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七章 一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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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生气了。”周时屿看向了他。

许今砚推搡了一下:“他在和他的大外甥吃醋呢,怎么做舅舅的?”

“还是我们舅妈好。”傅景云迎合。

众人笑了。

许今砚满脸的不好意思。

苏怀鲸又提了一嘴:“你俩到底啥时候办婚礼,十一月底了,穿婚纱都冷了!”

周时屿清了清嗓音,想要化解尴尬。

其实这个事情他们并未正式讨论过,求婚求过了,仪式都有了,领过证,也是夫妻的身份了,之前说是等傅景云和周时屿先结婚,然后轮到他们。

后来的事情就耽搁,耽搁之后,也没说了。

“又不让你穿,你着急什么,怎么想要先离个婚,给人穿婚纱去?”夏鹿撞了撞苏怀鲸的手臂道。

一下打破了这个局面。

许今砚抬头看向了傅景霄:“要不,我让贤。”

傅景霄脸色铁青:“他一厢情愿,我不想要。”

“你怎么能这样对我呢,我们可是青梅竹马,我才是最爱你的那个人。”苏怀鲸佯装要大哭的样子。

所有人冲着他的表演,惊为天人。

果然是娱乐公司。

“你不去演戏都浪费了。”夏鹿吐槽他,瑟缩了一下,“我抱我们家砚砚去了。”

这会儿闹腾够了,那边已经在喊吃饭了。

忽然,听到了一声门铃声。

“你们先过去,我去拿蛋糕过来。”许今砚推了推他们。

本来傅家要订的,但是许今砚要求,蛋糕她来准备。

傅家上一次办生日会很热闹好像还是很久远之前的事情了,以前他们家会因为子女生日,办小型的宴会,宴请朋友。

但后来,傅景云大了,也不想要特意过生日提醒自己已经要几岁了,傅景霄更是念大学之后,就被家里嫌弃,不再是父母的面子工程。

久而久之都忘记了这样的氛围了。

今天却找回来了。

程晴安排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傅景霄一早就接到了老太太的电话,让他吃长寿面,说是奶奶的红包是不送了,以后都存着一并给他的孩子。

他笑了:“奶奶还把我当小孩呢。”

“你找了媳妇长大了,今砚陪着你过生日,我也就放心了。”老太太是这样说的。

以前奶奶会给他煮一碗面,也不是丰盛,就一个鸡蛋面而已,可却满足极了,以至于上大学那会儿,许今砚在他生日那天,给他点一碗鸡蛋面,他可以望着她笑很久。

因为喜欢,所以哪怕是一碗鸡蛋面,就得到了知足。

许今砚去开门的时候,外面停了一辆跑车。

她先接过了蛋糕,看了一下来人。

傅景鸣从车上下来,和她打招呼:“嫂子,你们好意思,我二哥生日不叫我参加,这可真不地道。”

原来把弟弟忘记了。

“你二哥又不喜欢这么兴师动众,所以才没有请你,而且你二哥说你要打比赛,不能打扰到你训练。”

“来自于哥哥过度的关怀,我受宠若惊。”他最近已经回去俱乐部准备年末的比赛了,傅氏的事情全都交接给傅景霄。

傅氏有他的席位,但会另设一个职位招聘新的副总进来。

“走吧,吃饭去了,宁宁呢?”今天是周末,曾宁应该没有上课,许今砚问了一声。

傅景鸣哎了一声:“上回去乡下,你们也在,她就不好意思了,我今天喊她来了,她拒绝了,我都不知道我哪儿不对了?”

女孩子的细腻心思,他当然不懂。

这是他大伯家,又有长辈在,曾宁这点分寸肯定是有的,她来算什么呢?

“你哪儿都不对。”许今砚回了他一句。

傅景鸣就摸不着头脑了:“嫂子,请赐教。”

“想去吧,你这样是追不到女孩子的。”许今砚强调了一句。

“我……”傅景鸣在追曾宁吗?“她又不喜欢我。”

“是吗?”许今砚反问了一句,“那你喜欢人家吗?”

“她不喜欢,我怎么喜欢啊?”傅景鸣没头没脑地觉得,怎么他要喜欢的人,都是不喜欢自己的,自己如此卑微。

“弟弟,笨。”不喜欢会和你去奶奶家么,不喜欢会什么时候都出现在你面前吗,男人真的是永远都不会懂得女人会默默付出所有。

傅景鸣不懂,但许今砚也不戳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旁观者说得过于多,彼此就感受不到了,爱情的主动性和被动型很重要。

“先吃蛋糕吧,回去的时候,记得给宁宁带一块回去。”许今砚交代了一句。

傅景鸣点头,曾宁确实喜欢甜品,小姑娘都会喜欢。

许今砚拎着蛋糕进来,餐桌上已经坐满了人:“阿霄,你看,买一送一。”许今砚指了指傅景鸣的人。

“看在寿星最大,我就不说二哥了,二哥,生日快乐,我没什么钱,礼物在这儿呢。”傅景鸣将手里的礼盒递给傅景霄。

傅景霄失笑,挑眉:“电竞比赛的奖金挺多的,你现在股份的分红应该在我之上,你没钱,谁有钱?”

“你以大欺小。”傅景鸣辩驳,“大伯母。”

“阿鸣,过来坐。”程晴腾开了她身旁的位置。

傅景鸣过去坐了,“是一支钢笔,我看你签字那支笔旧的很了,就挑了一支差不多的,可以换新的了,你那么念旧,还好我找到的差不多的。”

傅景霄嗯了一声:“有心了。”

“傅总,这么勤俭持家吗?”夏鹿反问了一句。

“嗯,上次听程康吐槽,他不小心把那支钢笔扔掉的时候,他让程康翻遍了傅氏所有的垃圾桶捡回来的,你说恶心不恶心?”苏怀鲸调侃。

钢笔。

许今砚回忆了一下,她不太知道,因为他的钢笔是放在工作空间里的。

但她为什么会想到那支钢笔呢。

已经好久好久之前了。

那是他们在一块儿他的第一个生日,为了给他准备一份体面的生日礼物,她去打了两份临时工,才给他买了一支品牌的钢笔。

只是因为他握笔的时候,手长得超好看。

并且,他们以后当医生了,一支钢笔是一直都会别在白大褂的胸口的袋子里,会成为靠近心脏最近的位置。

绝对很私心。

可应该过去最少有八年了。

一支笔用八年,怎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