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一睁眼,我便将沃里纳付的支票存进银行,同时提了一些钱留在手边花。这个周末下了一点雪,此时大部分已经融化了,只剩下少许灰污的残雪还留在街边。外头很冷,风不太大。时序已入仲冬,这样的天气还算不坏。
我步行到西五十四街上的城中北区分局,希望能碰上约瑟夫·德金,可是他不在。我留话要他回来时跟我联络,然后到四十二街和第五大道交口的图书馆。我在那儿花了几小时,阅读所有能査到的有关于阿曼达·沃里纳·瑟曼谋杀案的资料。在查阅过去十年来《纽约时报》的索引时,我看到了他们的结婚启事,时间是四年前的九月。那时她已继承了遗产。
虽然我已从沃里纳那儿得知他们结婚的时间,但查证一下客户给你的资料总是好的。除了些已知的信息,这份结婚启事还提供了一些沃里纳没提到的讯息——包括瑟曼父母的名字、参加婚礼的宾客名单、他上过的学校,还有进入五洲有线电视网之前的工作。
查到的众多资料中,没有一个能告诉我瑟曼有没有杀他老婆,但反正我也不指望在图书馆研究个两小时就能破案。
后来我又打电话去城中北区分局,约瑟夫还没回来。中餐,我草草吃了一个热狗和熏肉卷,走着去瑞典人的教堂,平常中午十二点半那儿都有聚会。今天演讲的人,家住长岛,在六大会计事务所中的一家工作。他过去十个月来滴酒未沾,至今还沉浸在戒酒的喜悦里。
“我听到你的留言后,就打电话到你住的旅馆,但接线员说你出去了。”他说。
“本来我正准备回去,想着说不定可以碰碰运气,就顺道过来看你会不会刚好在这儿。”我说。
“今天算你走运,马修。坐。”
“昨天有个家伙来找我。”我说,“他叫莱曼·沃里纳。”
“受害者的哥哥。我就知道他会去找你,怎样,你能帮他点什么吗?”
“看情况吧。”说着,我把一张百元大钞塞进他指缝间,“谢谢你的介绍。”
我俩单独坐在办公室里,所以他才能毫无顾忌地展开那张钞票,仔细打量着。
“是真钞,”我跟他保证,“我看着他们印的。”
“现在我感觉好多了。”他说,“不,刚刚我还在想,也许根本不应该拿这些钱,你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个案子并非花钱就能消灾,然后所有人皆大欢喜。你接了这件案子我很高兴,真希望你能帮上他的忙。”
“你觉得,瑟曼真的杀了他妻子吗?”
“什么我觉得?我他妈根本就认定是他干的!”
“凭什么这么说?”
他思索了一下,“不知道,这么说吧,警察的直觉,怎样?”
“听起来不赖。在你警察的直觉和莱曼的同性恋第六感之间,瑟曼纯粹是靠运气才逃过法律的制裁。”
“你见过这家伙吗,马修?”
“没有。”
“我想知道你观察的结果会不会和我一样。那个狗娘养的骗子,我发誓,这件案子我有第一手资料。刑警大队接获911报案之后,我第一个赶到现场,那时他惊魂未定,头上的伤口还流着血,因为要撕掉胶布,所以脸上也有不少擦伤。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我都说不清又见过他多少回。马修,他说的话,听起来很假,我就是不相信他会对他老婆的死感到难过。”
“这并不表示他杀了她。”
“没错,我看过几个杀人犯,他们对遇害人的死感到很难过。反倒一些清白无辜的人,一点也不为死者伤心,而且我又不是约瑟夫·德金牌测谎机,不是每一次都能拆穿谎言。但应付他可就容易多了,只要他那张嘴一掀,八成又是喂你一堆狗尿。”
“是他一个人干的吗?”
他摇摇头,“我看不是,那个女人的前后都有被强暴的痕迹,阴道里面残存的精液确实不是她丈夫的,血型不同。”
“那后面呢?”
“肛门里面并没有精液,也许后面那个男的很重视性行为的安全。”
“真是顺应现代潮流的强暴手法。”我说。
“这不都是那些到处散发的外科宣传单的功劳?大众的良知因此普遍提高了。反正整件事看起来,两名歹徒的作案手法,和死者丈夫的供词完全吻合。”
“除了精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生理上的证据?”
“有啊,有两种阴毛,一种是短的,另一种是蜷曲的,其中一种可以肯定不是她丈夫的,另外一种则有可能。但问题是,光从体毛查不到什么线索,只能肯定两种都是白种男人的,此外,就不可能进一步查下去了。就算有些确实属于瑟曼所有,也不能证明什么,他们是夫妻,老天,丈夫的阴毛在你的阴部存个一两天,没什么奇怪。”
我想了一下,“如果是瑟曼单枪匹马干的……”
“怎么可能?”
“当然可能,他只要事前把精液和体毛准备好就行了。”
“那些个玩意儿,他要怎么弄到手?帮一个水手吹喇叭,然后吐到塑料袋里?”
莱曼·沃里纳猜测理查德·瑟曼是秘密同性恋者的说法忽然闪过脑中,我说:“那也行得通。我只是过滤某种可能性。不管用什么办法,他弄到了一些精液和体毛,和他妻子一起赴宴,回家时……”
“爬了三层楼,他要他妻子等会儿,好让他有时间撬开戈特沙尔克家的公寓,他还会说:‘你看着,亲爱的,我学了一招不用钥匙就能开门的绝活。’”
“门是撬开的?”
“嗯。”
“这可以事后弄。”
“哪个事后?”
“杀掉阿曼达之后,打911之前。这样好了,我们假设他有戈特沙尔克家的钥匙。”
“戈特沙尔克不是这么说的。”
“他可以偷偷打一把。”
“戈特沙尔克家的门有很多道锁。”
“他也可以有很多把钥匙,‘等一下亲爱的,我答应罗伊和艾尔玛替他们的植物浇水。’”
“他们才不叫这名字,老律师叫艾尔弗雷德·戈特沙尔克,他妻子的名字我忘了。”
“‘我答应帮艾尔弗雷德和爱谁谁的植物浇水。’”
“凌晨一点钟浇花?”
“干什么还不是都一样?也许他说去借一本想了好久的书也许宴会结束后,两人都有一点意乱情迷,他提议溜进老律师的公寓里,在他们床上云雨一番。”
“‘真刺激,亲爱的,就跟我们婚前一样。’”
“他就像这样把她引进去,杀了她,然后将精液和体毛注入她体内,布置得像一起强暴案。对了,她指甲里有没有发现疑似生前抓到的东西?”
“没有。他没有说她挣扎过。歹徒有两个,其中一个干好事时,另一个可以抓住她的手脚。”
“我们再回到他单独作案的可能性上。他杀她之后,假装强暴,戈特沙尔克家则成了第一现场,由他布置成歹徒闯入的样子。你有没有让老夫妇检查遗失什么了没有?”
他点点头,“艾尔弗雷德来过,说他妻子身体一直不好,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远行。他们一向放在冰箱上应急用的几百块钱不见了,一些家传的珠宝、袖扣和很久没戴的戒指也丢了,至于她的首饰,因为他无法确定哪些带去了佛罗里达,哪些又锁在保险柜里,所以也搞不清楚。不过贵重的东西大多存银行,或带去佛罗里达了,损失应该不会太大。得请罗丝列一张详细的失物清单才能作准。对了对了,罗丝,就是律师老婆的名字,我就知道迟早会想起来。”
“她的貂皮大衣呢?”
“她没有貂皮大衣。可不是因为每年得在佛罗里达住六个月零一天才没有,而是因为她非常爱护动物。”
“为什么得住六个月零一天?”
“因为得住满这个最低期限,才符合佛罗里达州居民的条件。该州的居民不用缴所得税。”
“他不是退休了吗?为什么还要缴税?”
“还有一些其他投资的收入。”
“好吧,没貂皮大衣,那么有没有丢掉什么大东西?比如说电视音响之类的?”
“客厅里有一台很大的背投电视,卧房里也有一台。歹徒们把卧房的那台搬到客厅,随后就扔那儿了。看来,他们原本想搬走,但不知道是一时紧张得忘记了,还是临时决定在这问公寓里还躺着一具女尸时,不要冒这个险。搬走那么大一台电视,实在真的太危险了。”
“那他们知道她断气了?”
“他们把她的脸整个揍扁了,还用丝袜勒她脖子,这么折腾,难道他们还不清楚阿曼达的状况比遇上他们之前凄惨多了吗?”
“然后,他们便拿走了现金和珠宝。”
“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戈特沙尔克能想到的只有这么多了。问题是,他们还把整个公寓搞得天翻地覆,马修。”
“谁?警方搜证小组?”
“歹徒。所有东西都非常彻底地翻过,乱七八糟的,抽屉拉出来倒在地上,书架上的书也都弄下来了。倒不是因为要搜什么秘密玩意儿把床垫划开、靠垫割破,而是他们把每一样东西拿起来乱丢。我猜他们是找现金。你想,冰箱里放奶油的小隔间里的几百块钱,怎么够?”
“那戈特沙尔克怎么说?”
“他还能怎么说?‘我有一大笔没有报税的现金,被那些混蛋歹徒发现了。’他说,除了几件艺术品之外,公寓里面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有一些是签了名、编过号的画,像马蒂斯、夏加尔,其他的名字我忘了,那些画都已经投保,总价大概八万美金左右,歹徒把画从墙上扯下来,并没有偷走。可能是想看看后面有没有保险箱吧。”
“我说,假使他是一个人作案……”
“怎么又绕回去了?好吧,请说。”
“公寓里到处被翻箱倒柜,看起来跟真的一样,但他只要把现金和珠宝藏起来就行了。你有没有搜他身?”
“瑟曼?没有。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双手反绑,妻子僵死在地上。这种情况下你还能把他剥光,再检査他的屁眼里有没有夹白金袖扣吗?不管怎样,若是按照你的推断,其实他大可把所有东西藏在自己公寓里。”
“我正想这么说。”
“如果再进一步推想下去,他用一把,不,两把……唉,管他用几把钥匙。总而言之他潜进戈特沙尔克家,杀了自己的老婆,伪造一个强暴案的现场,把偷走的现金和珠宝塞一双袜子里,上楼放进自己家抽屉中。然后他下楼来,把门撬开,装成歹徒闯入的样子。接下来,依我看,他又把铁棍藏回楼上去了,因为在戈特沙尔克家搜不到铁棍。”
“瑟曼的公寓有没有搜过?”
“有,不过是先征得他同意的。我告诉他,歹徒很可能先从他那儿下手,再一路往楼下作案。当然,我早知道根本没这回事,瑟曼的公寓完全没被歹徒闯入的迹象。他们也可能从消防梯溜走,不管是用什么法子,反正没人踏进他公寓一步。但我还是照规矩搜了,看看有没有从楼下带上来的东西。”
“什么都没搜到。”
“一无所获——不知道这能证明什么。我没有机会来一次地毯式搜查。就算有,如果他把珠宝塞进他老婆珠宝盒里,我怎么可能看得出来呢?况且,搜寻的目标是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又从何搜起?至于那几百块钱现金,难道他妈的就不能塞进他自己钱包里吗?”
“他的钱包不是被抢走了吗?”
“对啦,对啦,他的手表和钱包都被抢走了。歹徒逃走时,把钱包丢在半路上,掏空了现金,留下信用卡。”
“他可以自己拿下楼。”
“也可以从楼梯口扔下来,省得跑上跑下。”
“至于他妻子那些‘假设’被抢走的首饰珠宝——”
“干脆放回珠宝盒里不就得了吗?还有,他的劳力士表,哼,谁知道?搞不好他根本就没戴手表,或是卷在哪一只袜子里面。”
“然后呢?他把自已痛打一顿,双手反绑,嘴巴封上胶带——”我说。
“换作是我,我会先把嘴巴贴起来,再反绑双手。”
“嗯,这种事你比我在行。他是怎么被绑的?你看过他被绑着的模样吗?”
“该死,就是没有,我越想就越懊恼,真恨不得去咬掉那两个替他松绑的便衣的脑袋!但你能指望他们做些什么呢?面对一个相貌斯文、穿着体面的男人,神情恍惚,被五花大绑扔在地上,妻子的尸体就躺在一旁,你还能说,在警察未到达之前,现场必须尽量保持原状吗?当然是赶快给他松绑,换了你我也一样。”
“也是。”
“可是,唉。他妈的我真希望他们没那么干,如果是我先赶到现场就好了。若还依你那个他独自犯案的脚本来推断,现在问题在于,他可不可能把自己反绑,对不对?”
“对。”
“他的腿是捆住的,这个自己动手并不难,至于把双手绑在背后,就让人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了,不过,也不是不可能。”说着他拉开抽屉,伸手在里面翻了一会儿,掏出一副手铐。“马修,把手伸出来。”他铐住我手腕,“好,现在你弯腰,一次一只,把脚这样跨过去,去,坐到桌上弄……去啊,难不倒你的。”
“老天。”
“这在电视上常常可以看到。有一个人被铐住,他只要跳过自己手臂环成的圈,铐着的手就跑前面来了。好,现在站起来,把双手弄到背后。”
“不行。”
“如果你再瘦一点就没问题了,瑟曼的腰围只三十寸,而且一点屁股也没有。”
“他的手臂很长吧?如果我的手臂再长个几寸,也会比较容易。”
“我没有去量他的袖子长度,不过你如果从这里开始调查也不错,到附近所有中国人开的洗衣店去,看能不能査到他的衬衫尺码。”
“把手铐打开好不好?”
“呃,不知道该不该这就打开,你这副德性还挺好看的,活像抓自己的屁股似的,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我不想破坏画面。”
“快点。”
“咦?我明明有钥匙啊?放哪儿去了?嘿,没关系,我们可以蹭到前面去,那里一定有人有钥匙……好啦。”他取出钥匙打开手铐。我站直身子,肩膀有点酸,一边大腿肌肉也有轻微拉伤的现象。“奇怪,怎么电视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可不是?”
“没看到他被反绑的方式,实在无从得知歹徒是怎么把他捆住的。我放弃你的假设,应该是有几名歹徒联手作案。你知不知道我现在烦心些什么?”
“什么?”
“警察赶到现场时,他还被绑着。可是他滚下床去,撞翻桌子打电话报警……”
“就凭一根咬在嘴里的烟斗通条。”
“可不是?真厉害,一个人办妥了这么多事。不但如此,还把大部分嘴上的胶带蹭掉。我猜你也有这份能耐。”
“得了。”
“要不要我去找一卷胶带现场试验一下?开个小玩笑罢了。马修,你知不知道,你的毛病就是没幽默感。”
“我正想知道自己有什么毛病呢。”
“喏,现在你知道啦。说正经的,他什么都做了,就是没把自已松绑。除了魔术大师霍迪尼谁也作不到这一点。绳子一点都没有松动,一个动弹不得的人能做什么?但他却有办法滚来滚去。那些歹徒捆绑技巧这么娴熟,真犯案时却忽然变外行了。我真想知道,他到底怎么被绑,第六感告诉我,他有挣脱的机会,他为什么这样呢?”
“他想在警察到达时,保持被绑的样子。”
“一点不错,这样就可以撇清谋杀罪嫌疑了。如果他挣脱了,我们可以顺理成章说是他杀的,因为他一开始就没有被绑。目前的状况是,我们只能假设,他之所以没有挣脱,只因为他需要那样子被发现,但这也不能证明什么,因为照这样下去,不管怎样他都有罪,况且他的动机又——”
“我了解你意思。”
“所以说,我真希望能看到他松绑之前的样子。”
“我也是。他是怎么被绑的?”
“我不是才说过——”
“我是问用什么绑的?电线?晒衣绳?还是什么别的?”
“哦,他们用的是一种家庭用麻绳,相当坚韧,可以捆包,或假如你刚好有那方面癖好,也可以用来绑女朋友。我不知道是不是他们带来的。戈特沙尔克家有一个专门放置家庭用品的抽屉,里面有些钳子、螺丝刀之类的,说不准老人家抽屉里也正好有一两捆绳子,谁会去操心这事?更何况是一位在这里住半年、下半年搬别处住的七十八岁老头子。抽屉翻倒在地上,里面如果有绳子,他们一定会发现。”
“胶带呢?”
“是平常医药箱里的那种普通白色胶布。”
“我就没有这玩意儿,我的医药箱只有一瓶阿斯匹林和一盒牙线。”
“好吧,应该说,你如果活得像个人的话,就可以在你医药箱里找到白胶布。戈特沙尔克认为是歹徒自己带来的胶布,因为他家浴室没有,有趣的是,用剩的胶布和麻绳都没有留下。”
“这就怪了。”
“不知道,可能有收集绳子的嗜好吧,而且,连铁棍也带走了。如果我把一个死掉的女人留在公寓里,才不会拿着凶器满街乱跑。不过,他们也可能是天赋异禀——”
“天赋异禀的话,老早去干别的勾当了。”
“是啊。为什么把凶器带走?如果瑟曼是共犯,又是他出面采买,也许他们怕因此被追査到;如果就用公寓里现成的……不知道呀,马修,这他妈的奇怪。”
“我知道,在一堆为什么和假如之中瞎转,而且还有很多地方说不太过去。”
“正因为如此,我们的谈话才这样东一句西一句没个逻辑。”
“他描述过歹徒长相吗?”
“当然,细节上虽然有些模糊,但前前后后还算交代得清楚,并没有什么自相矛盾之处,你等会儿可以自己去看档案。据他描述是两个年纪与他们夫妇差不多的白人,两个彪形大汉,都留着胡子,比较高大的那个蓄着一条颇长的小辫子,好像小尾巴拖在后面的那种,知道吗?”
“我知道。”
“一看就知道来自上流社会,就像那些理平头的家伙,头上仿佛粘了一顶土耳其帽,而且还用割草机推过,外表是一个德性,我刚刚说到哪儿啦?”
“那两个歹徒。”
“喔,对对对,他非常热切并合作地看过一整本嫌疑犯照片,却没指出半个来,我们替他安排一名警方画家雷·加林德兹,我想你认识他。”
“我认识。”
“他很不错的,不过他的素描,怎么看都像拉丁美洲人,档案里有一份画像复件,有一家报纸也刊过。”
“我没看到。”
“是登在《每日新闻》上吧?也接过几个检举电话,浪费了一些时间去查,啥也没査到。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怎么想?”
“这件案子不是他一个人干的。”
“是啊,我也这么认为。”
“我的意思是,你无法排除掉这种可能性。也许他真的有办法把自己反绑起来,经过周详的计划把铁棍、胶布和绳索扔掉,可是,事情应该不是这样的,他一定有帮手。”
“我同意。”
“他安排了几个职业杀手,对他们说:‘喏,这里是大门钥匙,怎么做看你们自己方便,进来后直接上四楼的公寓。别担心,不会有人在家的,楼上也没有人在,就当成自己家一样,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把抽屉掀翻,书本扔到地上,现金和珠宝尽管动手拿不要客气,只要在十二点半到一点之间,我们从宴会回来以前弄妥准备走人就成了。’”
“然后,因为不想太早到,所以他们散步回家。”
“或许吧,或许散步回家只是因为夜色真的很美,谁知道?到了戈特沙尔克家的那层楼之后,他说:‘你看,罗丝和艾尔弗雷德的门开着。’接着他把她推进去,他们抓住她,打昏之后再强暴,最后把她杀了。事成之后他说:‘嘿,混蛋,你们不想在三更半夜抬着一台电视到处跑吧?我现在付给你们的钱,够买十台电视。’所以电视就留下了,而因为怕被追査,绳索、胶布和铁棍也被带走了……不对,简直胡扯,杂货店和五金行的东西怎么追查?”
“带走作案工具,是想让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一个人干的。那些绳子、胶布怎么可能自已长脚跑掉呢?”
“对,没错。不过在离开之前,得稍微楱他一下,他们造假的功夫令人印象深刻,你在档案中可以看到我们替他拍的照片。接下来,把他捆住,封住他的嘴巴,也许还替他把胶布撕掉一半,等时间差不多,他就可以打电话报警了。”
“或者是绑得够松,好让他能挣出一只手来,把该做的事都做完后,再伸回绳子里去。”
“我也正想到这一点。耶稣基督,如果那些警察能够慢一点替他松绑就好了。”
我说:“不管怎样,他们走了以后,他想办法多挨一阵子才拨911。”
“不错,这种说法,我看不出有什么漏洞。”
“我也看不出来。”
“我是说,还有没有其他的理由能解释他为什么活着?他们已经把她杀了,尸体就放在一边,为何不干脆顺道把他宰了落得干净,省得费力去捆他。”
“他是在杀她之前就被捆了。”
“好吧,这是他的说法。可是为什么要留活口?她的死,已经足够把这些劫匪送上绞刑台了,而且他可以指认他们——”
“在本州不能。”
“用不着你提醒。重点是,既然已经犯下了二级谋杀罪,多杀他一个也不会更糟,就像那些黑人说的,用手上的铁棍砸烂他的天灵盖。”
“他们这么做了。”
“做什么?”
“用力砸他,用力到以为他死了。他们只杀了她,或许原先没有计划要杀人,所以——”
“你是说,他讲的是实话?”
“让我们暂时先站在魔鬼这一边来替他辩护,他们失手杀了她。”
“只因为她的脖子不小心被丝袜缠住——”
“而且他们并没有真的慌乱,但却匆忙一铁棍击昏了他,心想下这么重的手,应该是活不成了,一心想赶紧跑掉,谁还有那种闲工夫去摸他脉搏,或拿面镜子到他鼻子下头查看还有没有气呢?”
“胡扯。”
“你明白我说的了吧?”
他叹道:“是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这就是为什么它是一桩悬案,证据不够有力,而且我们掌握的几件事实又没法支持任何一种假设。”他站起身来,问我:“我想喝杯咖啡,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好。”我说。
“我不知道这咖啡为什么这么难喝。”他说,“我真的不知道,以前这里有台投币式咖啡机,可是那种机器连半点像样的咖啡都煮不出来。后来又买了这种电动滴漏式咖啡机,还去买了高级咖啡,结果煮出来还是这种味道。我想一定有某种自然定律,那就是,警察局里的咖啡一定要像大便一样难喝。”
我倒不觉得有这么难喝。他说:“你知道,事情要怎么发展才会真相大白?”
“有人告密。”
“告密者听到了风声四处传播,或者我们以重罪之名逮到了其中一个倒霉的天才,为了自保,他把同伙统统供出来。至于瑟曼,就如同我们的推论,是他一手策划。”
“或甚至根本不是。”
“什么意思?”
我说:“他们会说:‘我们走的时候她还活着,踢打个不停,老兄。我们是操了她,不过我发誓她喜欢死了。我也跟你保证,我们并没有在她脖子上缠什么丝袜,一定是她老公临时决定给自己来个闪电离婚。’”
“天啊,他们是会那样说。”
“我知道,如果瑟曼百分之百清白,他们就会那样说:‘不是我们杀的。我们走的时候她明明还活着。’而这甚至也可能是事实。”
“哦?”
“假设瑟曼是临时起意。瑟曼夫妇回到家,撞上了正在作案的歹徒,歹徒把他们绑起来,殴打他并强暴他妻子。反正是禽兽,就该有个禽曽样子。瑟曼在他们离开后,挣脱出一只手来,他妻子昏过去了,而他一度以为她已经死了。”
“可是她没死,于是他灵机一动……”
“丝袜就在她身边床上,接下来你也知道,勒住她的脖子,这下子,她可是真的死了。”
他想了一下说:“也有这种可能。验尸报告指出,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一点左右,这点符合瑟曼的说法。而如果他们前脚一走,他后脚就杀掉她,再拖延片刻,好让自己有时间从昏迷中醒来,挣脱捆绑,这样也说得通。”
“没错。”
“没有人能把他扯到这件事里。他们可以辩称离开现场时她还活着,不管怎样,他们都会这么说。”喝完了咖啡,他将保丽龙杯子丢进废纸篓里。“我操,你可以一直在里面打转。依我说,就是他干的,不管是预谋还是临时起意,我都认为是他干的,有那么多的钱。”
“据她哥哥说,她继承了美金五十多万。”
他点点头,“再加上保险金。”
“他没提到保险金的事。”
“可能没有人告诉他。他们婚后不久,就签下了彼此为受益人的保险,十万元人寿险,意外死亡则可以领双倍。”
“这样又多了一点甜头。”我说,“赌注提高了。”
他摇摇头。
“怎么?我算错了吗?”
“嗯哼。她在九月时怀孕了,一发现怀孕之后,他们就联络上保险经纪提高保险金额,一个小生命要降临了,增加一点责任感是很合理的,对吧?”
“他提高了哪些保险项目?”
“一百万投他自己,毕竟他要负担家计,他的收入对这个家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当然喽,她也很重要,所以也被提高到五十万。”
“所以,她的死——”
“意味着一百万保险金,还有意外死亡险双倍赔偿,以及他将要继承的那些财产,加起来大概有个…一百五十万吧。”
“天哪。”
“是啊。”
“耶稣基督。”
“是啊,既有方法,又有动机,还有机会。他妈的,这个狼心狗肺的家伙,而我却连一点能证明他有罪的证据都找不出来。”他闭上双眼,过了半晌,抬眼看着我说:“我能不能问你一件事?”
“当然可以。”
“你用不用牙线?”
“嗯?”
“你说你的医药箱里只有阿斯匹林和牙线,你用牙线吗?”
“喔,想起来才用,我的牙医叮嘱我一定要买。”
“我也是。但是我从来不用。”
“其实我也不用,这样有个好处,那就是我们永远都有用不完的牙线。”
“就是啊,这一辈子都不用愁了。”