大家都听得懂的话吗?”
她无动于衷地望着我。
“好吧。我尽可能把话说清楚,葛丽泰。我担心你又像小时候那样‘编出’什么东西来,当你大吃一惊,当你面对……困境时。”
我的皮肤下窜起一股热浪,充盈灼烧我的双眼。
“你是说撒谎?”
“是的。或者更糟。”
* * *
我凝视着从指缝间溢出,又沿着手腕流下来的鲜血。整只手痛得直抖,手掌也黏在了方向盘上。我困惑不已,再也想不清楚当初的动机,记不起来为什么要冲入警察局,连一丝理智的想法也组织不起来。
此情此景,好似硕果仅存的最后一点理智也随着伤口的血,从我身体里溢出来,滴落在地。我是不是要失控了?是不是很久以前的那最后几秒也是这种感觉,精神行将崩溃?我最终离开了那位金发医生的办公室。如果她瞧见了我这副样子,又会说什么?我不是警告过你了吗?
我又踏上了回马尔哈姆的路,来到小木屋前。一路下来,我竟然没有把车开进沟里,或者和其他车辆相撞,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办到的。我只知道脚踩油门,又点了刹车,打信号灯,再转向,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司机,好似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我靠边泊车,停在同一个地点,也就是小木屋外的碎石路上,车子里头,到处血迹斑斑。鲜血沾在方向盘和一部分仪表盘上,衣服上也有血,紧身裤上也是血迹斑斑。但至少伤口不流血了。我的生活里没有丈夫或女儿。从来没有。我自顾自地摇头。我当初真应该另寻出路,不该找警察的。应该早一点意识到,不如自力更生,自己解决问题。
我扭动钥匙,关了引擎。身子侧向副驾驶座的车窗,望着外边的道路。前不久的一个夜晚,在我的车旁边,还停了另一辆汽车。那车停的姿势别扭,引擎一直在空转。沉闷的轰鸣声就像是我透过半开的窗户,听到某处传来躁动不安的男低音。躁动不安?更像是歇斯底里。声音?更像是咆哮,一种痛苦而愤怒的厉声尖叫。我通身传来一阵冰冷的寒战。应该为此担忧吗?不管是谁在尖叫,一定看到了我的车牌。也许,不管当时情况多么疯狂,都有可能记下了车牌号码,那一串特殊的字母和数字组合很可能让我的身份随之浮出水面。
我伸手去拿旁边座位上的手提包,然后收起刚刚散落的物件,统统塞回包里。我的手掌感到阵阵刺痛、抽筋,面庞不禁扭曲,我小心翼翼地把耳环摘了下来。那个留下的人和那个离开的人。后来,我并没有问亚历克斯,那次夜半来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自以为能够自然而然地推理出来,以为我掌握的已经够多了。可现在偏偏满腹疑窦,不得安宁。我自以为自己知道些什么呢?此刻,我连一星半点的思路都没有。
然后,我进到了玄关里,脚踩着有些粗糙的绿色地毯,呆站在这里,没有脱鞋,只顾侧耳细听。起初,只有一片阒寂。后来听到客厅传来一个声音。听上去有些踌躇,是动物脚趾的“啪哒”声。我知道是谁在靠近。等提里斯出现在眼前,我如释重负,长舒了一口气,双膝跪地,贪婪地向它伸出双手。猫的皮毛用手指摸起来十分柔顺,我这才意识到过去二十四小时里,自己是多么渴望这份感觉——渴望接触,渴望沟通。细思量,我的整个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
我抚摩着提里斯的背,挠着它的耳背,听着它欢快地“咕噜咕噜”叫。它一边舔着我的手指,一边又嗅嗅伤口,出人意料地颇具兴致。它把鼻子一遍又一遍地轻轻按在凝血上头。接着,又似乎下定了决心,开始细致地为我清理伤口,粗糙的舌头舔着我的伤痕。起初我也由着它这么做,心里想着,这下我们——猫和我——的生命终于联结在了一起。往事已成过去,对未来我们又一无所知,但至少此时此刻,我们相依为命,彼此融为一体——它的唾液和我的血液。
它用眯起的黄色眼睛打量着我,而我则故意地挪开了手。它缓缓地站起身。提里斯。对一个宠物来说,这个名字真够奇怪的。是亚历克斯起的名。我记得他解释说,米纳斯·提里斯[1]的意思是守卫之塔。我一边双眼紧盯这只黑白相间的猫,一边摸索着身后的门把手。提里斯和我四目相望,其中一个眼神里透着好奇,另一个紧张难堪。
“好吧,”我终于开口说道,声音如此嘶哑,让我不得不先清了遍嗓子,才继续说了下去,“你该去外面溜达溜达了。现在就去!”
猫扭头看向别处,也不再理会我的爱抚是多么突兀,径自漫步出去了。我等它一出去,就关上了门,还反锁了。等转过身来,我瞥见墙上矮矮地钉了一个钩子。恐惧刺入我的胸膛,来势汹汹,让我呼吸困难。
挂在钩子上的,是一件四岁小女孩的牛仔夹克。我瘫倒在地。难以想象的念头再度降临。这不可能。
我揉了揉眼睛,看到手上一道又一道黑色的眼影痕迹,发觉自己正涕泪俱下。斯米拉。我对不起你。
但是不可能得到原谅。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的虚伪,如同一个骗子。这么千方百计地寻找她有什么好处?错误理所应当归咎于我,并且当初早就应该换一种做法,这双重罪责似千钧之负,重重地压在我的胸口上。我想着当初应当怎么做,又不应当怎么做。要是当初……那她兴许还会出现在这里。
终于,我不得不狠下心来,死命地掐了自己的脸颊和手臂一把,才止住了胡思乱想。我的思绪为什么要驶向这条不归路?弄得好像一切都已尘埃落定,似乎全都于事无补了一样。弄得好像斯米拉已经……突然,恐惧和负罪感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烈的愤怒,席卷着我的整个身体。我狠狠地把手提包往衣橱扔了过去。
“你个混蛋!”我哀号,“你究竟把她给怎么样了?”
但是我是唯一听到这声发问的人。这些话究竟冲谁说的,也并不清楚。至少我并未打算先把这番话大声说出来而后快,还没来得及在暗影的纵深处冒险搜寻。
[1]米纳斯·提里斯出自英国作家J.R.R.托尔金创作的讲述中土世界故事的长篇小说《魔戒》。——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