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江湖剑雨(五) 被吵醒啦。

说穿了,学文习武都得从娃娃抓起,虽说也有大器晚成者,但那都是凤毛麟角,贺兰固的经脉未通,所以不知武学天赋如何,谭昭得提前打好预防针,毕竟学武真的很吃天赋,他本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然而贺兰固比他想得要豁达许多:“我知道的,谭大哥,但能学点皮毛我也挺高兴了,其实我不瞒你说,我家里人武学天赋都不算太好,天赋最好的四哥也在江湖上没什么名声,我就是想学一点武,做个普通江湖人。”

至少不像现在这么弱鸡,连抱个小孩都如此吃力,一点都不男子气概。

“你这么想得开,心性已比许多人都强了。”谭昭伸手拍了拍少年郎的肩膀,“胆小鬼,大胆一点,江湖人哪能不猖狂啊。”

“多大胆?我能立志比肩悬水剑吗?”贺兰固立刻顺杆往上爬。

谭昭:……那倒也没必要这么大胆。

悬水剑沈柔章和折梅剑杨天霖,那可是江湖一流高手中王不见王的存在,两人都是一流的剑客,且名声都毁誉参半,悬水剑是女子,在她之前,江湖上甚至流传着女人就不该习剑的“恶俗”,这当然不是规定了女子不能习剑,而是认为女子习剑没什么大出息。

而悬水剑横空出世,直接打脸了大部分的江湖人,因此很多人对她都抱有偏见,不过随着她名声越来越大,这些声音也越来越小。江湖很多时候很复杂,但有时候又很纯粹,这里力量为尊,你够强哪怕是个身体残缺之人,也多的是拥趸追随。

而自从悬水剑名声渐起后,江湖中越来越多的女侠出头,这就戳到了某些普男的痛处,有些男人本事不大,说八卦编小道消息的本事倒是挺厉害,悬水剑也不是好惹的,直接找上门将人打得半年下不来床。

而折梅剑这人也很有意思,他出身苗寨,但小时候苗寨被屠、因此流落江湖,后来因为天赋卓绝拜了名师,他成名第一剑,就是一人一剑替幼年的自己报了血仇,听闻那屠了苗寨的贼人一家老小皆命丧他手。

有人说他下手太狠,但也有人说报仇雪恨本就不该留情,之后折梅剑上君子山,与君子剑缠斗一日一夜,两人皆是力竭才被人分开,虽不分胜负,但以杨天霖的年纪来说,他已经能笑傲江湖年青一代所有的剑客。

两人一南一北齐名,隐隐有些别苗头的意思,可惜从没真正遇上过,奇遇客栈甚至开了一个赌盘,赌两人究竟何时对上。

“你这话,不妨当着小孩儿的面再讲一遍。”

谭昭说完,小阿辞吧嗒吧嗒地迈着小碎步走来,他已经换了身衣服,脸也擦得干干净净,跟个小金童似的:“讲什么?阿辞想听。”

“讲……”贺兰固立刻捂住谭大哥的嘴,“讲你中午吃烧鸡,晚上还吃烧鸡,你不会吃腻吗?”

阿辞瞪大了眼睛:“什么?烧鸡天下第一好吃,怎么可能会吃腻!”

贺兰固就不太爱吃鸡,他更喜欢吃羊肉,但以他的体格,羊肉热性大,他最好不要多吃。

晚饭果然那只烧鸡占据了饭桌的C位,盛春芝非常热情,席间聊开了谭昭才知道盛府是钦州城有名的富户,做的是马匹生意,盛家在北方甚至还有马场,盛春芝丧夫后不愿意留在北方,就来到了钦州城住下。

她与沈柔章相识,也是因为一匹好马,当然那匹马现在已经成为了悬水剑的标志性坐骑。

“二位能将阿辞送回来,必是古道热肠之辈,柔章在江湖上树敌颇多,还请两位暂且保密阿辞的存在。”其实盛春芝有想过完全否认阿辞说过的话,毕竟阿辞才五岁不到,说些大话也是情理之中。

但她心里有些怀疑谭少侠的身份,加上阿辞非常信任对方,所以她决定试探一下。

六年之前,柔章去江南与人比剑,一去数月没有音信,盛春芝心里担心,托人送信都送了不下十回,后来等收到回信她才放下了心中的担忧,而且柔章在信里还说要给她一个惊喜。

盛春芝心里惊愕,柔章性格疏狂,从来是有什么话就说什么话,怎么还卖上关子了?等一年后她见到柔章,就……果真是好大一个惊喜啊。

万万没想到,柔章居然怀了身孕,还死活不愿意跟她说孩子父亲的身份。

她惊得人都傻了,可柔章要把孩子生下来,她就带着人来了钦州分部这边,等阿辞生下来,当真是玉雪可爱,原本盛春芝每天问候那位渣男三百遍,阿辞生下来后,勉强改成了两百九十九遍。

如今五年一眨眼就快过去,柔章又开始行走江湖,阿辞这么小当然不可能跟着风餐露宿,就一直养在她身边,每年生辰和过年,柔章就会带着烧鸡回到钦州,阿辞才会这么喜欢吃烧鸡。

说实话,盛春芝是很心疼阿辞的,故而平日里多有纵容,只她没想到这死孩子胆子这么大,丁点儿大小就敢离家出走了,等柔章回来,她非要告一状不可。

话说回来,这位谭少侠风姿不凡,若真行走江湖,哪怕武功不济,也该有几分雅名。盛家做马匹生意,虽不混江湖,但跟江湖人关系都挺好,盛春芝出嫁之前确实很少接触,但出嫁后见过太多的江湖人了,她敢断定此人必然来历不凡。

“这是自然,再者我二人不过江湖无名小卒,就是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盛春芝:……倒也是实话。

如此这顿饭吃得顺顺溜溜,至于那只烧鸡,当然是全部吃掉了,小家伙虽然只吃到了一只鸡腿,但也很开心,吃完饭还悄悄地拉着大哥哥去他房间,问就是说他给娘亲写了信,要用金豆豆请大哥哥帮忙带给娘亲。

“你这么小,就会写信啦?”

小阿辞停了挺胸:“是的,我已经会写一啦。”

那确实是很厉害呢,谭昭的溢美之词当然不会吝啬,一时之间把小孩说得都不好意思了,扭捏着就要展示他的学习成果。

盛春芝难免有些危机感:……这人,哄孩子着实有些本事。

阿辞这孩子说好哄,确实是非常好哄的,只要他听得进去的道理,他肯定会听,但若是不喜欢的人哄他,那……可真是一场灾难。

小阿辞饭后运动了一会儿,就呼噜噜的地打起了瞌睡。

夜很快深了,谭昭睡前给贺兰固开了药浴方子,毕竟吃药药性太猛,还是泡汤更加温和,等经脉强度上来,他就能直接用内力替人冲开堵塞的经脉,说穿了,就是贺兰固天生经脉比常人细,最细的地方直接堵住了。

这对常人来说影响不大,不算是很生僻的脉象,但若是习武,经脉如果太过脆弱,内力当然无法运转,但这脉象好治,比某些绝脉、逆脉啊好太多了。

但考虑到贺兰小哥的手头紧,所以这方子他得斟酌一番,尽量用一些便宜的药材,唔,他只能保证药效,不能保证药浴的味道。

谭昭看了看墨迹还未干的纸,终于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笔,他伸了伸懒腰,吹灭了蜡烛上床睡觉。

哎呀,托小家伙的福,他今天能免费睡高床软枕了。

夜很快深了,大概是秋日多雨,后半夜刚开始秋雨又绵绵地下了起来,不过雨下得很小,丝丝缕缕地落在屋檐上也没什么声响,是绝没到吵醒人的地步。

可谭昭却被人吵醒了,若是主人家把他吵醒也就罢了,毕竟他是借宿,可这分明是不速之客,那他可就得发泄发泄心中的郁气了。

盛春芝没想到,时隔这么久,这个早该死去的男人居然找上门来了。

“盛春芝,你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居然背着我生了这么大个孽子!说,他究竟是谁的孩子!”来人披散着半边头发,浑身写着颓意,他本是蜀中季家的三子,素有贤名,剑法亦是出众,在江湖上很有些名气。

盛春芝当初听从家里的安排嫁给对方,本以为是良人,却没想到是个滥情纵性的大烂人,一年之中仗着闯荡江湖的名头,有十个月都不在家,若真是去闯荡江湖了那还好说,可偏偏这人嘴上说得好听,行动上呢,这里沾花惹草,那里风花雪月,盛春芝就是忍无可忍之下,这才用一匹好马请动了悬水剑教训教训这个烂男人。

后来这男人爱上了一个关外的女子,甚至不惜要休了她,盛春芝当然不干,于是她用家里的势力对季家施压,加上柔章愿意替她出头,她才有了“丧夫”的名声。

盛春芝从小什么都吃,就是从不吃亏。

“你来做什么!这里不欢迎你,你要发疯,可以去别处。”

“妈的!都是沈柔章那个贱人教坏了你,老子现在有家不能回,都怪你这个贱人!贱人,都是贱人!”

盛春芝见这人一副半疯的模样,登时乐了:“怎么?风光无比的季三少,难不成也被女人给耍了?”

“贱人!今天我就教教你们,女人应该做什么!”

盛春芝是会武的,但她的武艺只能说稀松平常,但好在她很有钱,所以雇了很多护院和家丁,姓季的武功是比她好,但她会人海战术。

可坏就坏在,外头的动静太大,把小阿辞吵醒了。

这姓季的竟如此丧心病狂,居然连个孩子都不放过!

“你放开他!”

季三少笑得张狂:“不过一野种,杀了便杀了!”

阿辞吓得眼睛里全是眼泪,可娘告诉他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在外人面前流眼泪,于是他一直憋着,一直等他看到大哥哥提着剑出来,他终于呜呜呜地叫了起来:“大哥哥,好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